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贝姨 - 第02节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男爵夫人在克勒韦尔走后的感想和落眼泪,现在我们都不难了解了。可怜的夫人,两年来知道自己已经堕入深渊,但以为只有她一个人受罪。她不知道儿子的婚事是怎么成功的,不知道埃克托搅上了贪财的约瑟法;而且她一向希望世界上没有一个人知道她的痛苦。可是,既然克勒韦尔这样毫无顾忌的谈论男爵的荒唐,眼见要没有人尊重埃克托了。老花粉商羞恼之下所说的野话,使她想象到儿子的婚姻是在怎样无耻的默契中撮合的。不知在哪一次的酒色场中,两个老人醉醺醺的,亲昵狎弄之余,提出了这头亲事,等于由两个堕落的姑娘做了媒婆。
  “他居然把奥棠丝忘掉了!”她心里想。“他还是天天见到她的呢;难道他想在那些娼妇家里替她找一个丈夫吗?”这时她丢开了妻子的身分,只有母性在思量一切,因为她看见奥棠丝和贝姨在那里笑,那种年轻人的无愁无虑的痴笑,而她知道,这种神经质的笑,跟她独自在园中散步,含着眼泪出神,同样不是好兆。
  奥棠丝象母亲,但头发是金黄的,天生的鬈曲,异乎寻常的浓密。皮色有螺钿的光彩。显而易见,她是清白的婚姻、高尚纯洁的爱情的结晶品。面貌之间热烈的表情,快乐的气息,青年人的兴致,生命的朝气,健康的丰满,从她身上放射出来,象电光似的锋芒四射。奥棠丝是引人注目的人物。那双无邪的、水汪汪的蓝眼睛,停留在一个走路人身上时,会使他不由自主的一震。头发金黄的女子,乳白的皮肤往往免不了被褐色的斑点打点折扣,可是她白净得连一颗雀斑都没有。高个子,丰满而不肥,灵活的身段,和母亲的一样仪态万方;从前的作家滥用仙女二字,她真可当之无愧。街上见到她的人,谁都要叫一声:“呦!美丽的姑娘!”她却是天真烂漫的,回家对母亲说:
  “那些人怎么啦,妈妈,你和我在一块的时候,他们叫着:
  美丽的姑娘!你不是比我更好看吗?……”
  的确,男爵夫人虽然过了四十七岁,喜欢夕阳晚照的鉴赏家,还是觉得她比女儿更可爱,因为象妇女们所说的,她的风韵还一点儿没有减色:这是少有的现象,尤其在巴黎,十七世纪时,尼侬①曾因此大动公愤,因为她到了高年还是容貌不衰,使一般丑女人即使年轻也无人问津——
  ①指尼侬-德-朗克洛(1620-1705),法国名媛,以才貌双全著称。
  男爵夫人从女儿身上又想到丈夫,眼见他一天一天的,慢慢的堕落,也许要给人家从部里撵走。想到她的偶像快要倒下,隐隐约约的意会到克勒韦尔预言的苦难,可怜的女人越想越受不住,竟象入定一般失去了知觉。
  贝姨一边和奥棠丝谈话,一边不时张望,要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回进客厅;可是男爵夫人打开窗门的时节,她的甥女儿偏偏问长问短,纠缠不清,使她根本不曾注意。
  李斯贝特-斐歇尔,比于洛太太小五岁,却是斐歇尔兄弟中老大的女儿;她不象堂姊那样生得美,所以对阿黛莉娜一向是出奇的妒忌。而妒忌便是这个怪人的基本性格,——怪这个字是英国人用来形容不是疯人院中的,而是大户人家的疯狂的。十足的孚日乡下姑娘,瘦削的身材,乌油油的黑头发,大簇的浓眉毛虬结在一块,粗大的长胳膊,又肥又厚的脚,长长的猴子脸上有几颗肉-:这便是老处女的速写。
  弟兄不分居的家庭,把丑姑娘做了漂亮姑娘的牺牲品,苦涩的果子作了美艳的鲜花的祭礼。李斯贝特在田里做活,堂姊姊却在家娇生惯养;因此她有一天趁着没有人在场,想摘下阿黛莉娜的鼻子,那颗为上年纪的女人赞美的真正希腊式的鼻子。虽然为此挨了打,她照样撕破得宠姊姊的衣衫,弄坏她的领围。
  自从堂姊攀了那门意想不到的亲事之后,李斯贝特认了命,好似拿破仑的兄弟姊妹,在王座与权威之前低下了头一样。心地极好极温柔的阿黛莉娜,在巴黎记起了李斯贝特,一八○九年上把她叫出来,预备替她找个丈夫,免得在乡下受苦。可是这个黑眼睛,黑眉毛、一字不识的姑娘,不能象阿黛莉娜的心意,一下子就攀上亲,男爵只能先给她弄个生计,送她到供奉内廷的刺绣工场,有名的邦斯兄弟那里去学手艺。
  大家简称为贝特的这位小姨子,做了金银铺绣的女工之后,拿出山民的狠劲来学习,居然识了字,会写会算;因为她的姊夫,男爵,告诉她,要自己开一个绣作铺,非先学会这三样不可,她立志要挣一份家业,两年之内换了一个人。到一八一一年,乡下姑娘已经是一个相当可爱、相当伶俐、相当聪明的女工头。
  这一行叫做金银铺绣的职业,专做肩章,饰带,刀剑柄上的-子,以及花哨的军服与文官制服上五光十色的零件。拿破仑以他喜欢穿扮的意大利人脾气,要大小官员的服装都铺满金绣银绣;帝国的版图既有一百三十三州之广,成衣匠自然都变了殷实的富户,而这个供应成衣匠或直接供应达官巨宦的工艺,也成为一桩稳嫌钱的买卖。
  等到贝姨成为邦斯工场中最熟练的女工,当了制造部门的主管,可能成家立业的时候,帝国开始崩溃了。波旁王室的号召和平,使贝特大为惊慌,她怕这行买卖要受到打击,因为市场的范围已经从一百三十三州减缩到八十六州,还要大量的裁军。同时她也害怕工商业的变化,不愿接受男爵的帮助;他简直以为她疯了。男爵希望她跟盘下邦斯工场的里韦先生合伙,她却跟里韦吵了架,仍旧退回去做一个普通工人:
