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51。。。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Site Manager
白牙 - 第十三章 契约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十二月,灰海獭到迈肯齐河上游进行了一次旅行,带着米·沙和克鲁·库。灰海獭的雪橇,上面只套了几只小狗,其实这不过是游戏而已;然而,米·沙非常高兴,觉得自己开始作大人所做的工作了。他在学习如何驾驭、训练狗;小狗们则开始接受缰绳的训练。何况,这部雪橇也装了二百磅左右的行李和食物。
  白牙知道营地里套着挽具的狗是怎么样辛苦工作的,因此,当挽具落在自己的身上的时候,他比较心安理得。一只用干苔藓做芯的皮轭涛在他的脖子上,上面两根挽带与一根绕着他的胸与背的皮带连在一起,她就用扣在这上面的一根长绳拉雪橇。
  他们这组共有七只小狗,其余几只有九、十个月大。白牙只有八个月,每只狗都用一根绳扣在雪橇牵头的一只圆环上,长度各不相同,任何两根绳之间至少要有一只狗那么长的距离。雪橇没有滑板。为防止铲入松软的晶体形状的雪里,赤杨树皮做成的平地雪橇的前端翘起,从而使得雪橇和载物的重量分散到最大的面积上,同样,根据面积越大,重量愈分散的原理,拉绳子的狗也散成扇形,因此,没有哪条狗可以随着别人的足迹走。
  扇形的另外一个好处是,绳子长度的不同,可以防止后面的狗攻击前面的狗;一只狗想要攻击另一只狗,只能转身来攻击拉短绳子的狗,这样的话,两只狗就会面对面,挑衅者就不会占什么便宜,而且还要面对驾驶人的鞭子。最具特色的优点是,无论哪条狗,想要攻击前面的狗,就必须将雪橇拖得更快,被攻击的狗则可以因此逃得更快,这样,后面的狗永远抓不住前面的狗。他跑得越快,被追的狗也就跑得越快,而且,全部的狗也就跑得越快,雪橇理所当然的也更快起来。就这样,人类运用狡猾的手段,来加强对野兽的主宰。
  米·沙从父亲的成熟的智慧那里得益匪浅。以前,他见过利·利迫害白牙,但那时利·利是别人的狗,他顶多只敢偷偷的扔一块石头。现在,他用利·利拉最长的绳子作为报复。表面上,利·利成了领袖。很是光彩;事实上,却被剥夺了一切光荣,从小狗群众原来的好汉,一变而为众狗仇视的迫害对象。
  他拉着那根最长的绳子跑;后面的狗看到的,则是他永远在前面逃跑,是他的蓬松的尾巴与飞驰的后腿。这副模样,当然不如耸立的鬃毛和发光的牙齿那样凶猛吓人。
  群狗看见他跑,就像跑去追她,并由此感到,好像她在逃避他们——狗的心理生来如此。
  雪橇启动后,这组小狗就整天的追逐利·利。开始时,由于生气和面子,他喜欢转过身来咬追逐者,然而,这时,米·沙就甩起三十寸长的鹿肠鞭,火辣辣的抽他,逼他掉头再跑。也许利·利有能力对付这群狗,但他对付不了鞭子。因此,只有绷紧长绳,让同伴的牙齿够不着他的肋部。
  然而,印第安人的心灵深处,还潜伏着一个更狡猾的计划。米·沙为了使其余的小狗有理由无休无止的追逐领导狗,就特别宠爱做领导的狗,造成他们的妒忌与憎恨。米·沙当着众狗的面,单独给利·利肉并保护他吃,使他们在鞭长莫及的地方愤怒欲狂;没有肉吃时,米·沙就将他们远远的赶开,装出给利·利肉吃的样子。

  白牙老老实实的工作着。在人的统治下,他比其他的狗走路更多。他清清楚楚的指导,违背人的意志有害无益。他没有倚靠同类从而获得伴侣情谊的习惯。何况,杰茜已被忘掉了。
