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白牙 - 第十五章 众矢之的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即使白牙天性中有任何与狗的种族友善的成分,但当他一点成了拉撬的领头狗时,这种可能性也不可挽救的被毁灭了。为了米·沙额外给他的肉,为了他所受到的宠遇,为了他老在他们牵头奔跑、摇动尾巴和臀部,这一切,都使那些狗们发狂的仇视他。
  同样,白牙对他们也怀有刻骨仇恨。他绝不喜欢做领头的雪橇狗。三年来,他打败和镇压遍了这群狗中每一只,无法忍受现在被迫在狂叫着的群狗面前落荒而逃。然而,他必须忍受,否则就的灭亡,但他体内的生命还不想死亡。
  米·沙一声令下,全组的狗立刻野蛮的大叫着,向他扑了过来,他没有防卫的余地。
  他若转身攻击他们,就会被米·沙抡起的鞭子火辣辣的抽在脸上。他只有跑开,他不能用尾巴和臀部去对付那群嚎叫的狗们,尾巴与臀部可不是对付这么多无情牙齿的合适的武器。
  因此,他只好跑,整天的跳,每一跳都违背自己的天性,伤害着自己的自尊心。
  谁也不可能违反了自己天性的指示而不伤害天性。这种颠倒,仿佛一根本来应该从身体内部向外长的毛,现在不自然的反过来向肉中长一样,注定要疼痛化脓。白牙的情况就是这样。体内的每种推力,都驱使他扑向后面叫唤狗群,但神的意志并非如此,而且,抽得令人疼痛的鹿肠皮鞭,实施着神的意志。白牙只有暗中悲伤苦恼,发展着与凶猛顽强的本性相适应的仇恨恶毒。
  如果有一个动物曾经成为自己种族的敌人,那么,这个动物就是白牙。他既不要求宽恕,也不给予宽恕。群狗的牙齿不断在他身上留下伤痕,他也不断地用牙齿给群狗印上伤痕。在安营卸套以后,大多数领头狗都挨近神们以求保护,白牙却轻视这种保护。
  他勇敢的在营地各处走动,在夜里报复白天所受到的苦难。他没做领袖时,狗们曾经学会了给他让路。但是现在,他们由于整天追逐白牙产生的兴奋之情,和脑子上反复出现的白牙逃跑的印象对下意识的影响,被整天的通知干支配着,不再情愿的克制自己而对他让步。他一出现在他们中间,争吵就必定发生。他就用连吼带咬为自己开路。即使他呼吸的空气,也到处弥漫着仇恨与敌意,这样又增加了他内心中的仇恨与凶恶。
  米·沙下令停止时,白牙就服从。开始时,后面的狗一齐扑向可恨的领袖。然而,现在情况不同了,米·沙手中的鞭子会给白牙做主撑腰。渐渐的,狗们明白了,在奉命停止前进时,不要去惹白牙;但是如果白牙没奉命就停止,那么只要能够,就扑上去咬他。这种情形经历了几次以后,白牙很快就懂得了,没有命令,它绝不停止。因为生命供给他的生存环境如此异常严酷,他必须学得快些,只有这样才能活下去。
  不过,那些狗们却永远也学不会不要在营地里去惹白牙这样的教训。每一天,由于追逐叫骂而忘记了头天晚上的教训,到了晚上,重新领教以后,又立刻再一次被遗忘。他们恨他的共同之处在于,他们觉察到,他们与他种族不同——这本身已经足以导致敌对情绪的产生。
  和白牙一样,他们也是被驯服了的狼,但已经被驯养了许多代,绝大部分的野性已经没了。在他们看来,“荒原”即未知可怕,又永远充满了敌意与威胁。然而,无论在外贸、行为,还是本能的冲动上,白牙仍然眷恋着“荒原”,象征着“荒原”,是“荒原”的化身。所以,当他们向他露出牙齿的时候,他们是在自卫,是在抵御隐藏在森林深处、篝火以外地黑暗中的可能毁灭他们的力量。

  狗们认识了团结一致的重要性。任何一只狗想要单枪匹马的跟白牙对抗,那太可怕了。他们用密集的队形对付他,否则他会在一夜之间一个个杀死他们。实际上,他从来也没有杀他们的机会。他可能会掀翻一只狗,但是,不等他干到彻底——像喉咙那里下毒手,狗们就蜂拥而上。狗们一旦发现有冲突的预兆,就会群起而攻之。虽然他们之间也相互争吵,但在与白牙吵闹时,就会忘掉内部的纠纷。
