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1973年的弹子球 - 第二章 6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生来就这种体质,喝不得酒。”
  鼠点几下头,默默自斟自饮。他再次吃了一惊:关于这位中国店主自己几乎一无所知。当然,任何人对杰都一无所知。杰这个人沉静得出奇,绝口不谈自己的事,有人问起也像开抽屉一样小心翼翼道出绝不犯忌的答话。
  杰是中国出生的中国人这点,固然尽人皆知,但在这座城市外国人并不怎么稀奇。鼠就读过的高中的足球队,前锋和后卫就各有一个中国人。谁都不以为意。
  “没音乐寂寞了吧?”说着,杰把投币点唱机的钥匙扔给鼠。
  鼠选了五支曲,折回吧台,接着喝啤酒。音箱淌出维因·牛顿的老曲子。
  “不快点回家不要紧?:鼠这样向杰问道。
  “无所谓。又不是有人等着。”
  “一个人生活?”
  “恩。”
  鼠从衣袋掏出香烟,拉直点燃。
  “只一只猫。”杰孤零零冒出一句,“一只老猫,不过陪我说话没问题。”
  “能说话?”
  杰点了几下头:“啊,相处久了互相知道心思。我晓得猫的心思,猫懂我的心思。”
  鼠叼着烟发出赞叹。投币点唱机“咔嚓”一声,唱片换成《麦克阿瑟公园》。
  “我说,猫想的是什么2”
  “五花八门。跟我和你一样。”
  “怕也够累的。”鼠说着,笑了笑。
  杰也笑了。隔了一会儿,用手指划了下台面。
  “少了只手。”
  “少只手?”鼠反问。
  “猫爪。跛子!四年前的冬天,猫浑身是血地回来了。一只爪像橘皮果脯似的完全没了形状,惨不忍睹。”
  鼠把手里的杯子放在台面,看着杰的脸道:
  “怎么搞的?”
  “弄不清。也曾猜想是给车轧的。可那也太厉害了。若是车轮轧的,不会那样。就好像给老虎钳子夹过似的,不折不扣的肉饼。也可能是谁恶作剧。”
  “不至于吧。”鼠摇摇头,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有谁能打猫爪的主意呢…。
  杰把无过滤嘴香烟在台面磕了几下,衔在嘴里点火。
  “是啊,根本没必要糟蹋猫爪。猫老实得很,丁点儿坏事都没干过。再说糟蹋猫爪谁也占不到便宜。毫无意义,又残忍至极。不过嘛,世上还真有很多很多这种无端的恶意。我理解不了,你也理解不了,可就是存在,说四下里全是恐怕都不为过。”
  鼠仍眼盯啤酒瓶,再次摇头:“我可是想不明白。”
  “算了。若是想不明白也无妨,倒比什么都强。”
  如此说罢,杰朝黑幽幽空荡荡的客席那边吹了口烟,目视白烟完全消失在空气里。
  两人默然良久。鼠盯着啤酒杯怔怔沉思,杰依旧在台面划动手指。投币点唱机开始播故最后一盘唱片:法尔赛特·鲍易斯甜腻腻的安魂曲。
  “昭,杰,”鼠盯着杯子说,“我活了二十五年,觉得好像什么也没学到。”
  杰许久没有应声,冗自看着自己指尖,尔后耸耸肩。
  “我花四十五年时间只明白了一点。那就是:人只要努力——无论在哪方面——肯定能有所得。哪怕再普通平凡的项目,只要努力必有所得。‘即使剃头也有哲学:——在哪里读到过。事实上,若不那样谁都不可能话下去,不可能的。”
  鼠点头,喝干杯底剩的3厘米高啤酒。唱片转完,唱机“喀哒”一声,店里随即一片沉寂。
  “我好像能明白你的意思。不过……”说到这里,鼠吞下话头,说出口也无济于事。鼠微笑着立起,道声谢谢款待。
  “用车送你回去吧?”
