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八百万种死法 - 第八章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第二天早晨,我买了《新闻》报。一桩新暴行已将金·达基嫩挤出了头版。华盛顿海茨住宅区,一名哥伦比亚长老会医院的年轻住院外科医生在河边大道遭抢后被枪杀。他并未反抗,但抢匪却毫无理由地射杀了他。死者妻子有孕在身,将在二月临盆。
  妓女惨死案已经移到里面的版面。报道的东西没有超出前一天晚上我从德金那儿听到的内容。
  我在外面走了很久。中午,我去了一趟基督教青年会,但心绪不宁,便在自我表述时离开了。
  在百老汇熟食店,我买了一个熏牛肉三明治,并喝了一杯黑啤酒。我在晚餐时又喝了一杯啤酒。八点半,我回到圣保罗教堂,在附近绕了一圈,没去那个地下室会议室便回旅馆了。
  我迫使自己待在房里。我想喝酒,但我已经喝了两杯啤酒,并且决定每天的定量为两杯酒。只要没超过那个限额,我想就不会惹麻烦。无论是在早晨喝,还是在睡前喝,无论是在房里喝,还是在酒吧喝,无论是独酌,还是群饮,都未尝不可。
  第二天是星期三,我起得很晚,到阿姆斯特朗酒吧吃了一顿延迟的早餐。我走到市图书馆,在那儿待了两个小时,然后在布赖恩特公园闲坐,直到毒品贩子让我神经紧张为止。他们已经完全把公园变成了他们的领地,在他们看来,只有潜在的买主才会劳神到这里来,所以不断地有人过来兜售兴奋剂、镇定剂、大麻、迷幻药,和上帝才知道的一些玩意,让你连张报纸都看不成。

  我当晚去了八点半的聚会。聚会常客米尔德丽德宣布那天是她戒酒十一年纪念日,赢得一阵掌声。她说自己并无秘诀,只是戒一天算一天。
  我心想,如果我睡前不喝酒,就会戒掉一天酒。我觉得,无论如何,我要做到这一点。然而,我会后径直去了波莉酒吧,一连喝了两杯酒。我和一个家伙展开热烈讨论,他执意给我买第三杯酒,但我让酒保换成可乐。我对自己很是满意,知道自己的极限,坚持住。
  星期四,我晚餐时喝了一杯啤酒,然后去参加聚会。休息时,我离开那里。我在阿姆斯特朗酒吧停留,但不知怎么硬是没有点酒,之后匆匆离开。
  我心神不宁,在法雷尔酒吧和波莉酒吧进进出出,但都没点酒。离波莉酒吧不远的酒铺仍在营业。
  我买了丹特波本酒带回旅馆。我先冲澡,准备上床。然后,我打开酒瓶,往杯子里倒了大约两盎司酒,喝完后入睡。
  星期五一起床,我又喝了两盎司酒。我确实感到酒力,十分舒畅。整个白天我没再喝酒。就寝时,我又喝了一杯,之后倒头便睡。
  星期六醒来时,我头脑清醒,没有喝酒的欲望。我不知自己为什么能这么成功地控制酒瘾。我甚至想去参加聚会,与大家分享我的秘密,但我能想象得出他们的反应。会心的表情,会心的笑。清醒者自以为是的样子。此外,能控制酒量并不意味着我就应向他人推荐这种方法。

  上床前,我喝了两杯。几乎没有感觉,但星期天早晨醒来我觉得有点晕,于是慷慨地给自己灌了一杯醒脑酒,来开始新的一天。效果不错。
  看完报纸,我查了一下聚会记录,发现下午在格林威治村有一个聚会。我乘地铁到那里。聚会者几乎都是同性恋者。休息时我溜之大吉。
  回到旅馆,我打了一个盹。晚饭后,我看完报,决定喝第二杯酒。我往酒杯里倒了两、三盎司波本酒并一饮而尽。我坐下,想再看一会儿报纸,但总是不能集中精神。我想再喝一杯酒,但又提醒自己当天的两杯已经喝完。然后,我突然意识到,我早晨喝酒已是十二小时之前,这比我前一天晚上喝过后到今早那杯之间的时间还长。所以,早晨那杯酒早已从我体内散去,或许不该算作今天定额中的一部分。这意味着睡觉前我有权再喝一杯。我很高兴自己能够悟到这一点,决定好好喝上一杯以犒赏自己的洞察力。
  我满满地倒上一杯酒,酒面离杯口不到半寸,然后细细品尝,拿着酒坐在椅中的样子就像俊男广告里的模特。
