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暗店街 - 第二十四章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二十四
  但是为什么斯库菲这个肥胖的、长着獒狗脸的男子,在我模糊的记忆里,比别的人浮动得更为频繁呢?也许是因为他穿着一套白色西服的原故吧。它在我的记忆里,已经留下了一个鲜明的白点,这就好象当人们打开收音机时,虽然有着轻微的爆裂声和干扰声,但仍可听到一个乐队的滇奏或一个音色优美的歌喉……
  我还记得这套西服在楼梯上经过时所留下的亮点,还听到那根顶端饰有球形物的手杖在楼梯台级上所留下的沉闷而有节奏的响声。他在每一层楼的平台上都要停下来。我在到德尼兹的套间里去时,有好几次就同他交臂而过。我此刻能够清楚地看到那楼梯的铜扶手、淡灰褐色的墙壁和套间的深色双重木门。每层楼的小支光路灯,阴影中显现的那个獒狗般的脑袋、那温和而痛苦的目光……我甚至觉得他走过时还同我打了招呼呢。
  在罗马街和巴蒂尼奥尔大道的拐角处,有一家咖啡馆。夏天的时候,人行道上总是排满了露天座位。一天,我坐在一张桌子旁。某个傍晚,我在等着德尼兹。落日的余辉映照在停车场建筑物的门面和玻璃上,停车场的边上是一条铁路……
  突然间,我看到他正在穿过林荫大道。
  他穿着他那套白色西服,右手拿着那根顶端带有球形饰物的手杖。他走路有点跛。他向克利希广场走去,我目不转睛地盯着这个白色的、僵直的身影,它在土台的树荫下移动着,慢慢地、慢慢地缩小,最后消失了。于尾我明了一口薄荷水,心里想:他到那里去找什么呢?是谁约他去的呢?
  德尼兹常常迟到。她在拉博埃蒂街的一个妇女时装店里工作(由于看到了林荫大道上这个渐渐远去的白色身影,我现在什么都想起来了),那时,妇女时装店刚刚开张,老板是个瘦高个子,头发金黄,后来很出名。我还记得他的名字叫雅克,而且如果有耐性,我一定能在于特办公室里旧的《博坦》上查到它。拉博埃蒂街……

  当她来到咖啡馆的露天座位同我相会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但这对我倒没有什么关系,因为对着薄荷水,我是还可以坐下去的。我宁肯在这露天座位上等,也不愿到就在附近的德尼兹的小套间里去。晚上九点钟了。他象往常的这个时候一样,穿过了林荫大道。他的西服好象闪着磷光。有天夜里,德尼兹和他在土台的树萌下说了几句话。他那令人目眩的白色西服,那茶褐色的獒狗般的脸,以及那灯光闪耀的绿色树丛,显示着某种似是夏季的却又并非现实酌东西。
  德尼兹和我走上库尔塞尔大道,这条路同他走的那一条方向正好相反。我们两人在那个时候置身其中的巴黎,正同期库菲那套发着磷光的西服一样,也有着某种似是夏季的但又并非现实的东西。当我们经过蒙索公园的栅栏时,我们简直是飘浮在充满女贞树芳香的夜色之中。街上几乎没有什么车辆。就象棕榈树在悄悄地、有规律地摇曳着一样,红绿信号灯徒然地也在悄悄地、竹规律地变换着它们的颜色。
  在几乎快走完奥什林荫大道但还没有到达星形广场之前,在这条大道的左侧,可以看到巴齐尔·扎哈罗夫爵士公馆,它二搂的大窗户一直亮着灯光。在那以后——或许就在那个时候——,我常有机会登上这幢公馆的二楼:那里都是办公室,办公室里总会有很多的人,有些人三五成群地在说话,有些人神情激动地在打电话,不断有人进进出出,所有这些人都很匆忙,连大衣也不脱下。为什么过去的一些事情象一张照片似的又出现在我的眼前呢?
