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白马酒店 - 第一章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一)
  我身后的磨咖啡器像只愤怒的毒蛇一样,发出嘶嘶怪响,带着一种邪恶、不祥的意味。我想,或许我们这个时代大多数的声音都带有这种味道:喷射机从我们头上呼啸而过时,带着使人畏惧的震耳欲聋声音;地下铁迫近隧道时,也有缓慢吓人的隆隆巨响;而地面上那些笨重的往来车辆,更是连人住的屋子都给动摇了……此外,目前家庭中所用的许多器具,虽然也许使用起来颇为方便,但似乎都带着一种警告人的意味——洗碗机、冰箱、高压锅、哀鸣的吸尘器……似乎都在对人说:“小心喔!我是个受你控制的妖怪,可是如果有一天你控制不了我……”
  这是个危险的世界——没错,确实是个危险的世界。
  我搅拌一下面前那杯冒泡的饮料,闻起来真香。
  “您还要来点什么?香蕉薰肉三明治怎么样?”
  我觉得把这两种东西一起摆在三明治里好奇怪,香蕉使我想起童年——偶而也会联想到加糖和甜酒的一种饮料;至于薰肉,我总认为应该和蛋一起吃。可是既来之,则安之,到了查尔斯,也只有入境随俗,照查尔斯人的吃法了,于是我同意来一份可口的香蕉薰肉三明治。
  虽然我住在查尔斯——也就是说,过去三个月来,我在这儿租了间带家具的公寓居住——但是对这儿的一切都很陌生。我正在写一本有关蒙古建筑的书,不过就这个目的而言,无论住在汉普斯特、布伦斯伯利、史翠珊或者查尔斯,对我都没什么差别。除了我手边在做的事之外,我对周围的一切都毫不注意,只活在我自己的世界里。
  不过在这个特别的晚上,我突然感到一股所有写作的人都经历过的厌倦感。
  蒙古建筑、蒙古帝王、蒙古人的生活方式——以及这一切所带来的有趣问题,忽然都变得象尘土一样。这一切又算得了什么?我何必费神研究这些呢?
  我翻翻前面几页,看看自己所写的东西,觉得全都一样糟,一点都没意思。是谁说过“历史根本就是一派胡言”?亨利·福特吗?说得可真对极了。
  我厌烦地把稿子推开,站起来看看表。已经快晚上十一点了,我试着回想自己到底吃过晚饭没有,从体内的感觉,我猜想还没有。中饭呢?吃过了,不过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我看看冰箱,还有一小块干牛舌,可是一点都引不起我的食欲,于是我就走上皇家大道,最后终于走进这家窗户上高悬着“路奇之家”的咖啡店。此刻,我一边等着那份香蕉薰肉三明治,一边想着现代人生活里种种声响的邪恶、不祥意味及其影响。
  我想,这些声音都跟我早期对哑剧的记忆有某些相同点。大卫·琼斯在一团迷雾中从柜子里出现!透着邪恶力量的地板活门,向某个叫“好仙钻”之类名字的人挑战,后者挥舞着一根看来不堪一击的手杖,用平板的声音陈腔滥调地唱着“好人最后一定获胜”,就这样引导出一首“此刻之歌”,其实这首歌跟这出哑剧毫无关系。
  我忽然想到,或许邪恶总得比正义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因为它必须引人注意!总得吓人一跳,向人挑战啊!这是不稳定的力量向稳定的力量挑战,而最后,稳定恒久的力量总是获得胜利。稳定恒久的力量可以战胜“好仙钻”的单调陈腐、平板的声音,带韵的诗句,甚至与主题无关的那句“有一条蜿蜒的小道,沿着山边,通往我所爱的老镇”。那些武器看来虽然可笑而不管用,但却一定会战胜敌人,哑剧的结尾全部一样,参加演出的演员,按照角色的重要性,分别排列在楼梯上,而“好仙钻”为了表现基督教谦逊的美德,不会抢先出来谢幕,只和她在剧中的对头“魔王”(此刻已经不是那个喷火的可怕怪物,而是一个身穿红色紧身衣的普通人)并肩出现在行列当中。
