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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短篇小说 - 一个女人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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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俯身你脚前行礼!
  今天,我们结婚已整整15年了。时至今日,我还从来没有给你写过信。因为以前我们朝夕相处,有事当面谈谈就行了,实无写信的必要。
  然而今天,我来到圣地进香,你却在你的办公室里。你和加尔各答的关系,宛如蜗牛离不开它的躯壳一样的密切。你的身心已与加尔各答溶化在一起了。因此,你没有向公司申请外出休假。这也真是天意,上苍批准了我度假的请求。
  我是你们家的次媳。15年过后的今天,我伫立在海滨,终于明白了:我与我的世界和世界之神的关系,与你们完全不同。因此,我今天才鼓起勇气给你们写信,不过,已不是以你们家次媳的身份来写这封信了。
  小时候,我和兄弟都发高烧。当时,除预先安排我与你们家结亲的命运之神以外,谁也预料不到我未来的归宿。兄弟夭折了,我却活了下来。村里的妇女都说:“姆丽纳尔幸好是个姑娘,所以活下来了。如果是个小子能保得住吗?”
  阎罗王真是窃术高明,它总是攫取更为珍贵的东西。
  我没有死,我把这些写下来,是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些事情。
  当你家远房舅舅带着你的朋友尼罗德来为你相亲时,我还只有12岁。我们家住在交通极不方便的穷乡僻壤,在那里甚至白天也能听到豺狼的嚎叫。从车站下来,先得坐上农村大车颠簸十几英里,然后再坐轿子穿过三英里的羊肠小道,才能到达我家住的村庄。当时,你家来相亲的人吃了不少苦头,而且在我们孟加拉乡下,吃的是粗茶淡饭,饮食极差——你舅舅直到今天也没有忘记嘲弄那种简陋的饭菜。
  你们家长媳长得丑陋,因此,你母亲决意要以次媳来弥补这一缺陷。不然,你们怎么会吃那么多苦头到我们村里来呢?在孟加拉乡下,各种消化道疾病很猖獗——到处都可能遇上,而且不易治愈。
  那天,我父亲忐忑不安,母亲则不断地默念着杜尔伽女神的名字。他们这些乡下信徒能以什么来博得城里神明的欢心呢?唯一的指望就是姑娘的容貌!可是,姑娘并不以容姿而自傲,她未提任何条件就接受了聘礼,纵然有倾国倾城之貌,姑娘也难以消除自己的羞怯和腼腆呀!
  全家,乃至整个村庄的人,都提心吊胆。这种情绪像一块石头压在我的心上。那天,整个空间的阳光,世上的一切,仿佛都在强行把我这个12岁的农村姑娘,推到两位监考官的眼前,当时,我真是羞怯得无地自容。
  如诉如泣的笛声在空中荡漾。我就在这种气氛下来到了你们家。妇女们评头品足地挑我的毛病,最后认为:一般说来,我还可以算个美人。长嫂听到这些评论满脸阴沉。可是,我的美貌又有什么用呢?倘若这种美貌是由哪个法师用恒河淤泥塑造出来的,倒可能会受到重视。但我的花容月貌是上苍高兴时创造出来的,所以对于你们这种宗教家庭来说,就毫无价值了。
