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笑面人 - 结局海和夜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第一章看家狗可以做守护神
  格温普兰叫了一声:
  “是你吗,狼!”
  奥莫摇摇尾巴。它的眼睛在黑暗里闪闪发光。它望着格温普兰。
  接着,它又舐舐他的手。格温普兰好像喝醉了。突然又有希望了,他浑身颤抖了一下。奥莫!多么神奇呀!四十八小时以来,他尝尽了各式各样的所谓雷击的滋味;只有快乐的雷除外。现在呢,打在他身上的却正是这个雷。这下子有着落了,或者至少有这样的希望,这是一种神秘的力量突然的干涉,这种力量可能本来就是藏在命运里的。生活说:“喏,我在这儿!”如同在坟墓最黑暗的地方,在什么指望都没有的时刻,突然得到了救药,如同天塌地暗时,在最危急的当口,突然找到了一个支点。奥莫就意味着这一切。格温普兰仿佛看见这条狼浑身披着金光。
  这当儿,奥莫掉转头去。朝前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看看格温普兰是不是跟着它。
  格温普兰跟着奥莫。奥莫摇摇尾巴,继续朝前走。
  这条狼走的是艾弗罗克石壁的下坡道。斜坡一直通到泰晤士河岸。格温普兰由奥莫带路,走了下去。
  奥莫不时掉转头来,看看格温普兰是不是在它身后。
  逢到某些重要关头,没有比一头忠实的畜生的自然本能更能洞悉一切的了。动物是头脑清醒的梦游者。
  有的时候狗觉得应该跟着它的主人,有的时候它觉得应该走在主人前面。于是畜生便反过来领导自己的主人。在天色朦胧的时候,灵敏的嗅觉能够隐约地找到方向。对于狗来说,做向导似乎是它一种本能的需要。它知道现在碰到了危险,应该帮助主人度过难关吗?也许不知道。也许知道。无论如何,总有人替它知道。我们曾经讲过,在生活中常常会遇见意外的救星,我们以为这是从世界上来的,其实却是从天上来的。我们不知道上天借什么形象出现。这个动物是什么呢?天意。
  到了河边,狼沿着泰晤士河岸狭长的地岬,向下游走去。
  狼不嗥,不叫,默默地走着。奥莫随着自己的本能,尽自己的责任,可是它跟一个被剥夺公权的人一样谨慎,思虑重重。
  又走了差不多五十步,它停了下来。右边出现了一排木栅。木栅尽头是一个立在木桩上的码头。能够看得出那儿有一个黑黝黝的东西,那是一只相当大的船。在靠近船头的甲板上,有一个微弱的亮光,好像一盏快要熄灭的风灯。
  狼最后一次看清格温普兰在后面跟着,就跳上码头。这是一个长长的平台,上面装着木板,涂过柏油,由纵横交错的木桩支撑着,河水在平台下面流着。奥莫同格温普兰不一会儿就走到了尽头。
  靠码头停着的是一只日本式的荷兰船,船头和船尾都装着平甲板,中间是一个很深的货舱,没有盖舱板,由一架壁立的梯子上下,货物就装在里面。因此船头和船尾各有一个舱房,像我们老式的内河船只一样,中间四进去的地方装了货物,还能起压舱作用。孩子们做的纸船就有几分像这种船。甲板下面的船舱门通中间的货舱,舱房里的亮光是从船舷上的玻璃窗透进来的。装货的时候,他们在货物中间留出一条条过道。这种船的两根桅杆分装在前后甲板上。前桅称为“保禄桅”,后桅称为“怕多禄桅”,船跟教堂一样,是依靠两位使徒领导的。