  咖啡机的声音又在我耳边响起,我招手要侍者再来一杯咖啡。妹妹老责怪我对周围的事毫不关心,说我“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所以,我此刻就留意起四周来。报上几乎每天都有查尔斯咖啡店里发生的新闻,我正好趁这个机会自己评判一下现代人的生活。
  店里相当暗,没办法看得很清楚。顾客几乎是清一色的年轻人。我想,他们大概就是所谓的“不寻常的一代”。在我看来,那些女孩就跟时下一般女孩一样肮脏,也老是穿得太多。几星期之前,我有一次出门和几个朋友共餐,坐在我旁边那个女孩大概二十上下,餐馆里很热,可是她穿了件黄色套头毛衣,黑裙子,黑毛袜,吃饭的时候,她脸上一直不停流着汗,那件毛衣透着汗湿味,头发似乎也很久没洗了。据我朋友说,她是个迷人的女孩,我可不以为然!我唯一的反应,是想用力把她扔进浴缸,给她一块肥皂,叫她好好把身上洗干净!我想,这只能表示我有多跟不上时代,或许是因为久居国外的缘故吧。我不禁怀念起印度那些盘着美丽黑发的妇女,色彩艳丽的裹身长巾,还有走起路来摇曳生姿的动人风采……

  一阵尖叫声打断了我的回忆,我邻桌的两位小姐起了争执,跟她们同行的年轻人想把事情摆平,可惜没成功。
  忽然,她们又尖声对骂起来,一个女孩打了另外一位一巴掌,被打的人用力抓前者的头发,像两个歇斯底里的疯女人一样。两人之中,一个是蓬松的红发,一个是柔长的金发。
  我只听到她们不停地咒骂对方,却不知道她们到底在吵些什么。其他桌上的客人也在尖叫奚落着。
  “要得!用力揍她,露儿。”
  吧台后的店主,是个看来像意大利人、蓄着短腮须的瘦削家伙(我想他大概就是路奇),走上前用纯正的伦敦腔说:
  “好了,够了——快停手——快停手——等一下整条街的人都来看热闹了,警察也会来找麻烦。听到没有,快停手!”
  可是金发女郎只管愤怒地扯住红发女郎的头发,一边尖叫道:“你是个只会偷男人的母狗!”
  “你才是母狗!”
  路奇和两名尴尬的护花使者用力把她们拉开。金发女郎手里抓着一大把红发,胜利地高举了一会儿,然后不屑地扔在地上。
  就在这时,门被推开了,一名穿着蓝色制服的警官站在门口,威风凛凛地问道:
  “这是怎么回事?”
  一个年轻人马上回答:“只是开开玩笑。”
  店主也说:“是啊!只是朋友之间开开玩笑。”一边敏捷地把地上的头发踢到最近的桌子下。
  两名仇人假装友善地朝对方笑笑。
  警官怀疑地望着每个人。
  “我们要走了,”金发女郎甜美地说:“走吧,杜格。”
  凑巧另外也有几个人要走,警官严肃地看着他们离开。从他的表情可以看出,这回就这么算了,可是他会特别留意这些人的。他缓缓走了出去。
  红发女郎的男伴付了帐。
  路奇对正在整理头巾的女郎说:“你没事吧?露儿对你实在太不应该了,把你头发连根拨起。”
  “其实不大痛,”女郎淡淡地说,一边对他笑了笑,又说:“抱歉给你惹来麻烦,路奇。”
  他们离开之后,店里已经没有其他客人了,我在口袋里摸索零钱。
  “她真有运动家的精神。”路奇赞赏地看着她的背影说。他拿起扫帚,把那些红头发扫到柜台后。
  “一定很痛。”我说。
  “换了我,早就喊出声来了。”路奇说,“可是唐密真有运动家的精神。”
  “你跟她很熟!”
  “喔,她差不多每天晚上都来。她姓塔克顿,全名叫唐玛西娜·塔克顿,不过附近的人都叫她唐密·塔克。她很有钱,是她老爹留给她的遗产,可是你知道她整天做些什么?搬到温兹华斯桥那边一间又破又旧的房子,成天跟一帮人无所事事,到处溜达。我敢打赌,那些人当中至少有一半都是有钱人,要什么有什么,只要他们愿意,尽可以住到观光大饭店,可是那些人偏偏爱过这种日子,嗯——我真是不懂!”
  “要是你,绝对不会这样?”