  于是人家更以为她疯了。
  那时,斐歇尔一家又回头去过他们艰难的日子了,跟于洛男爵没有提拔他们的时候一样。
  拿破仑第一次的逊位把他们的事业断送了之后,斐歇尔三兄弟在一八一五年上无可奈何的当了义勇军。老大,贝特的父亲,战死了。阿黛莉娜的父亲,被军事法庭判了死刑,逃到德国,一八二○年上死在特里尔。最小的一个,若安,到巴黎来求一家之中的王后,据说她吃饭的刀叉都是金银打的,在应酬场中头上颈上老戴满了小核桃大的、皇帝御赐的金刚钻。若安-斐歇尔那时四十三岁,向于洛男爵要了一万法郎,靠前任军需总监在陆军部里的老朋友的力量,在凡尔赛镇上作些小小的粮秣买卖。
  家庭的不幸,男爵的失势,叫贝特屈服了;在营营扰扰,争名夺利,使巴黎成为又是地狱又是天堂的大动乱中,她承认自己的渺小。体验到堂姊的种种优越之后,她终于放弃了竞争与媲美的念头;可是妒火依然深深的埋在心底,象瘟疫的菌,要是把堵塞的棉花卷儿拿掉,它还会卷土重来,毁灭整个城市的。她常常想:
  “阿黛莉娜和我是一个血统,咱们的父亲是亲兄弟;她住着高堂大厦,而我住着阁楼。”
  可是每年逢到本名节和元旦,贝特总收到男爵夫妇俩的礼物;男爵待她极好,供给她过冬用的木柴;于洛老将军每星期请她吃一次饭,堂姊家里永远有她的一份刀叉。大家固然取笑她,却从来不引以为羞。再说,人家也帮她在巴黎有了一个立足之地,可以自由自在的过活。
  的确,这个姑娘怕一切拘束。要是堂姊请她住到她们家里去,贝特觉得依人篱下就等于戴了枷锁;好几次男爵把她结婚的难题解决了;她先是动了心,然后又担心人家嫌她没受教育、没有知识、没有财产把人家回绝了:最后,倘使男爵夫人提议她住到叔父那边去管理家务,免得花大钱雇一个大权独揽的女管家,她又回答说,她才不乐意这种方式的嫁人呢。
  贝姨在思想上所表现的那种古怪,在一般晚熟的性格,和思想多而说话少的野蛮人身上都有的。由于工场中的谈话,与男女工人接触的关系,她的乡下人的聪明又染上一点儿巴黎人的尖刻。这姑娘,性格非常象科西嘉①人,强悍的本能,照理是喜欢软弱的男人的;但因为在京城里住久了,京城的气息把她表面上改变了。顽强的个性给巴黎文化磨钝了些。凭着她的聪明狡狯,——那在真正独身的人是很深刻的——再加她思想的尖刻,在任何别的环境中她准是一个可怕的人物。狠一狠心,她能够离间一个最和睦的家庭——
  ①科西嘉:法国岛名,为拿破仑出生地,以民风强悍著称。
  早期,当她不露一点口风而抱着希望的时候,她曾经穿胸褡,注意时装,在某一时居然收拾得相当光鲜,男爵认为她可以嫁人了。贝特那时颇象法国旧小说里的火辣辣的黑发姑娘。锐利的眼神,橄榄色的皮肤,芦苇似的身段,大可叫什么退职的少校之流动心;但她笑着对人说,她只预备给自己鉴赏。并且,物质方面不用操心之后,她也觉得生活很美满:从日出到日落做完了一天的工,她总在别人家里吃晚饭,这样,她只消管中饭和房租的开支了;人家供给她衣着,也给她不伤体面的食物,例如糖,酒,咖啡等等。
  一半靠于洛夫妇和斐歇尔叔叔支持的生活,过了二十七年之后,到一八三七年,贝姨已经死心塌地不想再有什么成就,也不计较人家对待她的随便;她自动的不参加宴会,宁愿在亲密的场合露面,还可以有她的地位,而不致伤害她的自尊心。在于洛将军家里、克勒韦尔家里、男爵夫人家里、小于洛家里、在她吵过架又和好而又很捧她的里韦家里,到处她都象自己人一样。到处她懂得讨下人们的好,不时赏他们一些酒钱,进客厅之前老跟他们谈一会儿天。这种亲热,老老实实把自己看做和他们一般高低的亲热,博得了下层阶级的好感,这是吃闲饭的清客必不可少的条件。背后大家都说:“这个老小姐心地善良,是个好人。”再说,她的殷勤,自发的、无限的殷勤,同她假装的好脾气一样,也是她的地位逼成的。看到处处要依赖人家,她终于了解了人生;因为要讨个个人的好,她跟年轻人一块儿嘻嘻哈哈,在他们心目中,她是那种最受欢迎的甜言蜜语的跟班人物,她猜到而且赞成他们的欲望,做他们的代言人;他们把她当做最好的心腹,因为她没有权利责备他们。她的极端稳重,使她同时得到成年人的信任,因为她象尼侬一样有男人的长处。一般而论,一个人的心腹话,总是下达而非上闻的。干什么秘密的事,总是跟上司商量的时候少,跟下属商量的时候多,他们帮我们设谋划策,参与我们的会议;但连黎塞留①尚且不明白这一点,初次出席御前会议就自命为已经登峰造极。人家以为这个可怜的姑娘处处要仰人鼻息,非闭上嘴巴不可。她也自命为全家的忏悔箱。只有男爵夫人一个人,还记得小时候吃过大力气的堂妹妹的苦,至今防她一著。再说,为了顾全颜面,她夫妇之间的悲苦,也只肯对上帝倾诉——

  ①黎塞留(1585-1642),红衣主教,路易十三的宰相,法国史上有名的能臣权相。
  在此也许得说明一下,男爵夫人的屋子,在贝姨眼中还是金碧辉煌,她不象暴发的花粉商会注意到破烂的沙发、污黑的花绸、和伤痕累累的丝织品上所表现的穷相。我们看待有些家具,象看待我们自己一样。一个人天天打量自己的结果,会象男爵那样自以为没有改变也没有老,可是旁人发觉我们的头发已经象龈鼠的毛,脑门上刻着人字形的皱纹,肚子上鼓起累累的南瓜。因此,贝特觉得这所屋子始终反映着帝政时代的光华,始终那么耀眼。
