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别相信任何人 - 第三章 别相信任何人(1)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今天
  我翻过一页,却看见一片空白。故事就在这儿结束。我已经读了好几个小时。
  我发着抖,几乎无法呼吸。我觉得在刚刚过去的几小时里我不仅过完了整整一生,而且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我不再是今天早上跟纳什医生见面、坐下来读日记的那个人了。现在我有了一个过去,找到了自己。我知道自己拥有什么、失去过什么。我意识到自己在哭。
  我合上日记,强迫自己冷静,现实世界重新在我眼前鲜明起来。卧铺所在的房间里暮色正在降临,屋外街道上传来探钻声,脚边有个空空的咖啡杯。
  我看着身旁的时钟,突然吃了一惊。到这时我才发现它是日志里提到的那一块。我发现面前跟日志里提到的是同一个客厅、我是同一个人。到这时我才完完全全明白过来刚刚在读的原来是我自己的故事。
  我拿着日志和咖啡杯进了房间。在那里,在厨房的墙壁上,同一块白板在今天早上见过,上面用规整的大写字母列着跟今早同样的建议事项,我自己加上的一条也没有变:为今天晚上出门收拾行李?
  我看着它。它让我感觉有些不对劲儿,可我说不清是为什么。
  我想到了本。生活对他来说一定十分艰难:我永远不会知道醒来时身边躺着的是谁;永远无法确定我能够记起多少、我能够给他多少爱。
  可是现在呢?现在我明白了。现在我所知道的足够让我们两个人重建生活。我不知道我是否已经按计划跟他谈过了。一定是谈过了,当时我那么确定那样做是正确的。可是日记里没有记录,实际上,我已经有一个星期没有写过一个字了。也许我把日志给了纳什医生,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机会记录。也许我感觉既然已经跟本共享了日志,也就没有必要再在里面记录了。
  我翻开日志的扉页。就在那儿,用的是同样的蓝色墨水。五个潦草的字也在我的名字下方不要相信本。
  我拿出笔划掉了字迹。回到客厅我看见了桌上的剪贴簿,里面仍然没有亚当的照片。今天早上他还是没有跟我提到他,他还是没有给我看金属盒里的东西。
  我想到了我的小说《致早起的鸟儿》接着看了看手里的日志。一个念头不请自来。如果一切都是我编造的呢?
  我站了起来。我需要证据。我要找到日志内容和现实生活之间的联系,证明我读到的过去不是凭空捏造的结果。
  我把日志放进包皮里,走出了客厅。楼梯的尽头处立着大衣架,旁边摆着一双拖鞋。在楼上我能找到本的书房、找到文件柜吗?我会在底层抽屉里找到那个藏在毛巾下面的灰色金属盒吗?钥匙会在床边的最底下一个抽屉里吗?

  如果一切都是真的,我会找到我的儿子吗?
  我必须知道。我两步迈作了一步上了楼梯。
  办公室比我想象中要小,甚至比我预料的整洁一些,可是柜子的确在那儿,颜色是跟枪支一般的金属灰。
  底层抽屉里是一条毛巾,下面盖着一个盒子。我抓住它,打算把它拿起来。这么做似乎有点傻,因为它要么是锁的、要么就是空的。
  都不是。在盒子里我找到了我的小说。不是纳什医生给我的那一本——封面上没有咖啡杯印,纸质看来很新。这一定是本一直留着的一本,等着我明白过来、再次拥有它的那一天。我很好奇纳什医生给我的那本上哪去了。
  我把书拿了出来,书下面压着一张孤零零的照片。相片中是我和本,正对着镜头微笑,尽管我们脸上都露出悲伤的神情。看上去是最近的照片,我的脸跟镜子里看见的差不多,而本看起来也是早上离开家的模样。背景里有所房子,一条砾石车道,一盆盆艳丽的红色天竺葵,有人在后面写上了“韦林之家”。这张照片肯定是在他去接我、把饿哦带回这里的那天照的。
  不过只有这些,没有其他的照片。没有亚当的,甚至没有日记里记录着的、我以前在这儿发现过的那些照片。
  肯定有个理由,我告诉自己。一定有。我翻看了桌子上堆着的文件:杂志、售卖电脑软件的目录、一份学校的时间表,上面用黄色笔标出了一些栏目。还有一封封着口的信——我一时冲动拿了它——可是没有亚当的照片。
  我下楼给自己弄了杯喝的。开水,加上茶包皮。不要让水煮太长,不要用勺子的背面压茶包皮,不然的话会挤出太多丹宁酸,冲出来的茶会发苦。为什么我记得这些却不记得分娩?电话铃响了,在客厅的某个地方。我从包皮里拿出了手机——不是翻盖的那一只,而是我丈夫给的那只——接起了电话。是本。
  “克丽丝?你没事吧?你在家吗?”
