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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迪密恩 - 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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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
  我名叫劳尔?安迪密恩。这名字念上去跟“保尔”差不多。我出生在海伯利安,出生时间是本地历法的坠船纪六九三年;或者依大流亡前历法,是公元三〇九九年;又或者是——根据我们大多数人的时间计算方式——圣神纪元,陨落后二四七年。
  在我陪伴“宣教的那个人”旅行时,人们称我为守牧者,说得很对[3]。几乎正确。我的家人一直作为游牧人谋生,他们在天鹰大陆最偏远地区的荒野和草地中牧羊,我就是在那里长大的,有时候,我也会照看羊羔,把它们当作小宝宝。回忆起那些平静的夜晚,我躺在海伯利安满天星辰下的时光,那是多么愉快啊。十六岁时(按海伯利安历法计算),我离开家门,参了军,在圣神控制的地方军的旗下当兵。在我脑海里,那三年时光的大半仅仅是无聊至极的老套程序,其间有四个月的例外,相当不愉快——在大熊叛变期间,我被派到尖爪冰架去和土著作战。从军队退役后,我在九尾一家粗陋的娱乐场担任保镖,兼任二十一点庄家,之后在湛江的上游河段做了两个雨季的驳船主,后来,我又在风景艺术家阿弗洛?休谟的某幢鸟嘴庄园当园丁。但是,对“宣教的那个人”的历史长卷来说,如果要展示她最亲近弟子的先前职业,那么,“守牧者”这个名号听上去相当不错。“守牧者”,这名字还带着一个漂亮的《圣经》光环[4]。
  我并不反对别人冠我以“守牧者”这个头衔。但是在这个故事中,我这个守牧者麾下的羊群,其实只有一头羔羊,但她至关重要。而且,我失去她的时间,要多过于守护她的时间。
  那天,我的生命永远改变、故事真正开场的时候,我二十七岁,作为一个海伯利安人,个子还算高,除了手上厚厚的老茧,以及脑子里稀奇古怪的想法,就再没一点能令人注意的地方。当时,我正在托柴海湾上游的沼泽地中担任猎人向导的工作,那地方位于浪漫港北部一百公里。当时当刻,我对性爱还一知半解,对武器却了如指掌,我的第一手经验告诉我,力量的贪欲可以影响到男女间的风流韵事,我懂得如何用我的拳头和平庸的智慧来生存,也对很多很多事感到好奇,同时,唯有在明了我的余生几乎不会有什么伟大的奇迹发生之时,我才感到安心。
  我真蠢。
  二十八岁的那年秋天,可以用一个个“没有”来描述。我从没有离开过海伯利安,也从来没有想过我可能会旅行到外世界。我去过天主教堂,这是当然;一个世纪前,在安迪密恩被洗劫一空后,我的家人逃到了偏远地区,即便在那儿,圣神也伸展出它那教化的影响羽翼——但是我既没有接受基本信仰,也没接受十字形。虽然我混在女人堆里,但是我从没恋爱过。除了外婆的教导外,我的知识全是自学的,都是从书中汲取的。我贪得无厌地阅读书籍。在二十七岁时,我觉得自己已经无所不知了。
  其实我一无所知。
  因此,在我二十八岁那年的初秋,当我自负满满、既无知又迟钝地以为,这世界不会有什么大事发生时,我却犯了一件事,这件事将给我带来一次死刑,并让我重获新生。
