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血火大地 - 第四章 愤怒的火焰(3-4)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3三月十五日,巴西新成立的一个警察组织开始工作。这个组织的名称是爱斯瓦尔多·德·莫尔特,译成日文是“必杀队”,或“肃清队”。爱斯瓦尔多·德·莫尔特的第一任队长是弗朗西斯科·罗波斯。这一任命是由总统签署的。就任典礼之夜,浅胁同罗波斯共进晚餐。“身体不行啰!”罗波斯自言自语地说,显得很不高兴。“因为在政治社会警察里呆得太久了。”“可是爱斯瓦尔多·德·莫尔特不是—样的吗?为什么把政治社会警察的刑警抽调出去呢?”“是呀。”罗波斯表示同意,握着酒杯的手不住地抖动。爱斯瓦尔多·德·莫尔特的队员是从警官中经过严格审查而挑选出来的,必须具备三个条件才能中选:第一,须是神枪手;第二,意志坚强,品德高尚,绝不接受贿赂;第三,须有出色的侦察能手。巴西虽是军人政权,但不能容忍社会弊病,对冠以“鬼”字的公安队决不姑息。陆军所属的公安队正在成为今天巴西的癌瘤。公安队既不与警察协调一致,也不同军事警察合作,可谓地道的鬼子。他们在各州横行霸道。谁也不能调查公安队的罪行,连警察也无能干涉他们。斩尽杀绝是公安队的传家宝。被杀者绝非只是犯罪分子,无辜的市民往往也成为他们的牺牲品。设肃清队是政府下的一个赌注。肃清队的任务是消灭公安队。对总统的蚕委任,开始时罗波斯有点犹豫不决。政将社会警察是罗波斯一手建立起来的,要离开它,还真有点舍不得,但是作为肃清队的第一任队长,确也十分光荣,因为总统授予他绝对的大权。可以说,能领导这个新机构,对自己的前途来说,是可喜的。从政治社会警察中选拔优秀警官,这是上司的命令,不得不这样做。如果能得到总统的许可,罗波斯倒真想把他们全部吸收进来。“一开始就有事干,一项非常保密的任务。”罗波斯小声地说。“我可以听听吗?”“朗多尼亚的公安队正在虐杀平民百姓。事情是这样的:他们同加林泊罗集团发生了冲突,就是以安东尼奥·塔巴勒斯为头子的那个强盗集团。加林泊罗一伙上月袭击了陆军的武器库,夺走了大量武器弹药,并扬言要血洗公安队。在那之前,公安队曾打击过加林泊罗。所以,当强盗们抢了武器后,就发誓要回敬公安队。”“双方不是要发展成一场战争吗?”“是呀。公安队有二百人,消灭安东尼奥·塔巴勒斯也足够了。但是,公安队以搜捕加林泊罗为借口,横行霸道,虐杀无辜百姓,干尽坏事。这情报是确确实实的。公安队化装成加林泊罗,闯入民宅为非作歹,恣意奸污民女。目前已有十八个牧人和妇女被公安队无端杀害。”“因此安东尼奥·塔巴勒斯愤怒之极,听说,他嚎叫要把公安队砸个稀烂。”“没有一个好东西,一丘之貉。”浅胁苦笑道。“是呀,究竟是谁干的,暂时说不准,因为两家谁也不认帐。”不苟言笑的罗波斯竟也笑了起来。“那,这次准备教训谁呢?”“公安队!”罗波斯立即敛起笑容。“是吗?”“塔巴勒斯正在纠集他的同伙,本想围歼这条毒蛇,可是……”塔巴勒斯杀了包皮皮括高级警察格里高里·安杰塔和柯尔特斯·罗巴在内的十二名政治社会警察。罗波新对这伙强盗恨得咬牙切齿,但要消灭行踪诡秘的加林泊罗,又谈何容易!罗波斯决定,第一步先肃清朗多尼亚的公安队。他已命令召集圣保罗和里约热内卢等地的爱斯瓦尔多·德·莫尔特中的优秀队员。竟敢化装成加林泊罗抢夺民女,鱼肉乡民,这样的公安队岂能容忍!正如罗波斯所领导的这个组织的名称——必杀队(肃清队)——那样,一场血的肃清就要开始了。“怎么样,有时间吗?”“时间?有的是。”“那好,干杯!”两人都举起酒杯,一饮而尽。真是奇妙的缘分,浅胁想。日本警视厅派来的人没有理由参加肃清队的行动,摘不好,很可能被指控干涉他国内政。可是在这个国家里,都大可不必担心。浅胁自己不得不承认他喜欢罗波斯。罗波斯的性格很象日本人,他守信用,只要口头上说过的就一定照办,而且时间观念极强。一般巴西人,口头的承诺只是为了奉承人,同商人的背信弃义毫无二致,而且没有时间观念。罗波斯的所做所为,使人感到他无论如何也不是拉丁血统的后裔。