  “喔,当然,我可是个有理智的人!”路奇说:“老实说,我才刚刚赚了点钱。”
  我起身准备离开,顺便问问他们刚才吵些什么。
  “喔,唐密勾上了另外那个女孩的男朋友。可是我不骗你,那种男人实在不值得为他打架。”
  “可是另外那个女孩好像不这么想。”我说。
  “喔,露儿是个很罗曼蒂克的女孩。”路奇用宽容的语气说。
  我觉得罗曼蒂克应该不是这样表现,不过我没再说什么。
  (二)
  大约一星期后,《泰晤士报》上的一则讣闻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塔克顿女士(全名唐玛西娜·安·塔克顿),恸于十月二日逝于费罗飞疗养院,享年二十多岁,为已故萨里郡安伯利区凯灵顿公园的唐玛斯·塔克顿律师独女。择吉举行家祭,花篮恳辞。
  可怜的唐密·塔克,没有人会送花到她的葬礼去,也不能再享受查尔斯的“刺激”生活。我忽然对目前像她一样的女孩子起了一股怜悯心,可是我又不禁提醒自己道,我怎么知道自己的看法正确呢?我是什么人?有什么权利说她们是在虚掷生命呢?也许像我这样平静的学术生涯,与世隔绝的生活,才是虚掷生命呢!摸摸良心,“我”是不是欠缺一点刺激呢?这真是个奇怪的念头!事实上,当然是因为我不喜欢刺激。可是,也许我应该尝试一下呢?这种想法对我既陌生又没吸引力。

  我暂时忘了唐密·塔克,看看今天收到的信件。
  主要的一封信是我堂妹罗姐·戴斯巴写的,要我帮她一个忙。今天早上我实在没心情写作,所以就抓住这个借口,把工作暂时搁在一旁。
  我走到皇家大道,搭计程车到一位朋友——亚丽丹·奥立佛太太家。
  奥立佛太太是位名侦探小说作家。她那个叫密莉的女管家,精明能干,能替她挡掉外界一切麻烦。
  我扬眉无言地询问她,密莉用力点点头。
  “你最好直接上去,马克先生。”她说:“她今天早上心情不好,也许你可以帮帮她的忙。”
  我走上楼梯,轻轻敲敲门,没等里面的回音,就直接走进去。奥立佛太太的工作室相当宽敞,墙上贴着热带林中鸟儿栖息在林梢的壁纸。奥立佛太太显然有点疯狂地一边喃喃自语,一边踱着方步。眼光茫然地扫过房里,望着窗外,不时似乎很痛苦地闭上沉思一会儿。
  “可是,”奥立佛太太自语道:“那个白痴为什么不马上告诉人家,他看到那只鹦鹉呢?为什么不说?他一定看到了!可是他这一说,一切都破坏了。一定有什么办法……一定有……”
  她一边呻吟着,一边疯狂地把手指插进灰色短发中,用力扯着。
  当她突然发现我的时候,集中精神对我说:“嗨,马克,我真是快疯了。”接着又继续自言自语。
  “还有莫妮卡,我越想把她塑造得好一点,她就变得越讨人厌……真是个笨女孩……又喜欢装模作样!莫妮卡……莫妮卡?我想一定是名字取坏了。南茜怎么样?会不会好一点?琼安呢?太多人叫琼安了,安妮也一样。苏珊呢?我已经有一个叫苏珊的角色了。露西亚?露西亚?露西亚?我已经可以“看到”她的模样了:红头发、套头圆领长衫……黑色紧身衣怎么样?反正一定要穿黑袜子。”
  可是一想到鹦鹉的问题,奥立佛太太又闷闷不乐地踱起方步来。好一会儿,她才小心地拿下眼镜,套进套子,然后放进一个已经放了把中国扇子的瓷漆盒子,深深叹口气说:
  “真高兴来的人是你。”
  “你太客气了。”
  “你知道,什么人都可能上我这儿,也许是个希望我办次义卖的蠢女人,也许是个来谈密莉保险卡的男人,可是密莉死也不肯要那东西——或者,也可能是装铅管的工人(要是真的,那我运气实在太好了)。要不然,就是有人想访问我,问我一些尴尬又可笑的问题,而且老是些旧问题:你从什么时候开始想到要写作?写过多少本书?一共赚了多少钱?等等。我真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所以看起来老是像傻瓜一样。不过那都没什么关系,因为我想我已经快被这个鹦鹉的事逼疯了。”