  “是的。”我说,“是的。谢谢你。”
  “今天你出过门吗?”他说。他的声音听起来很熟悉,却莫名有些冷冰冰的。我回想起我们的上一次谈话。我不记得那时他告诉我我跟纳什医生约过时间。也许他真的不知道,我想。也有可能他是在试探我,想知道我是否会告诉他。我想起了写在约会日程旁边的提示。“不要告诉本。”写这些东西的时候我肯定还不知道可以信任他。
  现在我相信他,我们之间再谎言。
  “是的。”我说,“我去看了个医生。”他没有说话。“本?”我说。

  “抱歉,是的。”他说,“我听见了。”我注意到他并不惊讶。这么说他早已经知道我在接受纳什医生的治疗。“我在下班回来的路上。”他说,“有点麻烦。听着,我只是要提醒你记得收拾好行李,我们要去……”
  “当然。”我说,接着加了一句,“我很期待!”说出口以后,我意识到这时事实。出门对我们有好处,我想,离开家。对我们来说,这可以是另一个开始。
  “我很快就会回家。”他说,“你能想办法把我们的行李收拾好吗?我回家以后会帮忙,可是如果早点出发会好些。”
  “我会试试。”我说。
  “备用卧室里有两个包皮,在衣橱里。用它们装行李。”
  “好的。”
  “我爱你。”他说。然后,过了很长时间,在他已经挂了电话之后,我告诉他我也爱他。
  ※※※
  我去了洗手间。我是一个女人,我告诉自己。一个成年人。我有一个丈夫。我爱的丈夫。我回想着日志里读到的东西,想着我们做爱,他和我上床,我没有写我很享受。
  我能享受性爱吗?我意识到我甚至连这点都不知道。我冲了马桶,脱掉长裤、紧身裤、内裤,坐在浴缸边上。我的身体是如此陌生,我并不了解它。这个身体连我自己都不熟识,那我又怎么会乐意让他去迎合别人?
  我锁上浴室的门,分开了两条腿。刚开始是微微一条缝,后来越张越开。我掀起衬衣往下看。我看见了在想起亚当那天见到的妊娠纹,还有蓬蓬的阴毛。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剃过、不知道自己是否选择不因自己或者丈夫的喜欢改变它。也许这些事情已经不再重要了,现在不重要。
  我把手合在耻骨的突起上,手指按在阴唇、轻轻地把它们分开。我用指尖拂着那个器官的顶端——那一定是我的阴蒂——按下去,轻轻挪动着手指,这些动作已经隐隐让我感觉有些兴奋,它预示着即将来临的感官之乐,而并非是确定的感受本身。
  我想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些什么事情。
  两个包皮都在备用卧室里,在他告诉我的地方。两个包皮都致密结束,其中一个稍稍大一些。我拿着它们穿过房间进了卧室——今天早上我就是在这里醒过来的——把包皮放到床上。我打开顶层抽屉看见了自己的内衣,摆在他的内裤旁边。
  我给我们两个人都挑了衣服,找出了他的妹子、我的紧身衣。我想起在日志里写到的我们做爱的那一晚,意识到我肯定有双吊袜帯放在房间里什么地方。现在要是能找到吊袜带随便身带上的话倒是不错,我想。可能对我们两人都是好事。

  我走到衣柜旁挑了一条长裙、一条短裙、几条长裤,一条仔裤。我注意到了柜底的鞋盒子——一定是以前藏日志用的——现在里面空荡荡的。我不知道出去度假时我们会是一对什么样的情侣:傍晚我们是会在饭店待着,还是会去舒适的酒吧轻轻松松地享受融融的红色火焰带来的暖意。我好奇我们是会选择步行一般去城市和周边各处探寻,还是搭上一辆出租车去游览经过仔细挑选的景点。至今为止,有些事情我还不了解。生命中余下的时间里,正是这些事情可以让我去探究、去享受。
  我随意给我们两个人都挑了些衣服,迭好放进了手提箱。这时我感觉身体一震,一股力量突然向我涌来,我闭上了眼睛。眼前是一幅图像,明亮,却闪烁着微光。刚开始景象并不清晰,仿佛它在摇摆不定,既遥不可及有无法看清,我尽力张开意识的双臂向它伸出手去。