“二十号出发,带八十名精锐人员去。”“好吧。”浅胁同意了。4根岸四郎握住方向盘,庞大的载重汽车在国道上发出隆隆吼声。本茨公司的大型卡车宛如一个怪物,载重三十吨,全长十二米,OM403型,四个引擎,2500转。320匹马力,排气量15950cc,十六个大车轮,真可谓庞然大物。国道笔直向前延伸。这辆车接近新车,性能良好,花了六十万买来的。它是兄弟俩梦寐以求的宝贝。一想到它在几千公里笔直的国道上奔驰时,那嗖嗖凉风吹拂的快感,就使人心醉。兄弟俩一天也不休息地拼命赚钱,为的就是这种车一辆辆增加。现在是实现这个梦境的第一步。四郎握住方向盘,轻松自如地驱动这自重七点二吨的巨体。然而,他的表情十分严肃而阴暗。身旁是直子,她躺在椅子上。今天是三月十九日,离开圣保罗的第二天。东京医院的内田大夫为他们的出发尽了最大努力。内田知道了兄弟俩和直子的坎坷经历和悲惨命运后,十分同情,主动给予帮助。整整两天,直子在医院接受治疗,内田确认直子已濒临绝境,剧痛开始由脊髓向全身扩散,肿胀的左琳巴腺,两天工夫就长到橡果般大,表皮溃烂,脓血不停地渗出。内田认为,直子很可能活不到一周了。癌这只黑蟹开始吞食直子的生命,再好的药物也无济于事了。可以说,黑蟹的生命就是直子的生命。直子服了吗啡后沉沉入睡,醒来时意识相当清楚。内田说服自己,应当把直子快要离开人间的这一严酷事实向兄弟俩适露,这是作为医生的义务;同时也希望他俩同意直子留在医院,死在病床上,这样病人会好受一些。也许直子等不到起程去朗多尼亚,这岂不更好?但是,即使死在兄弟俩的车上,直子也不感到遗憾,这倒真是她出自内心的愿望——去为父母扫墓的途中在弟弟们的怀抱里安然死去。这,不就是她降临人间的二十五个春秋以来真正体会到的做一个人,一个女人的幸福吗?内田是这样想的。于是他同意了兄弟俩的请求,并教会他们照看病人的方法,还送了他们许多吗啡。直子靠吗啡抑制痛苦,成天昏睡。她睡着的样子十分可怜,肌肤毫无生气,古铜色越来越深,已经是死人的肤色了。三郞把直子的头放在自己的膝上,用他的双手轻柔地抚摸着直子的脸。“怎么,死了?姐姐,怎么,已经死了?”三郎哭道。四郎双眸湿润。在编亘千里的国道尽头,仿佛海市蜃楼的游丝在移动,那游丝在四郞泪涔涔的眼里摇晃。他的眼出现了父母被惨杀后的尸体,出现了赤身倮体逃出农场、又被一群牧人带走的直子的白白的身影。到底是谁把这悲惨的命运强加给父母和直子的?四郎被不可名状的怒火燃烧着。直子沉沉入睡。即使这时,癌细胞依旧在不断地分裂、增殖。健康人的细胞是一个常数,增殖一个就死掉—个。然而,发生突然变异的癌细胞是按几何级数增加的,一个变两个,两个变四个,然后是八个、十六个、三十二个……继续剧增,到了晚期,增殖更快。患者的脸面一旦变成黄铜色,就如同能听见癌在蚕食生命的声音了。“真可怜……”三郎声音颤抖,他想继续说下去,但咽喉梗塞。面对这数日内必死的人,话将成为多余的。别说直子身上会出现奇迹,就连一丝好转的希望都没有。死神,已经降临在直子那骨瘦如柴的躯体上。“我要加速了,哥哥。”四郎猛踩加速器。巨型卡车以百公里的时速在国道线上疾驰,卷起了猛烈的气浪。四郎还在加速,指针指到了时速一百五十公里处。这时狂风呼啸,引擎怒号,车子象一头怪兽般没命地冲向远方。卡车已经抵达库亚巴地区,离圣保罗一千六百公里。这一带正是五年前兄弟俩落难的地方。从库亚巴到科尔达农场尚有千余公里,要是不加速快跑,直子姐姐恐怕等不及到达农场就离开人世了。“小心点,四郎。”“知道。”四郎的精神高度集中,紧紧盯住国道线。宽阔的国道,由近及远,逐渐狭窄,呈锋利的三角形,巨型卡车则仿佛被它的顶点吸引着……。四郞满腔仇恨,凝视前方。他看到了女人的悲惨。“四郎,减速!”他的思绪被这声音打断,这才回过神来。直子醒了,她想用自己的右手搔左颈上的淋巴肿癌。脖颈上缠了纱布,纱布被血染得绯红。肿瘤的大小已超过大人的拳头,颜色发紫,象一个谁都不愿看的丑八怪,叫人恐怖。“别动,姐姐。”三郎按住姐姐的双手。“知道了。”直子无力地回答,“到哪儿了?”“库亚巴附近,再有一二天就能到科尔达农场了。”“还要一天?