  “有事没办法决定?”我同情地说:“我看我还是走开算了。”
  “不,别走,无论如何,你会让我觉得轻松点。”
  我接受了这个不肯定的恭维。
  “要不要来根烟?”奥立佛太太不十分殷勤地问道:“家里不知道什么地方有烟,打字机抽屉里找找看。”
  “我有,谢了,来一根吧?喔,对了,你不抽烟。”
  “也不喝酒,”奥立佛太太说:“真希望我会。像那些美国侦探一样,书桌抽屉里老是有点烟、酒,好像有了这些东西,任何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你知道,马克,我真不懂怎么有人真的杀了人还能逍遥法外。我觉得只要一杀人,罪行就很明显了。”
  “胡说,你就写过很多这种小说。”
  “至少有五十五部,”奥立佛太太说:“谋杀不是件难事,要掩饰得好才不简单。我是说:来的人为什么偏偏是你?你实在是跟我隔行如隔山。”
  “那也难讲。”
  “喔,等事实来证明吧,”奥立佛太太含糊地说:“随便发表一点你的意见,某乙被杀的时候,同时有五、六个人在场,每个人都有杀他的动机,这种情形实在不大平常——除非,某乙真的是个非常讨厌的人,谁也不在乎他是不是被谋杀,是什么人杀的。”
  “我了解你的问题了,”我说:“可是你既然已经成功地处理过这种题材五十五次,这次当然也不会有问题。”

  “我也一再这么告诉自己,”奥立佛太太说:“可是我实在没办法相信,所以觉得很痛苦。”
  她用力抓住头发,狠命拉扯着。
  “不要这样,”我喊道:“你会把头发连根拨掉的。”
  “胡说,”奥立佛太太说:“头发牢得很。不过我十四岁那年出麻疹的时候发高烧,前额的头发真的掉光了,好难看。过了半年才又长好,对那个年纪的女孩子真是可怕。昨天我到疗养院去看玛丽·德拉芳丹的时候,忽然回忆起这件事,因为她的头发就掉得跟我那时候一样。她说等她病好一点,要去做个假发戴在前额。我想也好,六十岁的人了,头发不大可能再长出来。”
  “有一天晚上,我看到有个女孩的头发被人连根拨掉。”我说,同时意识到自己声音中有一种自以为见过世面的骄傲感。
  “你到底到什么怪地方去了?”奥立佛太太说。
  “查尔斯一家咖啡店。”
  “喔,查尔斯!”奥立佛太太说:“我相信那个地方什么怪事都会发生。披头、卫星人……我从来不写关于那些人的事,因为我觉得还是谈自己懂的事比较安全。”
  “譬如说?”
  “出门旅行的人、住旅馆的人、去开教区会议的人——售货员,还有参加音乐庆典的人、逛街的女孩、各种委员、职业妇女徒步环游世界的男男女女……”
  她停下来喘口气。
  “看来题材已经很丰富了。”我说。
  “不过你哪天还是不妨带我到查尔斯找家咖啡店坐坐,也好让我开开眼界。”奥立佛太太渴望地说。
  “好哇,今天晚上怎么样?”
  “今天晚上不行,我忙着写书,或者说我写不下去,心情不好。写作就是这点最讨厌——其实除了文思泉涌、灵感不断的时候之外,什么时候都很烦人。告诉我,马克,你认为有没有可能用遥控杀人?”
  “你指的是什么?按一个钮,发射死光?”
  “不是,不是,我不是在说科幻小说,”她迟疑了一下,又说:“我是指巫术。”
  “做个蜡人,再钉上大头针?”
  “蜡人已经过时了,”奥立佛太太轻蔑地说:“可是非洲或者西印度那种地方,真的常常发生怪事,很多人都可以告诉你那种怪事,土人就那么蜷曲起来,莫名其妙地死了,巫毒或者符咒之类的东西作的怪……反正你懂我的意思就是了。”
  我说这种事现在多半都是由于暗示的作用,被害者听说术士已经宣判了他的死刑——剩下的就全是他自己下意识所产生的作用了。
  奥立佛太太不屑地哼了一声。
  “要是有人向我暗示,我注定要在某一天死,我会很乐于看到他的希望落空!”