  我看见自己站在一个提包皮前面:一个有点磨损的软皮箱。我很兴奋。我觉得再次年轻起来,像一个要去度假的小孩,或者一个准备约会的少女:一心好奇着事情会怎么发展,究竟他会不会让我跟他回家,我们会不会上床。我感觉到了那种新奇、那种期待,可以品尝到它的滋味。我用舌头裹着这种感觉,细细地品尝着它,因为我知道它不会持续太久。我一个接一个地打开抽屉,挑着衬衫、长裤、内裤。令人兴奋的、性感的。那种你穿上只为了让人想脱下它的内裤。除了我正穿着的平底鞋,我多带了一双高跟鞋,又拿出来,再放回去。我不喜欢高跟鞋,可是这个晚上跟幻想有关,跟打扮有关,跟成为不一样的我们有关。这些都弄完以后我才开始收拾实用的东西。我拿了一个亮红色皮革加衬洗漱包皮,放进香水、沐浴液、牙膏。今天晚上我想显得美丽一些,为了我爱的男人,为了我曾经一度差点失去的男人。我又放了浴盐。橙花的。我意识到我正在回想起一个夜晚,那时我在收拾行装准备去布赖顿。
  记忆消失了。我睁开了眼睛。那时我不知道我收拾行李去见的男人会把一切从我身边夺走。
  我继续为我的男人收拾行李。
  我听见一辆车在屋外停了下来,引擎熄火了。一扇门打开了,然后关上。一把钥匙插件了锁孔。本。他来了。
  我感觉到紧张、害怕。我跟他今天早上离开的不是同一个人;我已经知道了自己的故事,我已经发掘了我自己。他看到我会怎么想?会说什么?
或许您还会喜欢:
魔都
作者:佚名
章节:43 人气:0
摘要:以文字构筑的人生舞台──久生十兰曲辰先想一下,1902年的时候,《莫格街谋杀案》现世满一甲子,《血字的研究》刚出版十五年,推理小说正处在我们所谓的“光荣时代”;而即便《科学怪人》与H?G?威尔斯的眾多作品早已出现,但科幻(SF)这一个名词,却还要等到十几年后,才会开张营业,正式成为一个可以标识的文类;尽管爱丽丝当时已经追著兔子跑到了几十年, [点击阅读]
麦田里的守望者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0
摘要:《麦田的守望者》简介霍尔顿是出身于富裕中产阶级的十六岁少年,在第四次被开除出学校之后,不敢贸然回家,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酗酒……他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丑恶,接触了各式各样的人物,其中大部分是“假模假式的”伪君子。 [点击阅读]
黄色房间的秘密
作者:佚名
章节:87 人气:0
摘要:第一章疑云(1)陈述约瑟夫?胡乐塔贝耶的这段奇妙经历时,我的心情一直都很激动。时至今日,他还在坚决反对我讲出这段仍然留有谜团的不可思议的故事,而这个故事,确实可以称为过去十五年中最为奇妙的悬疑故事。如果不是著名的斯坦森教授最近在晚间杂志《荣誉军团》的一篇文章中提议,我甚至认为大家永远都不会知道这件著名的黄色房间案件的全部事实了。 [点击阅读]
黄金假面人
作者:佚名
章节:44 人气:0
摘要:人世间,每隔五十年,或者一百年,要发生一次异常怪的事情。这如同天地异变、大规模战争和瘟疫大流行一样,比人们的恶梦和小说家变的凭空臆想要怪诞得多。人间社会不啻不头庞然巨兽,不知什么时候患上莫名其妙的怪病,脾气会因此变得乖戾反常,不可捉摸。因而,世上往往会突如其来地发生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其中,关于“黄金面具”的荒唐无稽的风情,兴许可算作这每五十年或者每一百年发生一次的社会疯狂和变态吧。 [点击阅读]
黄金罗盘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0
摘要:……这个狂乱的深渊是“自然”的胎盘,恐怕也是坟墓既不是海也不是地,不是风不是火所构成,而是这些元素的纷然杂陈产生了原子,因此必然不断纷争、战乱一直到那万能的创造主把它们用做黑色的材料去建造新世界。那时那深思熟虑的魔王站在地狱的岸边,向那狂乱的深渊观看了一会儿,思虑前去的航程。——约翰?米尔顿《失乐园》第二卷朱维之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11月第一版。 [点击阅读]