恐怕……来不及了……”直子闭上眼睛,脸上一阵痉挛。“别胡思乱想,病就会好的。医生也这么说。内田大夫还叮嘱我们,扫完墓早早回来……。”“别瞒我,三郎。我患的是癌症,已经死到临头,我知道。”“不对!不是癌!”三郞本想说下去,但他太伤心了,又把想说的话吞下肚里。直子的脸不住地抽搐,仿佛潜藏在皮下的魔鬼突然出现在她的脸上。那魔鬼在呻吟,使人感到她就要断气了。“停车,四郎!”三郎把直子拖起来,已经能嗅到直子的尸臭了。直子在三郎怀里挣扎。“脊背……骨头要断了,碎了……”直子的脸上流出粘液,象从体内榨出来的油似的。汗水从头发上往下淌,象流水一样。“三郎、四郎,快杀死我!快!颈项,颈项,把我勒死吧……”直子全身颤抖,不是来自皮肤,而是来自肉体的深处,来自骨子里的颤抖。“赶快滴注!”直子咬紧牙关,露出紫色的齿龈,这个样子不能吃药。四郎握住直子的左臂,插进注射针,用带子固定好,再用橡皮管连接注针。“别动,哥哥!”四郞举起装有滴注液的瓶子,里面装的是葡萄糖,各种营养剂和镇痛药。三郎四郞的脸色变了。他们仿佛在想,直子哪来那股力气挣扎、叫喊?直子大汗淋漓,衣服全湿透了,如水的汗液浸湿了三郎的身子。三郎用双腿夹住直子,从背后伸手,好不容易才抱紧她。滴注液被徐徐吸收,它不是供给直子肌体的营养剂,而是供给癌组织的养分。一个小时后,直子的折腾才慢慢减弱。滴注液漫漫注入直子的身体,瓶子空了。由于直接注入血管止痛,痉挛停止了。三郎把直子放在椅子上躺着,同四郎一起为直子换衣服。所有的衣服都象浸了水似的被汗水湿透了。直子一声不吭地由兄弟俩给她收拾,换上了干净的内衣内裤。“换一换,让我来驾驶。”三郎坐上了驾驶座。“明天上午可以到达科尔达农场,今晚通宵我们俩轮流驾驶,给姐姐喝威士忌。”三郎说完就发动引擎。红尘在卡车周围飞扬,成带状飘向空中。从这里开始,道路上未铺柏油。血红的土路如游丝般向前延伸。血火大地
或许您还会喜欢:
七钟面之谜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2
摘要:第一章早起那平易近人的年轻人,杰米·狄西加,每次两级阶梯地跑下“烟囱屋”的宽大楼梯,他下楼的速度如此急速,因而撞上了正端着二壶热咖啡穿过大厅的堂堂主仆崔威尔。由于崔威尔的镇定和敏捷,幸而没有造成任何灾难。 [点击阅读]
万物有灵且美
作者:佚名
章节:15 人气:2
摘要:作者简介JamesHerriot吉米•哈利(1916—1995)(原名JamesAlfredWight)苏格兰人。一个多才多艺的兽医,也是个善于说故事的高手,被英国媒体誉为“其写作天赋足以让很多职业作家羞愧”。平实而不失风趣的文风和朴素的博爱主义打动了千千万万英美读者,并启发了后世的兽医文学。 [点击阅读]
人豹
作者:佚名
章节:39 人气:2
摘要:神谷芳雄还只是一个刚从大学毕业的公司职员。他逍遥自在,只是在父亲担任董事的商事公司的调查科里当个科员,也没有什么固定的工作,所以难怪他忘了不了刚学会的酒的味道和替他端上这酒的美人的勉力,不由得频繁出入那家离京桥不远、坐落在一条小巷里的名叫阿佛洛狄忒的咖啡店。 [点击阅读]
伊迪丝华顿短篇小说
作者:佚名
章节:4 人气:2
摘要:作者:伊迪丝·华顿脱剑鸣译在我还是个小女孩,又回到纽约时,这座古老的都市对我最重要的莫过于我父亲的书屋。这时候。我才第一次能够如饥似渴地读起书来。一旦走出家门,走上那些简陋单调的街道,看不到一处像样的建筑或一座雄伟的教堂或华丽的宫殿,甚至看不到任何足以让人联想到历史的东西,这样的纽约能给一位熟视了无数美丽绝伦的建筑、无数地位显赫的古迹的孩子提供些什么景观呢?在我孩提时代的记忆当中, [点击阅读]
八百万种死法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2
摘要:我看到她进来。想看不到也难。她一头金发近乎银色,要是长在小孩头上,就叫亚麻色。头发编成粗辫子盘在顶上,用发针别住。她前额高而平滑,颧骨突出,嘴巴略大。加上西部风格的靴子,她得有六尺高了。主要是双腿长。她穿着紫色名牌牛仔裤,香槟色皮毛短上衣。雨时断时续下了一整天,但她没带伞,头上也没有任何遮挡。水珠在她的发辫上闪烁着,像钻石。她在门口站了会儿,四下张望。这是周三下午,三点半左右。 [点击阅读]
