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白马酒店 - 第一章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一)
  我身后的磨咖啡器像只愤怒的毒蛇一样,发出嘶嘶怪响,带着一种邪恶、不祥的意味。我想,或许我们这个时代大多数的声音都带有这种味道:喷射机从我们头上呼啸而过时,带着使人畏惧的震耳欲聋声音;地下铁迫近隧道时,也有缓慢吓人的隆隆巨响;而地面上那些笨重的往来车辆,更是连人住的屋子都给动摇了……此外,目前家庭中所用的许多器具,虽然也许使用起来颇为方便,但似乎都带着一种警告人的意味——洗碗机、冰箱、高压锅、哀鸣的吸尘器……似乎都在对人说:“小心喔!我是个受你控制的妖怪,可是如果有一天你控制不了我……”
  这是个危险的世界——没错,确实是个危险的世界。
  我搅拌一下面前那杯冒泡的饮料,闻起来真香。
  “您还要来点什么?香蕉薰肉三明治怎么样?”
  我觉得把这两种东西一起摆在三明治里好奇怪,香蕉使我想起童年——偶而也会联想到加糖和甜酒的一种饮料;至于薰肉,我总认为应该和蛋一起吃。可是既来之,则安之,到了查尔斯,也只有入境随俗,照查尔斯人的吃法了,于是我同意来一份可口的香蕉薰肉三明治。
  虽然我住在查尔斯——也就是说,过去三个月来,我在这儿租了间带家具的公寓居住——但是对这儿的一切都很陌生。我正在写一本有关蒙古建筑的书,不过就这个目的而言,无论住在汉普斯特、布伦斯伯利、史翠珊或者查尔斯,对我都没什么差别。除了我手边在做的事之外,我对周围的一切都毫不注意,只活在我自己的世界里。
  不过在这个特别的晚上,我突然感到一股所有写作的人都经历过的厌倦感。
  蒙古建筑、蒙古帝王、蒙古人的生活方式——以及这一切所带来的有趣问题,忽然都变得象尘土一样。这一切又算得了什么?我何必费神研究这些呢?
  我翻翻前面几页,看看自己所写的东西,觉得全都一样糟,一点都没意思。是谁说过“历史根本就是一派胡言”?亨利·福特吗?说得可真对极了。
  我厌烦地把稿子推开,站起来看看表。已经快晚上十一点了,我试着回想自己到底吃过晚饭没有,从体内的感觉,我猜想还没有。中饭呢?吃过了,不过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我看看冰箱,还有一小块干牛舌,可是一点都引不起我的食欲,于是我就走上皇家大道,最后终于走进这家窗户上高悬着“路奇之家”的咖啡店。此刻,我一边等着那份香蕉薰肉三明治,一边想着现代人生活里种种声响的邪恶、不祥意味及其影响。
  我想,这些声音都跟我早期对哑剧的记忆有某些相同点。大卫·琼斯在一团迷雾中从柜子里出现!透着邪恶力量的地板活门,向某个叫“好仙钻”之类名字的人挑战,后者挥舞着一根看来不堪一击的手杖,用平板的声音陈腔滥调地唱着“好人最后一定获胜”,就这样引导出一首“此刻之歌”,其实这首歌跟这出哑剧毫无关系。
  我忽然想到,或许邪恶总得比正义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因为它必须引人注意!总得吓人一跳,向人挑战啊!这是不稳定的力量向稳定的力量挑战,而最后,稳定恒久的力量总是获得胜利。稳定恒久的力量可以战胜“好仙钻”的单调陈腐、平板的声音,带韵的诗句,甚至与主题无关的那句“有一条蜿蜒的小道,沿着山边,通往我所爱的老镇”。那些武器看来虽然可笑而不管用,但却一定会战胜敌人,哑剧的结尾全部一样,参加演出的演员,按照角色的重要性,分别排列在楼梯上,而“好仙钻”为了表现基督教谦逊的美德,不会抢先出来谢幕,只和她在剧中的对头“魔王”(此刻已经不是那个喷火的可怕怪物,而是一个身穿红色紧身衣的普通人)并肩出现在行列当中。
