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圆月弯刀 - 第28章死亡之谷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这是一个很阴森的山谷,即使是阳光正烈的中午,山谷中仍然是云雾弥漫。山谷很陡,终年被雾气笼罩着,不知深浅,自然也不会有人攀越下去了。雾气中蒸腾一种霉烂的气味被阳光照着,居然映射出七彩的光辉。这就是所谓的瘴气,含有毒质,偶尔迷路的樵夫曾经看见有小鸟飞越其上,一不小心,沾着了一点雾气,立刻就一头栽落下去。也有人不知情而走到谷边,才吸着一点雾气,立刻就倒地昏迷不醒。这是一片死亡之谷。离谷口还有两百里,已经有人树了木牌,表明了谷中的凶险,相戒行人勿近。这样一个恐怖的地方,自然有着很多怪异的传说,最怪异的一种,就是谷中住着“魔神”了。魔神是一个很美丽的女人,据说有一个樵夫曾经看见她驾着云雾上腾。这个樵夫第一天下山,还向人夸耀那女子是如何地美貌,但到了第二天,他就全身发肿,变得乌黑而死在床上,仵作检查死尸,认为是中了一种瘴毒。于是村中故老相传,说谷中住着的是瘴厉之神。于是更有好事者,在山下搭盖了一间瘴神娘娘庙,庙中塑了一尊女神的像。由于看见女神的樵夫已经死了,那女神的形像只有根据他说的样子大致塑了个轮廓,不过那匠人的手艺也不高明,使这尊女神像看起来有点像个胖墩墩的中年妇人,实在美不到哪里。但是,庙里的香火倒还不错,有一个老婆婆在管着,凡是中了瘴气的人,到这儿包点香灰回去,一服即澈,比高明的医生还灵。有人就曾经试过,一个游方的举子中了瘴毒,躺在县城的客栈里,连服了几位名医的药都未能根绝,那举人的小厮不知从哪儿听来的传言,到瘴神娘娘那儿去求了一包仙方,一服就见了效。所以慢慢地,这所瘴神娘娘庙也就颇有点名气了。因此,这一天,来了一辆华丽的车子,大家也不感到惊奇了,这几年常有远地的大户人家前来拜求娘娘的,甚至于不是中的瘴毒,也来求药的。这辆车子来得很突然,也很引人注意,他们一来就包下了镇上最大的一家客栈。七八个房间都被包下了。房中原来住着的两个客人,也被请搬了出去,因为那位侍从的老管家拿出了二十两银子,请他们挪挪地方。一钱银子一天的店钱,居然有人肯出二十两银子来请他搬个地方,那还有不愿意的吗?店家只恨没叫自己的家人住进了店。他更恨自己先前财迷心窍,当那老管家问他有没有空房子的时候,他居然一迭连声说有,而且还积极地把那些空房间一一都带着去看了。那时是惟恐对方不住下来,举凡是自己所有的,一股脑儿都献了出来。那个老头子看一间点一次头,却不置可否,自己还以为是不满意,看样子这次生意要泡汤,哪知到了最后,老管家竟是包了整间的店,而且还亲自去跟两个已住下的客人商量,以每人二十两的代价,请他们挪一步。二十两银子,乖乖,那是够包下整间的店了,他却用来打发一间屋子。早知如此,该把老婆、女儿、儿子,还有那个打杂的小癞痢也都带来,把他们塞进一间房去。一人二十两,这白花花的一百两银子不就到手了?他的手已经举起来,就差没有打下去。幸好没有打,否则他就会后悔,因为那个老管家又问下去道:“店家,你自己家里的人是否也住在店里?”这不是一个机会来了吗,他连忙想摇头,可是老管家才看出他有摇头的意思,就叹了口气道:“那就很糟糕了,否则你大可好好地赚上一笔的。”店家忙道:“他们就住在店里,我老婆在厨房,儿子帮忙打杂,全家都没闲人,也没再雇人,小本生意嘛,你想哪里还雇得起人?”老管家一笑道:“这就好,我家夫人就怕人手太杂,这样我们就住下来了,对了,你家里一共有几口人?”“不多,一共四口,不,五口,我们夫妇俩,一女两个儿子,就是这五个人。”他把小癞痢也称为儿子了,因为他知道对方要以人口计酬,自然是多一个,好一个。老管家道:“假如有雇的伙计,你可得先说明,我好先行打发掉。”“没有,我们是家庭生意。”“好!店家,我们包下这家店,给你五百两银子一天,不过,要包括你们全家五口每人每天五十两在内,你不嫌太多吗?”“不多!不多!”银子哪会嫌多的。老管家笑道:“好,那就说定了,我们住几天还不一定,住一天付一天,这是第一天的二百五十两银票,先付给你。”店家接下了银票,手都在发抖,不过他倒没有乐糊涂。还晓得算账,因此道:“老管家,你说的是五百两银子一天的。”“没错,屋价全部五百两,但是要扣除你们全家五个人,每天每人五十两,共计是二百五十两……”“怎么要扣除我们的银子呢?”