  没过多久,我的美丽被你们忘到九霄云外,然而,我的智慧却使你们不能忘怀。我的智慧是得天独厚的,虽然在家务事中消磨了漫长的岁月,但至今仍然光芒闪烁。我母亲对我的才华总是忧心忡忡。在她看来女人的智慧是一种灾难。对于一个被迫向环境屈服而又只尊重理性的人来说,只能处处碰壁,弄得头破血流。真是无可奈何!天神一时疏忽,赐予我大大超过你家媳妇应具有的智慧!我能把这多余的智慧还给谁呢!你们嘲笑我,称我为“女伯”。尖刻的言语只是一种无能的自慰,所以我原谅你们。
  除了做家务,我还做了一件事——悄悄地写诗,你们谁也不知道。尽管我的诗不值一提,但它不受你家围墙的禁锢。在诗歌里,我是自由的。在诗歌里,我就是我,而不是次媳。
  你们只要见到我的行为有一星半点超出了你们家次媳的范围,就满肚子不痛快,不予承认。可是你们万万没有想到——我是个女诗人,在你们家整整生活了15年,而未被你们发现的女诗人。
  我对你们家第一个最鲜明的记忆是你们家的牛栏。牛栏就在内院楼梯旁边,前面除了院子,再也没有活动的余地。院子的一角放着木头做的饲料桶。早晨,佣人们忙忙碌碌,这些吃素的牛挤在饲料桶旁反刍。看到这些,我心都要碎了。初到你家的那些日子里,这两头大牛三头牛犊,在我这农村姑娘看来,是整个城市里最亲近的生物。在那作新媳妇的日子里,我省下自己的食物,偷偷地喂给它们吃。当我长大之后,那些爱嘲笑我的亲戚,看到我这样喜欢牛,就开始怀疑我的种姓。
  后来,我生了一个女孩,但不久就夭折了。她把我的心也带走了。假如她活着的话,会给我的生活带来更大更真实的意义;我就会从一个次媳变成一个母亲。母亲不仅仅属于家庭,而且还属于世界。我尝过做母亲的痛苦,但却没有领略做母亲的自由。
  我还记得,英国医生进来一看,顿时惊讶不已。看到产房这个样子很生气。你们家前面有座花园,布置得富丽堂皇。但后院却像皮毛的里子,赤裸裸的,既不雅观,又无装饰。这里,阳光都很难照进来;风就像小偷一样吹进来一星半点;院子里垃圾满地,无人收拾;墙壁和桌子积满污垢。然而,有一件事医生想错了。他认为,这些大概会使我们终日痛苦。恰好相反!灰烬的表面冷冰冰,内部却蕴藏着一丝余热;受人忽视的滋味也正是这样!当自尊消褪之时,对于忽视也就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了,也就不会感到痛苦。女人也有耻于认为这是痛苦。所以我说,一个女人在家里受到忽视,那是她的福气。如果受到尊重,反倒会增加苦恼。
  正因为如此,我从来也没有感到受人忽视的痛苦。在产房里我奄奄一息,但并不觉得害怕。我的生命算得了什么?死亡有什么值得可怕的呢?只有那些受人尊重有人关怀的人,才会对生命依依不舍,把死亡视为畏途。哪天要是阎罗王召我去,我会像小草扎根地下似地轻松愉快地走到它面前。孟加拉女人到处都可以找到安息的场所!但是,这样死去又有什么意义呢?对我来说,像这样轻如鸿毛地死去简直是可耻的!
  我的女儿没有活多久——她像黄昏时的流星,短暂闪光之后就湮没了。我又操起日常家务并照料那几头牛和牛犊。如果我的生活就这样下去,直至终了,那我就没有必要给你们写这封信了。可是,只要清风把微小的种子带进深宫大院,种子就会在那里生根发芽,破土而出。正是一股小小的生活气息吹进了你们那一潭死水似的家,你们家才开始发生变化。
  长嫂的寡母逝世后,她妹妹受到叔伯兄弟的欺凌,不得不躲到我们家来求姐姐庇护。你们都认为,这是一种晦气。然而,我的脾气却很怪——这又有什么办法呢!我看到你们都对宾杜不满。自然,我对这无家可归的姑娘满怀同情。当一个人不得不寄人篱下而又不受欢迎时,这是一种多么难堪的处境!对于被迫处于这种困境的人,难道不应该给予帮助,反而要落井下石吗?