  另一方方面,他们也想竭尽全力,然而,却并不能够杀死白牙。相形之下,他太迅猛,太聪明,太难被打败了。每逢他们可能包皮围住他的时候,他总能游刃有余,脱身而出。他们中间,还没有哪只狗可以将白牙打翻在地。他双脚依附土地的坚韧性,跟他对于生命的依恋性一样。所以,在与群狗无穷无尽的战斗当中,谁也不如白牙明白,生命与站稳脚跟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
  白牙就这样成了种族的敌人。作为被驯养的狼,他们为人类的或所软化了,由于人类历的庇护而变得软柔了。白牙的本质,造就了他的冷酷无情。他可怕的实事这“近亲复仇”
  的主张,向所有的狗做“近亲复仇”。因此,即使自己本人也非常野蛮凶狠的灰海獭,也不得不对他的凶猛感到惊异,他发誓说从未有过这样的畜牲;陌生村庄的印第安人也这样说,他们的狗常常被他杀死。
  白牙快要五岁时候,灰海獭带他沿迈肯齐河,过洛矶山,下波古滨,到育空洞,做了一次长途旅行。一路上经过了许多村子,他就大肆践踏狗们,让人久久难忘。他喜欢向他的种族报仇雪恨。他们都是些普普通通,毫不猜忌的狗,对他的迅速、直接、和不宣而战,毫无准备。他们不知道,他是一个嗜杀成性的“闪电”。他们耸毛硬腿向他挑战,他却毫不浪费时间心血搞这些准备程序,而像一根钢簧一样,突然一跃而起,当他们惊慌之中还不明白怎么回事的时候,他已经咬住了他们的喉咙,在毁灭他们了。
  他变成了一个非常精明的打仗能手,决不浪费精力,也决不扭在一起。那种迅雷而不及掩耳之势,不允许对手和他扭在一处。如果他失手了,他就很快脱身。对扭打在一处的反感,他表现得异乎寻常。那非常危险,会使他发疯。他不能忍受与别人的身体长时间接触,必须挣脱开,两腿直立,自由自在,不接触活动东西。这表明“荒原”仍然依附在他身上,借他体现出来。这种情感,由于他自兽仔时代以来那种被社会抛弃的生活,得到了加强。
  危险就潜伏在接触中。它是陷阱,永远是陷阱。对危险的恐惧,潜伏在他生命的深处,融入了每根纤维里。
  所以,碰到白牙的陌生的狗们,根本没有对抗的机会。他或者干掉他们,或者扬长而去总之,他们的牙齿碰不到他。当然,这些事中也难免会有偶尔的例外。有时,几只狗重重的咬伤了他。但基本上说,他非常能干,简直无人可敌。
  他的另一个长处,是对时间和距离的正确判断,这并非出于自觉或计划,而是自然而然,眼睛看的正确,神经再将影像正确传达给大脑。这些工作,他比一般的狗做的更好,顺利而稳定。他更好的协调者神经,心理与肌肉。当眼睛将一个动作运动中的形象传达给脑筋时,脑筋无需费力就没那个白了限制的空间与文昌所用的时间,他就避开别的狗的扑杀与牙齿的撕咬,同时抓住极少的时间进行攻击。在肉体与脑力方面,他是一幅更完整的机械。这并非说他值得赞美,只是“自然”对他比别的动物更慷慨而已。

  夏天时,白牙到了正好坐落在北极圈内的育空堡。去年冬天,灰海獭穿越了迈肯齐河和育空堡之间的广阔流域,在洛矶山脉向西延伸的支脉中打猎度过了春天。波古滨河解冻后,他划了一只独木舟顺流而下,直到与育空河交汇处。
  这里有一座古老的荷德逊海湾公司的堡垒,有许多印第安人,食物也很多,空前嘈杂。那是1898年夏季,成千上万的淘金者逆育空河而上,往多盛和科郎代克去。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至少已走了四五千里路,许多人还来自大洋彼岸;虽然都已奔波了一年,然而距离目的地,仍有几百里之遥。
  灰海獭在这里停下来。对于淘金的狂热,他早有所耳闻,所以,他带了几捆皮毛、兽肠并指手套和鹿皮鞋来,倘若不问牟取暴利,他决不会如此遥远而冒险的旅行。然而,他的期望与收获相比,简直微不足道。他做梦也想不到利益会超过百分之百,但他得到了百分之一千。