  托柴海湾上游的沼泽地危险重重,这一事实自陨落前就毫无改变。但无数腰缠万贯的猎人——很多都来自外世界——每年都到那儿去猎鸭子。那里的原绿头鸭来自七个多世纪前的种舰,它们在飞船中重生并逃了出来,但很快大多数都死了,一方面无法适应海伯利安的气候,另一方面是被土著掠食者捕猎殆尽。虽然如此,还是有不少鸭子在天鹰中北部的沼泽地中幸存了下来,使得猎人们趋之若鹜。而我,便成了他们的向导。
  在沼泽地和湛江支流之间,有一片大拇指般狭长的页岩和烂泥地,上面坐落着一座被遗弃的纤维塑料庄园,我们总共有四个人在庄园外工作。另外三个向导致志于钓鱼和大型狩猎,但在鸭季到来时,我就成了这座庄园和绝大部分沼泽地的主宰。这里是一片亚热带湿地,大部分区域长满了浓密的茶马植物、堰木林;涝滩岩地中长有巨型普罗米修斯树群,数量倒还不算多。在初秋那冰冷干燥的寒流吹袭下,野鸭每年会从南部岛屿迁徙至羽翼高原极偏远的湖泊区,中途,它们会在此地稍作逗留。
  破晓前的一个半小时,我叫醒了四名“猎人”。我已经为他们准备好早餐,有火腿、烤面包、咖啡,但是四个大腹便便的生意人在狼吞虎咽的时候,却还满腹牢骚,脏话连篇。我只好提醒他们,把武器检查一下,擦洗擦洗:其中三人带着便携式霰弹枪,第四个竟带了把古式能量步枪,真是蠢到家了。就在他们嘟嘟囔囔吃东西的时候,我出了小屋,来到屋后,和依姿坐在一起。依姿是条拉布拉多巡猎犬,打从幼崽时起就和我在一起了。依姿知道我们要去打猎,我只得摸摸她的脑袋和脖子,让她少安毋躁。
  之后我们走出簇叶丛生的庄园,坐一条平底小舟离去。此时,旭日的第一抹光线已经透了出来。辐射蛛纱在枝丫的黑色隙缝间、在树梢上飞掠。四名猎人——罗尔曼、赫瑞格、鲁修民、庞尼苏——坐在小船座板的前部,而我则站在船的另一边替他们撑篙。依姿和我在一起,双方被中间的一堆隐蔽浮体隔开。这些圆盘状物体曲线玲珑的底部依然显示出纤维塑料外壳粗糙无光的表面。罗尔曼和赫瑞格穿着昂贵的变色雨披,但等到我们深入了沼泽地,他俩才激活了聚合体。接近淡水沼泽的时候,我叫他们别再大声说话,因为绿头鸭就聚集在那儿。四个人齐齐朝我瞪了一眼,但他们还是放低了声音,很快,便鸦雀无声了。

  我把小舟泊在射击地外,放出隐蔽浮体,此时,天已经大亮,都可以看书了。我拉起缀满补丁的防水裤,下到水深齐胸的沼泽中。依姿在小舟一侧俯下身子,眼神明亮,但我迅速打了个手势,叫她不要跳下来。她抖抖身子,但还是坐了回去。
  “请把您的枪给我。”我对打头的那个人——庞尼苏先生说道。这些每年光顾一次的猎人进入微小的隐蔽浮体,便会马上被麻烦缠住——他们没法在上面站稳身子。我可不信他们在那时能紧紧把住自己的霰弹枪,所以早些时候我已经叫他们清空枪膛,把保险栓扣上,但是当庞尼苏把枪递给我的时候,枪膛指示器却依旧闪着红光,表示弹药满荷,而保险栓也被拉了下来。我退出子弹,扣上保险栓,把枪插进肩头上绑着的防水卡头,稳住隐蔽浮体,与此同时,这个体格最魁伟的家伙从小舟上走了下来。
  “我很快就回来。”我低声对另外三个说道,然后开始涉过大片大片的茶马叶,通过动力皮带把掩体一路往前拉。我不能让猎手们自个去安放隐蔽浮体,因为沼泽地危险重重,其中充斥着无数流泥泡囊,它们会将撑篙人连人带篙一起拖进烂泥中;里面还聚居着无数吸血扁虱,这些虫子大如充血的气球,喜欢从高空的树枝上跳落在移动的物体上;树上则装饰着无数悬垂的束带蛇,在粗心大意的人眼里,它们完全就是一片片茶马叶;同时遍野都是好斗成性的雀鳝,能咬穿人的手指。对初来乍到的拜访者来说,令人惊奇的事还有得是。此外,经验告诉我,如果让这些业余猎人自己安置掩体,一看到第一群绿头鸭出现,这些家伙就会朝自己人互相扫射。所以,我的工作便是不让这些事情发生。