  他发泄情感的主要途径,是忠诚于自己所献身投靠的人们。因此,他勤勤恳恳的工作,学习并遵守纪律,这些事情做得既忠诚又心甘。白牙不但具有狼与野狗被驯服以后的这些根本的特点,而且超乎寻常。
  白牙与别的狗之间,也有一种伴侣关系,但那是一种战争与敌人的对立关系。他从没学习过和他们玩儿,当利·利还是小狗的头领的时候,他跟他们交过手,只知道如何战斗,对他们的撕咬回击以百倍的报复。不过现在,利·利除了拉着缰绳在前面逃跑,他已经不是领袖了。在营地时,他总是寸步不离,跟米·沙、灰海獭、或者克鲁·库的身边。他不敢离开人,因为,所有的小狗都将牙齿对准着他,曾经属于白牙的迫害现在降到了他的身上。
  如果利·利被推翻,白牙很可能成为小狗的领袖。但他过于孤僻,不敢作领袖。他总是打拉车的同伴,要么就不加理睬。他走过来时,他们就让开,即使其中最勇敢的狗,也从来不敢抢吃他的东西。服从强者,压迫弱者,白牙太熟悉这一规律了。他以最快的速度吃完自己那份食物,接着一声怒吼,一亮牙齿,就将别的狗的粮食抢过来吃。而那只还没有吃完的狗,就只好自认倒霉,去哭诉自己的苦命。
  同时,时隔不久,总有这条或那条狗奋起抗争,接着又总是很快被镇压下去。白牙一直受这这样的训练。他爱惜并常常为了维护自己鹤立鸡群的孤立势态而战斗,每次战斗都非常短促,对方尚未明白怎么回事,早已被杀得头破血流,几乎不及交锋就败下阵去。他的动作太快了。
  正如人制定的关于雪橇的严格纪律一样,白牙也维持着与同伴们的一条纪律。他不许他们自由行动,强迫他们永远尊敬他,让他保持孤立状态,在他走到他们中时给她让路,时时刻刻承认他的统治权。如果他们胆敢有诸如硬腿、翻嘴、耸毛此类的神态,他就迅速而残酷的扑上去,用无情教训他们的错误。至于他们之间相互如何,则与他无关,随意去做好了他是一位可怕的暴君,他的统治像钢铁般坚硬。他竭尽全力压迫弱者,但他非常尊敬强者。狼仔时代,他和母亲相依为命,孤苦伶仃,在凶恶的:“荒原“上,为了保全性命而奋斗的无情的经历,深深的影响了他。他也学会了,当比自己较强、优越的力量从一旁经过时,他走得非常之轻。
  一个月、又一个月过去了。灰海獭的旅行仍然进行着。
  由于长时间勤勤恳恳的拉着雪橇走路,白牙的体力增长了,精神好象也更充沛了。渐渐的,他对自己的生活于其中的世界,认识得更加透彻了,他的结论既凄惨又实际。在他的心目中,世界到处充斥着凶恶野蛮,没有温暖,没有抚爱、亲切,也没有精神的幸福和甜蜜。

  他对灰海獭毫无感情。是的,他是人,但是最野蛮地人。白牙乐意承认他的统治权,那是以优越的智慧和野蛮的暴力为基础的。在白牙的本性中,有种因素使这种统治成为他的需要,否则,他也会从“荒原”上返回来献身投诚。然而,他天性深处中的另一些素质,还从未被触动过。灰海獭一句和善的话语,手的爱抚,也许可能会触动心灵的深处。但灰海獭既不说话也不抚摸,他没有这样地习惯。他的首要的职责就是野蛮,用野蛮来维护统治,用木棒实施公正,用痛苦来处罚越轨,而作为奖赏的,也只是打而不是和善。
  因此,白牙根本不知道,人类的手可能带给他某种幸福,他不喜欢人的手,怀疑它们。的确,它们扔给他肉,但更为经常的,却是伤害。对于手,最好敬而远之。它们投掷石块,用棍棒抽打。在接触他时,狡诈的扭捏或绞伤他。在陌生的村庄里,他碰见过小孩子,知道他们的手又多么残酷。一次,一个步子蹒跚的小孩子,不能忍受他们,当他们带着不吉利的手走近时,他就爬起来。
