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野性的呼唤 -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篇头小诗:
  Into the Primitive
  "Old longings nomadic leap,
  Chafing at custom's chain;
  Again from its brumal sleep,
  Wakens the ferine strain."
  杰克·伦敦是个天才,他的《野性*的呼唤》是一本伟大的书。当然,这是一个关于叫做“巴克”的狗的故事,不过读了之后,你就会发现,这本书远不是写狗那么简单。
  1、为了一点生存
  什么比活着更重要?哪怕是痛苦地活着。在生与死之间,巴克是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活,而且他必须面对的是痛苦地活。
  巴克原本是一只贵族狗,他的父亲是一头巨大的圣伯纳德狗,而母亲是一只苏格兰牧羊狗,因此他没有父亲那样伟岸的身躯。可是米勒法官私宅里的优 裕生活、米勒家族对他独一无二的宠爱以及其他狗只对他普遍的敬意赋予他那140磅的身躯某种特殊的尊严,使他时时处处显示出一种浓厚的皇家派头。然而他的 厄运来自于他对“熟人”的过分信任,他被米勒家的园丁骗出园子然后卖掉,从此开始了与以前的生活有着天渊之别的艰辛生活。
  人们把古代那些大户人家的公子统称为“纨绔子弟”,如果这样推理的话,巴克也可以被称作“纨绔狗”了。但巴克具有的是《红楼梦》中贾宝玉那样 的“纨绔”,这种“纨绔”只是绝对的养尊处优,但是心地绝对的善良单纯,从来没有欺凌弱小的邪念。所以,当他们离开了养尊处优的环境时,恐怕比乞丐还要可 怜。
  为了活下去,巴克终于学得聪明了。他在挨了人类的痛打之后,终于醒悟:自己根本不可能与一个手持棍棒的人抗衡。从此,他彻底明白了什么叫做“棍棒的法则”,他知道了,在他以后的生活中,不再有所谓的“文明”,他必须唤醒自身的潜能狡猾地对待它。
  除此之外,更为残酷的是狗群之间的争斗,这种争斗才是真正致命的。它充满了浓浓的血腥味道。巴克在戴伊海岸第一天的遭遇成为了他终生难忘的一 课。那时他眼看着他的伙伴科利以自己惯有的友好方式向一条爱斯基摩狗表示亲近,然后又看着那条狗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撕开了科利的脸然后跳开,是的,这是狼 的搏斗方式。然后30至40只狗将他们团团围住,沉默。科利最终被撞翻在地,不能起来,于是那群围观的狗群嗥叫着蜂拥而上将科利层层压住,终于,科利痛苦 的尖叫湮没于茫茫的雪海之中……准确地说,科利最终被撕成了碎片。

  这个猝不及防的残酷的事实告诉巴克,在狗的世界里,唯一的法则是“牙齿”。无论如何,你绝对不能倒在对方的脚下,否则只有死路一条。在人类所 谓的名言中有“胜者为王,败者未寇”一说,而在巴克的世界里,败者连为寇的资格也没有,你一旦倒下了,就会直接成为砧板上任人宰割的鱼肉。
  当然,巴克自此与“领队狗”斯匹茨之间的恩怨也由此深深地结下了。
  2、为了一种信念
  在九死一生的拉雪橇的生涯中,狗们不断受到人类棍棒的鞭挞,恶劣环境的折磨,同时也不断地煎熬于残忍的自相残杀。然而,一旦他们拉车上路,就会变得精神抖擞,团结一致,成为一群不折不扣的“英雄”。他们会把自己在队伍中的位置看得比生命还重要。
  是的,作为狗,他们同样有着一种信念,就是这种执著的信念支撑着他们早已疲惫与痛苦的身躯和灵魂勇敢前行。因此,白天他们犹如一群勇猛的骑士,而夜晚,他们就回归成了一群孤独痛苦的游魂。
  巴克与斯匹茨的种种夙愿也终于在争夺“领队狗”的位置上徐徐落下了帷幕。巴克最终以他们狗群惯有的“牙齿的法则”残忍地打败了斯匹茨,这让这位荒原的统治者最终完成了他的杀戮。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个狗群中,有两只“与世无争”,强悍却从不主动以武力示人的狗——索尔莱克斯和戴夫。他们从不觊觎“领队狗”的位置,但他 们自己的位置也坚决不会拱手送人。他们对一切世事都置若罔闻、视而不见,而只有在拉雪橇、让他们处于自己应有的位置时才能让他们活力四射。戴夫身受重伤仍 然不肯放弃,他磕磕绊绊地竭尽所有的力气去拖曳雪橇,然而最终还是望着远去的队伍发出了无奈而又痛彻心扉的哀号……戴夫是可怜的,也是可敬的。

  3、为了一个人的爱
  在艰难的跋涉中,狗只们依次死去,死于严寒,死于饥饿,死于棍棒,死于疾病,死于争斗……巴克在绝望等死的时候被约翰·桑顿拯救了。巴克从此与这个叫做桑顿的主人建立了真正的友谊。