  我笑了起来。
  “你很有西方的怀疑精神。”
  “这么说,你认为真有可能发生?”
  “我对这方面懂得不够多,不敢肯定。你怎么会想到这些?是不是打算写一本‘用暗示杀人’的书?”
  “不,老实说,老式的用老鼠药杀人或者用砒素毒人,已经够我写的了,要不就再加上一点钝器。我总是尽可能不用枪弹,太复杂了。不过你来不是为了谈我的书吧。”
  “的确不是——我堂妹罗妲·戴斯巴要办一次教会里的园游会——”
  “又来了!”奥立佛太太说:“你知道上一次发生了什么事么?我安排了一个‘寻找凶手’的游戏,结果却跑出来一具真的尸体。我一直忘不了那一幕!”
  “这回不要你安排‘寻找凶手’,只要你坐在帐篷里,在你的书上签字就行了——签一次五先令。”
  “喔——”奥立佛太太怀疑地说:“那倒可以,真的不要我主持开会仪式?说些可笑的话,或者戴大帽子?”
  我保证绝不会要她做那种事。
  “而且只需要一、两小时,”我哄她道:“完毕之后,还有斗蟋蟀——不,我想这个季节不会有,也许会有儿童跳舞或者化妆舞会——”
  奥立佛太太大叫一声,打断了我的话。
  “对了!”她喊道:“就是蟋蟀!当然!他从窗口看到蟋蟀跳起来……一时分了神,所以了忘了提起鹦鹉的事!你来真是太好了,马克!你太棒了!”
  “我不懂——”
  “我懂就够了,”奥立佛太太说:“事情相当复杂,我不想浪费时间解释。真高兴你来,现在我希望你马上走——马上。”
  “当然可以,不过游园会——”
  “我会考虑的,现在别烦我了。我到底把眼镜放到什么地方去了?真是的,有些东西就是会莫名其妙地消失……”
或许您还会喜欢:
恶意
作者:佚名
章节:14 人气:5
摘要:事件之章野野口修的笔记一事情发生在四月十六日、星期二。那天下午三点半我从家里出发,前往日高邦彦的住处。日高家距离我住的地方仅隔一站电车的路程,到达车站改搭巴士,再走上一小段路的时间,大约二十分钟到了。平常就算没什么事,我也常到日高家走走,不过那天却是有特别的事要办。这么说好了,要是错过那天,我就再也见不到他了。 [点击阅读]
午夜凶铃
作者:佚名
章节:36 人气:3
摘要:?19月5日晚上10点49分横滨数栋14层公寓和三溪园住宅区的北端紧紧相邻,这些新建的公寓已经有很多人入住。每一栋公寓有将近100户住家,算是人口相当密集了。但是,公寓里的住户们不相往来,彼此也不认识,只有在夜里窗子透出灯光时,才让人意识到这里有人居住。在南边,工厂的照明灯投射在漆黑的海面上,静静地拉出一道长影。工厂的外墙上交缠着无数管线,令人联想到人体内错综复杂的血管。 [点击阅读]
尤物
作者:佚名
章节:7 人气:8
摘要:渡边伸出不隐约的双手捧住她的脸,动作温柔得教她感到难以承受。她是没指望或许该说不敢指望会更贴切一些,他的温柔对待,以及他此刻凝视她的眼神,他把她拉进自己怀里,抱着她好长好长一段时间,什么话也没有说。终于,他开始吻她,整个晚上,因为过度渴望而凝聚成的硬结,此刻开始化解为缓缓的甜蜜,流过她的每一根神经和每一颗细胞,就象一条遗忘的溪流。 [点击阅读]
4号解剖室
作者:佚名
章节:9 人气:6
摘要:外面一片漆黑,我恍恍忽忽地不知自己昏迷了多长时间。慢慢地我听到一阵微弱而富有节奏的声音,这是只有轮子才能发出的嘎吱嘎吱声。丧失意识的人在黑暗中是听不到这么细微的声响的。因此我判断自己已经恢复了知觉,而且我从头到脚都能感受到外界的存在。我还闻到了一种气味——不是橡胶就是塑料薄膜。 [点击阅读]
苏菲的世界
作者:佚名
章节:52 人气:2
摘要:话说我对哲学产生兴趣是在研一时的自然辩证法课堂上。那是位颇为娘娘腔的老教授,本行研究人脑和意识,业余时间教授自然辩证法和自然科学史。不像其他政治课老师只晓得照本宣科,这老头有相当牛逼的学术基础,从古希腊哲学的朴素唯物主义,讲到近现代一系列科学危机,一贯而至,娓娓道来,一面精彩轻松的讲解着各种科学定律,一面逐步揭开科学背后的思辨踪影;当然作为一位老右愤, [点击阅读]
包法利夫人
作者:佚名