  咖啡机的声音又在我耳边响起,我招手要侍者再来一杯咖啡。妹妹老责怪我对周围的事毫不关心,说我“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所以,我此刻就留意起四周来。报上几乎每天都有查尔斯咖啡店里发生的新闻,我正好趁这个机会自己评判一下现代人的生活。
  店里相当暗,没办法看得很清楚。顾客几乎是清一色的年轻人。我想,他们大概就是所谓的“不寻常的一代”。在我看来,那些女孩就跟时下一般女孩一样肮脏,也老是穿得太多。几星期之前,我有一次出门和几个朋友共餐,坐在我旁边那个女孩大概二十上下,餐馆里很热,可是她穿了件黄色套头毛衣,黑裙子,黑毛袜,吃饭的时候,她脸上一直不停流着汗,那件毛衣透着汗湿味,头发似乎也很久没洗了。据我朋友说,她是个迷人的女孩,我可不以为然!我唯一的反应,是想用力把她扔进浴缸,给她一块肥皂,叫她好好把身上洗干净!我想,这只能表示我有多跟不上时代,或许是因为久居国外的缘故吧。我不禁怀念起印度那些盘着美丽黑发的妇女,色彩艳丽的裹身长巾,还有走起路来摇曳生姿的动人风采……

  一阵尖叫声打断了我的回忆,我邻桌的两位小姐起了争执,跟她们同行的年轻人想把事情摆平,可惜没成功。
  忽然,她们又尖声对骂起来,一个女孩打了另外一位一巴掌,被打的人用力抓前者的头发,像两个歇斯底里的疯女人一样。两人之中,一个是蓬松的红发,一个是柔长的金发。
  我只听到她们不停地咒骂对方,却不知道她们到底在吵些什么。其他桌上的客人也在尖叫奚落着。
  “要得!用力揍她,露儿。”
  吧台后的店主,是个看来像意大利人、蓄着短腮须的瘦削家伙(我想他大概就是路奇),走上前用纯正的伦敦腔说:
  “好了,够了——快停手——快停手——等一下整条街的人都来看热闹了,警察也会来找麻烦。听到没有,快停手!”
  可是金发女郎只管愤怒地扯住红发女郎的头发,一边尖叫道:“你是个只会偷男人的母狗!”
  “你才是母狗!”
  路奇和两名尴尬的护花使者用力把她们拉开。金发女郎手里抓着一大把红发,胜利地高举了一会儿,然后不屑地扔在地上。
  就在这时,门被推开了,一名穿着蓝色制服的警官站在门口,威风凛凛地问道:
  “这是怎么回事?”
  一个年轻人马上回答:“只是开开玩笑。”
  店主也说:“是啊!只是朋友之间开开玩笑。”一边敏捷地把地上的头发踢到最近的桌子下。
  两名仇人假装友善地朝对方笑笑。
  警官怀疑地望着每个人。
  “我们要走了,”金发女郎甜美地说:“走吧,杜格。”
  凑巧另外也有几个人要走,警官严肃地看着他们离开。从他的表情可以看出,这回就这么算了,可是他会特别留意这些人的。他缓缓走了出去。
  红发女郎的男伴付了帐。
  路奇对正在整理头巾的女郎说:“你没事吧?露儿对你实在太不应该了,把你头发连根拨起。”
  “其实不大痛,”女郎淡淡地说,一边对他笑了笑,又说:“抱歉给你惹来麻烦,路奇。”
  他们离开之后,店里已经没有其他客人了,我在口袋里摸索零钱。
  “她真有运动家的精神。”路奇赞赏地看着她的背影说。他拿起扫帚,把那些红头发扫到柜台后。
  “一定很痛。”我说。
  “换了我,早就喊出声来了。”路奇说,“可是唐密真有运动家的精神。”
  “你跟她很熟!”
  “喔,她差不多每天晚上都来。她姓塔克顿,全名叫唐玛西娜·塔克顿,不过附近的人都叫她唐密·塔克。她很有钱,是她老爹留给她的遗产,可是你知道她整天做些什么?搬到温兹华斯桥那边一间又破又旧的房子,成天跟一帮人无所事事,到处溜达。我敢打赌,那些人当中至少有一半都是有钱人,要什么有什么,只要他们愿意,尽可以住到观光大饭店,可是那些人偏偏爱过这种日子,嗯——我真是不懂!”
  “要是你,绝对不会这样?”