  我们以前是在维克多·雨果大道那边的一家巴斯克餐馆吃晚饭的。昨天晚上,我想再找到它,但是未能如愿。不过,我还是在整个衔区里兜了一圈。那个餐馆,从前是在两条很宁静的大街的拐角上的,前面设有露天座位,旁边摆着一个个种着葱翠草本的大木盆,座位顶上遮着红绿相间的大帆布篷。门庭若市。我听到谈话的嘈杂声和杯子的碰击声,还看到里面有张桃花心木的酒吧柜台,在它后面上方的长长的壁画上,画着白银海岸的风光。我还记得一些人的脸。德尼兹在拉博埃蒂街为之工作的那位头发金黄的瘦高个子老板,有时也到我们桌上来坐一坐。一个留着小胡子的棕发男人,一个红棕色头发的女人,另一个头发棕黄而卷曲的男人(他不停地笑着),……遗憾的是,我现在想不起来这些人的名字了。酒吧间一个秃顶的男侍者在调制一种只有他自己才知道如何配方的鸡尾酒。只要想起这种鸡尼酒的名字就可以了——因为它也就是那家餐馆的名字——,那样接下去就可以回忆起别的事情来了。但是怎样才能想起来呢?昨天晚上,当我打这几条大街上走过的时候,我明明晓得它们就是以前的那些大街,但怎么也认不出来了。建筑物并没有变化,人行道还是那样宽。但当时的灯光同现在不一样,另外在空气个还飘浮着某种东西的气味……。

  我们以前总是从原路回去。我们常到街区里的一家电影院去看电影,我现在把它找到了,它就是莱维广场上的“罗亚尔-维利埃”。莱维广场上,有许多长椅、海报柱和树木。正是这些东西而不是电影院的门面,才使我能够认出这个地方的。
  如果我现在还能记得我们当时看过的电影,那么我就可以准确地断定那是哪一个时期了。但是关于这些电影,我现在只能回忆起一些模糊的画面;一个在雪上滑行的雪橇,一个穿着小礼服的男人走进大型客轮的船舱,在一扇落地窗后面掠过的跳舞的人影……
  我们又走上罗马街。昨天晚上,我顺着这条街一直走到97号,看到了栅栏和铁路,看到了在铁道另一边上盖住一幢房子整堵墙面的迪博内①广告牌(它从那以后,肯定变得灰暗了),我感到我的心里又升起了当年那种苦恼的情感。

  ________________
  ①一种开胃酒的牌子。
  座落在这条衔99号的“芝加哥”宾馆,现在已经不那么叫了。而且,即使是问讯处的人也无法告诉我旅馆是什么时候改的名。但这没有什么关系。
  97号是一幢很大的长形建筑物。如果斯库菲是住在六层,而德尼兹的套间应该是在它的下一层,这也就是说,是在五层。这两个套间是在房子的右边还是在左边呢?这幢楼房每层至少有十几扇窗子,因此可能有两三个套间。我久久地望着这幢楼房的正面,希望能认出或者一个阳台,或者一扇窗户的样式和百叶窗。不记得了,我什么也不记得了。
  楼梯也认不出来了。我记得从前的扶手是用铜做的,它闪闪发光,而现在的扶手已不是那样的了。套间的门也不是深色本料做的。特别是定时楼梯灯的灯光,它已不再象当年在斯库菲獒狗般神秘面孔显现时那么朦朦胧胧的了。去问门房也是白费劲。门房会起疑心的,何况跟别的东西均己变了样一样,看门人也已换过了。
  斯库菲校暗杀时,德尼兹是不是还住在这里呢?如果我们当时是住在楼下,这样的惨事还是会记得一些的吧。然而在我的记亿里,什么也没有留下。德尼兹在罗马街97号没有住多久,也许只有几个月。我当时是同他一起住的吗?抑或当时我在巴黎还有别的住处?
  我记得一天夜里我们回来得特别晚。斯库菲坐在楼梯的梯级上,两手交叉放在拐仗项端的球形装饰物上,下巴支撑在手上。他的脸色非常沮丧,獒狗般的目光里充满了绝望的神情。我们在他的前面停下。他没有看见我们。我们真想同他说说话,扶他到楼上,他自己的套间里去,但他象一尊蜡像人体模型一样,一动也不动。定时楼梯灯熄灭了,他的西服在黑暗中闪着磷光,除此以外就什么也看不见了。
  所有这一切,想必是发生在德尼兹和我刚刚相识的时候。
或许您还会喜欢:
物种起源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2
摘要:有关物种起源的见解的发展史略关于物种起源的见解的发展情况,我将在这里进行扼要叙述。直到最近,大多数博物学者仍然相信物种(species)是不变的产物,并且是分别创造出来的。许多作者巧妙地支持了这一观点。另一方面,有些少数博物学者已相信物种经历着变异,而且相信现存生物类型都是既往生存类型所真正传下来的后裔。 [点击阅读]
男人这东西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2
摘要:对于性,少男们由于难以抑制自己而感到不安;与此同时,他们又抱有尝试性爱的愿望。因此,他们的实情是:置身于这两种互相矛盾的情感的夹缝中苦苦思索,闷闷不乐。无论男性还是女性,成长为响当当的人是极其不易的。在此,我们所说的“响当当的人”指的是无论在肉体还是在精神方面都健康且成熟的男人和女人。在成人之前,人,无一例外要逾越形形色色的障碍、壁垒。 [点击阅读]
秘密花园
作者:佚名
章节:27 人气:2