再次集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昆虫的天地卡弥尼树的枝丫,悬曳着露水打湿的坚韧的蛛丝。花园曲径的两旁,星散着小小的棕色蚁垤。上午,下午,我穿行其间,忽然发现素馨花枝绽开了花苞,达迦尔树缀满了洁白的花朵。地球上,人的家庭看起来很小,其实不然。昆虫的巢穴何尝不是如此哩。它们不易看清,却处于一切创造的中心。世世代代,它们有许多的忧虑,许多的难处,许多的需求——构成了漫长的历史。 [点击阅读]
匹克威克外传
作者:佚名
章节:57 人气:2
摘要:匹克威克派除却疑云,把黑暗化为耀眼的光明,使不朽的匹克威克的光荣事业的早期历史免于湮没,这第一线光辉,是检阅匹克威克社文献中如下的记载得来的;编者把这个记录呈献于读者之前,感到最大的荣幸,这证明了托付给他的浩瀚的文件的时候所具有的小心谨慎、孜孜不倦的勤勉和高超的眼力。一八二七年五月十二日。主席,匹克威克社永任副社长约瑟夫·史密格斯阁下。一致通过如下的决议。 [点击阅读]
变形记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一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他仰卧着,那坚硬的像铁甲一般的背贴着床,他稍稍抬了抬头,便看见自己那穹顶似的棕色肚子分成了好多块弧形的硬片,被子几乎盖不住肚子尖,都快滑下来了。比起偌大的身驱来,他那许多只腿真是细得可怜,都在他眼前无可奈何地舞动着。“我出了什么事啦?”他想。这可不是梦。 [点击阅读]
古都
作者:佚名
章节:48 人气:2
摘要:千重子发现老枫树干上的紫花地丁开了花。“啊,今年又开花了。”千重子感受到春光的明媚。在城里狭窄的院落里,这棵枫树可算是大树了。树干比千重子的腰围还粗。当然,它那粗老的树皮,长满青苔的树干,怎能比得上千重子娇嫩的身躯……枫树的树干在千重子腰间一般高的地方,稍向右倾;在比千重子的头部还高的地方,向右倾斜得更厉害了。枝桠从倾斜的地方伸展开去,占据了整个庭院。它那长长的枝梢,也许是负荷太重,有点下垂了。 [点击阅读]
同时代的游戏
作者:佚名
章节:6 人气:2
摘要:1妹妹:我从记事的年代就常常地想,我这辈子总得抽时间把这事写出来。但是一旦动笔写,虽然我相信一定能够按当初确定的写法毫不偏离地写下去,然而回头看看写出来的东西,又踌蹰不前了。所以此刻打算给你写这个信。妹妹,你那下身穿工作裤上身穿红衬衫,衬衫下摆打成结,露出肚子,宽宽的额头也袒露无遗,而且笑容满面的照片,还有那前额头发全用发夹子夹住的彩色幻灯照片,我全看到了。 [点击阅读]
名利场
作者:佚名
章节:75 人气:2
摘要:《名利场》是英国十九世纪小说家萨克雷的成名作品,也是他生平著作里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杰作。故事取材于很热闹的英国十九世纪中上层社会。当时国家强盛,工商业发达,由榨压殖民地或剥削劳工而发财的富商大贾正主宰着这个社会,英法两国争权的战争也在这时响起了炮声。 [点击阅读]
唐璜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2
摘要:乔治·戈登·拜伦(1788-1824)是苏格兰贵族。1788年1月23日出生于伦敦。他天生跛一足,并对此很敏感。十岁时,拜伦家族的世袭爵位及产业(纽斯泰德寺院是其府邸)落到他身上,成为拜伦第六世勋爵。1805-1808年在剑桥大学学文学及历史,他是个不正规的学生,很少听课,却广泛阅读了欧洲和英国的文学、哲学和历史著作,同时也从事射击、赌博、饮酒、打猎、游泳等各种活动。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