  此后,我发现长嫂处于矛盾之中,她非常可怜自己的妹妹,所以把她接到自己身边来;不过,当她看到丈夫不满的鄙夷神态,就感到妹妹的到来犹如一场天大的灾难,仿佛只有把她赶得远远的,自己才能解脱。她没有勇气对这孤苦伶仃的妹妹公开表示温情,因为她是丈夫的忠实妻子。
  这种情况更使我痛苦万分。我看到长嫂当着大家的面,故意给宾杜吃粗茶淡饭,穿破衣烂衫,把她当家里最卑贱的女仆那样驱使。这不仅使我感到痛苦,也使我感到羞愧。她竭力向大家表明,你们家以欺骗的手段,骗来了一个对你们十分有利的宾杜。她活儿干得最多,但对她的支出却微乎其微。
  长嫂除了出身高贵之外就别无所有了——既无姿色,也没钱财。你们都知道,她们家当时缠着公公,费了多少口舌才定下了这门亲事。长嫂自己也总是把这门婚事看成是对你们家的过失,而抱愧在心。所以,她总是夹着尾巴做人。在你们家只占极为低下的一席之地。
  然而,她这种好榜样却给我们带来了不良后果。我无论如何也不能使自己变得这样低下。不管是多么值得尊重的人,我也决不会为他而颠倒黑白,把好说成坏——这一点你自己已有过多次体验。
  我把宾杜收留到自己房里。长嫂却说,弟媳妇把穷人家的姑娘娇惯坏了。见人就埋怨我,仿佛我造成了可怕的灾难。可是,我非常明白:她内心是高兴的。现在犯错误的重担已经转移到我的肩上。她自己不能把对妹妹的关怀表露出来,而是通过我来表示。她终于放下了心上的一块石头。
  长嫂竭力把宾杜的年龄缩小几岁。可是如果背地里说宾杜不止14岁的话,那谁也不会怀疑的。你知道,宾杜长得多么丑陋——要是她跌了一交,人们不会关心她是否把头磕坏了,而只是为地板担扰。她无父无母,谁也不关心她的婚事,也没有人愿意娶她。
  宾杜是怀着恐惧的心情到我这里来的。她生怕把我这里弄脏了,使我不能忍受。好像她没有权利出生在这世上,总是畏畏缩缩地躲在一旁,避开人们的目光。在她父亲的故居里,她的堂兄弟不肯给她一席容身之地,即使放废物的角落也不给。废弃的物品可以找到地方放置,因为转眼间,人们就把它置于脑后。但是一个谁也不要的女人却是另一回事,首先是谁也不需要,其次是很难被人遗忘。正因为如此,垃圾坑里也没有她的安身之所。其实宾杜的堂兄弟倒是世界上最无用的废物。不过没有必要说他罢了。可是,他们却生活得很好呀!
  由于这一原因,当我领着宾杜到我房里来的时候,她害怕得浑身发抖,看到她这样胆怯,我很难受。我耐心地反复向她解释,只有在我这儿,她才能找到落脚之地。
  然而,我的房间并不是我一个人的。因此,这件事并不就此轻松地了结。在我这里呆了几天之后,宾杜身上出现了一些红斑点——可能是一些痱子或是什么别的东西,但你们却硬说是天花。因为她是宾杜啊!
  你们请来了本街的一个庸医。他说要观察一两天才能确诊。而你们谁也不愿意等。宾杜为她的病羞愧难当,恨不得立即死去。我说,不管是不是天花,我宁愿带着她住到垃圾坑里,也决不让谁对她采取什么行动。你们当时都恨不得痛打我一顿。只有宾杜的姐姐装着非常生气的样子,建议把这不幸的姑娘送进医院。宾杜身上的红斑很快就全部消退了。你们得知后,更加惊恐不安,说这一定是天花。因为她是宾杜啊!
  从小熬穷受苦的人,大都磨练出一种本领——身体结实,很少生病,更少死亡。疾病只是和宾杜开了一个玩笑,她什么事也没有。然而,这却使我更加懂得:收留世界上最没有人要的人,是世界上最困难的事情。越是需要收留的人,阻碍收留他的因素就越多!
  宾杜惧怕我的心情消失之后,又出现了新的不幸——她爱上了我。她对我那种深厚的爱,简直使我感到害怕。世界上这种形式的爱情,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虽然从书本上读到过,但那只是男女之间的爱情啊!
  我的容貌已经有好长一段时间无人提起了。现在这个不美丽的姑娘却突然发现了我这美丽的容颜。她用永不厌倦的目光凝视着我,总是说:“姐姐,除了我,谁也没有发现你这漂亮脸蛋。”
  每逢我自己梳头,她就深感沮丧。她用双手抚摸我的头发,感到非常惬意。除非要到哪里去作客,平常我是无需收拾打扮的。可是宾杜整天不厌其烦地想出新花样,给我修饰打扮。这姑娘跟我在一起简直成了疯子!
