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希区柯克悬念故事集 - 空包弹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那天下午,吉恩走近演员俱乐部的酒吧时,里面没有多少会员。他的进入,吸引了少许观众,虽然观众不多,但他的进入还是颇为戏剧化。他跨进房间,走到吧台前,目不斜视,谁也不看,只向艾迪要了杯酒。不过还在下双陆木棋的人停战了大约半分钟,在演员俱乐部里,下双陆木棋很少有停歇的,那怕短短的一会儿。在打台球的一个人抬头看了看他,再低头击球的时候,没有击到该击的球,他的对手也是因为那一分神,也没有打到,很奇怪的是,两个人都没有开口诅咒,这种事简直前所未有。
  艾迪给吉恩倒酒,酒吧里又恢复正常。
  我无法说别人对他有什么想法,但我个人很欣赏他的做法,要做好那件事,所需要的勇气,任何人都无法了解,除了吉恩和我之外——假如我能做的话。
  我放下正在阅读的报纸,走到吧台前,折起报纸,似乎是一件很滑稽的事,因为报纸的头版头条新闻刊载的就是每个人都熟知的事:前一天晚上,吉恩曾杀了一位有名的女人,或者说,涉及一位名女人之死。
  她的名字叫贝蒂,是百老汇流行戏制作人的妻子,吉恩在“NexttoGood”这部戏里担任男主角,当贝尔先生选择他担任这部戏的主角时,他是个年轻英竣光芒万丈的演员,换句俗话,就是正处于事业的巅峰。有人说,吉恩之所以能得到那个角色,是因为贝夫人喜欢他。这点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吉恩是那角色的理想人眩因为碰巧,那出戏是我编的。我也知道他有家有室,也知道他在未成名时,在四处寻找工作和剧院的那些年月里,身边总有一位可爱的女伴,目前他有两个孩子,家在城郊。我也知道,过去的六个月里,吉恩和贝太太经常一起出没于公共场所。以上是我所了解的一切,因为城里的每位专栏作家,对这些内容都报导过两次。
  我走到吉恩独自站立的吧台,当酒保艾迪抬头看时,我指指吉恩的酒杯,说:“来杯同样的。”
  艾迪看了我一眼,“双料威士忌?”他知道我平时是喝淡酒的。”
  吉恩根本瞧都不瞧我一下。
  “来一杯双料威士忌,你这爱尔兰傻瓜,少罗嗦!”
  艾迪咧嘴笑。他经常和会员们开玩笑,假如我们偶尔不和他开玩笑的话,那他就太寂寞了。
  总之,昨天吉恩和贝蒂在“漫厅餐厅”里喝过酒,还在聊天时,贝尔走进来。贝蒂从前年轻时是个很美丽的女人,现在四十八岁,仍然迷人,风韵犹存。
  今天的报纸对昨天发生的事做了很详尽的报道,因为餐厅里全是百老汇的人,他们都认识他们三个人,警方要找目击证人也不难。

  贝尔向吉恩和贝蒂坐的桌子走过来时,他们正在喝咖啡。贝尔伏低身子,低低地对太太说了些什么,别桌的人听不见。然后吉恩站起来以同样的低低的声音说了些什么,然后,贝尔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扔到桌子上,吉恩说了些什么,贝尔回答,样子显然非常愤怒,然后,他就向吉恩冲了过去。这时,吉恩从口袋里掏出手枪。
  以后发生的事情,像事情开始突然发生一样令人好奇。贝尔扔在桌子上的那张纸,好像是他太太写的一张便条。条上写着:今天最后一幕戏后,立刻到“漫厅”来,快来,蒂蒂。
  同这纸条一起的,还有一封信,是用打字机打的,写的“贝尔亲启”。
  吉恩在结束演出之后,匆匆谢过两次幕,急急回到化妆室,用毛巾擦掉脸部的化妆。然后连戏服都来不及换,穿着格子粗呢外套和法兰绒长裤,就赶到拐角的餐厅——他们平常见面的地方。
