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哲理散文(外国卷) - 我的世界观(1)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阿尔伯特·爱因斯坦人人难逃一死,我们所处的境地是多么不同—般!每个人来到这世上,都是匆匆过客;为何而来,却无人知晓,尽管有时候自以为对此若有所悟。但是无须深究,从日常生活的角度来看,我们是为别人而活着的——首先是为了那些我们所有的幸福全仗他们的笑靥和福祉的人,其次是为了那些通过同情的纽带而将我们与他们的命运紧密相连的素不相识的人。每天我上百次地警醒自己,我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全都依赖别人的劳作,包括那些活着的人和已故的人;我必须殚精竭虑,作出同等程度的贡献,来报答我已经接受并且仍在接受的恩惠。我热爱简朴的生活,并且时常忐忑不安,因为觉得自己享用了过多的他人劳动。我认为种种阶级差别是与正义背道而驰的,并且最终不得不诉诸强制手段。同时,我相信朴素的生活对任何人都是大有裨益的,无论是在肉体上还是在精神上。哲学意义上的那种人类自由,我根本不以为然。每个人的行为不仅受制于外界的强迫力,而且要符合内在的必然性。叔本华曾说,“人虽然可以为所欲为,但是不能随心所欲。”这一警句自我青年时代起,就一直鼓励着我,在我自己以及别人的生活面临种种苦难时,它总是给予我们慰藉,成为无穷无尽的耐心源泉。这种心情仁慈地减轻了那种易于使人感到力有不逮的责任感,也防止了我们过于严肃地对待自己和别人;它导致一种首先给予幽默感以应有地位的人生观。想要探求自身存在乃至一般创造物的意义或目的,从客观的观点看来,我总是觉得不免荒谬可笑。不过,每个人都怀有理想,这些理想决定着他努力和判断的方向。在这一意义上,我从不将安逸和享乐视为人生目的本身——这种伦理基础,我认为更适宜于一群猪猡。照亮我的道路,并且不断给予我新的勇气乐观地正视生活的理想是真、善、美。若不是与志趣相投者的友情,若不是全神贯注于客观世界,追求在艺术与科学研究领域永不可及的目标,那么生活在我看来是空虚的。人们梦寐以求的一般对象——财富、虚幻的成功、奢侈——我总觉得都是可鄙的。我怀有强烈的社会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但我又显然缺乏与别人和社会直接接触的愿望,这两者常常形成奇特的对照。我总是特立独行、我行我素;我未曾全身心地属于我的国家、我的家庭、我的朋友,甚至我的至亲;在所有这些关系纽带面前,我从未失去一种冥顽不化的超然感以及遁世的需要——这种感受与岁俱增。人们明白无误地感到,与别人的相互理解和共鸣是有限度的,虽然这并不足惜。毋庸置疑,这样的人在平易近人和无忧无虑方面会有所失;但是另一方面,他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别人的意见、习惯和判断,并且能够避免诱惑而不会将其立场建立在这些不可靠的基础之上。我的政治理想是民主制度。每一个作为个体的人都应受到尊重,无论什么人都不应成为崇拜的偶像。我本人一直受到他人过分的钦佩和尊敬,这并非我自己的过错所致,也非我自己的功劳所获,实在归于一种命运的嘲弄。个中原因大概在于人们渴望——尽管大多数人无法实现——理解我以自己绵薄之力,通过不断奋斗所获得的些许理论。我完全明白,任何错综复杂的事业的成功,都需要有一个人去思考,去指导,并承担整个责任。但是被领导者必须不受强迫,他们必须能够选择自己的领袖。