  因此,像一个真正的印第安人一样,他住了下来,慢慢的、小心的做自己的生意。即使一夏一冬才能卖完,也无所谓。
  在育空堡,白牙第一次见到了白人。在他眼中,他们是另外一种活的东西,比他所了解的印第安人更高贵。神性本来是寄托在权利之上的,他们则具有更高的权力。白牙没有进行推理,头脑中也没有明确的概括。白神更强,这仅仅是一种感觉,然而却是一种强有力的感觉,就如同幼仔时代,作为巨大的房屋和堡垒也同样打动了他。这就是权力。这些白色的神们是强大的,比他一直的神们——其中最强的是灰海獭——具有更大的主宰事物的力量。
  相比之下,灰海獭顶多算是一个婴儿。
  当然,白牙只是感觉而并未意识到这些,不过,动物多是根据感觉而非思想采取行动的。现在,白牙的一举一动,都是以“白人是高等的神”这种感觉为根据的。他非常猜疑他们,不知道他们会造成什么位置的恐怖,带来什么未知的伤害。
  最初几小时,他只是偷偷摸摸的在他们周围走动,相隔一段安全的距离,打量他们。
  以后,他看到他们进出的那些狗并未受到伤害,才走近了一些。
  与此同时,他们也对他非常好奇。狼的外貌立刻吸引了他们的目光。他们对他指指点点,白牙因此警惕起来。他们想接近他时,他就露出牙齿走开。没有一个人能用手碰一碰他。他们没有碰它可真是幸运!
  很快,白牙就了解到,住在此地的白神极少,最多六个。而每隔两三天,岸边就会有一只汽船(作为权力的另一巨大表现的)停泊几个小时,许多白人从船上下来,又上去,看上去多得数不清,比生来见到的印第安人还多。以后,他们还是继续来到河边,稍作停顿便逆流而上,消失了踪影。
  如果说这些白神是万能的,不过,与随主人上岸的狗稍稍厮混,白牙很快发现,他们的狗却不怎么样。这些狗的形状大小各不相同,腿部是太短就是太长,身上不是绒毛而是长毛。有的甚至几乎都没长毛。没有一只狗直到如何打仗。
  作为种族之敌,跟他们打仗是份内之事。白牙做了,而且很快就生起无比的轻蔑。他们软弱无能,大喊大叫,笨拙不堪的捻转挣扎,妄图凭借力气取胜。他运用的则是机智与灵巧。他们大嚷大叫着向他冲突,他跳到一边,在他们不知道他怎样了的时候,他就扑到他们的肩膀之上,将他们打翻在地,供其喉咙。
  有时,这种攻击很顺利。受攻击的狗在泥土里滚来滚去,在一旁守候观望的狗便蜂拥而上,将其撕碎。白牙很聪明,他知道神们在狗被杀死时必然动怒,白人也不例外。因此,他打翻一只狗并切开了喉咙后,就退到旁边,让群狗上去做残酷的收尾。当白人大怒而来,用石块木棍斧头等各种武器打在同伴们身上的时候,白牙已经在不远地地方逍遥观战。他真是聪明绝顶。

  然而,他的同伴也根据自己的方式变得聪明起来。白牙也更乖了。慢慢的,他们知道,这种把戏,只能在一只船第一次靠岸时才可以玩。最初的两三条陌生的狗被毁灭后,白人就将他们的狗推到甲板后面,而其恶野蛮的进行报复。一个白人看见自己的一条猎狗竟当面被撕成碎片,就掏出左轮手枪来,迅速的开了六枪,六只被打死或要死的狗便躺在地上。
  这种权力的表现,深深的铭刻在了白牙的记忆中。
  白牙不爱他的种族,自己的机灵又足以逃脱惩罚,而且,灰海獭忙着做生意发财,他无所事事。因此,他非常喜爱这种游戏。杀白人的狗开始只是一种消遣,后来居然成了他的专利。他与那群生命狼藉的印第安狗仔码头附近闲逛,等待轮船的到来。轮船以来,游戏便开始。几分钟后——白人惊慌稍定——他们便烟消云散——游戏结束,再等下一次船来时故技重演。
  如果说白牙是印第安狗群众的一员,那也不完全正确。他并部分他们厮混在一起,而是独自一人,离得很远。的确,他和他们一起捣乱,但他也让他们感到畏惧。他向陌生的狗挑战时,他们在一旁等待;他将对方打翻,他们就上去结果他。这时,白牙早已撤退,让他们去代他承受神的处罚。