  我让庞尼苏躲在一片隐蔽的弯曲树叶丛中,那里位于露天水池最大一片水域的南部泥滩,可以将整片水域尽收眼底,我给他指了指方位,告诉他我将在哪里安置另外三个隐蔽浮体,并叫他透过掩体帆布的狭缝注意外面的动静,等到每个人都各就各位时才能开始射击。嘱咐完毕,我就回去找另外三人。我把鲁修民安置在第一个男人右手边的二十米远处,为罗尔曼找到了一个靠近河口的好地方,最后,我回去找赫瑞格先生——那个愚蠢地带着能量武器的家伙。
  再过十分钟,太阳就要升起来了。
  “他娘的你那狗屎脑袋终于记起俺来了。”我涉水回到那胖家伙身旁的时候,他朝我吼道。这人早已进入了隐蔽浮体,变色裤子已经湿漉漉了。小舟和河口之间的池水里冒出一个个甲烷气泡,说明那里有个巨型烂泥泡囊,因此,我来回行动的时候,必须小心地沿着泥滩边上行走,以防碰到它。
  “俺们给你钱,他娘的可不是要你浪费俺们的时间。”他嘴里叼着根粗雪茄,冲着我咆哮道。
  我点点头,伸手向前,摘掉他咬在牙缝中那根点着的雪茄,把它掷离了泡囊。还算走运,那些气泡没被引燃。“野鸭会闻到烟味的。”我对他说,毫不顾及他那张开的血盆大口和通红的脸。
  我马上滑到动力器具上,把他的隐蔽浮体拉进露天的沼泽地中。自我刚才的旅程之后,沼泽地表面已经再次覆满了红橙相间的水藻,我的胸膛从中开辟出一条小径。
  赫瑞格先生抚弄着那把昂贵但无用的能量步枪,眼睛一直瞪着我。“小子,他娘的给俺注意你的烂嘴,要不俺来替它把把关。”他冲我嚷道。身上的雨披和变色狩猎上衣敞开着,让我得以看见他脖子上挂着的一条金光闪闪的圣神双交十字架,胸部靠上位置还有一条真实十字形的红色条痕。赫瑞格先生是名重生基督徒。
  我没吭一声,默默地把他的隐蔽浮体安置在河口左边合适的地方。现在,四个神射手都能朝池子的方向射击,而不用怕误伤对方。安置好后,我终于开口道:“把帆布裹在身上,从小缝中朝外看。”同时解下动力器具的绳索,把它系在一块茶马根上。
  赫瑞格先生咕哝了一声,但还是没去动伪装帆布,那块布依旧卷在圆顶的木棒上。
  “先别急,等我放好诱饵再射击,”我对他说,同时给他指了指另外三个射击地,“别朝河口开火。我会把小舟拉到那儿,同我的狗待在一起。”
  赫瑞格先生默不作答。
  我耸耸肩,涉水回到小舟旁。依姿依旧坐在我叫她候命的地方,但从她紧绷的肌肉和闪光的眼神来看,她内心正如一条小狗狗般雀跃。爬上小舟之前,我揉了揉她的脖子。“好姑娘,再等会儿。”我柔声说道。安坐的命令撤销后,她马上朝船头奔来,而我则开始拉着小舟朝河口前进。
  辐射蛛纱已经不见,随着黎明前的光线凝结成乳状的晨光,流星雨形成的天纹慢慢褪去了。泥滩边,昆虫奏起的交响乐和两栖蟛的呱呱叫声逐渐淡去,取而代之的是清晨的鸟鸣声和雀鳝偶尔涨起战斗毒囊时发出的咕隆声。东方的天空正慢慢转深,幻化成白日的湛青色。
  我拉着小舟,涉过丛丛树叶,示意依姿待在船头别动,然后从横坐板底下拿出四只假鸟诱饵。此地的岸线地带覆着一层非常薄的冰,但是沼泽的中部依然畅通无阻。我把诱饵安放在那儿,临走时把它们一个个激活。这里的水非常浅,仅仅齐胸高。

  我回到小舟,躺到依姿边上,藏进隐蔽的叶丛中,恰在这时,野鸭飞来了。依姿首先听到了它们的响动。她的整个身体突然紧张起来,鼻子上探,似乎能顶着风闻到它们的气味。一秒钟之后,传来翅膀的轻微扑扇声。我向前挪了挪,从纤柔的树叶中朝外窥探。