……在人生的精彩表演中,真正宝贵的,在我看来不是国家,而是充满创造力、富有感知能力的个人,是人格;只有个人才能创造出高尚和卓越,而民众本身在思想和感觉上总是迟钝的。这一话题令我想起民众本性中最坏的一种表现,即我深感厌恶的军事制度。—个人跟随军乐队的曲调,在队列中行进,并能从中获得乐趣,据此就足以使我对其鄙夷不已。他长了一个大脑,纯属错误;对他而言,一个脊椎骨柱已是绰绰有余。文明社会中这种罪恶的渊薮,应当尽快加以消弭。奉命而行的英雄主义、泯灭人性的残酷暴行、假借爱国主义之名的一切可恶的胡作非为——凡此种种都令我深恶痛绝!依我之见,战争是卑鄙龌龊、令人不齿的勾当:我宁愿被千刀万剐、碎尸万段,也不愿参与这种可憎的行为。尽管如此,我对人类还是给予相当高的评价,我相信,如果各民族的正常理智没有遭到商业利益和政治利益通过学校和媒体进行的系统的腐蚀,那么战争这一妖魔很早之前就该绝迹了。
或许您还会喜欢:
茨威格短篇小说集
作者:佚名
章节:26 人气:2
摘要:战争爆发前十年,我有一回在里维耶拉度假期,住在一所小公寓里。一天,饭桌上发生了一场激烈的辩论,渐渐转变成忿怒的争吵,几乎闹到结怨动武的地步,这真是万没料到的。世上的人大多数幻想能力十分迟钝,不论什么事情,若不直接牵涉到自己,若不象尖刺般狼狠地扎迸头脑里,他们决不会昂奋激动的,可是,一旦有点什么,哪怕十分微不足道,只要是明摆在眼前,直截了当地触动感觉,便立刻会使他们大动感情,往往超出应有的限度。 [点击阅读]
荆棘鸟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2
摘要:考琳·麦卡洛,生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的惠灵顿。她曾从事过多种工作——旅游业、图书馆、教书;后来终于成了一名神经病理学家,曾就学于美国耶鲁大学。她的第一部小说是《蒂姆》,而《荆棘鸟》则构思了四年,作了大量的调查工作,方始动笔。此书一发表,作者便一举成名。作者是位多才多艺的人,喜欢摄影、音乐、绘画、服装裁剪等。她现定居于美国。 [点击阅读]
藏书房女尸之谜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2
摘要:有些陈腐的词语只属于某些类型的小说。比如情节剧里的“秃头坏男爵”,侦探故事里的“藏书室里的尸体”。多年来我一直试图为人们熟知的主题作一些适当的改变。我为自己订立了条件:书里描写的藏书室必须属于非常正统、传统的那一类,而尸体则必须让人觉得悱恻不定、触目惊心。遵循这些原则,几年来出现在笔记本上的只有短短几行文字。 [点击阅读]
解忧杂货店
作者:佚名
章节:45 人气:2
摘要:导读这就是东野圭吾的本事东野圭吾小说普及性之所以这么高,几乎等于畅销书保证,一个不能不提的因素,即他的作品并非只有谜团,只是卖弄诡计;一个更重要的元素,即他过人的说故事能力,以及很有温度的文字书写;身为作家,强项一堆,难怪东野的创作总是多元又量产。 [点击阅读]
贝姨
作者:佚名
章节:16 人气:2
摘要:一八三八年七月中旬,一辆在巴黎街头新流行的叫做爵爷的马车,在大学街上走着,车上坐了一个中等身材的胖子,穿着国民自卫军上尉的制服。在那般以风雅为人诟病的巴黎人中间,居然有一些自以为穿上军服比便服不知要体面多少,并且认为女人们目光浅陋,只消羽毛高耸的军帽和全副武装,便会给她们一个好印象。这位第二军团的上尉,眉宇之间流露出一派心满意足的神气,使他红堂堂的皮色和着实肥胖的脸庞显得更光彩。 [点击阅读]
质数的孤独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2
