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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在民歌创作中,我们看到语言全力以赴、聚精会神地模仿音乐。所以,由阿尔基洛科斯开始了一个新的诗歌世界,它同荷马的世界是根本对立的。我们以此说明了诗与音乐、词与声音之间惟一可能的关系:词、形象、概念寻求一种同音乐相似的表达方式,终于折服于音乐的威力。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在希腊民族的语言史上区分出两个主要潮流,其界限是看语言模仿现象世界和形象世界,还是模仿音乐世界。
只要深思一下荷马和品达品达(Pindar,公元前522?-前442),古希腊抒情诗人,擅长合唱琴歌。在语言的色彩、句法结构、词汇方面的差异,以领会这一对立的意义,就会清楚地看到:在荷马和品达之间,必定响起过奥林匹斯秘仪的笛声,直到亚里士多德时代,音乐已经极其发达,这笛声仍使人如醉似狂,以其原始效果激励当时的一切诗歌表现手段去模仿它。我不禁想起今日一种众所周知的、我们的美学却感到厌恶的现象。我们一再发现,有些听众总想替贝多芬的一首交响曲寻找一种图解。
由一段乐章产生的种种形象的组合,似乎本来就异常五光十色,甚至矛盾百出,却偏要在这种组合上练习其可怜的机智,反而忽略了真正值得弄清的现象,在某类美学中,这却是天经地义。纵使这位音乐家用形象说明一种结构,譬如把某一交响曲称作“田园交响乐”,把某一乐章称作“河边小景”,把另一乐章称作“田夫同乐”,也只是生于音乐的譬喻式观念而已,而绝非指音乐所模仿的对象。无论从哪方面看,这些观念都不能就音乐的酒神内容给我们以启示,而且,和别的形象相比,它们也没有特别的价值。现在,我们把这个寓音乐于形象的过程搬用到一个朝气蓬勃的、富有语言创造力的人群中,便可约莫了解诗节式的民歌如何产生,全部语言能力如何因模仿音乐这一新原则而获得调动了。
且让我们把抒情诗看做音乐通过形象和概念的模仿而闪射的光芒,这样,我们就可追问:“音乐在形象和概念中表现为什么?”它表现为意志--按照叔本华所赋予的含义来使用这个词--也就是表现为纯观照、无意志的审美情绪的对立面。在这里,人们或许要尽可能严格地把本质概念同现象概念加以区分,因为音乐按照其本质不可能是意志,否则就要完全被逐出艺术领域,须知意志本身是非审美的。然而,它却表现为意志。这是因为,为了表达形象中的音乐现象,抒情诗人必须调动全部情感,从温情细语到深仇大恨。在用日神譬喻表达音乐这种冲动下,他把整个自然连同他自身仅仅理解为永恒的意欲者、憧憬者和渴求者。
但是,只要他用形象来解释音乐,他自己静息在日神观照的宁静海面上,那么,他通过音乐媒介观照到的一切就在他周围纷乱运动。当他通过音乐媒介看自己时,他自己的形象就出现在一种未得满足的情感状态中,他自己的意愿、渴念、呻吟、欢呼都成了他借以向自己解释音乐的一种譬喻。这就是抒情诗人的现象;作为日神的天才,他用意志的形象解释音乐,而他自己却完全摆脱了意志的欲求,是纤尘不染的金睛火眼。
这里的全部探讨坚持一点:抒情诗仍然依赖于音乐精神,正如音乐本身有完全的主权,不需要形象和概念,而只是在自己之旁容忍它们。抒情诗丝毫不能说出音乐在最高一般性和普遍有效性中未曾说出的东西,音乐迫使抒情诗作图解。所以,语言绝不能把音乐的世界象征圆满表现出来,音乐由于象征性地关联到太一心中的原始冲突和原始痛苦,故而一种超越一切现象和先于一切现象的境界得以象征化了。相反,每种现象之于音乐毋宁只是譬喻;因此,语言作为现象的器官和符号,绝对不能把音乐的至深内容加以披露。当它试图模仿音乐时,它同音乐只能有一种外表的接触,我们仍然不能借任何抒情的口才而向音乐的至深内容靠近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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