摘要:玛丽·伦诺克斯被送到米瑟斯韦特庄园她舅舅那里,每个人都说没见过这么别扭的小孩。确实是这样。她的脸蛋瘦削,身材单薄,头发细薄,一脸不高兴。她的头发是黄色的,脸色也是黄的,因为她在印度出生,不是生这病就是得那病。她父亲在英国政府有个职务,他自己也总是生病。她母亲是个大美人,只关心宴会,想着和社交人物一起寻欢作乐。 [点击阅读]
罗杰疑案
作者:佚名
章节:27 人气:2
摘要:弗拉尔斯太太于16日晚(星期四)离世而去。17日(星期五)早晨八点就有人来请我去。我也帮不了什么忙,因为她已死了好几个小时了。九点过几分我就回到了家。我取出钥匙打开了前门,故意在大厅里磨蹭了一会,不慌不忙地把帽子和风衣挂好,这些都是我用来抵御初秋晨寒的东西。说老实话,我当时的心情非常沮丧忧愁。我并不想装模作样地认为,我能够预料今后几周将要发生的事。 [点击阅读]
荡魂
作者:佚名
章节:8 人气:2
摘要:由霸空港起飞的定期航班,于午后四时抵达东京羽田机场,羽田机场一片嘈杂,寺田绫子找到了机场大厅的公用电话亭。绫子身上带着拍摄完毕的胶卷,这种胶卷为深海摄影专用的胶卷,目前,只能在东洋冲印所冲印,绫子要找的冲洗师正巧不在,她只得提上行李朝单轨电车站走去。赶回调布市的私宅已是夜间了,这是一栋小巧别致的商品住宅。绫子走进房间后,立即打开所有的窗户,房间已紧闭了十来天,里面残留着夏天的湿气。 [点击阅读]
莫普拉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2
摘要:1846年①,当我在诺昂写《莫普拉》这部小说时,我记得,我刚刚为夫妇分居进行了辩护。在此之前,我曾同婚姻的弊端作过斗争,由于没有充分阐述自己的观点,也许让人以为我低估了婚姻的本质;然而在我看来,婚姻的道德原则恰恰是美好不过的——①原文如此,应为1836年。事实上,《莫普拉》这部小说由乔治-桑于1835年夏至1837年春写成,1837年4月至6月发表在《两世界杂志》上,同年出版单行本。 [点击阅读]
血字的研究
作者:佚名
章节:14 人气:2
摘要:一八七八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以后,就到内特黎去进修军医的必修课程。我在那里读完了我的课程以后,立刻就被派往诺桑伯兰第五明火枪团充当军医助理。这个团当时驻扎在印度。在我还没有赶到部队以前,第二次阿富汗战役就爆发了。我在孟买上岸的时候,听说我所属的那个部队已经穿过山隘,向前挺进,深入敌境了。虽然如此,我还是跟着一群和我一样掉队的军官赶上前去,平安地到达了坎达哈。 [点击阅读]
贵宾室的怪客
作者:佚名
章节:13 人气:2
摘要:当浅见光彦决定乘坐“飞鸟”号豪华游轮去作环球航海旅游时,最吃惊的莫过于他自己了。“飞鸟”号是日本最大的豪华游轮,即使只住最便宜的“普通间”,作一次环球旅行所需的费用也大约要花上三百万日元。这是个几乎可以让浅见昏厥的数字。他一直认为这是个与自己毫无关系的另一个世界的话题,所以,当乘坐“飞鸟”号真真切切地发生在自己身上时,浅见的感受就好像是在做一个不祥的梦。 [点击阅读]
雪国
作者:佚名
章节:29 人气:2
摘要:【一】你好,川端康成自杀的原因是因为:他是个没有牵挂的人了,为了美的事业,他穷尽了一生的心血,直到七十三岁高龄,还每周三次伏案写作。但他身体不好,创作与《雪国》齐名的《古都》后,住进了医院内科,多年持续不断用安眠药,从写作《古都》之前,就到了滥用的地步。 [点击阅读]
零的焦点
作者:佚名
章节:13 人气:2
摘要:秋天,经人做媒,板根祯子和鹈原宪一订了婚。祯子二十六岁,鹈原三十六岁。年龄倒很相配,但社会上看来,结婚似乎晚了点。“三十六岁还打光棍,不知过去有过什么事?”提亲时,祯子的母亲最为介意。也许有过什么事,三十六岁还没有碰过女人,似乎说不过去。但媒人说绝对没有。好像是在撒谎。作为一男人,也太懦弱了。工作已经多年,置身于男人世界里的份子是这样想的。事实上,和女人完全没交往的男人,会叫人瞧不起。 [点击阅读]
霍桑短篇作品选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2
摘要:01牧师的黑面纱①①新英格兰缅因州约克县有位约瑟夫·穆迪牧师,约摸八十年前去世。他与这里所讲的胡珀牧师有相同的怪癖,引人注目。不过,他的面纱含义不同。年轻时,他因失手杀死一位好友,于是从那天直到死,都戴着面纱,不让人看到他面孔。——作者注一个寓言米尔福礼拜堂的门廊上,司事正忙着扯开钟绳。 [点击阅读]
饥饿游戏1
作者:佚名
章节:27 人气:2
摘要:我睡醒的时候,床的另外半边冷冰冰的。我伸出手想试探一下波丽姆留在被子里的余温,结果只摸到了粗糙的帆布被单,她准是又做了噩梦,爬到妈妈被窝里去了。嗯,准没错。今天是收获节。我用胳膊支起身子,屋子里挺亮,正好看得见他们。小妹妹波丽姆侧身躺着,偎在妈妈怀里,她们的脸紧挨在一块儿。睡着的时候,妈妈看上去要年轻些,脸上尽管还是一样疲倦,可已经不那么憔悴了。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