  “不,不啦。家近,我又喜欢走路。”
  “那,晚安。问候猫。”
  “谢谢。”
  爬上楼梯出到外面,但觉凉丝丝的秋意。鼠边走边拿拳头逐棵轻捶街树。走到停车场,毫无目的地定定注视一会停车计时表,然后钻进车去。略一迟疑,驱车朝海边驶去。驶上可以望见女子公寓的海滨公路后把车停住。公寓楼有一半窗口仍亮着灯。几幅窗帘里晃动着人影。
  女子房间黑着。床头柜的灯也已熄了。大概已经入睡。光景甚是凄寂。
  涛声似乎一点点增大。感觉上就像即将越过防波堤,连车带鼠一起冲往遥远的什么地方。鼠打开车内广播,一边听音乐节目主持人的无聊调侃,一边放下座席靠背,双手叉在脑后闭起眼睛。身体筋疲力尽,致使莫可言喻的种种情感没有找到归宿便杳然消失。鼠舒了口气,放下空空如也的脑袋,半听不听地听着已混进涛声的音乐节目主持人的话语。睡意姗姗而至。
或许您还会喜欢:
男人这东西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2
摘要:对于性,少男们由于难以抑制自己而感到不安;与此同时,他们又抱有尝试性爱的愿望。因此,他们的实情是:置身于这两种互相矛盾的情感的夹缝中苦苦思索,闷闷不乐。无论男性还是女性,成长为响当当的人是极其不易的。在此,我们所说的“响当当的人”指的是无论在肉体还是在精神方面都健康且成熟的男人和女人。在成人之前,人,无一例外要逾越形形色色的障碍、壁垒。 [点击阅读]
秘密花园
作者:佚名
章节:27 人气:2
摘要:玛丽·伦诺克斯被送到米瑟斯韦特庄园她舅舅那里,每个人都说没见过这么别扭的小孩。确实是这样。她的脸蛋瘦削,身材单薄,头发细薄,一脸不高兴。她的头发是黄色的,脸色也是黄的,因为她在印度出生,不是生这病就是得那病。她父亲在英国政府有个职务,他自己也总是生病。她母亲是个大美人,只关心宴会,想着和社交人物一起寻欢作乐。 [点击阅读]
罗杰疑案
作者:佚名
章节:27 人气:2
摘要:弗拉尔斯太太于16日晚(星期四)离世而去。17日(星期五)早晨八点就有人来请我去。我也帮不了什么忙,因为她已死了好几个小时了。九点过几分我就回到了家。我取出钥匙打开了前门,故意在大厅里磨蹭了一会,不慌不忙地把帽子和风衣挂好,这些都是我用来抵御初秋晨寒的东西。说老实话,我当时的心情非常沮丧忧愁。我并不想装模作样地认为,我能够预料今后几周将要发生的事。 [点击阅读]
荡魂
作者:佚名
章节:8 人气:2
摘要:由霸空港起飞的定期航班,于午后四时抵达东京羽田机场,羽田机场一片嘈杂,寺田绫子找到了机场大厅的公用电话亭。绫子身上带着拍摄完毕的胶卷,这种胶卷为深海摄影专用的胶卷,目前,只能在东洋冲印所冲印,绫子要找的冲洗师正巧不在,她只得提上行李朝单轨电车站走去。赶回调布市的私宅已是夜间了,这是一栋小巧别致的商品住宅。绫子走进房间后,立即打开所有的窗户,房间已紧闭了十来天,里面残留着夏天的湿气。 [点击阅读]
莫普拉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2
摘要:1846年①,当我在诺昂写《莫普拉》这部小说时,我记得,我刚刚为夫妇分居进行了辩护。在此之前,我曾同婚姻的弊端作过斗争,由于没有充分阐述自己的观点,也许让人以为我低估了婚姻的本质;然而在我看来,婚姻的道德原则恰恰是美好不过的——①原文如此,应为1836年。事实上,《莫普拉》这部小说由乔治-桑于1835年夏至1837年春写成,1837年4月至6月发表在《两世界杂志》上,同年出版单行本。 [点击阅读]
血字的研究
作者:佚名
章节:14 人气:2