  你们家院内没有泥土,寸草不生,只是北面墙根水沟旁,奇迹般地长着一棵孤零零的山竹果树。当我看到山竹果树冒出嫩芽,我才知道大地已经回春。当我发觉这个被人遗弃的姑娘,做家务时心情舒畅,我懂得她的内心世界吹进了一股春风。这股春风是从哪个洞天福地吹来的呢?总不会是邻近街坊吹来的吧?
  宾杜对我如痴如狂的爱,使我局促不安。我多次生她的气,她也满不在乎。但通过她的爱,我发现了我的从未被发现过的气质——我爱好自由的气质。
  我对宾杜这姑娘的关心和爱护,使你们老大的不高兴,唠叨责备没完没了。我丢了一只手镯以后,你们都平白无故地暗示,这可能与宾杜有关。“斯瓦德希”风潮席卷加尔各答时,警察局开始挨家挨户搜查运动的参加者,你们信口开河地说,宾杜是警察局派来的女密探。你们毫无证据,唯一的理由就是因为她是宾杜!
  你们家的女仆不愿为她做任何事情。如果有人吩咐哪个女仆为她做事,这姑娘甚至会窘得发愣。这样,我的开支增加了——我为她单独雇了一个佣人,你们又不满意。看到我给宾杜买衣服,你更是大发雷霆,甚至不再给我零用钱。后来,我只好买仅值五希基①的未经漂白的粗布裙裤给她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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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希基:印度的一种小额货币,相当于1/4卢比。
  还有一件事是莫蒂妈要把我吃的残羹剩饭拿走,我叫住她,自己把这些东西送到院子里去喂牛犊,还亲自涮洗锅碗瓢盆。有一次,被你偶然看到了,你并没有不高兴。使我不幸的事,不一定就是使你不幸的事——这个极简单的真理,以前我还从来没有想到过呢?
  宾杜的年龄在增长,你们对她的厌恶也随之增加。她的成长本来是正常现象,但却引起了你们反常的憎恨。想起这件事,我就惊奇不已——你们怎么不强行把她赶出你们家呢?我非常明白:你们有些怕我。因为天神赐予我智慧。你们对我的智慧不得不暗地里表示尊重。

  你们无法以自己的力量摆脱宾杜,终于不得不求助神明——给宾杜找了一个未婚夫。长媳说:“总算得救了,迦利女神保护了我家的名誉。”
  她的未婚夫什么样子,我不清楚。听你们说一切都很好。宾杜抱着我的腿哭着说:“姐姐,为什么要把我嫁出去呢?”
  “宾杜,别害怕!我听说你未婚夫还不错。”我劝了她很久。
  “就算他是个好人吧,我有什么值得他爱的呢?”宾杜说。
  男方的亲人没有提出要来见宾杜,使长嫂放心了。
  宾杜却日夜哭个不停。我知道,她是很痛苦的。在你们家,我为宾杜进行过多次抗争。可这次我却不敢说“你别结婚吧”,我不能这样说。一旦我离开人世,她又会怎么样呢?她是一个姑娘啊!而且是个黑皮肤的姑娘!那时候,她能到谁家里去?她会遭到什么样的不幸呢!嗳!这些事最好不去想它!一想到这些,我真是柔肠寸断啊!
  有一回,宾杜说:“姐姐,离结婚的日期还有五天,如果我在这几天内死去会怎么样?”
  我狠狠地训斥了她一顿。然而,神明在上,要是宾杜真的在那几天中毫无痛苦地死去了,我倒会觉得松了一口气。
  婚期的前一天,宾杜哀求她姐姐说:“姐姐,我可以住在你家牛棚里,你们吩咐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我拜在你脚下求求你,别这样把我赶走。”
  几天来,她姐姐也老是背着人淌眼泪。那天,她也哭了。可是,除了良心之外,还有礼教啊!她说:“宾杜,你要知道,丈夫就是女人的出路,女人的解脱,就是女人的一切!如果命中注定要受苦,那谁也不能摆脱它。”
  这倒是真话!宾杜除了结婚,是没有任何其他出路的。以后就听天由命吧!