“是这样的,我家夫人爱干净,不要你们侍候,任何事都有我们自己带来的人做,我们在邻县另外租了个客栈,把你们全家都送去暂住,由于不能让你们家人跟人家碰头,还得请人看着你们,还要给你们吃喝,所以每人要扣除五十两,这个价钱是高了一点,但他们是你的家人,你也应该出的是不是,假如你雇来的伙计放他两天假,叫他回家去,你也就省了,好在你们一家才只五口,你还是有赚的,是不是?”店家只差没吐血,他当然不能说不是,事实上这笔生意的利润依然优厚得使人无法相信。老管家又伸出手招来了两辆马车,有五个大汉,每人押着一个,把他自己跟四名家人都赶上车子去了。店家恰好跟小癞痢同车,看看他那副挨揍相,还在问长问短,店家只差没给他一刀子。为了这个王八蛋,每天害我少收五十两银子。所以小癞痢才问到第一句话,就挨了一巴掌。
  ×××
  金狮很恭敬地敲着房门,敲到第二响时里面已经传出了一个甜美的声音:“是谁啊?”“禀少宫主,是老奴。”“金伯伯啊,您请进,门没拴着。”金狮推开了门,不由得呆住了。因为谢小玉在梳头。
  ×××
  梳头并没有什么可吃惊的,几乎每个女人都梳头,哪怕是掉得只剩几根头发的老太婆,也舍不得拔掉它们,每天仍要花上很长的一段时间,仔细而慢慢地梳理着,惟恐会再碰掉一根。看女人梳头是一件雅俗共赏的乐事。那当然是指年轻的漂亮的美人那样才会产生美感,因为她的每一个动作都是那么轻柔、那么曼妙,而空气中则又散发泡花的气味,泡花是用一种木料刨成的木片花儿,泡在水里能产生一种滑润光亮的黏液,女人就用来泽润头发。后世的女人由于有了各种香露及润发水,完全不知道她们的老奶奶梳头时的贫乏了,不过后世的男人也少了一种欣赏美人梳头的乐趣。可是看谢小玉梳头却是另一种情景。她把头发打散披在肩头时。那张带着点孩子气而充满着诱惑力的脸突然一下子变得庄严起来,使她看来一副神圣不可侵犯的样子。尤其是她披着一袭白纱,显得那么纯真无垢的时候,她简直就是一尊神,一尊女神。神本是不分男女的,虽然神也有男女之别,但不管是男神也好,女神也好,他们都被高高地供在神座上,由着善男信女去膜拜时与他们的性别关系极微。观世音是女菩萨,但是进寺庙拜观音的人,绝不会在念观世音菩萨时,再加上一个女字的。但谢小玉给人影响绝对是尊女神。她在白纱隐约中,暴露了所有的女性的特征,只不过那是一种美感,一种神圣而庄严的美感,仿佛她全身都发着一股圣洁的光,使人不敢逼视。金狮只看了第一眼,心底已经涌上一股虔诚,使他愿意奉献一切,成为神前的牺牲。谢小玉微微地笑一笑:“金伯伯,你请坐。”金狮没有坐下,而是跪下了。谢小玉没回头,金狮看见的只是在镜中的影子,然而那无邪的笑容,那无邪的声音,使他的人整个地进入一种空灵无我的状态。谢小玉不知道他跪下了,笑问道:“金狮伯伯,你已联络好了?”“是的,联络好了,宫主在明天日出前召见。”“她肯见我?”“本来是不肯的,后来听老奴说事态紧急,才又答应了的。”“娘为什么躲到这个荒山僻野来?”“是为了清静,要远离人世。”“这儿并不清静,尤其是她弄出了那些离奇怪诞的事,又怎能清静得了呢?”“宫主托名瘴厉之神,倒是吓住了人,谁也不敢去送死的,那是个人人敬而远之的神。”“那也不过是吓吓乡下人,若是一个练过武功的人,就不会相信那种传说,反而要来一探究竟。”“几年来有过不少这种人,可是他们都染上了瘴厉之气,陈尸谷前,就没有人再去送死了。”谢小玉一笑道:“那只是些凡夫俗子,真正的高人呢?那点瘴厉之气可哄不了人吧。”“宫主在此与世无争,真正的高人不会前来打扰的。”“是吗,幸好她没有遇上丁鹏,那个人的好奇心是很重的。”金狮不知道如何回答,只有保持缄默。谢小玉回头过来,这才看见金狮矮了半截。不禁吃惊地道:“金伯伯,你这是做什么,快起来。”“老奴见到少宫主宝相庄严,不敢冒犯。”“哦,我有那么大的魔力吗?居然能使你这位魔教的长老五体投地。”“是的,那已经不是魔力,而是一种神力了,少宫主那种神圣凛然的宝相,足以使任何人都为之屈膝的。”“也包括女人吗?”“据老奴想,不论老少男女,都会是一样的。”“这么说来,我是应该用这种姿态出现的了?”“是的,可惜老奴以前没见过,少宫主如以此等面目出现尘世,天下已在掌握中了。”谢小玉一笑道:“我倒是在很久之前就知道了。”“喔!少宫主是怎么发现的?”“我还是在以玉无瑕的身份,做连云十四煞老大的时候,为了一件紧急事故,我在梳头时把人都召进来,结果他们都跪了下来。”