  因为这样,他外套口袋里才有装着空包皮弹的手枪,那是“NexttoGood”最后一幕戏用的,向一个敞开的窗户开一枪,吓走一位潜伏的小偷,这个情节,谁都可以记得。
  “当贝尔走到桌旁,开始诅咒我的时候,”事后《每日新闻)引用吉恩的话,“我唯一的想法是要他闭上嘴,她太太和我只是好朋友,但是有人寄了一封下流中伤人的信给他,指责我和贝蒂有苟且之事,而且附了一张条子,条子上写明我们今天要在何时何地见面。
  他歇斯底里——简直疯狂了。”
  无论如何,他们之间有了激烈的、不可原谅的话说出来。贝尔显然气疯了,在众目睽睽之下,向吉恩冲过去,后者想到口袋中的手枪。当然,它实际上是没有杀伤力的,因为装的是空包皮弹。他掏了出来。
  目击者异口同声说,有一会儿,吉恩用手枪控制住了贝尔,使他处于进退两难之中,这时,餐厅的服务生开始向他们走去,力图劝开他们.接着,两个男人各说了些什么,于是,贝尔跳过去夺枪。
  他们俩挣扎厮打,两个人都抓着枪。咖啡溅到贝太太身上,她开始叫并且跳起来,疯狂地去抓两个男人,这时枪走了火——开了两枪,服务生围拢过去。
  贝太太向前倒在桌子上,然后滑到地板上,有一会儿,餐厅里令人难以置信的安静,没有人肯接受刚刚见到的事。
  贝太太奄奄一息。

  因为手枪装的不是空包皮弹,而是实弹,一颗打入她的嘴角,进入脑部,另一颗打到左乳房,距心脏不远。她在附近的医护人员急忙赶到之前,早已气绝身亡。
  吉恩喝下酒,对酒保说:“再来一杯。”酒保急忙为他斟酒。这时,他才第一次看到我。
  我说:“嗨!”
  他只举举杯,做一个友善的手势,算是回答我。他的眼睛黑黑的、充满疲倦。
  我一饮而尽,喝完杯中的酒,然后将酒杯推向艾迪,示意他再来一杯。我告诉吉恩:“没有人责怪你,每个人都了解你的感受,发生这种意外,不能怪任何人。”
  没有人责怪他,那是事实。警方把他和贝尔带到警局,审讯了一个通宵,但是早报报道说,经过验尸、十六分局和凶杀组的侦查。
  都认为不是故意杀人,是“意外死亡”,是一次荒谬的巧合。因此。
  两人都被释放。
  事实上,侦查结果暴露出一种令人吃惊的讽刺。吉恩用来表演的那把枪,总是由管道具的人来装弹的。管道具的人最近进了一批新的空包皮弹,五十颗装,六大包皮,里面被暗暗换了一盒真子弹,警方在道具室里找到了那些真子弹。因此,那天下午,当吉恩在最后一幕射出一发子弹时,他射的是一颗真子弹。这点经过检查剧院的后砖墙可以证明。
  没有人注意到背景幕上的小洞,管道具的人事后也说,他在装空包皮弹时,也没有注意到那是真子弹。因此,贝太大实在死得冤枉,她的死全属意外。
  艾迪走开,我靠近吉恩身边,静静地说:“吉恩,什么事使你觉得非杀她不可?”
  他没有说话,只是皱了皱完美的鼻子,这点就告诉我,我的说法正确。那并不稀奇,我正推论出事实真相,我相信你也能推论出。
  吉恩说:“你喝多了,或者说你是个傻瓜。”
  “两者都不是,你会平安无事的。要不要我告诉你,你为什么会平安无事。”
  他两眼直楞楞地盯着吧台后面。
  “你的说词有一个弱点,但是警方一直没有察觉,因为他们不像你那样了解贝蒂,问题出在她写的条子上,贝尔是昨天从邮差手中接到那封信的,那天正是命案发生的同一天,所以很明显的,信是前一天寄的。但是信是约你‘今天’见面,那正是贝尔接到信的那一天,我打赌,随条子寄的那封讨厌的信里,强调你们是在那个时候在餐厅见面。”
  “那些表示,贝蒂亲笔写的那张条子必定是好些时候以前写的,而且是被留下来的,准备在适当时候派上用常被谁留下来呢?那只能是她倾心而有兴趣的人,而且是最近有来住的,那么这人只有一个,那就是你。”“你疯了!”

  “不,只是谨慎的推理,从这件事的表面看,我的看法完全不合情理,为什么人们要给她丈夫寄那样的条子,外加一封只会引起公然冲突的下流信?”
