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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月传奇》 - 楚留香传奇之《新月传奇》电子书——第二章 纯丝手帕上的新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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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墙、石宅、大院,
  楚留香把焦林带到后宅的一个角门外,告诉焦林:“你在这里等等我,千万不要走。”
  焦林怔住。
  因为这个奇怪的陌生人说完了这句话之后,就像是个鸢子般被一阵风吹入了高墙忽然看不见了。
  这个人做事的方法好像和别人完全不一样,焦林完全不了解他,甚至连他的姓名都不知道。
  可是焦林信任他。
  焦林从不相信任何人,但却信任他,连焦林自己都不明白自已为什么会如此信任他。
  长夜已将尽,雨又停了,焦林并没有等多久,角门就开了,两个长得很可爱的垂髫童子提着灯笼含笑迎宾。
  焦林居然就跟他们走。庭院深深,在灯笼的余光中依稀只可分辨出一些美如图画般的花木山石,湖亭楼阁,楚留香已经在一个有五阁明轩的小院门外等着他,脸上的笑容开朗,屋里的灯光明亮,桌上已摆起了酒,每样事都足以让一个落拓江湖的流浪者从心里就开始觉得温暖。
  焦林并不是个多嘴的人,到了这个时候却不能不问。
  “这里是什么地方?”
  “是个可以让你住三个月的地方,”楚留香微笑回答,“其实你要多住些时候也行,可是我知道你不管待在哪里都不会超过三个月。因为没有什么人能想得到你会住在这里,也没有人会来打扰你,三个月后,事过境迁,大概也就没有人会急着要找你了,”楚留香说,“每个人都只有一条命,没有命的人就没有酒喝了。”
  焦林开始喝酒,冷血渗入热血,酒也热了,血更热。
  “我只不过是个日暮途穷跑江湖的人而已,我的手已经不稳,志气也已消沉,今日如果没有你,我恐怕已死在别人的剑下。”焦林黯然说,“我这个人可以说已经完了,你为什么还要这样对我?”
  “我不为什么”楚留香说,“我做事通常都没有什么特别好的理由。”
  “你知不知道卖酒的那夫妻两个人是谁?知不知道今夜他们为什么要把我们这些人找去?”
  “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为什么?”
  “因为我的麻烦已经够多了,”楚留香摸着鼻子苦笑,“我可以保证,你随便去找八九个人来,把他们的麻烦加在一起!也没有我一半多。”
  “可是你已经又惹上一个麻烦了。”
  “哦?”
  “刚才坐在那个摊子上吃面的人,杀人之快,要价之高,当今江湖中能比得上他们的人并不多,能付得起他们那种价钱的人也不多。”焦林说,“我应该可以想得到他们做的一定是件极机密的大事。”
  “我多少总能想到一点。”
  “只要能想到一点的人,他们大概就不会放过,”焦林说,“要他们多杀一个人,他们是绝不会在乎的。”
  楚留香微笑。
  “这一点我也想到了,只不过他们对我也许会比较客气一点,多少总会给我一点面子的。”
  “为什么?”
  “因为他们其中有个人好象认得我。”
  焦林一直低着头,凝视着杯中的酒,听到这句话才霍然抬头。
  “现在我才明白他们为什么会放我走了,”他憔悴无神的眼睛里忽然发出了光,“长长黑竹竿,剑下无活口,可是连他都没有动我。”
  焦林举杯一饮而尽,纵声而笑:“现在我才明白他们怕的是谁了,我焦林已落拓如此,想不到居然还有福气能够见到你。”
  他又连尽三杯,酒意上涌。

  “我本来真的是想得到那件差使,我知道他们出的价钱一定不会低,最少也够我过一两年舒服日子,我也知道他们要杀的人是谁,那个人本来就该死。”焦林说,“我这双手上虽然也带着血腥,却从未取过一文不义之财,我想要那件差使,只不过不想饿死而已。”焦林又大笑,“可是我今日能见到名满天下的楚香帅,我已死而无憾。”
  “你不会死的。”楚留香说,“一个不该死的人,想死也不太容易。”
  他忽然又开始在摸鼻子:“我有个朋友就是死不了,每个人都以为他要死了,可是他总是死不了。”
  一提这位朋友,楚留香就好像忍不住要摸鼻子,而且还忍不住叹气:“我已经有好几年没有看见他了,想不到忽然又有了他的消息。”“什么消息?”
  “要我去找他,到一棵树上去找他。”
  “你是说一棵树?”焦林尽量想办法掩饰住自已的惊讶,“一棵有树枝有叶子的那种树?”
  “就是那种树。”
  “你的那位朋友在一棵树上等你去找他?”