  我原来想,婚礼应该在我们家举行,可是你们却说,婚礼必须在男方家里举行,因为,这是他们家的规矩。
  我明白,倘若宾杜的婚事要你们花钱的话,你们家的神灵是难以忍受的。我只好默不作声。但有一件事,你们谁也不知道——我悄悄地给了宾杜几件首饰。这件事本来打算告诉长嫂的,但后来没有告诉她,因为她知道了会害怕的!我想,长嫂毕竟还是看出来了,只不过装着没有看见罢了。上天保佑,这件事你们可要宽恕长嫂呀!
  临行前,宾杜抱着我说:“姐姐,你们不会完全抛开我不管吧?”
  我对她说:“不,宾杜!无论你情况怎样,我不会完全不管的。”
  三天过去了。
  不久前,你们庄园的佃户给你送来了一只羊。我把它从你那贪婪的嘴里救了出来,养在楼下堆煤房里。早晨起来,我亲自去喂它。最初一两天,我托咐你的仆人去喂,但他们总是只顾自己吃喝,而很少想到喂羊。
  一天早晨,我走进那间堆煤房,看到宾杜缩成一团,坐在屋角里。她一见到我,就抱住我的脚,失声痛哭。
  宾杜的丈夫原来是个疯子!
  “宾杜,你说的是真话吗?”
  “我能在你面前撕谎吗?姐姐,他是疯子。公公本不同意儿子娶亲,可是,他像怕阎罗王似地怕婆婆。他在婚礼前到贝拿勒斯去了。婆婆硬是给儿子成了亲。”
  我惊讶地跌坐在煤堆上。啊!一个女人对另一个女人,居然没有半点同情心!
  “她是个女人,又不是什么别的,”婆婆强词夺理地说,“虽然我儿子是个疯子,但他毕竟是个男人啊!”
  宾杜的丈夫并不总是处于疯癫状态的。但一旦发起疯来,就要把他锁在房子里。结婚的当夜,他还是好好的。经过一夜的兴奋和吵闹,第二天就疯疯癫癫了。中午,宾杜正端着黄铜盘吃饭,她丈夫突然把盘子夺了过去,扔到院子里。他觉得宾杜就是拉什莫妮王后,他以为王后的侍从偷走了她的金质盘子,换上了他们自己用的盘子给王后盛饭吃,所以这样气愤。宾杜吓得半死。第三天夜里,婆婆还要她陪伴丈夫睡觉,宾杜的心完全紧缩了。她婆婆很厉害,发起脾气来就丧失了理智,她也是个疯子!只是由于人们没有把她当成真正的疯子,所以她比一般的疯子更可怕。宾杜走进洞房,那晚丈夫还算安静。但她已吓得浑身僵硬。夜深人静,丈夫睡熟了之后,她想方设法逃了出来。这一切就不用详细描述了!
  憎恨和气愤使我浑身的血液沸腾起来!我说:“这种欺骗的婚姻,不能算是合法的婚姻。宾杜,你就像从前一样,留在我这里。我倒要看看有谁敢来抓走你!”
  你们说:“宾杜说了谎。”
  “她从来没有撒过谎!”
  “你怎么知道?”
  “我当然知道。”
  你们当时还威胁说:“宾杜婆家的人如果到警察局去告状,那我们就要倒霉了。”
  我说:“以欺骗的手法把宾杜嫁给一个疯子丈夫,这样的事,难道在法庭上听说过?”
  “怎么,这件事还要闹到法庭上去?我们为什么要为这种事,无谓地花钱呢?”
  “我把自己的首饰卖了。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你还要亲自去请律师?”
  这话我无言以对。我可以一头撞死,但除此之外,我还能做什么呢?我再也无能为力了。
  这时,宾杜的夫兄赶来了,在外面大吵大闹。他扬言要到警察局去告状。
  我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但我决不会因为害怕警察,把从屠夫手中逃到我这里来避难的牛,再交回屠夫手里。我挑战似地说:“好吧,让他到警察局去告好了!”