金狮道:“少宫主既然发现自己有这种天赋的能力,当善加运用才是。”谢小玉笑着摇头道:“我是有过那种打算的,但是后来放弃了。”“为什么呢?”“自那次之后,连云十四煞的人见了我都十分恭敬,连大气都不敢透一口。”“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尊敬之感,老奴现在也还是不敢透一口大气。”“但我却不愿意这样。”“为什么呢,少宫主的目的在征服天下,那是最轻而易举的方法。”“我要的是掌握天下,不是使天下屈膝。”“少宫主如有所命,老奴一定万死不辞。”“哦,如果我要你上来抱抱我呢?”“这个老奴不敢。”“有人拿刀子在后面硬逼你呢?”“老奴愿挨一刀,也不敢冒犯少宫主。”谢小玉一笑道:“这就是我不干的原因,我不要一个人高高在上,像我娘一样。”金狮不禁一震:“少宫主没见过宫主吧?”“没有,从三岁开始,你们就把我从娘那儿抱开,我就一直没再见她。”“那少主怎么会知道像宫主一样呢?”“那是你们说的,从小我就听见你们说,我长得跟娘一样。还有就是我的父亲。”“谢大侠也说少宫主像宫主?”“是的,所以他才不喜欢我,冷淡我,根本没有把我当作他的女儿看。”“宫主与少宫主都不是凡俗的人,因此才会有非凡的际遇,一切不能要求与常人相同。”谢小玉以前不知听过多少次这种论调,每次当她抱怨的时候,总是有人如此地劝她。每次都能鼓起她的雄心,使她忘掉一切,而今天金狮长老又说了一遍这种话,所得的效果却是他意想不到的。谢小玉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不像以前那么好哄了,她自己已经有所爱憎喜怒,而且因为她的生活比别人复杂千百倍,这样感受自然也深上千百倍。金狮说着这一套老生常谈时,自己都不相信,他也没指望谢小玉会相信。他只是在必要时,说一句该说的话而已。哪知道谢小玉的眼中忽然地流露出异色,就像一个小孩突然得到了一件她向往已久的东西似的。“我真的是异于常人吗?”“是的,少宫主天生异禀,实非常人所能及的。”“天生异禀,哪一种异禀?”金狮怔住了,他只是随口一句话,倒不是有意敷衍,谢小玉在小的时候,就表现得很特别。不过这种特别却是很难对人说的。例如,她在七八岁的时候,就有女性的魅力了,偶尔的嫣然一笑,居然能使一个大男人为之着迷。这种着迷,硬是男人对女人的那种痴迷。“你跟你母亲一样,是天生的尤物,迷死男人的妖魔,是天生的狐狸精。”这番话也只在金狮的肚子里思量着,他是不敢说出来的,但是他也必须要回答。谢小玉问话的时候,是一定要回答的,而且还必须要令她满意的回答。这也是他们自己宠成的,他跟银龙,还有许许多多跟他同一出身的人,他们都心甘情愿地被她们母女两代牵着鼻子走,不顾一切地做出了一些连他自己也不敢想像的事。为了什么呢?他也曾不止一次地问过自己,却从来没有得到答案过,他们也曾自相不止一次互问过。“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是最通常的答案。谢小玉母女俩如果有什么天生异禀,大概就是一种魔力了,一种令人做莫名其妙的事情的魔力。

  ×××
  “少宫主天生具有一种慑人的气质,使人不敢仰视,心悦诚服,俯首听命。”这是金狮的回答,自然是经过审慎的思考后,一种很技巧的回答。“我娘从小也具有这种能力?”“是的!宫主从小也具有令天下臣服归化的能力,只要见到宫主的人,都会情不自禁地臣服在她的脚下。”“可是她并没有拥有天下呀!”“那是因她认识了一个不该认识的男人,对自己丧失了信心。”“那个男人就是我的父亲?”“是的,谢大侠是一代剑神,也是一个女人征服不了的男人。”“像丁鹏一样?”金狮很快地回答道:“是的,他们是同一类的人,因此少宫主最好还是离他远一点。”“可能吗?我们要做什么的时候,他会找了来。”“那就只有毁了他。”谢小玉叹了口气:“金伯伯,你不是第一个劝我的人,我也不是没尝试过,我心里一直在动脑筋,我也不会像我娘那样优柔寡断,这个你看得出来的。”“是的,少宫主比宫主当年有魄力得多了。”“可是我毁不了丁鹏,不是下不了手,而是真正地毁不了。”一阵沉默,金狮知道这句话不是推托,是事实,他见过丁鹏的一刀后,对这个青年人已充满了懔惧。“娘幽闭深山多年,是在修练武功?”“是的,她发现自己无法征服谢晓峰时,发誓要在武功上去胜过他。”“有这种可能吗?”