在货舱上空,两甲板之间架着一座像中国桥似的旱桥。在天气恶劣的时候,左右两边的木板栏杆靠机械的作用放下来,遮住中央的货舱,把它严丝合缝地封起来,经得住狂风怒涛的袭击。这种船非常笨重,舵柄是一根大梁做的,舵的力量应该与船身的重量适应。三个人-一船主和两个水手——再加上一个孩子——实习水手——就足够驾驶这类笨重的海上工具了。我们已经讲过,前舱和后舱都没有舷墙。我们看见的这条船,船身很大,圆鼓鼓的,通体漆黑,虽然是在夜里,也能看见上面漆着白字:“伏格拉号”,鹿特丹。
  当时海上正是多事之秋。像不久以前,波英特男爵的八条战船在卡尼洛角失事,就是一个例于。它们曾经逼得法国整个的舰队不得不折回直布罗陀,它们扫荡了英吉利海峡,驱除伦敦和鹿特丹之间的航路上所有的战船,使得商船可以自由来回行驶,不需要护航。
  格温普兰走近了这条写着“伏格拉号”字样的船,它右舷靠岸,后甲板几乎与码头相平。只要走下一步就行了,于是奥莫跳了下去,格温普兰跟着跨了一步,人和狼就都到了后甲板上。甲板上空荡荡的,什么动静也没有。如果有旅客的话,看起来似乎也都上船了,因为船已经做好了出航的准备,货舱里堆满一包皮包皮、一箱箱的货物,看样子货已经装齐了。不用说,旅客们躺在甲板下面的舱房里,可能已经睡熟了,因为今天夜里就要开船。在这种情况之下,旅客们要到翌晨醒来的时候,才会出现在甲板上。至于水手们,他们在等待快要来到的开船时间,也许现在正在当时所谓“水手的小屋”里喝汤呢。因此被旱桥连接起来的两个甲板上都静寂无声。
  狼差不多是奔跑着从码头上走过来的;可是一上了船,它就放慢了步于,小心翼翼地走着。它仍旧摇着尾巴,不过这不是快乐的表示,而是忧虑不安、疲弱无力的摇摆。它仍旧走在格温普兰前面,穿过后甲板,走过旱桥。
  格温普兰走上旱桥,瞥见前面有一个灯光。这就是他刚才在岸上看到的那个灯光。一盏风灯放在前桅下面的甲板上。在漆黑的夜色里,灯光映出一个有四只车轮的东西的轮廓。格温普兰认出那是于苏斯的旧篷车。
  这个曾经载着他度过童年,又像车子又像小屋的简陋的木头建筑,是用粗大的绳索系在桅杆底下的,车轮上能够看见几个粗大的绳结。由于好久没有使用,车子已经坏得不像样子;人闲易老,物闲易坏;这辆小车也歪歪斜斜的,一副可怜相。它一直闲放在那儿,所以瘫痪了;此外,它还有个神医束手的瘤疾-一衰老。蛀蚀、脱形的车子侧影,仿佛在弯腰折背,眼看就要塌下来似的。全部的构造材料都坏了。铁件生了锈,皮件开了口子,木头已经朽烂。灯光从前面的窗子里透进来,玻璃也有了裂缝。车轮好像罗圈腿。车厢、地板和车轴都仿佛疲惫不堪,总而言之,它那副背弯腰折、摇尾乞怜的样儿,简直无法形容。车辕朝上跷着,像朝上伸出的两只胳膊。各处都脱了榫子。车子下面挂着奥莫的铁链。
  一个人重新获得自己的生活、幸福和爱情,照一般的规律来说,似乎应该连奔带跑、疯狂地扑上去吧。是的,不过精神上受到深刻刺激的人应该例外。谁心迷神乱地经历过一连串背信弃义的灾难,哪怕是在快乐之中,也会变得机警慎重,他因为怕把自己悲惨的命运传染给自己的亲人,给他们带来不幸,虽然在幸福之中,也要小心翼翼地前进。天堂的门重新打开了;我们在走进去以前,先要仔细观察一番。
  格温普兰心里非常激动,他摇摇晃晃地环顾了一下。
  狼悄悄地爬过去,躺在它的铁链旁边。
  第二章巴基尔费德罗瞄准了鹰,打中了鸽子