  巴克以前的主人有的对他也不错,在长途跋涉中,他们担心巴克的脚吃不消,会主动为他做“皮鞋”甚至为他按摩脚,但巴克很清楚,他们这样做更多的则是屈从于利益的需要。而只有桑顿,他用他仁慈和宽厚的爱感动着他,并深深和永久地攫住了巴克的心。
  巴克深深陶醉于自己与主人笃厚的感情中,陶醉于对主人的崇拜中。他会长时间贪婪地、专心致志地注视着主人,而主人也会同样地报以凝视。他们常 常会默默无言,而眼睛里却闪耀着心灵的感受。巴克也常常在睡梦中惊醒,他会赶快小心翼翼地走到帐篷边谛听主人的鼾声,他太担心桑顿会突然消失于他的世界。
  巴克曾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桑顿,在湍流中的那一次,巴克还断了三根肋骨。他更是为了主人毅然拉动了一个载有一千磅盐的雪橇,为桑顿赢得了一大笔金钱。
  原来世界上果然有这么一种感情、这么一种灵犀同于爱情的热烈,但又超越了爱情的某种“狭隘”,它表面上是那么的波澜不惊,可又能让你心甘情愿为它去惺惺相惜,不离不弃,甚至生死相依。
  4、为了一声古老的呼唤

  无论是在以前艰难的岁月中,还是在以后与桑顿相处的幸福时光里,森林中始终有一种神秘的呼唤在召唤着巴克,而且越来越搅的他心神不宁,他对那 种呼唤的渴望也越来越强烈。这种呼唤属于古老的年代,属于蛮荒的世界。它的召唤使巴克早已被驯化的体内的某种东西慢慢苏醒了。巴克明白,那种东西是属于他 的祖先的,当然,也本来应该是属于他的。那是深植于他们家族代代相承的骨髓里的谁也无法抹杀的一种野性*。
  可抉择对巴克来说毕竟太难了。当他准备抛弃一切与他的狼兄弟奔向森林的那一刻,他猛然回头了,是的,为了桑顿,为了在人类社会中最后一点难以 割舍的眷恋,他还是回头了。想起了裴多菲的那首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这一次深深地对它表示怀疑了。当然,我怀疑的不是原 诗的本意,而是长久以来人们引以得意的“狭隘”的理解之后的曲解之意。
  桑顿最终还是死了。在淘金的过程中,他死在了印第安人的手里。巴克为此发疯了,他咬断了很多印第安人的喉咙,终于为桑顿报了仇。在这次与人真正的对决中,巴克有了一个新的认识:杀人甚至比杀狗容易的多。要是没有弓箭、投枪和木棒,他们永远不是对手。
  主人已死,巴克对人类社会终于无所留恋,也无所牵挂。于是,他追随着长久以来他所深深渴望的那神秘的野性*的呼唤进入了森林,他从心底热烈回应着它,从此与狼共舞,过起了原始动物的生活……
  然而,红尘恋恋,在巴克的心里还是为桑顿永远地留下了一块柔软的栖息地。于是在每个夏季,都会有一头巨大的、皮毛光滑的“狼”穿越森林来到山谷的空地凭吊,他会在那里久久地沉思,离开之前还会发出一声悠长而悲伤的嗥叫……而这份感情则早已超越了一般意义的死生契阔!
或许您还会喜欢:
魔都
作者:佚名
章节:43 人气:0
摘要:以文字构筑的人生舞台──久生十兰曲辰先想一下,1902年的时候,《莫格街谋杀案》现世满一甲子,《血字的研究》刚出版十五年,推理小说正处在我们所谓的“光荣时代”;而即便《科学怪人》与H?G?威尔斯的眾多作品早已出现,但科幻(SF)这一个名词,却还要等到十几年后,才会开张营业,正式成为一个可以标识的文类;尽管爱丽丝当时已经追著兔子跑到了几十年, [点击阅读]
麦田里的守望者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0
摘要:《麦田的守望者》简介霍尔顿是出身于富裕中产阶级的十六岁少年,在第四次被开除出学校之后,不敢贸然回家,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酗酒……他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丑恶,接触了各式各样的人物,其中大部分是“假模假式的”伪君子。 [点击阅读]
黄色房间的秘密
作者:佚名
章节:87 人气:0
摘要:第一章疑云(1)陈述约瑟夫?胡乐塔贝耶的这段奇妙经历时,我的心情一直都很激动。时至今日,他还在坚决反对我讲出这段仍然留有谜团的不可思议的故事,而这个故事,确实可以称为过去十五年中最为奇妙的悬疑故事。如果不是著名的斯坦森教授最近在晚间杂志《荣誉军团》的一篇文章中提议,我甚至认为大家永远都不会知道这件著名的黄色房间案件的全部事实了。 [点击阅读]
黄金假面人
作者:佚名
章节:44 人气:0
摘要:人世间,每隔五十年,或者一百年,要发生一次异常怪的事情。这如同天地异变、大规模战争和瘟疫大流行一样,比人们的恶梦和小说家变的凭空臆想要怪诞得多。人间社会不啻不头庞然巨兽,不知什么时候患上莫名其妙的怪病,脾气会因此变得乖戾反常,不可捉摸。因而,世上往往会突如其来地发生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其中,关于“黄金面具”的荒唐无稽的风情,兴许可算作这每五十年或者每一百年发生一次的社会疯狂和变态吧。 [点击阅读]