  “喔,当然,我可是个有理智的人!”路奇说:“老实说,我才刚刚赚了点钱。”
  我起身准备离开,顺便问问他们刚才吵些什么。
  “喔,唐密勾上了另外那个女孩的男朋友。可是我不骗你,那种男人实在不值得为他打架。”
  “可是另外那个女孩好像不这么想。”我说。
  “喔,露儿是个很罗曼蒂克的女孩。”路奇用宽容的语气说。
  我觉得罗曼蒂克应该不是这样表现,不过我没再说什么。
  (二)
  大约一星期后,《泰晤士报》上的一则讣闻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塔克顿女士(全名唐玛西娜·安·塔克顿),恸于十月二日逝于费罗飞疗养院,享年二十多岁,为已故萨里郡安伯利区凯灵顿公园的唐玛斯·塔克顿律师独女。择吉举行家祭,花篮恳辞。
  可怜的唐密·塔克,没有人会送花到她的葬礼去,也不能再享受查尔斯的“刺激”生活。我忽然对目前像她一样的女孩子起了一股怜悯心,可是我又不禁提醒自己道,我怎么知道自己的看法正确呢?我是什么人?有什么权利说她们是在虚掷生命呢?也许像我这样平静的学术生涯,与世隔绝的生活,才是虚掷生命呢!摸摸良心,“我”是不是欠缺一点刺激呢?这真是个奇怪的念头!事实上,当然是因为我不喜欢刺激。可是,也许我应该尝试一下呢?这种想法对我既陌生又没吸引力。

  我暂时忘了唐密·塔克,看看今天收到的信件。
  主要的一封信是我堂妹罗姐·戴斯巴写的,要我帮她一个忙。今天早上我实在没心情写作,所以就抓住这个借口,把工作暂时搁在一旁。
  我走到皇家大道,搭计程车到一位朋友——亚丽丹·奥立佛太太家。
  奥立佛太太是位名侦探小说作家。她那个叫密莉的女管家,精明能干,能替她挡掉外界一切麻烦。
  我扬眉无言地询问她,密莉用力点点头。
  “你最好直接上去,马克先生。”她说:“她今天早上心情不好,也许你可以帮帮她的忙。”
  我走上楼梯,轻轻敲敲门,没等里面的回音,就直接走进去。奥立佛太太的工作室相当宽敞,墙上贴着热带林中鸟儿栖息在林梢的壁纸。奥立佛太太显然有点疯狂地一边喃喃自语,一边踱着方步。眼光茫然地扫过房里,望着窗外,不时似乎很痛苦地闭上沉思一会儿。
  “可是,”奥立佛太太自语道:“那个白痴为什么不马上告诉人家,他看到那只鹦鹉呢?为什么不说?他一定看到了!可是他这一说,一切都破坏了。一定有什么办法……一定有……”
  她一边呻吟着,一边疯狂地把手指插进灰色短发中,用力扯着。
  当她突然发现我的时候,集中精神对我说:“嗨,马克,我真是快疯了。”接着又继续自言自语。
  “还有莫妮卡,我越想把她塑造得好一点,她就变得越讨人厌……真是个笨女孩……又喜欢装模作样!莫妮卡……莫妮卡?我想一定是名字取坏了。南茜怎么样?会不会好一点?琼安呢?太多人叫琼安了,安妮也一样。苏珊呢?我已经有一个叫苏珊的角色了。露西亚?露西亚?露西亚?我已经可以“看到”她的模样了:红头发、套头圆领长衫……黑色紧身衣怎么样?反正一定要穿黑袜子。”
  可是一想到鹦鹉的问题,奥立佛太太又闷闷不乐地踱起方步来。好一会儿,她才小心地拿下眼镜,套进套子,然后放进一个已经放了把中国扇子的瓷漆盒子,深深叹口气说:
  “真高兴来的人是你。”
  “你太客气了。”
  “你知道,什么人都可能上我这儿,也许是个希望我办次义卖的蠢女人,也许是个来谈密莉保险卡的男人,可是密莉死也不肯要那东西——或者,也可能是装铅管的工人(要是真的,那我运气实在太好了)。要不然,就是有人想访问我,问我一些尴尬又可笑的问题,而且老是些旧问题:你从什么时候开始想到要写作?写过多少本书?一共赚了多少钱?等等。我真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所以看起来老是像傻瓜一样。不过那都没什么关系,因为我想我已经快被这个鹦鹉的事逼疯了。”
  “有事没办法决定?”我同情地说:“我看我还是走开算了。”