  他从灰海獭那里得到的规律是:咬人是十恶不赦的罪过。他开始修正它,是在大努湖的一个村子里反抗人手作恶的时候。和一切村庄里的一切狗一样,白牙在这个村子里寻找食物。一个小孩正用一把斧头劈开冰冻的麋肉,肉的碎片飞落雪里。潜行寻食的白牙正走到这里,便停下来吃这些碎片。他看到小孩儿放下斧子,拿起一根粗棍,就跳走,正好躲开棍子落下的一击。小孩追他,但他对这个村子很陌生,当逃到两座帐篷之间时,发现一堵高高的土墙挡住了去路。
  无路可逃,仅有的出路在两座帐篷之间,小孩拿着木棒守在那里,并向被截住的猎物走过来,准备打击。
  白牙对这孩子耸毛,大叫,愤怒欲狂。他的正义感被践踏了。他知道抢劫的法则,像冻肉的碎屑这样的所有废弃没有的碎肉,都属于发现它们的狗。他既没违违犯规律,也没做错什么,但这小孩要打他一顿。接下来发生的事,连白牙与那孩子几乎也不明白。白牙是在暴怒之下做出的,而且动作是如此之快;小孩只知道被某种不可理解的方式推倒在雪地里,抓着木棒的手已经被撕了一个大口子。
  白牙知道自己违犯了规律——他将牙齿刺入诸神之一的神圣的肉里,知道自己将不得不承受一顿及其可怕的惩罚。他逃回灰海獭那里,爬在那双具有保护性的腿的后面。被咬伤的孩子及其家长来了,要求报复,但离走也没有得到满足。灰海獭、米·沙和克鲁·库保护着白牙。白牙看着他们愤怒的姿势,听着唇枪舌剑的争吵,直到了自己的行为是合法的。从此,他知道有这些神,还有那些神。他的神和别的深之间,是有区别的。无论公正与否,只要是自己的神所施加于自己的一切,都必须承受。但他不必领教别的神门的不公正的待遇,他可以用牙齿捍卫自己的权利,表示自己的愤慨。这也是关于诸神的一条规律。

  这天的天黑之前,白牙进一步深入理解了这个规律。米·沙一人在森林中捡柴,碰到挨咬的孩子。他和别的孩子一起,先是恶言恶语,随即一起攻击米·沙,拳头从四面八方像雨点般打来,米·沙大吃其苦。这是神们之间的事,与他无关,白牙先是在一旁观望,后来想到米·沙是自己的诸神之一,正受到虐待。于是,他一阵狂怒,跳进孩子们中间,只五分钟时间,那些小孩狂奔而去,其中许多人流了血滴在雪上,证明这白牙的牙齿的威力。那时,白牙做出的事情,并未经过理性的推导。当米·沙在营地里讲述这故事时,灰海獭便吩咐给白牙肉吃,很多很多的肉。白牙吃了以后,就躺在火边睡觉,直到自己所理解的那些规律得到了证实。
  与这些经验相联系,白牙知道了财产的规律和自己所承担的保卫财产的责任。他已经从保护他的神的身体,进到了保护他的神的财产,为了这一点,应该不顾一切——甚至可以咬其他的神们。当然,这种行为不仅在本质上是亵渎神圣的,而且极具危险。一只狗,怎么可以和一位万能的神相比呢?然而,白雪学会了对抗他们,凶猛的挑战,毫不畏惧。责任使他忘却了恐惧。偷窃的神们只好放弃对灰海獭财产的非分之想。
  很快,白牙还了解到,一个偷窃的神常常胆小如鼠,一听见警告声就迅速的逃跑,而且,灰海獭在通道他的警告声后很快就会来帮助他。后来,他才知道,小偷儿逃跑,并不是惧怕他,而是怕灰海獭。
  白牙从来不汪汪叫唤,不用叫声报警,而是直接冲上去,用牙齿咬入侵者的肉。因为他怪癖孤独,与别的狗无缘,所以非常适合于保卫主任的财产,灰海獭就鼓励和训练他。结果,白牙更加凶恶,不屈不挠,也更加孤独。
  一个月,一个月的过去了。狗与人之间的契约越发联系的密切,那是从“荒原”来到人间的第一只狼和人定下的古老契约,像从那以后一切狼和野狗做过的一样,白牙也为自己立下了这种契约。为了获得一个有血有肉的神,他交出了自己和自由。他从神那儿取得食物、火、保护和陪伴;作为回报,他保护神的身体和财产,为他工作,服从他。