  年复一年,贝姨养成了老处女的怪脾气。譬如说,她不再拿时装做标准,反而叫时装来迁就她的习惯,迎合她永远落后的怪癖。男爵夫人给她一顶漂亮的新帽子,或是什么裁剪入时的衣衫,贝姨马上在家里独出心裁的改过一道,带点儿帝政时代的形式,又带点儿洛林古装的样子,把好好的东西糟蹋了。三十法郎的帽子变得不三不四,体面的衣衫弄成破破烂烂。在这一点上,贝姨象骡子一样固执;她只求自己称心,还以为装束得挺可爱呢;殊不知她那番把服装与人品同化的功夫,表现她从头到脚都是老处女固然很调和,却把她装扮得奇形怪状,人家纵有十二分的心意,也不敢让她在喜庆日子露面了。
  男爵给她提过四次亲(一次是他署里的职员,一次是个少校,一次是个粮食商,一次是个退休的上尉),都给她拒绝了,另外她又拒绝了一个后来发了财的铺绣商。这种固执,任性,不受拘束的脾气,莫名其妙的野性,使男爵开玩笑地替她起了一个外号,叫做山羊。但这个外号只能说明她表面上的古怪,说明我们个个人都会在人前表现的那种变化无常的脾气。仔细观察之下,这个姑娘,的确有乡下人性格中凶狠残忍的方面,她始终是想摘掉堂姊鼻子的女孩子,要不是有了理性,说不定她在妒性发作的时候会把堂姊杀死的。知道了法律,认识了社会,她才不至于露出乡下人的本性,象野蛮人那样迫不及待的,把情感立刻变为行动。本色的人跟文明人的区别,也许全在这一点。野蛮人只有情感,文明人除了情感还有思想。所以野蛮人的脑子里可以说没有多少印象存在,他把自己整个儿交给一时的情感支配;至于文明人,却用思想把情感潜移默化。文明人关心的有无数的对象,有无数的情感;而野蛮人一次只能容纳一种情感。就因为此,儿童能够暂时压倒父母,取得优胜,但儿童的欲望一经满足,优胜的条件也就消灭;可是这个条件,在近乎原始的人是继续存在的。贝姨这个野性未驯的、带点儿阴险的洛林姑娘,就属于这一类的性格;在平民之中这种性格是出乎我们意料的普遍,大革命时代许多群众的行为,也可以用这种性格解释。
  在本书开场的时代,要是贝姨肯穿着入时,象巴黎女子一样,时兴什么就穿什么,那么她场面上还算拿得出,但她始终直僵僵的象一根木棍。而在巴黎,没有风韵的女人就不算女人。黑头发、冷冷的美丽的眼睛、脸上硬绷绷的线条、干枯的皮色、颇有乔托①画像的风味:这些特点,一个真正的巴黎女子一定会加以利用而独具一格的,但在贝特身上,尤其是她莫名其妙的装束,把她弄成怪模怪样,好似萨瓦省的孩子们牵在街上走的、猴子扮的女人。于洛家的亲戚,都知道她喜欢待在家里,只在小圈子里活动,所以她的古怪已经谁也不以为怪,一到街上,更是无人理会了,因为熙熙攘攘的巴黎,只有漂亮女人才会受人注意——
  ①乔托(1266-1336),意大利画家,镶嵌艺术家:风格雄浑,被公认为现代绘画的先驱。
  那天奥棠丝在花园里的傻笑,是因为战胜了贝姨的固执,把追问了三年的心事逼了出来。一个老姑娘尽管讳莫如深,还是不能咬紧牙关,一贯到底,为什么?为了虚荣心!三年以来,奥棠丝对某些事情特别感到兴趣,老是向姨母提出些天真的问话;她要知道姨母为什么不嫁人。五次提亲都被拒绝的事,奥棠丝都知道的,她便编了一个小小的罗曼史,认定贝姨心上有人,并且拿这一点来和贝姨彼此开玩笑。她提到自己跟贝姨的时候,总喜欢说:“呃!我们这辈小姑娘!”好几次贝姨说笑话似的回答,“谁跟你说我没有爱人哪?”于是,真的也罢,假的也罢,贝姨的爱人成了大家取笑的材料。无伤大雅的斗嘴,已经有两年的历史。贝姨上次到这儿来,奥棠丝第一句就问:
  “你的爱人好吗?”
  “好呐,”她回答,“就是有点儿不舒服,可怜的孩子。”
  “啊!他身体很娇?”男爵夫人笑着问。
  “对啦……他是黄头发的……我这么一个黑炭,自然要挑一个白白嫩嫩的、象月亮般的皮色喽。”
  “他是什么人呢?干什么的?”奥棠丝问,“是一个亲王吗?”
  “我是做针线的王后,他是做活儿的亲王。街上有住宅,手里有公债的富翁,会爱我这样一个可怜的姑娘吗?还是有什么公爵侯爵,或是你神话里美丽的王子会要我?”
  “噢!我倒想见见他!……”奥棠丝笑着说。
  “你想瞧瞧肯爱上老山羊的男人是什么模样吗?”贝姨反问。
  “大概是个老公务员,胡须象公山羊似的怪物吧?”奥棠丝望着她的母亲说。
  “哎哎,这可是猜错了,小姐。”
  “那么你真的有爱人了?”奥棠丝以为逼出了贝姨的秘密,表示很得意。
  “真?跟你的没有爱人一样的真!”贝姨有点儿赌气的说。
  “好吧,贝特,你既然有爱人,干吗不跟他结婚?……”男爵夫人说着又对女儿做了一个暗号,“讲了他三年啦,你早应该看清楚的了,要是他不变心,你就不应当把这种局面老拖下去让他受罪。而且这也是一个良心问题;倘使他还年轻,你也该趁早有个老来的倚靠。”
  贝姨瞪着眼瞅着男爵夫人,看见她在笑,便回答说:
  “嫁给他等于嫁给饥饿;他是工人,我是工人,生下孩子来还不是一样的工人……不行,不行;我们精神上相爱,便宜多呢!”