  “为什么你是可能做那件事的人?甚至单是想像,那也是荒谬的,可是看看结果,什么是结果,贝蒂被杀了。”
  “你不可能被怀疑?当然不可能。你对她很有吸引力,经常有人看见你和她在一起,那是你真正的掩饰。那就是为什么,你胆敢在餐厅、在众目睽睽之下行事,你谋杀了她。”他不再抗议,只是低头聆听。
  “做那种假定,似乎疯狂,”我说,“但是一切都符合事实。谁有机会到后台道具室调换一包皮真子弹,以便事后被发现?你有。谁有机会卸下空包皮弹、换上真子弹?管道具的没有错,是装了空包皮弹,虽然每个人都认为是他装的真子弹,但只有你有卸下空包皮弹、换上真子弹的机会。谁能肯定在舞台上开枪射击时,不会伤到任何人,只有开枪的人。”“你怎么——为什么你认为你知道这么多,这么清楚?”
  “因为我知道谁有杀她的动机。我知道,你也知道,但警方永远不会知道。她是一个贪得无厌的女人,她利用男人就像吸纸烟一样,她的需求是惊人的。这使我想到原先的问题,她需要你什么而你不愿意?婚姻?”
  他微微不被人觉察地点点头。
  “我也这么推想,你爱事业,为了达到目的你顺着老板太太的意思,但是你也爱自己的太太和家庭,你不愿让她把你生命中最具意义的一切拿去。于是,你想出一个瞒天过海的方法来杀她。将一个公共场所当舞台,诱使她丈夫吵架——先是用信,再当面侮辱,再掏出你假装不知道是真子弹的枪,让他先动手过来抢,因为你比较年轻力壮,等枪对准适当的方向时,你就扣两次。除了认为是意外事件,谁还能认为怎样?”“是什么给你的暗示?”
  “我已经告诉你,我以前曾认识她。二十年前,那时我年轻,写剧本很有前途,当时长相也属英俊,而且婚姻美满,情况和你现在差不多,因此,我知道她可能想什么。你知道,我的婚姻最后破裂了。她能活到现在,算是她的运气,她是玩弄男人的好手。吉恩,没有人告发你,放心好了。再来一杯如何?”
或许您还会喜欢:
茨威格短篇小说集
作者:佚名
章节:26 人气:2
摘要:战争爆发前十年,我有一回在里维耶拉度假期,住在一所小公寓里。一天,饭桌上发生了一场激烈的辩论,渐渐转变成忿怒的争吵,几乎闹到结怨动武的地步,这真是万没料到的。世上的人大多数幻想能力十分迟钝,不论什么事情,若不直接牵涉到自己,若不象尖刺般狼狠地扎迸头脑里,他们决不会昂奋激动的,可是,一旦有点什么,哪怕十分微不足道,只要是明摆在眼前,直截了当地触动感觉,便立刻会使他们大动感情,往往超出应有的限度。 [点击阅读]
荆棘鸟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2
摘要:考琳·麦卡洛,生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的惠灵顿。她曾从事过多种工作——旅游业、图书馆、教书;后来终于成了一名神经病理学家,曾就学于美国耶鲁大学。她的第一部小说是《蒂姆》,而《荆棘鸟》则构思了四年,作了大量的调查工作,方始动笔。此书一发表,作者便一举成名。作者是位多才多艺的人,喜欢摄影、音乐、绘画、服装裁剪等。她现定居于美国。 [点击阅读]
藏书房女尸之谜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2
摘要:有些陈腐的词语只属于某些类型的小说。比如情节剧里的“秃头坏男爵”,侦探故事里的“藏书室里的尸体”。多年来我一直试图为人们熟知的主题作一些适当的改变。我为自己订立了条件:书里描写的藏书室必须属于非常正统、传统的那一类,而尸体则必须让人觉得悱恻不定、触目惊心。遵循这些原则,几年来出现在笔记本上的只有短短几行文字。 [点击阅读]
解忧杂货店
作者:佚名
章节:45 人气:2
摘要:导读这就是东野圭吾的本事东野圭吾小说普及性之所以这么高,几乎等于畅销书保证,一个不能不提的因素,即他的作品并非只有谜团,只是卖弄诡计;一个更重要的元素,即他过人的说故事能力,以及很有温度的文字书写;身为作家,强项一堆,难怪东野的创作总是多元又量产。 [点击阅读]
贝姨
作者:佚名
章节:16 人气:2