  获得一个神,就意味着要提供服务。白牙的服务不是因为爱,而是出于责任和敬畏。
  他没有爱的经验,不知道爱是什么,杰茜只是一个渺茫的记忆。而且,他投靠人类的时候,已经背弃了“荒原”和自己的种族。根据契约的规定,即使再次遇到了杰茜,他也不能丢开他的神而跟了她走。作为存在的一个规律,忠顺与人类。似乎比爱自由和种族更为重要。
或许您还会喜欢:
七钟面之谜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2
摘要:第一章早起那平易近人的年轻人,杰米·狄西加,每次两级阶梯地跑下“烟囱屋”的宽大楼梯,他下楼的速度如此急速,因而撞上了正端着二壶热咖啡穿过大厅的堂堂主仆崔威尔。由于崔威尔的镇定和敏捷,幸而没有造成任何灾难。 [点击阅读]
万物有灵且美
作者:佚名
章节:15 人气:2
摘要:作者简介JamesHerriot吉米•哈利(1916—1995)(原名JamesAlfredWight)苏格兰人。一个多才多艺的兽医,也是个善于说故事的高手,被英国媒体誉为“其写作天赋足以让很多职业作家羞愧”。平实而不失风趣的文风和朴素的博爱主义打动了千千万万英美读者,并启发了后世的兽医文学。 [点击阅读]
人豹
作者:佚名
章节:39 人气:2
摘要:神谷芳雄还只是一个刚从大学毕业的公司职员。他逍遥自在,只是在父亲担任董事的商事公司的调查科里当个科员,也没有什么固定的工作,所以难怪他忘了不了刚学会的酒的味道和替他端上这酒的美人的勉力,不由得频繁出入那家离京桥不远、坐落在一条小巷里的名叫阿佛洛狄忒的咖啡店。 [点击阅读]
伊迪丝华顿短篇小说
作者:佚名
章节:4 人气:2
摘要:作者:伊迪丝·华顿脱剑鸣译在我还是个小女孩,又回到纽约时,这座古老的都市对我最重要的莫过于我父亲的书屋。这时候。我才第一次能够如饥似渴地读起书来。一旦走出家门,走上那些简陋单调的街道,看不到一处像样的建筑或一座雄伟的教堂或华丽的宫殿,甚至看不到任何足以让人联想到历史的东西,这样的纽约能给一位熟视了无数美丽绝伦的建筑、无数地位显赫的古迹的孩子提供些什么景观呢?在我孩提时代的记忆当中, [点击阅读]
八百万种死法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2
摘要:我看到她进来。想看不到也难。她一头金发近乎银色,要是长在小孩头上,就叫亚麻色。头发编成粗辫子盘在顶上,用发针别住。她前额高而平滑,颧骨突出,嘴巴略大。加上西部风格的靴子,她得有六尺高了。主要是双腿长。她穿着紫色名牌牛仔裤,香槟色皮毛短上衣。雨时断时续下了一整天,但她没带伞,头上也没有任何遮挡。水珠在她的发辫上闪烁着,像钻石。她在门口站了会儿,四下张望。这是周三下午,三点半左右。 [点击阅读]
再次集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昆虫的天地卡弥尼树的枝丫,悬曳着露水打湿的坚韧的蛛丝。花园曲径的两旁,星散着小小的棕色蚁垤。上午,下午,我穿行其间,忽然发现素馨花枝绽开了花苞,达迦尔树缀满了洁白的花朵。地球上,人的家庭看起来很小,其实不然。昆虫的巢穴何尝不是如此哩。它们不易看清,却处于一切创造的中心。世世代代,它们有许多的忧虑,许多的难处,许多的需求——构成了漫长的历史。 [点击阅读]