  “你干吗把他藏起来呢?”奥棠丝又问。
  “他穿着短打哪,”老姑娘笑着回答。
  “你爱他不爱呢?”男爵夫人问。
  “那还用说!这小天使,我就爱他的人,我心上有了他四年喽。”
  “好吧,要是你就爱他的人,”男爵夫人态度很严肃,“要是你真的爱他,要是真有这个人,你就是大大的对他不起。你不知道什么叫做爱。”
  “这玩意儿,咱们生下来都懂的!”贝姨说。
  “不;有些女人尽管爱,可是自私得厉害,你就是这样!……”
  贝姨把头低了下去,要是这时有人看到她的眼睛,一定会害怕的;但她望着手里的线团。
  “你应该把你的爱人介绍我们认识,埃克托可以替他找个事,找个发财的机会。”
  “不行,”贝姨说。
  “为什么?”
  “他是波兰人,一个亡命的……”
  “一个叛党是不是?”奥棠丝叫了起来。“噢!你好福气!
  ……他可曾有过冒险的事呀?……”
  “他为波兰打过仗。他在中学里教书,学生闹起革命来了;因为是康斯坦丁大公荐的人,所以他没有赦免的希望……”
  “教书?……教什么的?”
  “教美术!……”
  “是革命失败以后逃到巴黎的吗?”
  “一八三三年,他穿过整个德国走来的……”
  “可怜的小伙子!几岁啦?……”
  “革命的时候刚好二十四,现在二十九……”
  “比你小十五岁咧,”男爵夫人插了一句嘴。
  “他靠什么过活的?”奥棠丝问。
  “靠他的本领……”
  “啊!他教学生吗?……”
  “他配?……”贝姨说。“他自己还在受管教,而且是严格的管教!……”
  “他的名字呢?好听不好听?”
  “文赛斯拉!”
  “你们这般老姑娘,想象力真是了不起!”男爵夫人叫道。
  “听你说得这样有根有据,人家真会相信你呢,李斯贝特。”
  “妈妈,这个波兰人一定是吃惯俄罗斯棍子的①,所以贝姨要给他尝尝家乡风味。”
  三个人都笑开了,奥棠丝把“噢!玛蒂尔德……”改成“噢!文赛斯拉,我崇拜的神喔!……”的唱起来②……大家也就把斗嘴的事暂停片刻。
  奥棠丝走开了一会,回来的时候,贝姨望着她说道:
  “哼!你们这般小姑娘,以为人家只会爱你们的。”
  等到只剩下她们两个人了,奥棠丝又说:

  “嗨,只要你证明文赛斯拉不是童话,我就把那条黄开司米披肩给你。”
  “他的确是伯爵!”
  “所有的波兰人全是伯爵!”③
  “他不是波兰人,他是立…瓦…立特…”——
  ①棍子是帝俄时代特殊的刑具。
  ②歌剧《威廉-退尔》有一段著名的唱词:噢!玛蒂尔德,我崇拜的神喔!……
  ③法语中童话(Conte)与伯爵(Comte)完全同音。当时以反抗帝俄而亡命在巴黎的波兰人,大都自称为贵族:故言波兰人全是伯爵,含有讥讽之意。
  “立陶宛人是不是?”
  “不……”
  “立沃尼亚人是不是①?”——
  ①立沃尼亚(Livonie)原属波兰,一六六○年归瑞典:一七二一年又被割让与俄国。所以,立沃尼亚人应是俄国人,贝姨在这里弄错了。
  “对啦!”
  “他姓什么?”
  “哎哎,我要知道你能不能保守秘密。”
  “噢!贝姨,我一定闭上嘴巴……”
  “能守口如瓶吗?”
  “能!”
  “能把你的灵魂得救做担保吗?”
  “能!”
  “不,我要你拿现世的幸福担保。”
  “好吧。”
  “那么告诉你,他叫做文赛斯拉-斯坦卜克伯爵!”
  “查理十二从前有一个将军是这个姓。”
  “就是他的叔祖噢!他的父亲,在瑞典王死后搬到了立沃尼亚;可是他在一八一二年战役中丢了家业,死了,只留一个可怜的八岁的儿子。康斯坦丁大公看在斯坦卜克这个姓面上,照顾了他,送他进学校……”
  “说过的话我决不赖,”奥棠丝接口道,“现在只要你给我一个证据,证明确有此人,我就把披肩给你!啊!这个颜色对皮肤深色的人再合适没有了。”
  “你替我保守秘密吗?”
  “我把我的秘密跟你交换好了。”
  “好,我下次来的时候把证据带来。”
  “可是要拿出你的爱人来才算证据啊。”奥棠丝说。
  贝特从到巴黎起,最眼热开司米,一想会到手那条一八○八年时男爵送给太太,而后根据某些家庭的习惯,在一八三○年上从母亲传给了女儿的黄开司米披肩,她简直有点飘飘然。十年以来,披肩已经用得很旧;但是这件藏在檀香匣里的珍贵衣饰,象男爵夫人的家具一样,在老姑娘看来永远是簇新的。所以她异想天开,带来一件预备送男爵夫人过生日的礼物,想借此证明她神秘的爱人并不是虚构的。
  那礼物是一颗银印,印纽是三个埋在树叶中的背对背的人物,顶着一个球。三个人物代表信仰、希望、博爱。他们脚底下是扭做一团的几只野兽,中间盘绕着一条有象征意味的蛇。要是在一八四六年,经过了雕塑家德-福沃小姐,瓦格纳,耶南斯特,弗罗芒-默里斯等的努力,和利埃纳一流的木雕大家的成就之后,这件作品就不希罕了;但在当时,一个对珠宝古玩极有见识的女孩子,把这颗银印拿在手里把玩之下,的确要欣赏不置的。贝姨一边拿给她一边说-“嗯,你觉得这玩意儿怎么样?”