  说完后我想,应该把宾杜领到我卧室去,锁在里边。可宾杜不见了,哪儿也找不着。原来,我与你争论的时候,她主动去见夫兄,被带走了。她明白,要是她留在这里会使我陷入困境。
  宾杜后来又逃走过几次,不过这只给她自己徒增烦恼。她婆婆争辩说,她儿子又没有吃掉她!世界上坏丈夫有的是,与他们相比,她儿子还是一块金子呢!
  “她的命苦,”长嫂说,“嫁了这样的丈夫,除了痛苦,又有什么办法呢?他是疯子也罢,畜生也罢,毕竟是她的丈夫啊!”
  一提贤惠的妻子,你们马上就举这样一个故事:一个麻风病人的妻子亲自抱着丈夫走进妓院。你们男人谈起这种世界上最卑鄙下流的事,至今也不觉得羞耻。由于你们信仰这样的人生哲学,所以对宾杜的行为表示愤慨。你们真不脸红!为了宾杜,我真是心都操碎了,但想起你们,我却羞愧无边。我是个乡下姑娘,嫁到你们家里。上苍错误地赐予我过多的智慧。你们家关于礼教的一切说教,我实在忍受不了!
  我当然知道,即使我一命呜呼,宾杜也不会再到我们家来了。可是,在婚礼前一天,我向她许了愿——我永远不会抛弃她!

  我弟弟绍罗特,在加尔各答的一个学校里读书。你们都知道,他总是极为热心地参加志愿者工作——到鼠疫区去灭鼠,到达莫多尔水灾区去救灾。因而他两次考试不及格,但他的热情并未减弱。我把他找来说:“绍罗特,我要知道宾杜的消息,你得想办法打听一下。宾杜不敢给我写信了。即使写信,我也收不到。”
  如果我叫绍罗特把宾杜盗走,或是叫他把宾杜疯丈夫的头拧断,他或许会更高兴!
  我正和绍罗特谈话,你进来说:“又要胡闹?”
  “胡闹?”我说,“我到你们家来才完全是胡闹呢!不过,这是你们的光荣!”
  你问我:“你又把宾杜领来了?藏到什么地方去了?”
  “如果宾杜来了,我当然会把她藏起来的。可是你放心,她不会再来了。”
  你们见绍罗特在我这里,就更加疑神疑鬼。我知道,绍罗特到我们家来,你们是很不高兴的。你们担心警察盯他的梢,怕他迟早会卷入什么政治运动,使你们受牵连。以前,我就没有叫他来过,甚至在兄弟节,我也是托别人给他点圣痣。
  我从你那里知道宾杜又逃跑了,她夫兄又到你们家来找人。听到这些,我五脏俱裂。这不幸的姑娘受了多少苦呀!可我能做些什么呢?
  绍罗特探听消息去了。傍晚回来对我说:“宾杜逃到她堂兄弟家里。他们盛怒不已,立即把她送回婆家。他们得为她掏钱雇车,所以直到现在还在生她的气呢!”
  你姑妈想去圣地进香,来到你们家。当时,我对你们说:
  “我也想去。”
  你们看到我突然对宗教虔诚起来,都感到很满意,马上一口答应。此外,还考虑到,如果我仍留在加尔各答,说不定哪一天又要为宾杜奔波。我带来的麻烦真是太多了!
  我们预定星期二动身,星期日就一切准备就绪了。我把绍罗特叫来:“不管用什么办法,你必须把宾杜送上星期二去浦里的那班火车!”
  绍罗特笑容满面,他说:“姐姐,别担心!我把她送上火车,一直陪她到浦里。顺便看看加干纳特神像。”
  当天傍晚,绍罗特又来了。一见他的脸色,我就心如刀割。我问道:“绍罗特,发生了什么事?情况大概不妙吧?”
  “没……没有什么!”
  “宾杜不同意吗?”
  “她再也用不着同意了。昨天晚上,她自杀了,是用自己的衣服烧死的。我从她家一个侄子那里打听到,她曾给你写过一封信,但他们把信销毁了。”
  好啦,终于安息了!
  那些专爱维护旧风俗的人们很不满意:“女人用自己的衣服烧死自己,这算什么新的自杀方式?”