“宫主已多年未触世事,她是以从前的谢晓峰为标准,或许有越过的可能,但是谢晓峰这些年也在进步中,如果以他跟丁鹏会面时的情形看,则谢大侠已经到了一个新的境界中,远非宫主所能及。”“那你们为什么不去告诉她呢?”金狮又默然片刻才道:“宫主后来也不肯听人劝告的,她向来只以自己的眼睛来看世界。”“这种样子能够成事吗?”金狮想了一下才道:“不能,所以我们才寄望在少宫主身上。”“你们认为我比我娘有希望?”“少宫主一开始就接触广大的世情,看法自然比宫主深远,而且,少宫主又有神剑山庄良好的家世为助,的确是比宫主的机遇要好得多。”“假如我这个谢家大小姐的身份还有点用,就不能让我娘胡闹去毁了我父亲,是不是?”“这个……只有少宫主自己去跟宫主说了,老奴实在是不便置喙,不过少宫主也可以放心,谢大侠此刻的成就,已不是任何人能毁掉的了。”
  ×××
  黎明,日未出,东天一片红霞。这是山中瘴气最厉的时刻,死亡谷中一片黑暗,上面却翻腾着彩色的雾气。这情景有点像地狱的大门。大地似乎披上一层魔意。谢小玉一身盛装,带着拘谨的金狮。瘴神娘娘庙前,自然而然地围聚着许多好奇的乡民,他们躲在不易被发现的地方,看着这位为久染瘴病沉疴不澈的丈夫来求祷的美丽少妇,是否能获得瘴神娘娘的答应庇佑。三跪九叩,进香,献三牲,一切如仪。司仪的是个脾气有点怪癖的老婆子,她的脸上仍是那样平板,亦没有因为对象的特殊而有所不同。叩拜完毕,一如往例,神案飘落一张纸。一张雪白的纸,告诉来求祷的人,要吃些什么药。可是今天这张纸上的神示,似乎不是药单。少妇看了神示后,起身向谷边的悬崖走去。老管家这时才上前看了一下烤过的白纸,然后急急地追上去,口中急叫着:“少夫人,少夫人,使不得……”他追到谷边,那少妇已纵身一跃,向谷中云雾深处跳了下去。躲在暗中偷看的人都啊了一声,忍不住现身出来。老管家追上去伸手只拉住了一袂衣角。他在谷边呆了一呆,才嘶哑着声音道:“少夫人,你把老奴也带了去吧,这叫老奴回去怎么交代?”于是他也一头栽下了山谷,换得另一种惊啊,这次不是发生在暗处了,那些人都已经现身出来了。但是这些人无法阻止悲剧的发生,眼看着两个活生生的人,跳进了死亡之谷。大家奔向瘴神娘娘的祭案前,看那张烧纸的字。

  ×××
  “汝夫获罪瘴神,合当染疾病而死,尸骨不全,惟舍身为本神座下侍儿,始可获免。”所以他们只有跳了下去。
  ×××
  一个虔诚的少妇,为了挽救她丈夫的生命,舍身跳下死亡之谷。一个忠义的老汉,追随着女主人,也跳下了死亡谷。这为死亡谷又添了一桩神话,增加了不少感人的气氛。那个染疾的丈夫是否真的好了呢?没有人知道,因为那些同来的仆人,都悄悄地走了,走得不知去向所以无从查问。不过没有人怀疑,因为那个年头,正是人们对神绝对信赖的时候。
  ×××
  那张烤焦的神示,辗转相传,终于神秘地失了踪,被送到一个地方。一个老人的面前。老人与一个老妇相对而坐看着那张字条,老人的嘴角撇下一声冷笑道:“原来她躲在那个地方去了,难怪多年没找着她。”老妇人却道:“主公,她既然离世远隐,也就算了,何必去理她呢?”“我怎么能不理,我整个基业败坏在她手上,我绝不能放过她。”老妇人沉默了片刻才道:“主公,也不能全怪她,我们自己本身也有错处。”“我最大的错处,就是让她活了下来,而且把她收容了下来,我早就知道那是祸水……”“主公,你忍心吗?你能忘记那句刻在刀上的诗句吗,小楼一夜听春雨,那是她的女儿,说不定也是你的女儿。”老人目中凌厉的杀气消除了,代之而起的是一阵惆怅,长叹了一声道:“我真难以相信,一个像她那样圣洁的女人,会生下这样的一个女儿。”老妇轻轻一叹:“圣与魔只有一线之隔,是你辜负了她的母亲。”“我……哈哈,你不会明白的。”“主公,我是不明白你们之间,发生的什么事,你不肯说,知道的人也不肯说,不过我明白那女孩子来的时候,是个非常可爱的孩子,人见人爱,她之所以变得那样,是我们没有来好好教导她。”老人忽地一拍桌子,站了起来,语气很坚决:“不行,我不能再容忍她胡闹了,她毁了我已经够了,不能再让她毁了丁鹏。”“她怎么会毁了丁鹏呢?”“你知道那投崖的是什么人,就会知道那对丁鹏会有什么影响。”“是什么人?”“是金狮跟谢小玉。”“谢小玉?那不是谢晓峰的女儿吗?怎么会跟金狮拉到一起呢?”“我不知道,但他们之间必然有密切的关系,丁鹏曾经在神剑山庄附近,劈死了银龙。”老妇人沉默片刻才道:“主公,虽然我并不赞成,但是多少年来,我一直都是服从你的每一个指示,我相信你的每一个指示,都是正确的,你要我做什么?”