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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前,一个昏昏沉沉的夏日中午,我在校定午睡时刻偷跑出来,溜到学校报刊栏看《羊城晚报》-这是枯燥中学生活不多的乐趣之一,跟我同去的还有同有此好的老六。阳光耀眼,报刊栏前的花圃里花朵灼灼生辉。下午快上课的时候我们才离开,施施然走在那条宿舍前的走廊上,老六望了望天空,对我说了句莫名其妙的话:“小李飞刀是神”。
那时兄弟正婬浸在金老的飞雪连天射白鹿,认为这句话太装B。不久的后来我们从租书铺里几毛钱租来《多情》,几个人轮轴转的看完,我终于知道李寻欢。那时只觉得故事很精彩,主角很NB,PK下了第一高手。留入我脑子里的是飞刀,看不到却无处不在的飞刀,快的超过想象的“小李飞刀的飞,小李飞刀的刀”。大学时打风云mud,我还自己在机器上装了个风云,牛逼十的作弊学会了小李飞刀,俨然在自己机器里的风云世界里天下无敌。
“。。。经过了十年的岁月,人面想必已全非,昔日的垂髫幼
女,如今也许已嫁作人妇,昔日的恩爱夫妻,如今也许已归于黄土,就连昔日的桃花,如今已被掩埋在冰雪里。”
光阴如白驹过隙,十多年后,老六也成家生子,做一个安分守己的住家男人。和他除了喝酒,也就是一些家常,我很难把他和那个夏日中午狠狠的说出那句话的少年联系一起。我也漂在一个不太喜欢但不得不呆着的城市里,没事总爱翻翻古龙。后来我已经看不到飞刀,只看到飞刀的主人,他是多情的世界里唯一孤独无匹的事物,还有后面的古龙,他和他塑造的李寻欢同样孤独无匹。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
雪将住,风未定,一辆马车自北而来,滚动的车轮碾碎了地上的冰雪,却碾不碎天地间的寂寞。”
对比强烈的事物总能给人孤独感,一个站在海边看着咆哮大海的人,一个站在珠峰下看着山顶白雪的人,多情的剑客,还有他无情的剑。小说名字就预示着“情”和“孤独”是关键字,相比下来”剑”只是个道具,推进情节的一个道具。
很多评论引用开头的这段话,认为这是古龙最宏大叙事篇的开端。我非常认同这是古龙最伟大的作品。楚留香,陆小凤他们是古龙的朋友,他们和古龙相似,但绝不是古龙,而李寻欢,倾注了古龙的全部心力,写的就是他自己。如果硬要说他们有什么不同的话,古龙是半个李寻欢。
现实中的古龙和书中的李寻欢何等的相似,惊才绝艳,嗜酒如命,对朋友的赤胆忠心,视金钱名利如粪土,爱慕他们的女人多的像麦当劳。他们还有什么不满足的?李寻欢最后万幸有孙小红陪伴,多少填补了些。古龙死的时候,问丁情“小毛头,为什么我的女人们没有一个来看我的?”
小李飞刀成绝响,人间不见楚留香。
狗尾续貂:关于标题,借用下温瑞安的标题,萧秋水的结局篇的标题,古龙能看到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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