  你们说:“这完全是一出戏。”就算是戏吧!为什么戏中的场面,只是烧孟加拉女人的纱丽呢?为什么不烧那些英勇的孟加拉男人的衣服呢?这是值得深思的!
  宾杜的命真是太苦了:她活着的时候,既没有姿色,也没有什么其他长处,值得人们称羡;她死的时候,也没有选择一种能博得男人们赞赏的死法;甚至她的死,还激起了一些人的不满。
  长嫂躲在房里偷偷地哭了一场。不过,眼泪中也有点安慰。不管怎样,人虽死了,但保住了家族的荣誉。要是宾杜还活着,谁知道又会发生什么事情呢?
  我起程进香去了。宾杜再也用不着去了,我却必须去。
  我在你们家过的不是一般人所说的那种“苦难生活”。在你们家,我不愁吃,不愁穿。尽管你兄长脾气不好,而你却没有那些坏毛病。在这方面,我没有什么要向天神抱怨的。假如你的性格和你兄弟一样,也许我也和长嫂一样——作为一个贤惠妻子,不会责怪丈夫,只好抱怨天神。我不想对你诉苦,这封信完全不是为了这个目的。
  然而,我再也不会回到你们那个马肯博拉尔巷27号的家里去了。我看到了宾杜的一生。我也体会了你们家妇女所过的生活。我再也不需要这样的生活了。
  现在,我明白了:宾杜虽是个女人,但上苍是不会遗弃她的。不管你们想如何欺凌她,现在再也办不到了!她终于摆脱了自己不幸的人生。你们为所欲为地想把她永远踩在脚底下,可现在你们却没有这么长的腿。死神比你们更强大。在死亡的国度里,宾杜是伟大的!在那里,她不单单是孟加拉家庭的姑娘,不单单是堂兄弟的姐妹,也不单单是默默无闻的疯丈夫的受骗的妻子!在死亡的国度里,她是永生的!
  当死亡之笛抚慰着这个姑娘破碎的心灵,在我生活的贾木纳河畔吹响的时候,我的胸口仿佛中了一箭。我问苍天:为什么世界上最卑微的人,所受的灾难也最深重呢?为什么那巷子里,四面高墙围着的可悲的小房子,是那么可怕呢?为什么无论我怎样伸手呼叫,也得不到你们生活中的一滴琼浆玉液,一时一刻也迈不出深宅大院的门坎呢?为什么在你们的世界里,我必须幽禁在那卑鄙龌龊的砖墙之内,过那种苟延残喘的生活呢?我这样日复一日地生活是多么渺小!生活中被约束的传统、习俗、流言蜚语、诽谤中伤——这一切又是多么渺小!难道你们的极乐世界毁灭之后,那种贫困的情况还会永久存在吗?
  死神的竹笛吹响后,你们这些人造的围墙哪里去了呢?你们用吃人的礼教建造的、遍布荆棘的围墙又哪里去了呢?你们把人囚禁在多么痛苦和多么屈辱的牢笼之中啊!看吧,死神手里挥舞着生活中所向披靡的旗帜!啊,次媳!你不要怕!
  顷刻间,你那次媳的外壳将被砸得粉碎!
  我再也不会惧怕你们那个家了。今天,我面前展现的是蔚蓝色的海洋,我头上飘浮的是乳白色的云彩!
  你们曾把我幽禁在习俗的黑幕之中。宾杜闯进来一个短暂时期。于是,我透过帷幕的缝隙发现了自己。那个女人以她的死亡,彻底地撕毁了挡住我的黑幕。今天,我走出来了,而且看到——无处可以维护我的尊严。那些喜爱我这不屑一顾的姿色的人,现在只有隔着整个天空才能见到这容颜了。次媳已经不复存在了。
  你可能以为我要自杀吧?别担心,我才不会与你开这种老一套的玩笑呢!弥娜拜①也是和我一样的女人。她身上的枷锁并不比我轻,但她并没有为了解脱而去寻死。她在歌中唱道:
  爸爸也罢,
  妈妈也罢,
  周围一切听其便,
  坚定不移啊,弥娜!