  以人物的素描、衣褶、动作而论,是拉斐尔派;手工却令人想起多纳太洛,勃罗奈斯基,季培尔底,却利尼,冉-德-鲍洛涅等佛罗伦萨派的铜雕。象征情欲的野兽,奇谲诡异,不下于法国文艺复兴期表现妖魔鬼怪的作品。围绕人像的棕榈、凤尾草、灯心草,芦苇;其效果、格调、布局、都使行家叫绝。一条飘带把三个人像的头联系在一起,在头与头的三处空隙之间,刻着一个W,一头羚羊,和一个制字。
  “谁雕的?”奥棠丝问。
  “我的爱人喽,”贝姨回答,“他花了十个月功夫,所以我得在铺绣工作上多挣一点儿钱……他告诉我,斯坦卜克在德文中的意义是岩石的野兽或羚羊。他预备在作品上就用这个方式签名……啊!你的披肩是我的了……”
  “为什么?”
  “这样一件贵重的东西,我有力量买吗?定做吗?不可能的。所以那是送给我的。而除了爱人,谁又会送这样一个礼?”
  奥棠丝故意不动声色(要是贝特发觉这一点,她会大吃一惊的),不敢露出十分赞美的意思,虽然她象天生爱美的人一样,看到一件完美的、意想不到的杰作,自然而然的为之一震。她只说了一句:
  “的确不错。”
  “是不错;可是我更喜欢橘黄色的开司米。告诉你,孩子,我的爱人专门做这一类东西。他从到了巴黎之后,做过三四件这种小玩意,四年的学习和苦功,才有这点儿成绩。他拜的师傅有-铜匠、模塑匠、首饰匠等等,不知花了多少钱。他告诉我,现在,几个月之内,他可以出名,可以挣大钱了……”
  “那么你是看到他的了?”
  “怎么!你还当是假的?别看我嘻嘻哈哈,我是告诉了你真话。”
  “他爱你吗?”奥棠丝急不及待的问。
  “爱我极了!”贝姨变得一本正经的,“你知道,孩子,他只见过一些没有血色、没有神气的北方女人;一个深色的、苗条的、象我这样年轻的姑娘,会教他心里暖和。可是别多嘴!
  你答应我的。”
  “可是临了这一个还不是跟以前的五个一样?”奥棠丝瞧着银印,嘲笑她。
  “六个呢,小姐。在洛林我还丢掉一个,就是到了今天,他还是连月亮都会替我摘下来的。”
  “现在这个更妙啦,他给你带来了太阳,”奥棠丝回答。
  “那又不能换什么钱。要有大块儿田地,才能沾到太阳的光。”
  这些一个接着一个的玩笑,加上必然有的疯疯癫癫的举动,合成一片傻笑的声音,使男爵夫人把女儿的前途,跟她眼前这种少年人的欢笑比照之下,格外觉得悲伤。
  奥棠丝给这件宝物引起了深思,又问:
  “把六个月功夫做成的宝物送你,他一定有什么大恩要报答你-?”
  “啊!你一下子要知道得太多了……可是告诉你……我要你参加一个秘密计划。”
  “有没有你的爱人参加?”
  “啊!你一心想看到他!要知道象你贝姨这样一个老姑娘,能够把一个爱人保留到五年的,才把他藏得紧呢……所以,别跟我腻。我啊,你瞧,我没有猫、没有鸟、没有狗、也没有鹦鹉;我这样一头老山羊总该有样东西让我喜欢喜欢,逗着玩儿。所以哪,我弄了一个波兰人。”
  “他有须吗?”
  “有这么长,”贝特把绕满金线的梭子比了一比。她到外边来吃饭总带着活儿,在开饭之前做一会。她又说:“要是你问个不休,我什么都不说了。你只有二十二岁,可比我还噜-,我可是四十二啦,也可以说四十三啦。”
  “我听着就是,我做哑巴好了。”
  “我的爱人做了一座铜雕的人物,有十寸高,表现参孙①斗狮。他把雕像埋在土里,让它发绿,看上去跟参孙一样古老,现在摆在一家古董铺里,你知道,那些铺子都在阅兵场上,靠近我住的地方。你父亲不是认得农商大臣包皮比诺和拉斯蒂涅伯爵吗?要是他提起这件作品,当做是街上偶尔看见的一件精美的古物,——听说那些大人物不理会我们的金绣,却关心这一套玩意儿——要是他们买下了,或者光是去把那块破铜烂铁瞧一眼,我的爱人就可以发财了。可怜的家伙,他说人家会把这个玩意儿当做古物,出高价买去。买主要是一个大臣的话,他就跑去证明他是作者,那就有人捧他了!噢!他自以为马到成功,快要发迹啦;这小子骄傲得很,两位新封伯爵的傲气加起来也不过如此。”
  “这是学的米开朗琪罗②,”奥棠丝说。“他有了爱人,倒没有给爱情冲昏头脑,……那件作品要卖多少呢?”——
  ①参孙是希伯来族的大力士,相传他的体力都来自他的头发。
  ②米开朗琪罗(1475-1564),意大利著名画家、雕塑家、建筑师和诗人,一四九五年,米开朗琪罗创作了一座雕像,名为《睡着的丘比特》交给米兰一位商人出售。商人为了赚钱,把雕像埋在地里,然后取出冒充古董。被红衣主教圣乔治以重金买去。
  “一千五百法郎!……再少,古董商不肯卖,他要拿佣金呢。”
  “爸爸现在是王上的特派员,在国会里天天见到两位大臣,他会把你的事办妥的,你交给我得啦。您要发大财了,斯坦卜克伯爵夫人!”