  在池子中央,那些诱饵正在游动,清理着身上的羽毛。其中一只拱起脖子,引吭高歌,就在此时,一群活生生的绿头鸭出现在南部的林木线上方。其中由三只鸭子组成的飞行小队从大队伍中脱离而出,张开翅膀缓缓减速,沿着无形的轨道往下朝沼泽地滑去。
  我感觉到了惯有的兴奋感,每逢这种时刻,我总会产生此种感觉:喉咙干涩,心怦怦直跳,似乎即将停跳片刻,然后是明显的痛楚。我一生绝大多数时间生活在偏远地区,观赏着自然,但如此美景,总会触动我的心灵深处,我找不到言语来形容。除了我,依姿也如乌黑的雕像一般,一动不动,僵坐在那儿。
  就在那时,枪声响起。三个带着霰弹枪的人马上持续不断地开火,一颗子弹甫一射出,便立马开始下一击。能量步枪则发出光束,横扫过沼泽地,在晨雾中,可以清楚地看见那束狭长的紫光。
  打头的那只鸭子被来自四面八方的子弹击中:它马上粉身碎骨,被轰成一堆羽毛和内脏的残渣。第二只收起翅膀,一头栽倒,所有的优雅和美丽都被轰出了它的身躯。第三只绿头鸭失足朝右边倒去,在水上恢复平衡,奋力扑扇翅膀,想要飞起来。能量光束紧紧跟在它屁股后面肆意挥砍,如无声的镰刀割过树叶和枝丫。霰弹枪再次咆哮,但这只绿头鸭似乎预判到了开火,它先是朝湖面俯冲,猛地朝右倾斜,然后笔直朝河口飞来。
  笔直朝我和依姿飞来。
  这只鸟离水面不足两米,翅膀奋力扑扇,整个身体一心想要逃脱捕杀。我恍然大悟,它是想要穿过敞开的河口,飞进树林。虽然它与众不同的飞行路线让人不知道该向哪儿瞄准,但四个人还在射击。
  我右脚蹬了蹬,把小舟从隐蔽的树枝下推了出去。“快停火!”我以命令的口吻向他们叫道,这是我在地方军担任中士的短暂生涯中学会的。有两人停了火,但能量步枪和另一把霰弹枪依旧在射击。绿头鸭没有摇晃一下,便从小舟左边一米处掠过。
  那鸭子扇动翅膀,从我们身边低飞而过,依姿的身子颤抖着,嘴巴大张,惊讶得下巴都似乎要掉下来了。此时,第三把霰弹枪也停止了攻击,但我看见那紫色的光束依旧穿越雾霭,摇动着朝我们奔来。我大叫一声,把依姿拉倒在横坐板之间。
  绿头鸭穿过我们身后茶马枝的缝隙,逃之夭夭,继而扇动翅膀朝高空飞去。空气中突然弥漫出一股臭氧味,一束极为笔直的火苗从船尾切过。我马上扑倒在小舟底部,同时抓住依姿的项圈,把她朝我拉近。
  紫色的光束堪堪掠过我弯曲的手指和依姿的项圈,差之毫厘。我看见依姿兴奋的双眼中闪过一丝异样的眼神,转瞬即逝。然后她歪下脑袋,想要俯上我的胸膛,就像她还是条小狗崽时做错事那样。就在此时,它的脑袋和项圈上部的那截脖子与身体分了家,滚落一旁,发出一声轻柔的扑通声。我依旧抓着她的项圈,她的身体依旧匍在我身上,前爪仍旧在我胸膛上颤抖。被干净利落一切两段的脖子喷涌出一泉血水,泻在我的身上。我滚到一边,将还在痉挛的无头狗的尸身推开。血还是温热的,有一股铜的味道。
  那能量光束又挥了回来,离小舟一米远有棵茶马树,光束将树干上一根粗大的树枝拦腰切断,最后终于隐灭,就好像它从没存在过一样。
  我站起身,越过池子朝赫瑞格望去。这胖家伙正在点雪茄,能量步枪摆在双膝之间。雪茄冒出一缕烟,与沼泽地上依旧在升腾的缕缕雾霭扭缠在一起。
  我漫不经心地跨出小舟,迈入齐胸的池水中,朝赫瑞格走去,此时,依姿的鲜血依旧在我身边淋漓纷飞。
  我一步步朝他走去,他端起能量步枪,抱在怀里,开口说话的时候,嘴里依旧咬着雪茄。“哟,你去不去把俺打死的那两只鸭子捡回来,还是你打算让它们在那儿漂到烂——”