  我很理智,知道重要的是饮酒的杯数,而不是每杯的量,然后又突然想到我欺骗了自己。我的第一杯酒——如果算是第一杯酒的话——没有几滴。某种意义上说,我还亏欠自己大约四盎司的波本酒。

  我倒了估计四盎司的酒,一口干了。我愉快地注意到,酒对我并没特别影响。我当然没醉。事实上,长久以来我的感觉从未如此好过。老实说,好得都让我无法待在房中。我要出去,找一个适宜的地方,喝杯可乐或咖啡。不喝酒,因为首先我不想再喝,同样重要的是,我已经把今天的两杯喝完了。
  我在波莉酒吧喝了可乐。在第九大道一个叫“小孩手套”的同性恋酒吧喝了一杯姜汁汽水。有些顾客看来有些眼熟,我想他们下午可能也参加了格林威治村的聚会。
  往市区方向再走一个街区,我又有所发现。现在我已经一连几天成功控制酒量,此前我整整一周滴酒未沾,那不是一个证明吗。妈的,如果我能将自己的饮酒量控制在一天两杯,那就证明我没必要把自己的饮酒量限制在两杯。我过去存在酗酒问题,我无法否认这一点,但显然我已经超越了人生的那一阶段。
  所以,尽管我不需要再喝酒,但如果我想,我当然可以再喝上一杯。而且如果我确实想再来一杯,那干嘛不喝呢?
  我走进酒吧,要了双份波本,不加冰。我记得酒保有个闪亮的光头,还记得他给我倒酒,也记得我举起了酒杯。
  那是我记得的最后一件事。
或许您还会喜欢:
失去的世界
作者:佚名
章节:16 人气:0
摘要:她的父亲亨格顿先生是世界上最不通人情世故的人,心肠好,但绝对是以愚蠢的白我为中心。我毫不怀疑他心里深信,我每周来三次是因为陪着他是一种快乐。想到将有这样一个岳父真叫人扫兴,但是没有什么东西能使我与格拉迪斯分开。那天晚上有一个小时或者还多一点,我听着他那单调的谈话。最后他跳了起来,说了些关于我平时不动脑筋的话,就进他的房间换衣服,出席会议去了。终于我单独和格拉迪斯一起了。 [点击阅读]
失落的秘符
作者:佚名
章节:135 人气:0
摘要:圣殿堂晚上8:33秘密就是怎样死。自鸿蒙之初,怎样死一直是个秘密。三十四岁的宣誓者低头凝视着掌中的人头骷髅。这骷髅是空的,像一只碗,里面盛满了血红色的酒。环绕四周的兄弟们都披挂着他们团体标志性的全套礼服:小羊皮围裙、饰带、白手套。他们的颈项上,礼仪场合佩戴的宝石闪烁发光,像阒无声息的幽灵之眼。他们共守一个秘密,宣誓互为兄弟。“时间已到。”一个声音低语道。 [点击阅读]
女妖
作者:佚名
章节:18 人气:0
摘要:庄司武彦是个二十五岁的未婚青年,他父亲是银座有限公司的京丸股份公司的董事长。京丸是战后发迹的美术古董商,他为了扩大经营,组建了京丸股份公司。武彦的父亲是这家公司的股东。武彦去年毕业于大学的文科,至今也没有找工作。他也不愿在父亲的公司做事,但又不是游手好闲之辈,所以整天闷在家里看书。他可以说是个文学青年,但只爱好一般的文学作品,尤其对推理文学有着特殊的兴趣,是文学青年中为数不多的侦探小说迷。 [点击阅读]
如此之爱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0
摘要:风野的妻子并不知道衿子的住处,但是清楚他与她来往。可是妻子从不问衿子的地址和电话。话说回来,即使真被妻子询问,风野也是绝对不会说的。因为妻子的不闻不问,风野才得以安心。但是恰恰如此又给风野带来些许担忧。风野作为职业作家出道不久,上门约稿者还不多。万一他不在家,就很可能失去难得的机遇。风野以前曾打算把衿子的电话告诉一两个有交情的编辑,可又觉得这么做有些唐突也就作罢了。 [点击阅读]
威尼斯之死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0
摘要:二十世纪某年的一个春日午后,古斯塔夫-阿申巴赫——在他五十岁生日以后,他在正式场合就以冯-阿申巴赫闻名——从慕尼黑摄政王街的邸宅里独个儿出来漫步。当时,欧洲大陆形势险恶,好儿个月来阴云密布。整整一个上午,作家繁重的、绞脑汁的工作累得精疲力竭,这些工作一直需要他以慎密周到、深入细致和一丝不苟的精神从事。 [点击阅读]