  “不成,我那个家伙太懒,他几星期的把红土搅来搅去,一点儿工作都做不出来。呃!他老是上卢浮宫,国家图书馆鬼混,拿些版画瞧着,描着。他就是这么游手好闲。”
  姨母跟甥女俩继续在那里有说有笑。奥棠丝的笑完全是强笑;因为她心中已经有了少女们都感受到的那种爱,没有对象的爱,空空洞洞的爱,直要遇上一个萍水相逢的人,模糊的意念方始成为具体,仿佛霜花遇到被风刮到窗边的小草枝,立即就粘着了。她象母亲一样相信贝姨是独身到老的了,所以十个月以来,她把贝姨那个神话似的爱人构成了一个真实的人物;而八天以来这个幽灵又变成了文赛斯拉-斯坦卜克伯爵,梦想成了事实,缥缈的云雾变为一个三十岁的青年。她手中那颗银印,闪耀着天才的光芒,象预告耶稣降生似的,真有符咒一般的力量。奥棠丝快活极了,竟不敢相信这篇童话是事实;她的血在奔腾,她象疯子一般狂笑,想岔开姨母对她的注意。
  “客厅的门好象开了,”贝姨说;“咱们去瞧瞧克勒韦尔先生走没走……”
  “这两天妈妈很不高兴,那头亲事大概是完了……”
  “能挽回的;我可以告诉你,对方是大理院法官。你喜欢不喜欢当院长太太?好吧,倘使这件事要靠克勒韦尔先生,他会跟我提的,明天我可以知道有没有希望!……”

  “姨妈,把银印留在我这儿吧,我不给人家看就是了……
  妈妈的生日还有个把月,我以后再还给你……”
  “不,你不能拿去……还要配一口匣子呢。”
  “可是我要给爸爸瞧一下,他才好有根有据的和大臣们提,做官的不能随便乱说。”
  “那么只要你不给母亲看见就行了;她知道我有了爱人,会开我玩笑的……”
  “你放心……”
  两人走到上房门口,正赶上男爵夫人晕过去,可是奥棠丝的一声叫喊,就把她唤醒了。贝特跑去找盐,回来看见母女俩互相抱着,母亲还在安慰女儿,叫她别慌,说:“没有什么,不过是动了肝阳——呕,你爸爸回来了,”
  她听出男爵打铃的方式;“别告诉他我晕过去……”
  阿黛莉娜起身去迎接丈夫,预备在晚饭之前带他到花园里去,跟他谈一谈没有成功的亲事,问问他将来的计划,给他出点主意。
  于洛男爵的装束气度,纯粹是国会派、拿破仑派;帝政时代的旧人是可以一望而知的:军人的架式,金钮扣一直扣到颈项的蓝色上装,黑纱领带,威严的步伐,——那是在紧张的局面中需要发号施令的习惯养成的。男爵的确没有一点儿老态:目力还很好,看书不用眼镜;漂亮的长脸盘,四周是漆黑的鬓脚,气色极旺,面上一丝一丝的红筋说明他是多血质的人;在腰带笼络之下的肚子,仍不失其庄严威武。贵族的威仪和一团和气的外表,包皮藏着一个跟克勒韦尔俩寻欢作乐的风流人物。他这一类的男子,一看见漂亮女人就眉飞色舞,对所有的美女,哪怕在街上偶然碰到而永远不会再见的,都要笑盈盈的做一个媚眼。
  阿黛莉娜看见他皱着眉头,便问:“你发言了吗,朋友?”
  “没有;可是听人家说了两小时废话,没有能表决,真是烦死了……他们一味斗嘴,说话象马队冲锋,却永远打不退敌人!我跟元帅分手的时候说:大家把说话代替行动,对我们这般说做就做的人真不是味儿。……得了吧,呆在大臣席上受罪受够了,回家来要散散心喽……啊,你好,山羊!……
  你好,小山羊!”
  说罢他搂着女儿的脖子,亲吻、戏弄、抱她坐在膝上,把她脑袋靠着他肩头,让她金黄的头发拂着他的脸。
  “他已经累死了,烦死了,我还要去磨他,不,等一会吧,”于洛太太这么想过以后,提高了嗓子问:“你今晚在家吗?”
  “不,孩子们。吃过饭我就走。今天要不是山羊、孩子们、和大哥在这儿吃饭,我根本不回来的。”
  男爵夫人抓起报纸,瞧了瞧戏目,放下了。她看见歌剧院贴着《魔鬼罗伯特》①。六个月以来,意大利歌剧院已经让约瑟法转到法兰西歌剧院去了,今晚她是扮的爱丽思。这些动作,男爵都看在眼里,他目不转睛的瞅着妻子。阿黛莉娜把眼睛低下,走到花园里去了,他也跟了出去——
  ①《魔鬼罗伯特》,德国作曲家迈耶贝尔(1791-1864)的作品。
  “怎么啦,阿黛莉娜?”他搂着她的腰,把她拉到身边紧紧抱着,“你不知道我爱你甚于……”
  “甚于珍妮-卡迪讷,甚于约瑟法是不是?”她大着胆子打断了他的话。
  “谁告诉你的?”男爵把妻子撒开手,退后了两步。
  “有人写来一封匿名信,给我烧掉了,信里说,奥棠丝的亲事没有成功,是为了我们穷。亲爱的埃克托,你的妻子永远不会对你哼一声;她早知道你跟珍妮-卡迪讷的关系,她抱怨过没有?可是奥棠丝的母亲,不能不对你说老实话……”
  于洛一声不出。他的太太觉得这一忽儿的沉默非常可怕,她只听见自己的心跳。然后他放下交叉的手臂,把妻子紧紧搂在怀里,吻着她的额角,热情激动的说:
  “阿黛莉娜,你是一个天使,我是一个混蛋……”
  “不!不!”男爵夫人把手掩着他的嘴,不许他骂自己。
  “是的,现在我没有一个钱可以给奥棠丝,我苦闷极了;可是,既然你对我说穿了心事,我也好把憋在肚里的苦处对你发泄一下……你的斐歇尔叔叔也是给我拖累的,他代我签了两万五千法郎的借据!而这些都是为了一个欺骗我的女人,背后拿我打哈哈,把我叫做老雄猫的!……吓!真可怕,满足嗜好比养活一家老小还要花钱!……而且压制也压制不了……我现在尽可以答应你,从此不再去找那个该死的犹太女人,可是只要来一个字条,我就会去,仿佛奉着皇帝的圣旨上火线一样。”
  “别难受啦,埃克托,”可怜的太太绝望之下,看见丈夫眼中含着泪,便忘记了女儿的事,“我还有钻石;第一先要救出我的叔叔来!”