匹克威克外传
作者:佚名
章节:57 人气:2
摘要:匹克威克派除却疑云,把黑暗化为耀眼的光明,使不朽的匹克威克的光荣事业的早期历史免于湮没,这第一线光辉,是检阅匹克威克社文献中如下的记载得来的;编者把这个记录呈献于读者之前,感到最大的荣幸,这证明了托付给他的浩瀚的文件的时候所具有的小心谨慎、孜孜不倦的勤勉和高超的眼力。一八二七年五月十二日。主席,匹克威克社永任副社长约瑟夫·史密格斯阁下。一致通过如下的决议。 [点击阅读]
变形记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一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他仰卧着,那坚硬的像铁甲一般的背贴着床,他稍稍抬了抬头,便看见自己那穹顶似的棕色肚子分成了好多块弧形的硬片,被子几乎盖不住肚子尖,都快滑下来了。比起偌大的身驱来,他那许多只腿真是细得可怜,都在他眼前无可奈何地舞动着。“我出了什么事啦?”他想。这可不是梦。 [点击阅读]
古都
作者:佚名
章节:48 人气:2
摘要:千重子发现老枫树干上的紫花地丁开了花。“啊,今年又开花了。”千重子感受到春光的明媚。在城里狭窄的院落里,这棵枫树可算是大树了。树干比千重子的腰围还粗。当然,它那粗老的树皮,长满青苔的树干,怎能比得上千重子娇嫩的身躯……枫树的树干在千重子腰间一般高的地方,稍向右倾;在比千重子的头部还高的地方,向右倾斜得更厉害了。枝桠从倾斜的地方伸展开去,占据了整个庭院。它那长长的枝梢,也许是负荷太重,有点下垂了。 [点击阅读]
同时代的游戏
作者:佚名
章节:6 人气:2
摘要:1妹妹:我从记事的年代就常常地想,我这辈子总得抽时间把这事写出来。但是一旦动笔写,虽然我相信一定能够按当初确定的写法毫不偏离地写下去,然而回头看看写出来的东西,又踌蹰不前了。所以此刻打算给你写这个信。妹妹,你那下身穿工作裤上身穿红衬衫,衬衫下摆打成结,露出肚子,宽宽的额头也袒露无遗,而且笑容满面的照片,还有那前额头发全用发夹子夹住的彩色幻灯照片,我全看到了。 [点击阅读]
名利场
作者:佚名
章节:75 人气:2
摘要:《名利场》是英国十九世纪小说家萨克雷的成名作品,也是他生平著作里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杰作。故事取材于很热闹的英国十九世纪中上层社会。当时国家强盛,工商业发达,由榨压殖民地或剥削劳工而发财的富商大贾正主宰着这个社会,英法两国争权的战争也在这时响起了炮声。 [点击阅读]
唐璜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2
摘要:乔治·戈登·拜伦(1788-1824)是苏格兰贵族。1788年1月23日出生于伦敦。他天生跛一足,并对此很敏感。十岁时,拜伦家族的世袭爵位及产业(纽斯泰德寺院是其府邸)落到他身上,成为拜伦第六世勋爵。1805-1808年在剑桥大学学文学及历史,他是个不正规的学生,很少听课,却广泛阅读了欧洲和英国的文学、哲学和历史著作,同时也从事射击、赌博、饮酒、打猎、游泳等各种活动。 [点击阅读]
Copyright© 2006-201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