  “他恐怕已经在那里等了很久。”楚留香说,“恐怕已经等了二十天了。”“一直都在树上等?”
  “大概一直都在。”
  “我不懂,我真的不懂。”焦林苦笑,“有时候我也喜欢到一棵树上去坐坐,弄一葫芦酒上去,摘几个果子吃吃。可是不管要我等什么人,我都不会在一棵树上等这么久的。”
  可是楚留香只问了他一句话,他就懂了。“如果你在那棵树上下不来呢?”
  焦林立刻明白。
  “你那朋友有了危险,所以躲在那裸树上,等你去救他。”焦林说,“你们一定是老朋友了,那棵树一定在你们以前常去的地方,你们之间一定约好了一种在紧急时呼救的讯号,就算你不在附近,你的朋友看见了也会想法子转告你。”
  他说:“楚留香交游满天下,到处都有朋友,这里的主人一定也是你的朋友,否则怎么肯收留我?”
  说完了这句话,焦林赶快又喝了杯酒,因为他忽然发现自己非但没有喝醉,头脑还清醒无比,而且比大多数人都要聪明得多。
  楚留香微笑。
  “你说得简直好像比我自己说得还清楚,所以现在我只有跟你说两个字了。”
  “哪两个字?”
  “再见!”
  “再见”这两个字是两个非常简单的字,其中的意思却往往复杂,有时是说:“很想再见面”。有时是说:“很快就要再见面”,有时也可能是说:“永远不要再见面”了。
  只有一点是不会变的──当你说出这两个字的时候,不是在你自己要走的时候,就是在你要别人走的时候。
  楚留香不想要焦林走,他自己要走。
  他一向说走就走。可是这次焦林却让他留下来,只说了五个字就让他留下来。
  “你走,我也走。”
  看到楚留香已经快要被风吹出去的身子又站住,焦林才接着说。
  “我知道你要去找的那个朋友一定是胡铁花,我也知道你为了他,什么事都可以暂时放到一边去。”焦林说,“可是我也要去找一个人,我跟这个人的关系,远比你跟胡铁花还深。”
  “这个人是谁?”
  “是我的女儿。亲生的女儿。”焦林说,“虽然我不知道她在哪里,可是我也要去找她的。”
  “你连你自己的女儿在哪里都不知道?”

  “我不知道。”焦林说,“可是我知道我有个女儿,你说我能不能不去找她?”
  楚留香又在摸鼻子了,摸了半天才说;“你可以不去。”
  他一向不是个不讲理的人,这句话却说得实在有点不讲理,焦林当然忍不住要问他:“为什么?”
  “因为我刚救了你,实在不想你死,”楚留香说,“何况你自己也不知道你的女儿在哪里,怎么去找她?”
  “我有我的法子。”
  “只要你把你的法子告诉我,我就可以帮你去找她的,所以你就可以不去。”楚留香说,“如果连我都找不到她,你一定也找不到的。”没有人能否认这句话,楚留香毕竟还是很讲理的人。
  焦林的眼睛立刻就亮了,立刻就像变戏法一样变出了一块纯丝手帕。
  “雪白的丝帕已经变黄了,上面用红丝线绣着一钩弯弯的新月。她的母亲还没有生下她就跟我分开了,我只知道她脖子下面有块这么样的胎记,就像这块手帕上绣的这一弯新月一样。”焦林说,“可惜,我也不知道她母亲离开我之后去了哪里,那已经是十八年前的事了。”
  一块手帕,一个胎记,在脖子下面的胎记,“脖子下面”的意思通常就是在胸膛之上,一个十八岁的女孩子就算是个白痴,也不可能随便把这种地方露出来给别人看的。
  楚留香傻了。
  他看到焦林脸上的表情,接过这条手帕时,就已经知道他又跳上了一条贼船,而且是他自己心甘情愿的要跳上去的。
  焦林又说:“我当然知道要这么样去找一个人实在很不容易,幸好我也知道楚留香一生中还没有办不到的事,所以我放心得很。”
  他当然放心得很,因为他已将这个他自己永远无法解决的难题像抛一块热山芋一样抛给了别人。
  抛给了这个世界上唯一肯接下他这个热山芋的人。
  楚留香看着他,看了半天,忽然笑了“你这个老狐狸,你为什么不要我到天上去摘这么样一个月亮下来给你?”