  “你的钻石眼前只值到二万法郎,不够派作斐歇尔老头的用场;还是留给奥棠丝吧。明天我去见元帅。”
  “可怜的朋友!”男爵夫人抓着她埃克托的手亲吻。
  这就算是责备了。阿黛莉娜贡献出她的钻石,做父亲的拿来给了奥棠丝,她认为这个举动伟大极了,便没有了勇气。
  “他是一家之主,家里的东西,他可以全部拿走,可是他竟不肯收我的钻石,真是一个上帝!”
  这是她的想法。她的一味温柔,当然比旁的女子的妒恨更有收获。
  伦理学者不能不承认,凡是很有教养而行为不检的人,总比正人君子可爱得多;因为自己有罪过要补赎,他们就先求人家的宽容,对裁判他们的人的缺点,表示毫不介意,使个个人觉得他们是一等好人。正人君子虽然也有和蔼可亲的,但他们总以为德行本身已经够美了,毋须再费心讨好人家。而且,撇开伪君子不谈,真正的有道之士,对自己的地位几乎都有点儿介介于怀,以为在人生的舞台上受了委屈,象自命怀才不遇的人那样,免不了满嘴牢骚。所以,因败坏家业而暗自惭愧的男爵,对妻子,对儿女,对贝姨,把他的才华,把他迷人的温功,一齐施展出来。儿子和喂着一个小于洛的赛莱斯蒂纳来了以后,他对媳妇大献殷勤,恭维得不得了,那是赛莱斯蒂纳在旁的地方得不到的待遇,因为在暴发户的女儿中间,再没有象她那么俗气,那么庸碌的了。祖父把小娃娃抱过来亲吻,觉得他妙极了,美极了;他学着奶妈的口吻,逗着孩子咿咿哑哑,预言这小胖子将来比他还要伟大,顺手又把儿子于洛恭维几句,然后把娃娃还给那位诺曼底胖奶妈。赛莱斯蒂纳对男爵夫人递了个眼色,表示说:“瞧这老人家多好呀!”不消说得,她会在自己父亲面前替公公辩护的。
  表现了一番好公公好祖父之后,男爵把儿子带到花园里,对于当天在议院里发生的微妙局面应当如何应付,发表了一套入情入理的见解。他叫年轻的律师佩服他眼光深刻,同时他友好的口吻,尤其是那副尊重儿子,仿佛从此把他平等看待的态度,使儿子大为感动。
  小于洛这个青年,的确是一八三○年革命的产物:满脑子的政治,一肚子的野心,表面却假装沉着;他眼热已经成就的功名,说话只有断断续续的一言半语;深刻犀利的字句,法国谈吐中的精华,他是没有的;可是他很有气派,把高傲当做尊严。这等人物简直是装着一个古代法国人的活动灵柩,那法国人有时会骚动起来,对假装的尊严反抗一下;但为了野心,他临了还是甘心情愿的闷在那里。象真正的灵柩一样,他穿的永远是黑衣服。
  “啊!大哥来了!”男爵赶到客厅门口去迎接伯爵。自从蒙柯奈元帅故世之后,他可能补上那个元帅缺。于洛把他拥抱过了,又亲热又尊敬的搀着他走进来。
  这位因耳聋而毋需出席的贵族院议员,一个饱经风霜、气概不凡的脑袋,花白的头发还相当浓厚,看得出帽子压过的痕迹。矮小、臃肿、干瘪、却是老当益壮,精神饱满得很;充沛的元气无处发泄,他以看书与散步来消磨光阴。他的白白的脸,他的态度举动,以及他通情达理的议论,到处都显出他朴实的生活。战争与战役,他从来不提;他知道自己真正的伟大,毋需再炫耀伟大。在交际场中,他只留神观察女太太们的心思。
  “你们都很高兴啊,”他看到男爵把小小的家庭集会搅得很热闹,同时也发觉弟媳妇脸上忧郁的影子,便补上一句:
  “可是奥棠丝还没有结婚呢。”
  “不会太晚的,”贝姨对着他的耳朵大声的叫。
  “你自己呢,你这不肯开花的坏谷子!”他笑着回答。
  这位福芝罕战役中的英雄很喜欢贝姨,因为两个人颇有相象的地方。平民出身,没有受过教育,他全靠英勇立下军功。他的通情达理就等于人家的才气。一辈子的清廉正直,他欢欢喜喜的在这个家庭中消磨他的余年,这是他全部感情集中的地方,兄弟那些尚未揭穿的荒唐事儿,他是万万想不到的。他只知道家庭之间没有半点儿争执,兄弟姊妹都不分轩轾的相亲相爱,赛莱斯蒂纳一进门就被当做自己人看待:对于这幅融融泄泄的景象,谁也不及他那样感到欣慰。这位矮小的好伯爵还常常问,为什么克勒韦尔没有来。赛莱斯蒂纳提高着嗓子告诉他:“父亲下乡去了!”这一次,人家对他说老花粉商旅行去了。
  这种真正的天伦之乐,使于洛夫人想起:“这才是最实在的幸福,谁也夺不了的!”