  离他只剩一臂之遥的时候,我伸出左手,揪住这胖家伙的变色雨披,把他拽了过来。他刚想举起能量步枪,我随即操起右手,一把把枪夺了过来,远远地扔进了沼泽地。赫瑞格开始叫嚷,雪茄掉进隐蔽浮体。我已经管不了那么多,把他从位子上拽下来,拖进水中。他跳起身,水藻从身上噼里啪啦掉下,我马上给他来了一记重拳,击中他的臭嘴。好几颗牙齿喀嚓一声折断,我感觉自己指关节上的皮也被撞破了。受了这么一击,他开始笨手笨脚地往回爬,脑袋撞在隐蔽浮体的框架上,发出一声沉闷的巨响,然后又掉进了池水中。
  我站在那儿,等到他像死鱼翻白肚一样的肥脸再次浮上水面,就立马接着把他往水里按,看着一个个泡泡冒起来,看着他的双手拼命拍打,看着他肥嘟嘟的手捶向我的手腕,却怎么也打不中。这时,另外三个猎人开始在沼泽地对面的射击点位上大叫大嚷。我没有理睬他们。
  最后,赫瑞格的手终于无力地垂了下去,泡泡流变成了绵弱的细流,我这才放了手,朝后退了一步。刚开始我以为他永远也不会爬起来了,但紧接着,这肥佬一头跳出水面,软趴趴地紧贴在浮体的边缘,嘴里一个劲地吐着水和水藻。我转过身,开始涉水朝其他人走去。

  “今天到此为止,”我朝他们喊道,“把枪给我。我们打道回府。”
  三个人都大张着嘴,似乎想要抗议;三个人瞧了瞧我的眼神和血迹斑斑的脸,便乖乖把各自的霰弹枪交给了我。
  “把你们的朋友带上。”我对最后一个家伙——庞尼苏说道,然后带着武器回到小舟,卸下子弹,把枪封进船头下面的水密室,接着又把弹药匣拿到船尾。依姿的无头死尸已经变得僵硬,我把它推下了船。小舟底部已经成了一片血泊。我回到船尾,收好弹药,站着靠在篙上。
  三个猎人最后终于回来,笨手笨脚地划着各自的浮体,同时还拉着另外一个,赫瑞格正四仰八叉地躺在上面。这肥佬依旧贴在一边,脸色惨白。三人爬进小舟,开始试着把浮体拉上船。
  “随它们去,”我说,“把它们系在那块茶马根上。我以后再来把它们弄回去。”
  他们将浮体绑好,打完结,然后把赫瑞格拉上船,像是在拉一条大肥鱼。周围寂静无声,仅有沼泽地中的鸟儿和昆虫慢慢活跃起来,还有赫瑞格持续不停的作呕声,打破这片沉寂。把他拉上船后,另外三个猎人坐在一起小声嘀咕,随着烈日将黑色池水上升腾起的最后一点晨雾蒸发殆尽,我撑着船,把大家带回了庄园。
  事情本应就此结束。但是,显然它没有。
  当时我正在简陋的厨房中做饭,赫瑞格从睡房中走了出来,手里拿着把粗短的军用钢矛枪。这种武器在海伯利安是非法的;除了地方军,圣神禁止任何人携带这种武器。我看见另外三个猎人的惨白脸上露出震惊的神色,正从房舍的门口窥视,而赫瑞格摇摇晃晃地走进厨房,嘴里酒气乱喷。
  肥佬无法抵御自己的冲动,还想在大开杀戒前进行一番简短夸张的演讲。“他娘的婊子养的野蛮贱货……”他开口道,但我没有站在一旁听他讲完。他把枪端在胯部,不瞄准就开火扫射,我猛地向前扑倒在地。
  六千钢矛炸裂了炉子,炉子上我正在炖菜的锅子,水池,水池上方的窗户,架子,架子上的瓦罐。我在敞开的案台下匍匐前进,伸手去抓赫瑞格的腿,食物、塑料、瓷器、玻璃哗啦哗啦如下雨般淋在我的脚上,就在此时,他趴在柜台上,弯下腰,朝我发射了第二波的钢矛弹。
  我紧紧抓住这肥佬的脚踝,猛地一拉。他仰面摔倒在地,发出一阵轰响,地板上积了十年的灰尘扬满了天。我手脚并用地爬到他腿上,膝盖顶住他的下身,跪起来抓住他的手腕,想夺去他手里的枪。但他牢牢地抓住枪托,手指依旧扣在扳机上。弹匣发出轻柔的呜鸣,表示另一波钢矛弹药已经准备就绪。赫瑞格耀武扬威地挤出一脸怪相,将枪口对准我,满嘴的威士忌味混合着雪茄味,喷在我的脸上。见状,我立马用前臂向他的手腕和重型枪支撞去,将其紧紧压在他那肉嘟嘟的下巴上。我和他互相凝望了片刻,紧接着,他一阵挣扎,扳机被第三次扣动。