黄金罗盘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0
摘要:……这个狂乱的深渊是“自然”的胎盘,恐怕也是坟墓既不是海也不是地,不是风不是火所构成,而是这些元素的纷然杂陈产生了原子,因此必然不断纷争、战乱一直到那万能的创造主把它们用做黑色的材料去建造新世界。那时那深思熟虑的魔王站在地狱的岸边,向那狂乱的深渊观看了一会儿,思虑前去的航程。——约翰?米尔顿《失乐园》第二卷朱维之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11月第一版。 [点击阅读]
黑书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0
摘要:不要引用题词,它们只会扼杀作品中的神秘!——阿德利尽管扼杀神秘,杀死倡导神秘的假先知!——巴赫替如梦在甜蜜而温暖的黑暗中趴着熟睡,背上盖一条蓝格子棉被,棉被凹凸不平地铺满整张床,形成阴暗的山谷和柔软的蓝色山丘。冬日清晨最早的声响穿透了房间:间歇驶过的轮车和老旧公车;与糕饼师傅合伙的豆奶师傅,把他的铜罐往人行道上猛敲;共乘小巴站牌前的尖锐哨音。铅灰色的冬日晨光从深蓝色的窗帘渗入房里。 [点击阅读]
黑暗塔之三:荒原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0
摘要:《荒原》是长篇小说《黑暗塔》的第三部。这部长篇小说的灵感来自于,甚至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依赖于罗伯特·布朗宁的叙事长诗《去黑暗塔的罗兰少爷归来》。第一部小说《枪侠》说的是罗兰,这个已经“转换”的世界里惟一幸存的枪侠,如何一路追踪并最终赶上了黑衣人,那个名叫沃特的魔法师。当中世界尚未分裂之前,沃特曾虚伪地与罗兰的父亲交好。 [点击阅读]
黑暗塔之二:三张牌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0
摘要:《三张牌》是长篇小说《黑暗塔》的第二部。《黑暗塔》的故事灵感在某种程度上来自罗伯特·勃朗宁的叙事诗《去黑暗塔的罗兰少爷归来》(其实这部作品亦受莎士比亚剧作《李尔王》的影响)。《黑暗塔》的第一部《枪侠》,交代了罗兰作为一个“转换”了的世界的最后一名枪侠, [点击阅读]
黑暗塔首曲·枪侠
作者:佚名
章节:68 人气:0
摘要:“对我来说,最佳的效果是读者在阅读我的小说时因心脏病发作而死去。”——斯蒂芬·金金用他那魔鬼般的手指一拨,所有紧绷的心弦都为之轰响,在一阵惊悸又一阵心跳中,带你进入颤栗的深渊……让我们开宗明义:如果还有谁不知道这斯的为何方怪物, [点击阅读]
黑暗的另一半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砍他,”马辛说,“砍他,我要站在这儿看。我要看血流出来。快点,别让我说第二遍。”——乔治·斯达克:《马辛的方式》人们真正的生活开始于不同的时期,这一点和他们原始的肉体相反。泰德·波蒙特是个小男孩,他出生在新泽西州伯根菲尔德市的里杰威,他真正的生活开始于1960年。那年,有两件事在他身上发生。第一件事决定了他的一生,而第二件事却几乎结束了他的一生。那年,泰德·波蒙特十一岁。 [点击阅读]
黑麦奇案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1.今天轮到索玛斯小姐泡茶。索玛斯小姐是资历最浅、效率最差的打字员。她年纪不小了,面孔温驯多虑,像绵羊似的。水还没开,索玛斯小姐就倒水去冲茶叶,可怜她一向搞不清壶水有没有沸腾。她一生有许多烦恼,这也是其中之一。她倒好茶,将茶杯放在每个茶碟上,各加两片软绵绵的甜饼干。 [点击阅读]
鼠疫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0
摘要:用另一种囚禁生活来描绘某一种囚禁生活,用虚构的故事来陈述真事,两者都可取——丹尼尔-笛福①——①丹尼尔-笛福(1660-1731),英国十八世纪名作家,著有《鲁滨孙飘流记》等。故事的题材取自四十年代的某一年在奥兰城发生的一些罕见的事情。以通常的眼光来看,这些不太寻常的事情发生得颇不是地方。乍看起来,奥兰只不过是一座平淡无奇的城市,只不过是法属阿尔及利亚沿海的一个省城而已。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