  脚踏板已经放下来,门半开半掩,里面空无一人。从前面窗格子里透进来的一点灯光,模模糊糊地映出篷车内部阴郁凄凉的景象。破木板上,于苏斯那篇颂扬爵士们的伟大的题词还清晰可辨。这些木板从外面看,好像墙壁,从里面看又好像护壁。格温普兰看见门边一枚铁钉上挂着他的皮披肩和上衣,仿佛陈尸所里死人的衣服。
  这时他既没有坎肩,也没有上衣。
  灯光底下靠近桅杆的地方,有一样东西摊在甲板上。这是一张床垫,他只能看见一个角儿。垫子上大概躺着一个人,因为他看见一团黑糊糊的东西在那儿动弹。
  有人在说话。格温普兰躲在篷车后面偷听。
  这是于苏斯的声音。
  这个声音乍听上去非常严厉,仔细听听又非常温柔,从格温普兰的童年起,它一直很好地指导着他。现在呢,它已经丧失了它那爽快的,生气勃勃的色彩,变得模糊、低沉,每句话的尾音都化成了叹息。它跟于苏斯柔中带刚的声音只不过微微有点相像罢了。这是一个失去了幸福的人的声音。声音也能够变成幻影。
  与其说他在跟别人说话,倒不如说他在自言自语。再说,我们已经知道他有自言自语的习惯。就是为了这个原因,他才被人看做一个怪人。
  格温普兰屏住气息,免得漏掉于苏斯所说的话。他听到的是:
  “这种船很危险。没有舷墙。如果人摔倒了,没有东西能阻止他掉到海里去。如果天气恶劣,就得把她搬到舱里去,那是很可怕的。一个粗心的动作,或者受到惊骇,她的动脉瘤就有破裂的危险。我见过这样的病例。唉,老天爷!我们结果会怎样呢?她睡着了吗?是的,睡着了。我看她是睡着了。她失掉知觉了?不。脉搏还很强。当然是睡着了。睡眠不过是拖延时间罢了。这是瞎眼的好处。怎样阻止别人在这儿荡来荡去呢?先生们,如果有人待在甲板上,我请求你们,千万要安静。也不要走近我们,如果你们能够原谅的话。你们知道这儿有一个人身体很不好,需要大家照顾照顾。你们瞧,她正在发烧。她年纪轻轻的。这是个正在发烧的小女孩。我把床垫摊在这儿,是为了使她得到一些空气、我解说这么一大套是为了引起你们注意。她精疲力竭地倒在垫子上,好像她已经不省人事了。可是她是睡着了。我恳切希望任何人都不要惊醒她。我这话是向女士们说的,如果这儿有女士们的话。应该可怜可怜一个年轻的姑娘。我们是可怜的江湖艺人,我求求你们发点善心。如果因为麻烦各位不出声,需要付点钱的话,我也照付。我谢谢你们,女士们,先生们。有谁在这里吗?没有。我想不会有人。我这是白费力气。这样更好。先生们,如果你们在这儿,我谢谢你们;如果不在这儿,我更加感谢。她已经满头是汗。走吧,咱们回到咱们的牢房去,再套上咱们的铁锁链子。灾难又回来了。我们又要顺水漂流啦。一只看不见的、可怕的手,这只一直压在我们身上的手,突然又把我们推到命运黑暗的一边去了。好吧,我们还有勇气。但愿她不生病就好了。我独自个这样大声谈话,真像个笨蛋;可是应该让她醒来的时候,感觉到有人在她身边。但愿不要有人突然把她惊醒!皇天在上,千万不要有声音!如果突然震动一下,把她惊醒,这是没有好处的。如果有人走过来,可真讨厌。我相信船上的人都睡熟了。谢谢老天爷大发慈悲。嗯,奥莫呢?它在哪儿?这么一闹腾,我竟然忘记把它锁起来,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已经一个多钟头没有看见它了,它大概是到外面找它的晚饭去了。但愿它不要碰上什么灾星!奥莫!奥莫!”