“夫人,你怎么知道我会要你去做什么的?”老妇人一笑道:“那还不容易猜,这些年来,你已很少找我商量事情了,但是你却把我叫来看这张字条,那就是有事情要我去办。”老人顿了一顿才叹道:“是的,夫人,这件事恐怕一定要你跟铜驼去一趟才能办得了,我的功力因为输了一大部分给丁鹏,已经无法办这件事了。”“要我跟铜驼一起去?”“是的,不但要你们两个人出马,而且把我们身边的好手都带去。”“那怎么行呢!你身边不是没人了吗?”“我身边要人干吗?现在我已经是个没用的老人,没有人会看中我了。”“主公,这不是在开玩笑!”“我也不是在开玩笑,银龙、铁燕虽死,还有金狮在,铜驼勉强能抵得过,至于那个贱人,只有你才能应付,他们那边还有其他的人,所以必须要把好手都带去。”“我们是拼命么?”老人的脸变得很庄重:“是的,杀无赦,一个都别放过,这也是一次清理门户。”老妇还要说什么,但老人一挥手道:“你不必说了,我这个决定是经过再三考虑后才下的,绝不是意气用事,魔教即使毁了,也不能在我手中留下一点祸害。”老妇默然片刻才道:“好吧!如果这是你的决定,那我是一定会遵从的,我知道你不是轻率下决定的人。”“谢谢你对我的信任。”老妇看着他,目中流露出深情的光,虽然他们结合已经六十年了,这份深情从没减退过。不过,老妇人突然有一股悲哀的感觉,她发现她那永远年轻的丈夫,忽地有了老态。
  ×××
  “你们放心地去吧,这个地方很偏僻,没有人会找来的,我将亲自下厨,为你们烧两样菜,庆祝你们胜利成功回来。”老人在谷口欢送着人群离去,挥手说出了这一段豪语,被送行的人都很兴奋。铜驼高兴地道:“主公这次心情似乎很开朗,三十年来,我没看见他这样高兴过。”“是的,这是他一生中所下的最大的决定,对天美发出了格杀的命令。”铜驼地道:“主公早就该对那贱人下这个命令了,我已经等候这个命令多年了,终于还是等到了。”“铜驼,你不知道他的心情。”“我知道,你们一直都以为天美是主公的女儿,不忍心对付她。”“难道不是吗?以年龄计算,也差不多。”铜驼道:“属下知道绝对不会是的。”“为什么?你怎么知道的?”“我确是知道,每个人都以为弱柳夫人是位贞节的圣女,除了主人之外,没有第二个男人,只有我知道她是个婬妇。”“铜驼,你怎么可以这么说?”“我可以这么说,因为我有证据。”“什么证据?”“她诱惑过我。”“你,铜驼,你那时才多大?”“我才十四岁,根本还不解人事,可是她一天都离不开男人,那天刚好所有的人都不在,她只有找到了我,想尽了力法把我引诱上了床,还没有真正沾上她,恰好主公回来了。”“啊!我怎么不知道这件事?”“这就是主公的仁厚处,他始终隐瞒了别人的缺点。那天我还记得,主公跨进了门,她就从床上跳起来,向主公哭诉,说是我欺侮她,对她施暴。”“主公怎么样呢?”“主公只笑了一笑,说我根本是个小孩子,血气方刚,她又生得这么美,自然是情不自禁了,叫我向她道个歉,大家忘了这回事,并保证我以后再也不会了。”“哦!主公仍然相信是你主动地要施暴她了。”铜驼低下头道:“事实上我那天的情景也无以自明,因为弱柳夫人诱惑男人的手段太高明了,她总是在有意无意间,撩拨起男人的情火,等男人自动地上钩,就像是飞蛾扑火一般。”“主公知道她的个性吗?”铜驼道:“后来我不清楚,但是在当时,他是不甚知情的。”“那他对你倒是很大方的,居然肯原谅你。”“是的,所以我才对主公感激终身忠贞不二。”“金狮他们自然也难免了,他们的年龄比你大。”铜驼沉思片刻才道:“我想是难免的,所以,他们对天美会那样的忠心护持,我想多半也是因为这层关系。”“你又怎么能肯定天美不是主公的女儿呢?”“因为天美的右手指有六枚手指。”“这又算是什么证据呢?”“枝指是遗传的,主公却没有枝指。”“宫中的人都没有,这或许是隔上几代遗传下来的。”铜驼却道:“我知道有一个人生有枝指,却不是魔教宫中的人,那人是我的叔叔,有天来看我。”“那又怎么样?”“以后没多久,弱柳夫人就神秘地失了踪,我们回来追索,也没找到她的踪迹,一直等过了四年,才有人抱了天美送来。”“那又如何证明呢,天美那时也三岁了,若是弱柳是那时候怀了身孕,也正是那么大。”铜驼摇头道:“我看见天美生有枝指,心下已然怀疑,自后我回去了一趟,就是去打听消息去了,结果我知道我叔叔带了弱柳,私奔到我家乡隐居。”“你叔叔倒是很有办法。”“他本来就是个美男子,又善于言词,懂得体贴,弱柳跟他私奔,倒也不是什么特别的事,我打听得他们生了个女儿。”