摘要:爱丽丝·德拉·罗卡讨厌滑雪学校。她讨厌在圣诞假期也要一大早七点半就起床,她讨厌在吃早餐时父亲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同时一条腿在餐桌下面焦躁地抖个不停,仿佛在催促她说:“快吃!”她讨厌那条会扎她大腿的羊毛连裤袜,讨厌那双让她手指不能动弹的滑雪手套,讨厌那顶勒住她的面颊、同时又用铁带扣卡住她下巴的头盔,也讨厌那双特别挤脚、让她走起路来像只大猩猩的滑雪靴。“你到底喝不喝这杯奶?”父亲再一次逼问她。 [点击阅读]
闪灵
作者:佚名
章节:38 人气:2
摘要:记不得哪位哲人曾经这样说过:对艺术而言,人类的两种基本欲望只需极小的代价便可以挑动起来,那就是恐惧与性欲。对后者,非本文所涉及的话题,姑且略去。但是把恐惧带进我们的生活,却真的不难。最简单的方法:你可以躲在暗处,出奇不意地向某个路过此地的人大吼一声,你的目的就能达到。当然,前提是他不知道你要玩这个游戏。换句话说,就是对他要保证两个字——悬念。 [点击阅读]
零的焦点
作者:佚名
章节:13 人气:2
摘要:秋天,经人做媒,板根祯子和鹈原宪一订了婚。祯子二十六岁,鹈原三十六岁。年龄倒很相配,但社会上看来,结婚似乎晚了点。“三十六岁还打光棍,不知过去有过什么事?”提亲时,祯子的母亲最为介意。也许有过什么事,三十六岁还没有碰过女人,似乎说不过去。但媒人说绝对没有。好像是在撒谎。作为一男人,也太懦弱了。工作已经多年,置身于男人世界里的份子是这样想的。事实上,和女人完全没交往的男人,会叫人瞧不起。 [点击阅读]
青鸟
作者:佚名
章节:9 人气:2
摘要:郑克鲁莫里斯·梅特林克(MauriceMaeterlinck,1862—1949),比利时象征派戏剧家。出生于公证人家庭,早年学习法律,毕业后随即到巴黎小住,结识了一些崇尚象征派诗歌的朋友,从此决定了他的文学生涯和创作倾向。他的第一部作品《温室》(1889)是象征派诗歌集。同年发表的剧本《玛莱娜公主》得到了法国评论界的重视,这个剧本第一次把象征主义手法运用到戏剧创作中。 [点击阅读]
人间失格
作者:佚名
章节:21 人气:2
摘要:《人间失格》(又名《丧失为人的资格》)日本著名小说家太宰治最具影响力的小说作品,发表于1948年,是一部自传体的小说。纤细的自传体中透露出极致的颓废,毁灭式的绝笔之作。太宰治巧妙地将自己的人生与思想,隐藏于主角叶藏的人生遭遇,藉由叶藏的独白,窥探太宰治的内心世界,一个“充满了可耻的一生”。在发表这部作品的同年,太宰治就自杀身亡。 [点击阅读]
假戏成真
作者:佚名
章节:20 人气:2
摘要:接听电话的是波洛的能干秘书李蒙小姐。她把速记簿摆到一边去,拎起话筒,平淡的说,“屈拉法加8137。”赫邱里-波洛躺回直立的椅背上,闭起双眼。他的手指在桌缘上轻敲着,脑子里继续构思着原先正在口述的信文的优美段落。李蒙小姐手掩话筒,低声问说:“你要不要接听德文郡纳瑟坎伯打来的叫人电话?”波洛皱起眉头。这个地名对他毫无意义。“打电话的人叫什么名字?”他谨慎地问。李蒙小姐对着话筒讲话。 [点击阅读]
八百万种死法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2
摘要:我看到她进来。想看不到也难。她一头金发近乎银色,要是长在小孩头上,就叫亚麻色。头发编成粗辫子盘在顶上,用发针别住。她前额高而平滑,颧骨突出,嘴巴略大。加上西部风格的靴子,她得有六尺高了。主要是双腿长。她穿着紫色名牌牛仔裤,香槟色皮毛短上衣。雨时断时续下了一整天,但她没带伞,头上也没有任何遮挡。水珠在她的发辫上闪烁着,像钻石。她在门口站了会儿,四下张望。这是周三下午,三点半左右。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