摘要:一八七八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以后,就到内特黎去进修军医的必修课程。我在那里读完了我的课程以后,立刻就被派往诺桑伯兰第五明火枪团充当军医助理。这个团当时驻扎在印度。在我还没有赶到部队以前,第二次阿富汗战役就爆发了。我在孟买上岸的时候,听说我所属的那个部队已经穿过山隘,向前挺进,深入敌境了。虽然如此,我还是跟着一群和我一样掉队的军官赶上前去,平安地到达了坎达哈。 [点击阅读]
贵宾室的怪客
作者:佚名
章节:13 人气:2
摘要:当浅见光彦决定乘坐“飞鸟”号豪华游轮去作环球航海旅游时,最吃惊的莫过于他自己了。“飞鸟”号是日本最大的豪华游轮,即使只住最便宜的“普通间”,作一次环球旅行所需的费用也大约要花上三百万日元。这是个几乎可以让浅见昏厥的数字。他一直认为这是个与自己毫无关系的另一个世界的话题,所以,当乘坐“飞鸟”号真真切切地发生在自己身上时,浅见的感受就好像是在做一个不祥的梦。 [点击阅读]
雪国
作者:佚名
章节:29 人气:2
摘要:【一】你好,川端康成自杀的原因是因为:他是个没有牵挂的人了,为了美的事业,他穷尽了一生的心血,直到七十三岁高龄,还每周三次伏案写作。但他身体不好,创作与《雪国》齐名的《古都》后,住进了医院内科,多年持续不断用安眠药,从写作《古都》之前,就到了滥用的地步。 [点击阅读]
零的焦点
作者:佚名
章节:13 人气:2
摘要:秋天,经人做媒,板根祯子和鹈原宪一订了婚。祯子二十六岁,鹈原三十六岁。年龄倒很相配,但社会上看来,结婚似乎晚了点。“三十六岁还打光棍,不知过去有过什么事?”提亲时,祯子的母亲最为介意。也许有过什么事,三十六岁还没有碰过女人,似乎说不过去。但媒人说绝对没有。好像是在撒谎。作为一男人,也太懦弱了。工作已经多年,置身于男人世界里的份子是这样想的。事实上,和女人完全没交往的男人,会叫人瞧不起。 [点击阅读]
霍桑短篇作品选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2
摘要:01牧师的黑面纱①①新英格兰缅因州约克县有位约瑟夫·穆迪牧师,约摸八十年前去世。他与这里所讲的胡珀牧师有相同的怪癖,引人注目。不过,他的面纱含义不同。年轻时,他因失手杀死一位好友,于是从那天直到死,都戴着面纱,不让人看到他面孔。——作者注一个寓言米尔福礼拜堂的门廊上,司事正忙着扯开钟绳。 [点击阅读]
饥饿游戏1
作者:佚名
章节:27 人气:2
摘要:我睡醒的时候,床的另外半边冷冰冰的。我伸出手想试探一下波丽姆留在被子里的余温,结果只摸到了粗糙的帆布被单,她准是又做了噩梦,爬到妈妈被窝里去了。嗯,准没错。今天是收获节。我用胳膊支起身子,屋子里挺亮,正好看得见他们。小妹妹波丽姆侧身躺着,偎在妈妈怀里,她们的脸紧挨在一块儿。睡着的时候,妈妈看上去要年轻些,脸上尽管还是一样疲倦,可已经不那么憔悴了。 [点击阅读]
高尔夫球场的疑云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2
摘要:我知道有这么一则已为人所共知的铁事,它的大意是:一位年轻作家决心要把他的故事的开头写得独具一格、有声有色,想借此引起那些读腻了声色犬马之类文章的编辑们的注意,便写下了如下的句子:“‘该死!’公爵夫人说道。”真怪,我这故事的开头倒也是同一个形式.只不过说这句话的女士不是一位公爵夫人罢了。那是六月初的一天,我在巴黎刚办完了一些事务,正乘着早车回伦敦去。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