“就是天美?”“是的,那个女孩子长得比较大,送来的时候,说是三岁多,实际上只有两岁多一点。”“这么说来,天美是你叔叔的女儿了,也是你的堂妹了。要是她来的时候,只有两岁多,的确不是主公的骨肉了。”铜驼默然,老妇人又问道:“他们为什么要把女儿送给我们收养呢?”“我叔叔原是个绝顶风流的人,可是他拐带了弱柳私奔之后,居然循规蹈矩,一心一意在家里守着她。前两年还好,后来我叔叔为了要练一种武功,略为疏淡了她,她又不安于室了。”“一个像她那样的女人,原是难甘于寂寞的。”“我叔叔却不像主公那样宽宏大量,他抓到她的把柄,一刀劈了两个人,然后自己也自杀了。”老妇人默然片刻才轻叹道:“这又是何苦?!弱柳也是的,她总以为没有一个男人忍心杀她,结果只要遇上一个就够她受了。”“主母,你好像早就知道弱柳的为人了。”老妇人一笑道:“别忘了我是女人,女人对女人,总是容易了解的。”“那么你为什么不告诉主公呢?”老妇人一笑道:“只有最笨的女人,才在丈夫面前攻击另一个女人。多少年来,主公对我一直非常尊敬,就因为我知道如何尽一个女人的本分。”这次是铜驼沉默了,他对这个主母也非常尊敬,但也只因为她是主公的妻子而已。她本身实在没有什么引人之处。她的貌仅中姿,既不特别聪明,也不很笨。不喜欢说话,从不表示意见,没有特出的地方,似乎是个可有可无的人,可是,主公却一直对她很客气,很尊敬,这使他一直想不透。有很多时候,他常为主公叫屈,觉得主公英武天纵,实在应该娶个更好的配偶。直到今天,他才明白这位主母的可敬之处,乃是在于她的智慧,她的胸襟,她的度量,她的贤惠以及种种的美德,一个女人具有的一切内在美,她都具有了。男人若能遇上这样一个女人,实在是终身的幸福,只可惜像这样的女人实在太少了。铜驼不禁对主母又升起一层崇高的敬意。话题又转回来,老妇问道:“铜驼,那句诗,那句小楼一夜听春雨的诗,是怎么回事?”“那只是主公第一次见到弱柳夫人时,忽然受了这句诗的吸引。那次我们途径江南一个农村,景色如画,在一条小溪边有一所草舍,里面有一个美妙的声音在吟着这首诗,立刻就吸引住了我们,于是我们循声探望,就见到了弱柳夫人。那时她只是一个教书先生的女儿,一个布衫裙钗的村姑而已,却已是国色天香,而她似乎也为主公的翩翩风采所吸引,就那么一刻谈话,她就跟着我们走了,抛下了她的父亲。”“以后她就没有再回去过?”“没有,好像她根本就忘记了她的父亲,倒是主公还记得,叫我去探访过两次,她的老父正值穷途潦倒,我留下了一大笔金银。第二次再去探望,见他已经运用那笔财富,置买了田产,营居了新房,更还娶了个续弦的女子,日子过得很好,主公才不再叫人去了。”“为什么呢?”铜驼道:“以我们那时候的环境,正是如日中天,一个寻常的百姓人家,跟我们沾上关系,并不是好事情。”老妇轻轻一叹,道:“主公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处处都为人着想,这样的一个人,并不适合担任教主的。”铜驼道:“主公在处理教务时,却是一丝不苟的。”“是的,他必须如此,凭心而论,魔教之所以被武林中人视为旁门邪教是有道理的,它本身有许多规条,以及许多练功的方法,都是偏异的。主公想要使魔教有所改革,以正别人对魔教的视听,才订下了许多严厉的规条,约束教中的子弟,也因为这,才引致许多人的不满,而导致众叛亲离。”“也不能那么说,直到现在,主公仍然有许多忠心追随的部属。”“那已经很少了,这些人都是向往本教神奇的武术,希冀得到传授才投身进来的。”铜驼默然,老妇人又问道:“主公为什么要把那句诗刻在刀身上呢?”“这个属下可不知道,弱柳夫人失踪了之后,主公有段时间很暴躁,杀了不少人。”“那样的一个天生尤物,是很令人难忘的,别说是主公,连我也感到怅然若失。”铜驼想想道:“主公虽然因为弱柳夫人之失而感到愤怒,大概也想到因此而迁怒是不对的,他把那句诗刻在刀上,就是为了遏制自己的脾气。有好几次我他看见拔出刀来瞥见了上面的诗句后,就把怒气息了下去。”“大概就是那个原因吧!自此之后,他的刀法也步人了一个新的境界,出手一刀,威猛绝伦,使本教的名声,也更为昌大,但是那也害了他。”“是的,那一段日子,魔教扩展得太快了,已经凌驾于所有的武林宗派之上,引起所有人的不安,更因为发展太快,主公无法每件事一一亲视,才叫金狮他们各负责一方,他们都为本教树下许多强敌。”