  我告诉其中一个猎人如何使用休息室里的无线电设备,不到一小时,一架圣神治安掠行艇便登陆在翠绿的草坪上。大陆上只有十几艘可飞行的掠行艇,所以,一看见黑色的圣神飞行器出现在眼前,我的脑子一下子冷静了下来。
  他们绑住了我的手腕,在我太阳穴上贴了一块皮层同步器,把我赶进了飞行器后部的拘留室。我坐在那儿,在那闷热的沉寂环境中,汗嘀嗒嘀嗒地往下流,与此同时,经过圣神特训的法医专家手持尖嘴钳,试图从被凿得千疮百孔的地板和墙上找回赫瑞格先生的头骨和七零八落的每一块脑组织碎片。他们询问了另外三名猎人,也找到了足够赫瑞格重生的碎片。然后,透过满是划痕的有机玻璃窗,我望着他们把装着赫瑞格残尸的尸袋搬上了掠行艇。桨片呜鸣,就在我觉得自己再也无法呼吸的时候,通风器放进了一丝凉爽的空气,然后,掠行艇起飞了,在庄园头上环绕了一圈,随即朝南部的浪漫港直飞而去。
  他们对我的审判在六天后举行。罗尔曼、鲁修明、庞尼苏出庭作证,说我在去沼泽地的途中侮辱了赫瑞格先生,然后又在那儿对他进行了攻击。他们还说,猎犬死于由我而起的肉搏战。他们证明,我一回到庄园,就挥出了非法的钢矛枪,扬言要把他们全部杀光。赫瑞格企图把枪从我手里夺去。而我则近距离对他进行了射击,在此过程中,确实地把他的头给打爆了。
  赫瑞格先生是最后一个作证的。经过了三天的重生之旅,他依旧颤颤巍巍,苍白不堪,身上穿着阴森的西装和披风,他声音颤抖地证实了其他人的证词,并描述了我对他进行的残忍攻击。法庭给我指派的辩护律师没有盘问他。对于坚决遵照圣典的再生基督徒而言,不能强迫他们四个中的任何一个在吐真剂或任何化学、电子查证方式的作用下作证。我自愿提出请求,希望进行吐真剂或全扫描的举证方式,但是检察官反对,说如此的伎俩完全无关主题,受圣神认可的法官同意了他的意见。我的法律顾问没有发表任何反对之辞。
  没有陪审团裁定。连二十分钟都没到,法官就作出了判决。我有罪,被判以死刑,将用死亡之杖处刑。
  我起身请求将刑期缓期执行,让我把消息转告给住在天鹰南部的姨妈和侄子,以便他们能过来看我最后一眼。请求被否决。死刑将在第二天日出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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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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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尝试在本书中描述“梦的解析”;相信在这么做的时候,我并没有超越神经病理学的范围。因为心理学上的探讨显示梦是许多病态心理现象的第一种;它如歇斯底里性恐惧、强迫性思想、妄想亦是属于此现象,并且因为实际的理由,很为医生们所看重。由后遗症看来,梦并没有实际上的重要性;不过由它成为一种范例的理论价值来看,其重要性却相对地增加不少。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