  老将军看见兄弟对弟媳妇那么殷勤,便大大的取笑他,把男爵窘得只能转移目标去奉承媳妇。在全家聚餐的时候,男爵总特别讨好和照顾媳妇,希望由她去劝克勒韦尔老头回心转意,不再记他的恨。看到家庭的这一幕,谁也不会相信父亲濒于破产,母亲陷于绝望,儿子正在担忧父亲的前途,女儿又在打算夺取姨母的情人——
或许您还会喜欢:
愁容童子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0
摘要:母亲送给古义人一块地皮。在古义人的记忆里,幼少年时期,那里曾耸立着参天的辽杨。最初提起这个话头,是母亲年愈九旬、头脑还清晰的那阵子。在那之前,古义人几年回去一次,母亲九十岁以后,便大致每年都要回到四国那个森林中的山谷。准确的时期已经记不清了,就季节而言,应该是五月中旬的事。“年岁大了,身上也就有老人的气味了。”母亲从大开着的门窗向对岸望去。 [点击阅读]
愤怒的葡萄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0
摘要:具结释放的汤姆·约德和因对圣灵产生怀疑而不再做牧师的凯绥结伴,回到了被垄断资本与严重干旱吞食了的家乡。他们和约德一家挤进一辆破卡车,各自抱着美好的幻想向“黄金西部”进发。一路上,他们受尽折磨与欺凌,有的死去,有的中途离散。 [点击阅读]
我在暧昧的日本
作者:佚名
章节:17 人气:0
摘要:(一)回顾我的文学生涯,从早期的写作起,我就把小说的舞台放在了位于日本列岛之一的四国岛中央、紧邻四国山脉分水岭北侧深邃的森林山谷里的那个小村落。我从生养我的村庄开始写起,最初,只能说是年轻作家头脑中的预感机能在起作用,我完全没有预料到这将会成为自己小说中一个大系列的一部分。这就是那篇题为《饲育》的短篇小说。 [点击阅读]
我弥留之际
作者:佚名
章节:59 人气:0
摘要:朱厄尔和我从地里走出来,在小路上走成单行。虽然我在他前面十五英尺,但是不管谁从棉花房里看我们,都可以看到朱厄尔那顶破旧的草帽比我那顶足足高出一个脑袋。小路笔直,像根铅垂线,被人的脚踩得光溜溜的,让七月的太阳一烤,硬得像砖。小路夹在一行行碧绿的中耕过的棉花当中,一直通到棉花地当中的棉花房,在那儿拐弯,以四个柔和的直角绕棉花房一周,又继续穿过棉花地,那也是脚踩出来的,很直,但是一点点看不清了。 [点击阅读]
我是猫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0
摘要:夏目漱石,日本近代作家,生于江户的牛迂马场下横町(今东京都新宿区喜久井町)一个小吏家庭,是家中末子。夏目漱石在日本近代文学史上享有很高的地位,被称为“国民大作家”。代表作有《过了春分时节》《行人》《心》三部曲。 [点击阅读]
我的名字叫红
作者:佚名
章节:58 人气:0
摘要:如今我已是一个死人,成了一具躺在井底的死尸。尽管我已经死了很久,心脏也早已停止了跳动,但除了那个卑鄙的凶手之外没人知道我发生了什么事。而他,那个混蛋,则听了听我是否还有呼吸,摸了摸我的脉搏以确信他是否已把我干掉,之后又朝我的肚子踹了一脚,把我扛到井边,搬起我的身子扔了下去。往下落时,我先前被他用石头砸烂了的脑袋摔裂开来;我的脸、我的额头和脸颊全都挤烂没了;我全身的骨头都散架了,满嘴都是鲜血。 [点击阅读]
我的爸爸是吸血鬼
作者:佚名
章节:81 人气:0
摘要:序幕那是萨瓦纳的一个凉爽春夜,我的母亲走在石子路上,木屐像马蹄似的敲得鹅卵石哒哒响。她穿过一片盛开的杜鹃,再穿过铁兰掩映下的小橡树丛,来到一片绿色空地,边上有一个咖啡馆。我父亲在铁桌旁的一张凳子上坐着,桌上摊了两个棋盘,父亲出了一个车,仰头瞥见了我母亲,手不小心碰到了一个兵,棋子倒在桌面,滑下来,滚到一旁的走道上去了。母亲弯下身子,捡起棋子交还给他。 [点击阅读]
战争与和平
作者:佚名
章节:361 人气:0
摘要:“啊,公爵,热那亚和卢加现在是波拿巴家族的领地,不过,我得事先对您说,如果您不对我说我们这里处于战争状态,如果您还敢袒护这个基督的敌人(我确乎相信,他是一个基督的敌人)的种种卑劣行径和他一手造成的灾祸,那么我就不再管您了。您就不再是我的朋友,您就不再是,如您所说的,我的忠实的奴隶。啊,您好,您好。我看我正在吓唬您了,请坐,讲给我听。 [点击阅读]
户隐传说杀人事件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0
摘要:没有想到拉动门栓时竟然发出惊人的响声,令男子吓了一大跳,好在风声掩去了这一声响,没有惊动房间里的人。从太阳落山的时候起就起风了。风儿摇动着树林里粗壮的树枝。整座山峦开始呼啸,呼啸声掠过屋子的屋顶。已经到了11月的月底,天空却刮起了在这季节里不可能出现的南风。据村子里的老人说,现在这个时候刮这样的风,不是一个好兆头。但愿这不是出事的征兆。对男子来说,就是靠着这风声,才使他在拉动门栓时没有被人发现。 [点击阅读]
手机
作者:佚名
章节:35 人气:0
摘要:“脉冲”事件发生于十月一日下午东部标准时间三点零三分。这个名称显然不当,但在事情发生后的十小时内,大多数能够指出这个错误的科学家们要么死亡要么疯癫。无论如何,名称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影响。那天下午三点,一位籍籍无名的年轻人正意气风发地在波士顿的波伊斯顿大街上往东走。他名叫克雷顿·里德尔,脸上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步伐也特别矫健。他左手提着一个艺术家的画夹,关上再拉上拉链就成了一个旅行箱。 [点击阅读]
拇指一竖
作者:佚名
章节:17 人气:0
摘要:贝瑞福夫妇对坐在早餐桌前,他们和普通的夫妇没什么不同,这时候,全英格兰至少有好几百对像他们这样上了年纪的夫妻正在吃早餐,这一天,也是个很普通的日子——一星期七天之中,至少有五个这样的日子。天空阴沉沉的,看起来像是会下雨,不过谁也没把握。 [点击阅读]
拉贝日记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0
摘要:胡绳60年前,侵华日军制造的南京大屠杀惨案,是日本法西斯在中国所犯严重罪行之一,是中国现代史上极其惨痛的一页。虽然日本当时当权者和以后当权者中的许多人竭力否认有这样的惨案,企图隐瞒事实真相,但事实就是事实,不断有身经这个惨案的人(包括当时的日本军人)提供了揭露惨案真相的材料。最近,江苏人民出版社和江苏教育出版社共同翻译出版了《拉贝日记》。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