老妇人轻轻一叹道:“是的,主公在事后检讨得失,他并没有怪别人,认为那是自己的过失。”“这不能怪主公,他是一心求好……”“铜驼,你还不了解主公吗?他真是那种诿过于部属的人么?他是教主,自然应当负起一切失败的责任。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他是一个自视极高的人,一向自认天下无敌,但是他那天的确是败在谢晓峰的剑下。”铜驼也不作声了。“主公限于资质,知道自己此生再无进展了,那一刀虽厉,但是再也无法强过谢晓峰了,这才是他真心灰心世事,不再求东山再起的原因。沉郁多年,他终于找到了丁鹏,这个年轻人的资质是千载难逢的,所以他把一切的希望都寄托在他身上了。”“丁鹏可以算是不错,听说他的进境已经超过昔日的主公了,银龙、铁燕,都只在他一刀之下,碎尸断臂。”老妇人点点头道:“是的,主公也分析过了,银龙碎尸不足为奇,铁燕断臂才是真正的了不起,因为他已能控制那一刀,随心所欲地收发了,也就是说,他已经使这一刀脱出了魔的范畴,而进入圣的境界了。”“主公还不能控制它?”“不能,终其一生,他只能在魔的范围内,使那一刀威力至巨,却仍然无法控制它。”“本教在丁鹏手中,可以复兴了?”“这是主公的希望。”“那么为什么还不把本教的一切都交给他呢?”“不急,主公就是因为要兼理教中的事务分了心,才限制了自己的发展,本教的武功速成而难进,越到后来越难以进步,必须全力以赴,不能有半点分心,所以主公才让他自由地发展,不要他分半点心。”“主母,我们这一次进剿天美,也是为了丁鹏?”老妇人沉思了片刻才道:“主公虽然这么说,但我相信不是的。”“不是的?”“据我所知,丁鹏目前的境界,已经不虞任何的伤害了,主公所以要这么做,目的在于把魔教残余在世上的一点邪恶彻底地消除,将来交给丁鹏的是一个于于净净的门户。”“主公真是个很了不起的人。”“是的,他的确是个了不起的人。”

  ×××
  老人回到谷里,忽而有一种落寞之感,他感到从未像此刻这样空虚过。谷中重要的人都走了,只剩下几个刚入门的弟子操司着杂务,若一旦真的被人摸进来,一点抵抗的力量都没有,虽然他说过,这个地方很隐蔽,没有人能找得到。但他自己也知道这句话靠不住。一个很多人的组合,绝对无法藏得非常隐蔽的,何况他的敌人都有着比猎狗更灵敏的鼻子。几千名绝顶高手,把守着重重的门户,小股的敌人,绝对无法侵入,大股的敌人,老远就发觉了,立刻可以趋避,但是现在,那些人都走了。谷中的防务已经可以说等于完全没有了,现在只要是一个二流的高手,就可以轻易地进入了。唯一能保护他的,就是他自己了。为了成全丁鹏,他不得不将自己毕生专修的功力,完全贯输给那个年轻人了。虽然在事后,他仗一些神奇的练功心诀与一些灵敏的辅助,勉强地把功力练到恢复三成。三成的功力够应付外来的侵害吗?这句话立刻受到了考验,因为他看见了三个人,三个不应该是谷里的人,两个女人,一个男人。
或许您还会喜欢:
名剑风流
作者:古龙
章节:40 人气:8
摘要:庭院深沉,浓荫如盖,古树下一个青袍老者,须眉都已映成碧绿,神情却是说不出的安详悠闲,正负手而立,静静地瞧着面前的少年写字。这少年盘膝端坐在张矮几前,手里拿着的笔,粗如儿臂,长达两丈,笔端几已触及木叶,赫然竟似生铁所铸,黝黑的笔杆上,刻着“千钧笔”三个字,但他写的却是一笔不苟的蝇头小楷,这时他已将一篇南华经写完,写到最后一字,最后一笔,仍是诚心正意,笔法丝毫不乱。 [点击阅读]
《碧玉传奇外传》
作者:古龙
章节:19 人气:15
摘要:楔子江湖中人都知道楚留香,不知道楚留香的就不能算是一个真正的江湖人。在经过了血海飘香、大沙漠、画眉鸟、借尸还魂这些事情之后,楚留香之名便已震动天下,他的英雄事迹更已在江湖中广为留传,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楚留香是侠盗。当然也有人骂他是小偷,他的确偷,可是你不能不承认,普天之下再也找不出第二个像他这样如此受人崇拜敬仰、又如此可爱的小偷了。还有两件事,你也不能不承认--楚留香的轻功独步武林,天下无双。 [点击阅读]
飘香剑雨
作者:古龙
章节:96 人气:4
摘要:茅店鸡声方鸣──在严冬清晨凛冽的寒风里,一个长身玉立,英姿飒爽的少年俊彦,悄然推开了在这荒村里唯一的小蓖栈那扇白杨木板的店门,牵出他那视若性命般火红似的名驹,仰天长长吸了口气,寒风,很快地就冲进他火热的胸膛里。 [点击阅读]