摘要:一八三八年七月中旬,一辆在巴黎街头新流行的叫做爵爷的马车,在大学街上走着,车上坐了一个中等身材的胖子,穿着国民自卫军上尉的制服。在那般以风雅为人诟病的巴黎人中间,居然有一些自以为穿上军服比便服不知要体面多少,并且认为女人们目光浅陋,只消羽毛高耸的军帽和全副武装,便会给她们一个好印象。这位第二军团的上尉,眉宇之间流露出一派心满意足的神气,使他红堂堂的皮色和着实肥胖的脸庞显得更光彩。 [点击阅读]
质数的孤独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2
摘要:爱丽丝·德拉·罗卡讨厌滑雪学校。她讨厌在圣诞假期也要一大早七点半就起床,她讨厌在吃早餐时父亲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同时一条腿在餐桌下面焦躁地抖个不停,仿佛在催促她说:“快吃!”她讨厌那条会扎她大腿的羊毛连裤袜,讨厌那双让她手指不能动弹的滑雪手套,讨厌那顶勒住她的面颊、同时又用铁带扣卡住她下巴的头盔,也讨厌那双特别挤脚、让她走起路来像只大猩猩的滑雪靴。“你到底喝不喝这杯奶?”父亲再一次逼问她。 [点击阅读]
闪灵
作者:佚名
章节:38 人气:2
摘要:记不得哪位哲人曾经这样说过:对艺术而言,人类的两种基本欲望只需极小的代价便可以挑动起来,那就是恐惧与性欲。对后者,非本文所涉及的话题,姑且略去。但是把恐惧带进我们的生活,却真的不难。最简单的方法:你可以躲在暗处,出奇不意地向某个路过此地的人大吼一声,你的目的就能达到。当然,前提是他不知道你要玩这个游戏。换句话说,就是对他要保证两个字——悬念。 [点击阅读]
零的焦点
作者:佚名
章节:13 人气:2
摘要:秋天,经人做媒,板根祯子和鹈原宪一订了婚。祯子二十六岁,鹈原三十六岁。年龄倒很相配,但社会上看来,结婚似乎晚了点。“三十六岁还打光棍,不知过去有过什么事?”提亲时,祯子的母亲最为介意。也许有过什么事,三十六岁还没有碰过女人,似乎说不过去。但媒人说绝对没有。好像是在撒谎。作为一男人,也太懦弱了。工作已经多年,置身于男人世界里的份子是这样想的。事实上,和女人完全没交往的男人,会叫人瞧不起。 [点击阅读]
青鸟
作者:佚名
章节:9 人气:2
摘要:郑克鲁莫里斯·梅特林克(MauriceMaeterlinck,1862—1949),比利时象征派戏剧家。出生于公证人家庭,早年学习法律,毕业后随即到巴黎小住,结识了一些崇尚象征派诗歌的朋友,从此决定了他的文学生涯和创作倾向。他的第一部作品《温室》(1889)是象征派诗歌集。同年发表的剧本《玛莱娜公主》得到了法国评论界的重视,这个剧本第一次把象征主义手法运用到戏剧创作中。 [点击阅读]
人间失格
作者:佚名
章节:21 人气:2
摘要:《人间失格》(又名《丧失为人的资格》)日本著名小说家太宰治最具影响力的小说作品,发表于1948年,是一部自传体的小说。纤细的自传体中透露出极致的颓废,毁灭式的绝笔之作。太宰治巧妙地将自己的人生与思想,隐藏于主角叶藏的人生遭遇,藉由叶藏的独白,窥探太宰治的内心世界,一个“充满了可耻的一生”。在发表这部作品的同年,太宰治就自杀身亡。 [点击阅读]
假戏成真
作者:佚名
章节:20 人气:2
摘要:接听电话的是波洛的能干秘书李蒙小姐。她把速记簿摆到一边去,拎起话筒,平淡的说,“屈拉法加8137。”赫邱里-波洛躺回直立的椅背上,闭起双眼。他的手指在桌缘上轻敲着,脑子里继续构思着原先正在口述的信文的优美段落。李蒙小姐手掩话筒,低声问说:“你要不要接听德文郡纳瑟坎伯打来的叫人电话?”波洛皱起眉头。这个地名对他毫无意义。“打电话的人叫什么名字?”他谨慎地问。李蒙小姐对着话筒讲话。 [点击阅读]
八百万种死法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2
摘要:我看到她进来。想看不到也难。她一头金发近乎银色,要是长在小孩头上,就叫亚麻色。头发编成粗辫子盘在顶上,用发针别住。她前额高而平滑,颧骨突出,嘴巴略大。加上西部风格的靴子,她得有六尺高了。主要是双腿长。她穿着紫色名牌牛仔裤,香槟色皮毛短上衣。雨时断时续下了一整天,但她没带伞,头上也没有任何遮挡。水珠在她的发辫上闪烁着,像钻石。她在门口站了会儿,四下张望。这是周三下午,三点半左右。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