  但是现在最让楚留香担心的还不是远在天边的这一弯新月,而是附近深山中一棵大树上的一个狗窝,和一个在狗窝里的人。
  一棵好大好大的树。好高好高。
  那时他和胡铁花还是孩子,他们用和这棵树同样颜色的木头在这棵树上枝叶最浓密的枝桠间搭了一个小木屋,比鸟窝的规模当然要大一点,和原始人为了躲避野兽夜袭,在树上搭的那种屋子比起来就差不多了。
  那时候他们是为了好玩,那时候他们的轻功已经很不错,所以才搭了这么一间木屋。
  胡铁花提议:“我们就把这地方叫狗窝好不好?”
  “为什么要叫狗窝?”楚留香不愿意,“只有老鹰大鹏才会在这种地方搭窝,我们既不是狗,狗又不会上树,我们为什么要把这里叫狗窝?”
  “因为我喜欢狗。”胡铁花的回答通常总是让楚留香摸鼻子的,“而且以后我们说不定也有一天会被别人像野狗一样追得没有地方可走的,那时候我们就可以躲到这里来了。”
  所以这地方就定名为狗窝。
  虽然他们并没有被别人追得像野狗一样到处乱跑,却还是到这里来过,带一葫芦酒,摘几个果子,喝得满树爬,把心里所有不能、不敢、也不愿对别人说的话全都说了出来才走。
  最后一次要走的时候他们还约定“只要我们有危险,就躲到这里,不管先来的是谁,另外一个人一定要来救他。”

  胡铁花还说“如果我要来,我一定会在你常去的每个地方都留下‘狗窝’两个字。别人虽然不明白那是什么意思,可是你一定明白的。”他告诉楚留香“那时候我的情况一定很紧急了,所以你只要一看见,就一定要马上赶来,如果你看见我是用白粉写的字,那么你来迟一步恐怕就得替我买口棺材来了。”
  楚留香看到了这两个字。用白粉写的,在很多地方都看到过。
  他看到的时候粉尘已将脱落,以他的经历判断,胡铁花留字的时候距离他看到的时候最少已经十五天到二十天了。
  最近他虽然常在江南,常在这一带,可是这一带的范围还是很广阔,他能够在三十天之内看到他们在十年前约定的这两个字,已经算胡铁花的运气很不错。
  可是二十天已经不算短了,在这二十天里面死的人已经很可能比任何一个人活着时看到的蚂蚁都多,胡铁花很可能就是其中的一个。
  胡铁花没有死,楚留香却快要被气死了。
  他看到胡铁花的时候,胡铁花非但连一点危险都没有,而且远比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都风流快活。
  山还是那座山,树还是那裸树。
  在这一片凄迷的云烟和苍郁的山色中看,好像什么都没有变。
  而树上的那个狗窝已经变了。
  它的外表也许还没有变,因为它是用一种最好的木头和两双最灵巧的手搭出来的,所以经过多年风吹雨打后,还是原封不动。
  可是它现在已经变了。
  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任何一个人会认为这个地方是个狗窝。
  就算它是个窝,那么不管它是安乐窝也好,是神仙窝也好,却绝不是狗窝。
  胡铁花的样子看来也绝不像是条被人追得无路可走的野狗。
  这个窝里本来应该只有一张小木桌,两张破草席,几个空酒罐和一个胡铁花的。
  可是现在所有的一切全都变了。就好像曾经有一位神仙到这里来过,朗吟飞过洞庭湖之后顺便到这里来了一趟,用一根能够点铁成金的手指头把这里每样东西都点了一点。
  于是两张破草席忽然就变成了一满屋世上最柔软、最温暖、最昂贵的毛皮。
  于是那些用干泥巴做成的空酒罐,也忽然变成了白玉黄金樽,而且都盛满了从天下各地飞来的佳酿美酒。
  于是一个落拓江湖满脸胡子的胡铁花也变成了五个人──一个男人和四个女人。
  女人当然都是可以让男人神魂颠倒,只要看过一眼就会连觉都睡不着的女人,一个娇小玲珑,一个温柔甜腻,一个健康结实,一个弱不胜衣。
  男人当然是个很有资格配得上这些美女的男人,高大健壮而成熟,头发梳得光光亮亮,胡子刮得干干净净,看起来和那个经常一两个月不刮胡子,不洗脸也不换衣服的胡铁花简直是两个人,完全不同的两个人。
  不幸的是,楚留香一眼就看出了这完全不同的两个人就是一个。
  胡铁花就算被烧成灰,楚留香还是一眼就可以把他认出来。
  这个人怎么会变成这样子的?这个地方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的?
  楚留香想不通。
  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这么样一位神仙下凡,真的有这么样一根可以化腐朽为神奇的手指,楚留香倒真的想把这根手指借来用一用,在这个已经不像是胡铁花的胡铁花身上点一点,把他变成一头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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