嫌疑人x的献身
作者:佚名
章节:56 人气:0
摘要:上午七点三十五分,石神像平常一样离开公寓。虽已进入三月,风还是相当冷,他把下巴埋在围巾里迈步走出。走上马路前,他先瞥了一眼脚踏车停车场。那里放着几辆车,但是没有他在意的绿色脚踏车。往南大约走个二十公尺,就来到大马路,是新大桥路。往左,也就是往东走的话就是朝江户川区的线路,往西走则会到日本桥。日本桥前是隅田川,架在河上的桥就是新大桥。要去石神的上班地点,这样一直往南走就是最短的路线。 [点击阅读]
孤独与深思
作者:佚名
章节:53 人气:0
摘要:一、生平1839年3月16日,普吕多姆出生于法国巴黎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两岁时父亲去世,这位未来的诗人便与寡居的母亲和一个姐姐一起住在巴黎和巴黎南部的夏特内。据《泰晤士文学副刊》说,他很小时名字前就加上了家人用于他父亲的昵称“苏利”。普吕多姆以全班数学第一名的成绩毕业后,准备进入一所理工学院,可是一场结膜炎打碎了他成为机械师的一切希望。 [点击阅读]
学生街杀人
作者:佚名
章节:48 人气:0
摘要:从收音机里缓缓流淌出的路唐纳森的演奏,作为此时在场两人心情的BGM明显有些不合适。光平盘腿坐在原地,伸手关掉了收音机。六榻榻米大小的房间立刻被沉默所支配。广美的表情比平时更严肃,她把日本茶倒进两个茶碗里,然后把较大的一个茶碗放到了光平面前。这个茶碗是附近一个寿司店开张的时,抽奖获得的奖品。 [点击阅读]
宇宙尽头餐馆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0
摘要:有一种理论宣称,如果任何一个人真正发现了宇宙存在的原因、宇宙存在的目的,宇宙就会立刻消失,被某种更为怪异、更难以理解的玩意儿取代。还有另外一种理论宣称,上述事件已经发生了。迄今为止,故事的发展如下:起初,创造出了宇宙。这激怒了许多人,被普遍视为一种恶劣行径。许多种族相信宇宙是由某种神所创造的。 [点击阅读]
安德的影子
作者:佚名
章节:25 人气:0
摘要:严格地说,这本书不是一个续集,因为这本书开始的时候也是《安德的游戏》开始的时候,结束也一样,两者从时间上非常接近,而且几乎发生在完全相同的地方。实际上,它应该说是同一个故事的另一种讲法,有很多相同的角色和设定,不过是采用另一个人的视角。很难说究竟该怎么给这本书做个论断。一本孪生小说?一本平行小说?如果我能够把那个科学术语移植到文学内,也许称为“视差”小说更贴切一点。 [点击阅读]
安迪密恩
作者:佚名
章节:60 人气:0
摘要:01你不应读此。如果你读这本书,只是想知道和弥赛亚[1](我们的弥赛亚)做爱是什么感觉,那你就不该继续读下去,因为你只是个窥婬狂而已。如果你读这本书,只因你是诗人那部《诗篇》的忠实爱好者,对海伯利安朝圣者的余生之事十分着迷且好奇,那你将会大失所望。我不知道他们大多数人发生了什么事。他们生活并死去,那是在我出生前三个世纪的事情了。 [点击阅读]
宠物公墓
作者:佚名
章节:62 人气:0
摘要:耶稣对他的门徒说:“我们的朋友拉撒路睡了,我去叫醒他。”门徒互相看看,有些人不知道耶稣的话是带有比喻含义的,他们笑着说:“主啊,他若睡了,就必好了。”耶稣就明明白白地告诉他们说:“拉撒路死了……如今我们去他那儿吧。”——摘自《约翰福音》第01章路易斯·克利德3岁就失去了父亲,也从不知道祖父是谁,他从没料想到在自己步入中年时,却遇到了一个像父亲一样的人。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