  挑起争斗并不难,他只消在陌生的狗上岸之后露一露面。一看见她,他们就会本能的冲过来。当他们匍匐在原始世界的火旁改造着自己的本能。开始对生养了他们却遭到舍弃和背叛的“荒原”满怀恐惧的时候,他就是潜伏在火堆周围的黑暗里的东西,是“荒原”,代表着未知、可怕,永远具有威胁性的东西。从古至今,对“荒原”的恐惧一代一代遗传下来。刻入了他们的天性中。许多世纪以来,“荒原”就代表了恐惧和毁灭;他们的主人特许他们去杀害“荒原”的东西。这样做,即使伪劣保护他们自己,也是为了保护陪伴和庇护他们的神们。
  这些狗来自温暖的南方,毫无经验。他们小步跑下跳板到岸上,看到白牙,就有一种抑制不住的冲动。也许他们生于城市长于城市,然而对于“荒原”,具有同样的本能的恐惧。他们不仅是在用自己的眼睛,而且也是在用祖先的眼睛看,看到光天化日下这狼模样的动物站在面前,根据祖传的记忆判断他是狼,就想起了前世的孽债。
  所有这些,使白牙非常高兴。这些狗忍不住打他,正是他的运气,而是他们的晦气。
  他们以为他是合法的牺牲品,他也把他们看成合法的牺牲品。
  在孤独的洞穴里,他曾经第一次看到白天的光明;曾经与松鸡、伶鼬、大山猫最初的几仗;小狗时代,利·利及其他小狗的迫害造成的苦痛,所有这些,对白牙的性格都并非毫无影响。否则,他会面目全非。如果没有利·利。他也许会遇小狗们一起成长,从而变得更像狗也更喜欢狗。倘若灰海獭敲动温柔慈爱的小锤,也许会打动白牙天性最深隐的地方,唤起诸种仁爱和蔼的品质。然而,一切并非如此,现在的白牙被模塑的孤独乖僻,凶狠狡诈,变成了全族异口同声的仇敌。
或许您还会喜欢:
七钟面之谜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2
摘要:第一章早起那平易近人的年轻人,杰米·狄西加,每次两级阶梯地跑下“烟囱屋”的宽大楼梯,他下楼的速度如此急速,因而撞上了正端着二壶热咖啡穿过大厅的堂堂主仆崔威尔。由于崔威尔的镇定和敏捷,幸而没有造成任何灾难。 [点击阅读]
万物有灵且美
作者:佚名
章节:15 人气:2
摘要:作者简介JamesHerriot吉米•哈利(1916—1995)(原名JamesAlfredWight)苏格兰人。一个多才多艺的兽医,也是个善于说故事的高手,被英国媒体誉为“其写作天赋足以让很多职业作家羞愧”。平实而不失风趣的文风和朴素的博爱主义打动了千千万万英美读者,并启发了后世的兽医文学。 [点击阅读]
人豹
作者:佚名
章节:39 人气:2
摘要:神谷芳雄还只是一个刚从大学毕业的公司职员。他逍遥自在,只是在父亲担任董事的商事公司的调查科里当个科员,也没有什么固定的工作,所以难怪他忘了不了刚学会的酒的味道和替他端上这酒的美人的勉力,不由得频繁出入那家离京桥不远、坐落在一条小巷里的名叫阿佛洛狄忒的咖啡店。 [点击阅读]
伊迪丝华顿短篇小说
作者:佚名
章节:4 人气:2
摘要:作者:伊迪丝·华顿脱剑鸣译在我还是个小女孩,又回到纽约时,这座古老的都市对我最重要的莫过于我父亲的书屋。这时候。我才第一次能够如饥似渴地读起书来。一旦走出家门,走上那些简陋单调的街道,看不到一处像样的建筑或一座雄伟的教堂或华丽的宫殿,甚至看不到任何足以让人联想到历史的东西,这样的纽约能给一位熟视了无数美丽绝伦的建筑、无数地位显赫的古迹的孩子提供些什么景观呢?在我孩提时代的记忆当中, [点击阅读]
八百万种死法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2
摘要:我看到她进来。想看不到也难。她一头金发近乎银色,要是长在小孩头上,就叫亚麻色。头发编成粗辫子盘在顶上,用发针别住。她前额高而平滑,颧骨突出,嘴巴略大。加上西部风格的靴子,她得有六尺高了。主要是双腿长。她穿着紫色名牌牛仔裤,香槟色皮毛短上衣。雨时断时续下了一整天,但她没带伞,头上也没有任何遮挡。水珠在她的发辫上闪烁着,像钻石。她在门口站了会儿,四下张望。这是周三下午,三点半左右。 [点击阅读]