章节:52 人气:2
摘要:荐语:未满十八岁请在家长指导下阅读本书。版本较好的是上海译文出版社周克希先生的译本。价廉物美,仅10元一本,现在最便宜最没有人看的恐怕就是这些名著了。【小说】--引言小说描写的是一位小资产阶级妇女,因为不满意夫妻生活平淡无奇而和别人通|奸,最终因此身败名裂,服毒自杀的故事。 [点击阅读]
女人十日谈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4
摘要:十位年轻的女人,为活跃无聊的产房生活,十天内讲述了!”00个亲身经历的故事:初恋、引诱、遗弃、强||奸、复仇、婚外情的荒唐、性*生活的尴尬……在妙趣横生兼带苦涩酸楚的故事背后,则是前苏联社会的fu败、男人灵魂的丑陋、妇女处境的悲惨,以及她们对美好幸福生活的热烈渴望和执着追求……这便是《女人十日谈》向读者展示的画面及其底蕴。 [点击阅读]
阿甘正传
作者:佚名
章节:26 人气:3
摘要:朋友:当白痴的滋味可不像巧克力。别人会嘲笑你,对你不耐烦,态度恶劣。呐,人家说,要善待不幸的人,可是我告诉你——事实不一定是这样。话虽如此,我并不埋怨,因为我自认生活过得很有意思,可以这么说。我生下来就是个白痴:我的智商将近七十,这个数字跟我的智力相符,他们是这么说的。 [点击阅读]
儿子与情人
作者:佚名
章节:134 人气:2
摘要:戴维。赫伯特。劳伦斯是二十世纪杰出的英国小说家,被称为“英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人物之一”。劳伦斯于1885年9月11日诞生在诺丁汉郡伊斯特伍德矿区一个矿工家庭。做矿工的父亲因贫困而粗暴、酗酒,与当过教师的母亲感情日渐冷淡。母亲对儿子的畸型的爱,使劳伦斯长期依赖母亲而难以形成独立的人格和健全的性爱能力。直到1910年11月,母亲病逝后,劳伦斯才挣扎着走出畸形母爱的怪圈。 [点击阅读]
幻夜
作者:佚名
章节:82 人气:2
摘要:昏暗的工厂里,机床的黑影排成一排。那样子让雅也想到夜晚的墓地。不过,老爸要进入的坟墓并没有如此气派。黑影们看上去就像失去了主人的忠实奴仆。它们也许正和雅也怀着同样的心情,静静地迎接这个夜晚。雅也把盛着酒的茶碗送到嘴边。茶碗的边缘有个小缺口,正好碰在嘴唇上。喝干后,他叹了口气。旁边伸过一个酒瓶,把酒倒入他的空茶碗里。“以后在各方面都会有困难,但不要气馁,加把劲儿吧。“舅舅俊郎说。 [点击阅读]
五十度灰英文版
作者:佚名
章节:67 人气:2
摘要:E L James is a TV executive, wife, and mother of two, based in West London. Since early childhood, she dreamt of writing stories that readers would fall in love with, but put those dreams on hold to focus on her family and her career. She finally plucked up the courage to put pen to paper with her first novel, Fifty Shades of Grey. [点击阅读]
古兰经
作者:佚名
章节:116 人气:2
摘要:《古兰经》概述《古兰经》是伊斯兰教经典,伊斯兰教徒认为它是安拉对先知穆罕默德所启示的真实语言,在穆罕默德死后汇集为书。《古兰经》的阿拉伯文在纯洁和优美上都无与伦比,在风格上是达到纯全的地步。为了在斋月诵读,《古兰经》分为30卷,一月中每天读1卷。但是《古兰经》主要划分单位却是长短不等的114章。《法蒂哈》即开端一章是简短的祈祷词,其他各章大致按长短次序排列;第二章最长;最后两三章最短。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