黑书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0
摘要:不要引用题词,它们只会扼杀作品中的神秘!——阿德利尽管扼杀神秘,杀死倡导神秘的假先知!——巴赫替如梦在甜蜜而温暖的黑暗中趴着熟睡,背上盖一条蓝格子棉被,棉被凹凸不平地铺满整张床,形成阴暗的山谷和柔软的蓝色山丘。冬日清晨最早的声响穿透了房间:间歇驶过的轮车和老旧公车;与糕饼师傅合伙的豆奶师傅,把他的铜罐往人行道上猛敲;共乘小巴站牌前的尖锐哨音。铅灰色的冬日晨光从深蓝色的窗帘渗入房里。 [点击阅读]
黑暗塔之三:荒原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0
摘要:《荒原》是长篇小说《黑暗塔》的第三部。这部长篇小说的灵感来自于,甚至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依赖于罗伯特·布朗宁的叙事长诗《去黑暗塔的罗兰少爷归来》。第一部小说《枪侠》说的是罗兰,这个已经“转换”的世界里惟一幸存的枪侠,如何一路追踪并最终赶上了黑衣人,那个名叫沃特的魔法师。当中世界尚未分裂之前,沃特曾虚伪地与罗兰的父亲交好。 [点击阅读]
黑暗塔之二:三张牌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0
摘要:《三张牌》是长篇小说《黑暗塔》的第二部。《黑暗塔》的故事灵感在某种程度上来自罗伯特·勃朗宁的叙事诗《去黑暗塔的罗兰少爷归来》(其实这部作品亦受莎士比亚剧作《李尔王》的影响)。《黑暗塔》的第一部《枪侠》,交代了罗兰作为一个“转换”了的世界的最后一名枪侠, [点击阅读]
黑暗塔首曲·枪侠
作者:佚名
章节:68 人气:0
摘要:“对我来说,最佳的效果是读者在阅读我的小说时因心脏病发作而死去。”——斯蒂芬·金金用他那魔鬼般的手指一拨,所有紧绷的心弦都为之轰响,在一阵惊悸又一阵心跳中,带你进入颤栗的深渊……让我们开宗明义:如果还有谁不知道这斯的为何方怪物, [点击阅读]
黑暗的另一半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砍他,”马辛说,“砍他,我要站在这儿看。我要看血流出来。快点,别让我说第二遍。”——乔治·斯达克:《马辛的方式》人们真正的生活开始于不同的时期,这一点和他们原始的肉体相反。泰德·波蒙特是个小男孩,他出生在新泽西州伯根菲尔德市的里杰威,他真正的生活开始于1960年。那年,有两件事在他身上发生。第一件事决定了他的一生,而第二件事却几乎结束了他的一生。那年,泰德·波蒙特十一岁。 [点击阅读]
黑麦奇案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1.今天轮到索玛斯小姐泡茶。索玛斯小姐是资历最浅、效率最差的打字员。她年纪不小了,面孔温驯多虑,像绵羊似的。水还没开,索玛斯小姐就倒水去冲茶叶,可怜她一向搞不清壶水有没有沸腾。她一生有许多烦恼,这也是其中之一。她倒好茶,将茶杯放在每个茶碟上,各加两片软绵绵的甜饼干。 [点击阅读]
鼠疫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0
摘要:用另一种囚禁生活来描绘某一种囚禁生活,用虚构的故事来陈述真事,两者都可取——丹尼尔-笛福①——①丹尼尔-笛福(1660-1731),英国十八世纪名作家,著有《鲁滨孙飘流记》等。故事的题材取自四十年代的某一年在奥兰城发生的一些罕见的事情。以通常的眼光来看,这些不太寻常的事情发生得颇不是地方。乍看起来,奥兰只不过是一座平淡无奇的城市,只不过是法属阿尔及利亚沿海的一个省城而已。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