  “不,别走,无论如何,你会让我觉得轻松点。”
  我接受了这个不肯定的恭维。
  “要不要来根烟?”奥立佛太太不十分殷勤地问道:“家里不知道什么地方有烟,打字机抽屉里找找看。”
  “我有,谢了,来一根吧?喔,对了,你不抽烟。”
  “也不喝酒,”奥立佛太太说:“真希望我会。像那些美国侦探一样,书桌抽屉里老是有点烟、酒,好像有了这些东西,任何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你知道,马克,我真不懂怎么有人真的杀了人还能逍遥法外。我觉得只要一杀人,罪行就很明显了。”
  “胡说,你就写过很多这种小说。”
  “至少有五十五部,”奥立佛太太说:“谋杀不是件难事,要掩饰得好才不简单。我是说:来的人为什么偏偏是你?你实在是跟我隔行如隔山。”
  “那也难讲。”
  “喔,等事实来证明吧,”奥立佛太太含糊地说:“随便发表一点你的意见,某乙被杀的时候,同时有五、六个人在场,每个人都有杀他的动机,这种情形实在不大平常——除非,某乙真的是个非常讨厌的人,谁也不在乎他是不是被谋杀,是什么人杀的。”
  “我了解你的问题了,”我说:“可是你既然已经成功地处理过这种题材五十五次,这次当然也不会有问题。”

  “我也一再这么告诉自己,”奥立佛太太说:“可是我实在没办法相信,所以觉得很痛苦。”
  她用力抓住头发,狠命拉扯着。
  “不要这样,”我喊道:“你会把头发连根拨掉的。”
  “胡说,”奥立佛太太说:“头发牢得很。不过我十四岁那年出麻疹的时候发高烧,前额的头发真的掉光了,好难看。过了半年才又长好,对那个年纪的女孩子真是可怕。昨天我到疗养院去看玛丽·德拉芳丹的时候,忽然回忆起这件事,因为她的头发就掉得跟我那时候一样。她说等她病好一点,要去做个假发戴在前额。我想也好,六十岁的人了,头发不大可能再长出来。”
  “有一天晚上,我看到有个女孩的头发被人连根拨掉。”我说,同时意识到自己声音中有一种自以为见过世面的骄傲感。
  “你到底到什么怪地方去了?”奥立佛太太说。
  “查尔斯一家咖啡店。”
  “喔,查尔斯!”奥立佛太太说:“我相信那个地方什么怪事都会发生。披头、卫星人……我从来不写关于那些人的事,因为我觉得还是谈自己懂的事比较安全。”
  “譬如说?”
  “出门旅行的人、住旅馆的人、去开教区会议的人——售货员,还有参加音乐庆典的人、逛街的女孩、各种委员、职业妇女徒步环游世界的男男女女……”
  她停下来喘口气。
  “看来题材已经很丰富了。”我说。
  “不过你哪天还是不妨带我到查尔斯找家咖啡店坐坐,也好让我开开眼界。”奥立佛太太渴望地说。
  “好哇,今天晚上怎么样?”
  “今天晚上不行,我忙着写书,或者说我写不下去,心情不好。写作就是这点最讨厌——其实除了文思泉涌、灵感不断的时候之外,什么时候都很烦人。告诉我,马克,你认为有没有可能用遥控杀人?”
  “你指的是什么?按一个钮,发射死光?”
  “不是,不是,我不是在说科幻小说,”她迟疑了一下,又说:“我是指巫术。”
  “做个蜡人,再钉上大头针?”
  “蜡人已经过时了,”奥立佛太太轻蔑地说:“可是非洲或者西印度那种地方,真的常常发生怪事,很多人都可以告诉你那种怪事,土人就那么蜷曲起来,莫名其妙地死了,巫毒或者符咒之类的东西作的怪……反正你懂我的意思就是了。”
  我说这种事现在多半都是由于暗示的作用,被害者听说术士已经宣判了他的死刑——剩下的就全是他自己下意识所产生的作用了。
  奥立佛太太不屑地哼了一声。
  “要是有人向我暗示,我注定要在某一天死,我会很乐于看到他的希望落空!”
  我笑了起来。
  “你很有西方的怀疑精神。”
  “这么说,你认为真有可能发生?”
  “我对这方面懂得不够多,不敢肯定。你怎么会想到这些?是不是打算写一本‘用暗示杀人’的书?”