再次集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昆虫的天地卡弥尼树的枝丫,悬曳着露水打湿的坚韧的蛛丝。花园曲径的两旁,星散着小小的棕色蚁垤。上午,下午,我穿行其间,忽然发现素馨花枝绽开了花苞,达迦尔树缀满了洁白的花朵。地球上,人的家庭看起来很小,其实不然。昆虫的巢穴何尝不是如此哩。它们不易看清,却处于一切创造的中心。世世代代,它们有许多的忧虑,许多的难处,许多的需求——构成了漫长的历史。 [点击阅读]
匹克威克外传
作者:佚名
章节:57 人气:2
摘要:匹克威克派除却疑云,把黑暗化为耀眼的光明,使不朽的匹克威克的光荣事业的早期历史免于湮没,这第一线光辉,是检阅匹克威克社文献中如下的记载得来的;编者把这个记录呈献于读者之前,感到最大的荣幸,这证明了托付给他的浩瀚的文件的时候所具有的小心谨慎、孜孜不倦的勤勉和高超的眼力。一八二七年五月十二日。主席,匹克威克社永任副社长约瑟夫·史密格斯阁下。一致通过如下的决议。 [点击阅读]
变形记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一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他仰卧着,那坚硬的像铁甲一般的背贴着床,他稍稍抬了抬头,便看见自己那穹顶似的棕色肚子分成了好多块弧形的硬片,被子几乎盖不住肚子尖,都快滑下来了。比起偌大的身驱来,他那许多只腿真是细得可怜,都在他眼前无可奈何地舞动着。“我出了什么事啦?”他想。这可不是梦。 [点击阅读]
古都
作者:佚名
章节:48 人气:2
摘要:千重子发现老枫树干上的紫花地丁开了花。“啊,今年又开花了。”千重子感受到春光的明媚。在城里狭窄的院落里,这棵枫树可算是大树了。树干比千重子的腰围还粗。当然,它那粗老的树皮,长满青苔的树干,怎能比得上千重子娇嫩的身躯……枫树的树干在千重子腰间一般高的地方,稍向右倾;在比千重子的头部还高的地方,向右倾斜得更厉害了。枝桠从倾斜的地方伸展开去,占据了整个庭院。它那长长的枝梢,也许是负荷太重,有点下垂了。 [点击阅读]
同时代的游戏
作者:佚名
章节:6 人气:2
摘要:1妹妹:我从记事的年代就常常地想,我这辈子总得抽时间把这事写出来。但是一旦动笔写,虽然我相信一定能够按当初确定的写法毫不偏离地写下去,然而回头看看写出来的东西,又踌蹰不前了。所以此刻打算给你写这个信。妹妹,你那下身穿工作裤上身穿红衬衫,衬衫下摆打成结,露出肚子,宽宽的额头也袒露无遗,而且笑容满面的照片,还有那前额头发全用发夹子夹住的彩色幻灯照片,我全看到了。 [点击阅读]
名利场
作者:佚名
章节:75 人气:2
摘要:《名利场》是英国十九世纪小说家萨克雷的成名作品,也是他生平著作里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杰作。故事取材于很热闹的英国十九世纪中上层社会。当时国家强盛,工商业发达,由榨压殖民地或剥削劳工而发财的富商大贾正主宰着这个社会,英法两国争权的战争也在这时响起了炮声。 [点击阅读]
唐璜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2
摘要:乔治·戈登·拜伦(1788-1824)是苏格兰贵族。1788年1月23日出生于伦敦。他天生跛一足,并对此很敏感。十岁时,拜伦家族的世袭爵位及产业(纽斯泰德寺院是其府邸)落到他身上,成为拜伦第六世勋爵。1805-1808年在剑桥大学学文学及历史,他是个不正规的学生,很少听课,却广泛阅读了欧洲和英国的文学、哲学和历史著作,同时也从事射击、赌博、饮酒、打猎、游泳等各种活动。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