浣花洗剑录
作者:古龙
章节:62 人气:5
摘要:冷风如刀,云层厚重,渤海之滨,更是风涛险恶,远远望去,但见天水相连,黑压压一片,浪涛卷上岩石,有如泼墨一般。忽然间,一根船桅被浪头打上了岩石:"啪"的立刻折为数段,浪头落下时,海水中骇然竟似有对锐利之眼神闪了一闪,等到第二个浪头卷起、落下,这双眼神已离岸近了两尺,已可隐约看到他的面容。 [点击阅读]
苍穹神剑
作者:古龙
章节:99 人气:4
摘要:江南春早,草长莺飞,斜阳三月,夜间仍有萧索之意,秣陵城郊,由四百横街到太平门的大路上,行人早渺,树梢摇曳,微风飕然,寂静已极。蛰雁惊起,远处忽然隐隐传来车辚马嘶,片刻间,走来一车一马,车马蹿行甚急,牲口的嘴角,已喷出浓浓的白沫子,一望而知,是赶过远路的,马上人穿着银白色的长衫,后背长剑,面孔瘦削,双目炯炯有神,顾盼之间,宛如利剪,只是眉心紧皱,满脸俱是肃杀之气。 [点击阅读]
三少爷的剑
作者:古龙
章节:56 人气:5
摘要:现代的社会越来越复杂,越来越现实。现代人随时随地都会遭受到各式各样的约束。可是以前不同。过去的日子都是好日子",这句话我并不赞成。可是过去的确有过好日子。在现代的西方,你就算明知一个人是杀人犯,明知他杀了你的兄弟妻子,假如没有确实的证据,你也只有眼看着他逍遥法外。因为你若想"以牙还牙,以血还血",你去杀了他,那么你也变成一个杀人犯。"报复"并不是种很好的法子,只不遇那至少总比让恶人逍遥法外好。 [点击阅读]
英雄无泪
作者:古龙
章节:19 人气:11
摘要:一座高山,一处低岩,一道新泉,一株古松,一炉红火,一壶绿茶,一位老人,一个少年。“天下最可怕的武器是什么?”少年问老人:“是不是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以前也许是,现在却不是了。”“为什么?”“因为自从小李探花仙去后,这种武器已成绝响。”老人黯然叹息:“从今以后,世上再也不会有小李探花这种人;也不会再有小李飞刀这种武器了。”少年仰望高山,山巅白云悠悠。 [点击阅读]
碧血剑
作者:金庸
章节:28 人气:8
摘要:大明成祖皇帝永乐六年八月乙未,西南海外浡泥国国王麻那惹加那乃,率同妃子、弟、妹、世子及陪臣来朝,进贡龙脑、鹤顶、玳瑁、犀角、金银宝器等诸般物事。成祖皇帝大悦,嘉劳良久,赐宴奉天门。那浡泥国即今婆罗洲北部的婆罗乃,又称文莱(浡泥、婆罗乃、文莱以及英语Brunei均系同一地名之音译,虽和中土相隔海程万里,但向来仰慕中华。 [点击阅读]
《画眉鸟》
作者:古龙
章节:36 人气:6
摘要:现在,是黄昏。这里是个很热闹的城市,街道上挤满了各式各样的人,男的、女的、老的、少的,扶着老人的,抱着婴儿的………大多数人看来都很愉快,因为他们经过一天工作的辛劳,现在正穿着乾净的衣服,舒服的鞋子,囊中多多少少都有些自节俭的生活中省下来的钱,所以他们已经可以尽情来享受闲暇的乐趣。 [点击阅读]
武林外史
作者:古龙
章节:44 人气:5
摘要:怒雪威寒,天地肃杀,千里内一片银白,几无杂色。开封城外,漫天雪花中,两骑前后奔来。当先一匹马上之人,身穿敝裘,双手都缩在衣袖中,将马缰系在辔头上。马虽极是神骏,人却十分落泊,头戴一顶破旧的貂皮风帽,风压着眼帘,瞧不清他的面目。 [点击阅读]
侠客行
作者:金庸
章节:27 人气:7
摘要:“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疯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救赵挥金锤,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李白这一首“侠客行”古风,写的是战国时魏国信陵君门客侯嬴和朱亥的故事,千载之下读来,英锐之气,兀自虎虎有威。 [点击阅读]
《天涯明月刀》
作者:古龙
章节:28 人气:6
摘要:——写在《天涯·明月·刀》之前一在很多人心目中,武侠小说非但不是文学,甚至也不能算是小说,对一个写武侠小说的人来说,这实在是件很悲哀的事,幸好还有一点事实是任何人都不能否认的——一样东西如果能存在,就一定有它存在的价值。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