  命中注定要发生的事,
  天神啊,就让它发生吧!
  有了坚定的信念,就能活下去!
  是的,我要话下去!我已经活过来了!
  你们离家出走的
  姆丽纳尔
  (1914年7月)
  黄志坤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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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一个与昆德拉、村上春树和张爱玲并列的小资读者、时尚标志的女作家,一个富有传奇人生经历、惊世骇俗叛逆性格、五色斑斓爱情的艺术家,一个堪称当代法国文化骄傲的作家,一个引导世界文学时尚的作家……《情人》系杜拉斯代表作之一,自传性质的小说,获一九八四年法国龚古尔文学奖。全书以法国殖民者在越南的生活为背景,描写贫穷的法国女孩与富有的中国少爷之间深沉而无望的爱情。 [点击阅读]
老妇还乡
作者:佚名
章节:3 人气:2
摘要:正文第一幕火车站一阵报时钟声后,幕徐徐升起。接着就看到“居仑”两字。显然,这是北京处隐约可见的小城的名称,一片破烂、败落的景象。车站大楼同样破败不堪,墙上标出有的州通车,有的州不通;还贴着一张破烂不堪的列车时刻表,车站还包括一间发黑的信号室,一扇门上写着:禁止入内。在北京中间是一条通往车站的马路,样子可怜得很,它也只是用笔勾勒出来。 [点击阅读]
荆棘鸟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2
摘要:考琳·麦卡洛,生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的惠灵顿。她曾从事过多种工作——旅游业、图书馆、教书;后来终于成了一名神经病理学家,曾就学于美国耶鲁大学。她的第一部小说是《蒂姆》,而《荆棘鸟》则构思了四年,作了大量的调查工作,方始动笔。此书一发表,作者便一举成名。作者是位多才多艺的人,喜欢摄影、音乐、绘画、服装裁剪等。她现定居于美国。 [点击阅读]
藏书房女尸之谜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2
摘要:有些陈腐的词语只属于某些类型的小说。比如情节剧里的“秃头坏男爵”,侦探故事里的“藏书室里的尸体”。多年来我一直试图为人们熟知的主题作一些适当的改变。我为自己订立了条件:书里描写的藏书室必须属于非常正统、传统的那一类,而尸体则必须让人觉得悱恻不定、触目惊心。遵循这些原则,几年来出现在笔记本上的只有短短几行文字。 [点击阅读]
解忧杂货店
作者:佚名
章节:45 人气:2
摘要:导读这就是东野圭吾的本事东野圭吾小说普及性之所以这么高,几乎等于畅销书保证,一个不能不提的因素,即他的作品并非只有谜团,只是卖弄诡计;一个更重要的元素,即他过人的说故事能力,以及很有温度的文字书写;身为作家,强项一堆,难怪东野的创作总是多元又量产。 [点击阅读]
野性的呼唤
作者:杰克·伦敦
章节:13 人气:2
摘要: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 [点击阅读]
闪灵
作者:佚名
章节:38 人气:2
摘要:记不得哪位哲人曾经这样说过:对艺术而言,人类的两种基本欲望只需极小的代价便可以挑动起来,那就是恐惧与性欲。对后者,非本文所涉及的话题,姑且略去。但是把恐惧带进我们的生活,却真的不难。最简单的方法:你可以躲在暗处,出奇不意地向某个路过此地的人大吼一声,你的目的就能达到。当然,前提是他不知道你要玩这个游戏。换句话说,就是对他要保证两个字——悬念。 [点击阅读]
零的焦点
作者:佚名
章节:13 人气:2
摘要:秋天,经人做媒,板根祯子和鹈原宪一订了婚。祯子二十六岁,鹈原三十六岁。年龄倒很相配,但社会上看来,结婚似乎晚了点。“三十六岁还打光棍,不知过去有过什么事?”提亲时,祯子的母亲最为介意。也许有过什么事,三十六岁还没有碰过女人,似乎说不过去。但媒人说绝对没有。好像是在撒谎。作为一男人,也太懦弱了。工作已经多年,置身于男人世界里的份子是这样想的。事实上,和女人完全没交往的男人,会叫人瞧不起。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