  “不,老实说,老式的用老鼠药杀人或者用砒素毒人,已经够我写的了,要不就再加上一点钝器。我总是尽可能不用枪弹,太复杂了。不过你来不是为了谈我的书吧。”
  “的确不是——我堂妹罗妲·戴斯巴要办一次教会里的园游会——”
  “又来了!”奥立佛太太说:“你知道上一次发生了什么事么?我安排了一个‘寻找凶手’的游戏,结果却跑出来一具真的尸体。我一直忘不了那一幕!”
  “这回不要你安排‘寻找凶手’,只要你坐在帐篷里,在你的书上签字就行了——签一次五先令。”
  “喔——”奥立佛太太怀疑地说:“那倒可以,真的不要我主持开会仪式?说些可笑的话,或者戴大帽子?”
  我保证绝不会要她做那种事。
  “而且只需要一、两小时,”我哄她道:“完毕之后,还有斗蟋蟀——不,我想这个季节不会有,也许会有儿童跳舞或者化妆舞会——”
  奥立佛太太大叫一声,打断了我的话。
  “对了!”她喊道:“就是蟋蟀!当然!他从窗口看到蟋蟀跳起来……一时分了神,所以了忘了提起鹦鹉的事!你来真是太好了,马克!你太棒了!”
  “我不懂——”
  “我懂就够了,”奥立佛太太说:“事情相当复杂,我不想浪费时间解释。真高兴你来,现在我希望你马上走——马上。”
  “当然可以,不过游园会——”
  “我会考虑的,现在别烦我了。我到底把眼镜放到什么地方去了?真是的,有些东西就是会莫名其妙地消失……”
或许您还会喜欢:
模仿犯
作者:佚名
章节:46 人气:0
摘要:1996年9月12日。直到事情过去很久以后,塚田真一还能从头到尾想起自己那天早上的每一个活动。那时在想些什么,起床时是什么样的心情,在散步常走的小道上看到了什么,和谁擦肩而过,公园的花坛开着什么样的花等等这样的细节仍然历历在目。把所有事情的细节都深深地印在脑子里,这种习惯是他在这一年左右的时间里养成的。每天经历的一个瞬间接一个瞬间,就像拍照片一样详细地留存在记忆中。 [点击阅读]
欧亨利短篇小说集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0
摘要:1块8毛7,就这么些钱,其中六毛是一分一分的铜板,一个子儿一个子儿在杂货店老板、菜贩子和肉店老板那儿硬赖来的,每次闹得脸发臊,深感这种掂斤播两的交易实在丢人现眼。德拉反复数了三次,还是一元八角七,而第二天就是圣诞节了。除了扑倒在那破旧的小睡椅上哭嚎之外,显然别无他途。德拉这样做了,可精神上的感慨油然而生,生活就是哭泣、抽噎和微笑,尤以抽噎占统治地位。 [点击阅读]
歌剧魅影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歌剧魅影作者:卡斯顿·勒鲁引子:这本奇书异著讲述的是作者如何追踪调查,最后终于证实歌剧幽灵并非子虚乌有的经过。歌剧幽灵的确存在,而非如人们长期以来所臆测的只是艺术家的奇想,剧院经理的迷信,或者是芭蕾舞团女演员、她们的老母亲、剧院女工、衣帽间和门房职员这些人凭空捏造的谣传。是的,它也曾有血有肉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虽然只是个影子而已。 [点击阅读]
此夜绵绵
作者:佚名
章节:24 人气:0
摘要:“终了也就是开始”……这句话我常常听见人家说。听起来挺不错的——但它真正的意思是什么?假如有这么一处地方,一个人可以用手指头指下去说道:“那天一切一切都是打从这开始的吗?就在这么个时候,这么个地点,有了这么回事吗?”或许,我的遭遇开始时,在“乔治与孽龙”公司的墙上,见到了那份贴着的出售海报,说要拍卖高贵邸宅“古堡”,列出了面积多少公顷、多少平方米的细目,还有“古堡”极其理想的图片, [点击阅读]
死亡之犬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0
摘要:1我第一次知道这件事情,是从美国报社的通讯记者威廉-皮-瑞安那儿听来的。就在他准备回纽约的前夕,我和他在伦敦一起吃饭,碰巧我告诉了他,次日我要到福尔布里奇去。他抬起头来,尖叫一声:“福尔布里奇?在康沃尔的福尔布里奇?”现在已经很少有人知道,在康沃尔有一个福尔布里奇了。人们总觉得福尔布里奇在汉普郡。所以瑞安的话引起了我的好奇。“是的,”我说道,“你也知道那个地方?”他仅仅回答说,他讨厌那个地方。 [点击阅读]
死亡区域
作者:佚名
章节:29 人气:0
摘要:约翰·史密斯大学毕业时,已经完全忘记了1953年1月那天他在冰上重重地摔了一跤的事。实际上,他高中毕业时已不太记得那件事了。而他的母亲和父亲则根本不知道有那么一回事。那天,他们在杜尔海姆一个结冰的水塘上溜冰,大一点的男孩们用两个土豆筐做球门,在打曲棍球,小一些的孩子则很笨拙可笑地在水塘边缘溜冰,水塘角落处有两个橡胶轮胎在呼呼地烧着,冒出黑烟,几个家长坐在旁边,看着他们的孩子,那时还没有摩托雪车, [点击阅读]
死亡约会
作者:佚名
章节:31 人气:0
摘要:“怎样,非把她杀掉不行吧?”这句话流进寂静的暗夜,在附近回响片刻,旋即在黑暗中向死海消逝。赫邱里·白罗手搁窗环上,迟疑了一阵。随即双眉紧皱,猛然关起窗子,仿佛要把有害的夜气全部关在外头一样,白罗自幼就相信,外头的空气最好不要让它流进房间,尤其夜晚的空气对身体更是有害。放下窗帘,紧紧挡住窗户,他向床铺走去,微微一笑。 [点击阅读]
死亡终局
作者:佚名
章节:24 人气:0
摘要:这本书的故事是发生在公元前二○○○年埃及尼罗河西岸的底比斯,时间和地点对这个故事来说都是附带的,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无妨,但是由于这个故事的人物和情节、灵感是来自纽约市立艺术馆埃及探险队一九二○年至一九二一年间在勒克瑟对岸的一个石墓里所发现,并由巴帝斯坎.顾恩教授翻译发表在艺术馆公报上的埃及第十一王朝的两、三封信,所以我还是以这种方式写出。 [点击阅读]
死亡绿皮书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0
摘要:“碍…”美也子不知不觉地小声叫了起来(这本书,好像在哪里见过!)。这是专门陈列古典文学、学术专著之类的书架。进书店的时候,虽说多少带有一线期待,可是会有这样心如雀跃的感觉,却是万万没有想到。美也子每次出门旅行的时候,都要去当地的书店逛逛。地方上的书店,几乎全部都只卖新版的书刊杂志和图书。 [点击阅读]
死亡草
作者:佚名
章节:13 人气:0
摘要:“不解之谜。”雷蒙德-韦思特吐出一圈烟云,用一种自我欣赏,不紧不慢的腔调重复道:“不解之谜呀。”他很满意地环顾着四周。这房子已经有些年头了,屋顶的房梁已经变黑。房间里陈设着属于那个年代的家具,做工考究。雷蒙德-韦斯特露出了赞许的目光。作为一名作家,他喜欢完美。他在简姑姑的房间里总能找到那种舒适的感觉,因为她把房间布置得很有个性。他一眼望过去,她直直地坐在壁炉边祖父留下来的那把椅子上。 [点击阅读]
气球上的五星期
作者:佚名
章节:44 人气:0
摘要:气球上的五星期--第一章第一章演讲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介绍弗格森-弗格森博士——“Excelsior”——博士的风貌——彻头彻尾的宿命论者——“旅行者俱乐部”的晚宴——不失时机的频频祝酒1862年1月14日,滑铁卢广场13号,轮敦皇家地理学会的一次会议上,听众如云。学会主席弗朗西斯-M××爵士在向他可敬的同行们作一场重要的学术报告。他的话常常被阵阵掌声打断。 [点击阅读]
永别了武器
作者:佚名
章节:49 人气:0
摘要:《永别了,武器》一书系美国著名小说家海明威早期代表作。被誉为现代文学的经典名篇。此书以爱情与战争两条主线,阐述了作者对战争及人生的看法和态度。美国青年弗雷德里克·亨利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志愿到意大利北部战争担任救护车驾驶员,期间与英国护士凯瑟琳·巴克莱相识。亨利在前线执行任务时被炮弹炸伤,被送往后方的米兰医院就医。由于护士紧缺,凯瑟琳也来到了米兰,两人又一次相遇。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