  奥莫的尾巴轻轻打了一下甲板。
  “你在这儿。好!你在这儿!感谢上帝,如果再失掉奥莫,那就太过分了。她的胳膊移动了一下。也许她马上就要醒了。不要响,奥莫!退潮了。马上就要开船了。我看今天夜里天气大概很好。没有风。旗子也顺着桅杆搭拉下来,我们这一次航行一定很平安。我不知道现在月亮应该在什么地方。可是云彩差不多没有一点动静。不会有大浪。准是个好天气。她的脸发白。这是虚弱。不,她的脸通红。这是她在发烧。不,她的脸红润润的。她已经好了!我看不清了。我可怜的奥莫,我看不清了。我们又要开始新生活了。我们重新开始工作。你看见了吧,现在只剩下我们两个了。我们两个都要为她工作。她是我们的孩子。啊!船动了。我们动身了。水别了,伦敦!再会,再会,见鬼去吧,万恶的伦敦!”
  船果然轻轻地震动一下,起锚了。船尾和码头分开了,只见船尾上站着一个人,大概是船主,他刚从舱房里上来,解开船缆,现在正在把舵。这个人正像他的身分一样,兼有荷兰人的沉着和水手的冷静,他一心一意注视着水道,除了水和风以外,什么也看不见;他俯在舵柄的尖端,隐在黑影里,在后甲板上踱来踱去,一会儿走向右舷,一会儿走向左舷,活像一个肩着一根梁木的幽灵。后甲板上只有他一个人。因为未出海口以前,不需要别的水手。过了一会儿,船驶入河心,轻轻地顺流而下,既不颠簸,也不摇摆。泰晤士河差不多不受退潮的影响,所以非常平静。船在潮水的推送下疾驶着。后面,伦敦黑沉沉的景色渐渐消失在浓雾里。
  于苏斯接着说:
  “不要紧,我给她吃点毛地黄得了。我怕她会突然昏迷不醒。她手心里出汗。我们在上帝面前作过什么孽啊?这个不幸来得多么快啊!灾祸临头总是迅雷不及掩耳!一块石头掉下来,好像带着爪子。简直跟老鹰抓百灵鸟似的。命运就是这样。喏,你躺在那里了,我亲爱的孩子!我们初来伦敦的时候说:这是个大城市,到处都是名胜古迹!萨斯瓦克是个漂亮的郊区。我们在那儿安顿下来。现在才知道那是可怕的地方。你们叫我留在那儿干什么?我很高兴离开。今天是四月三十日。对四月份我总是不大放心。这个月只有两个好日子:初五和二十七;有四个坏日子:十,二十,二十九,三十。无疑的,这是卡尔丹推算的历法、我希望这个日子已经过去了。离开这儿是一件乐事。我们天亮到格累森甫德,明天晚上就到鹿特丹了。他妈的!我又要开始篷车生活了。咱们一起拉车,不是吗,奥莫?”
  狼尾巴轻轻敲了一下,表示同意。
  于苏斯继续说下去:
  “如果我们能离开灾难你离开一座城市一样就好了,奥莫,我们还会幸福的。唉!不幸有一个人永远不在了。阴影笼罩着活着的人。你知道我指的是谁,奥莫。我们原来是四个,现在只剩下三个。人生不过是一个不断失掉我们心爱的人和事物的漫长过程。我们在身后留下一连串的悲哀。命运总是用一串无法忍受的痛苦来吓唬我们;后来连我们自己也奇怪,人怎么一上了年纪就变成碎嘴子。由于悲观失望,人也变成废物。奥莫老兄,咱们的船今天一路顺风。完全看不见圣保禄大教堂的圆顶了。我们立刻就要经过格林威治。到了那儿,就走了六海里了。唉!我再也不愿意看见充满教土、官吏和人口的首都了。我宁愿去看森林里抖动的树叶子。她脸上还在出汗!我不喜欢她前肘上的这种发紫的粗筋。里面蕴藏着寒热。唉!所有这一切简直都在催我的命。睡吧,我的孩子。好,她睡了。”
  这时候,有一个声音说起话来了。这个难以形容的、又圣洁又悲惨的声音,似乎是从很高很高的地方,同时又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的。这是蒂的声音。
  直到这时为止,格温普兰所感受的一切,都突然无影无踪了。他的天神说话了。他恍恍惚惚好像听见从生命以外的世界,从天国里传来的说话声立曰。
  那个声音说:
  “他走了,很好。这个世界配不上他。不过我得同他一道走。爸爸,我没有病,我刚才听见您在说话。我的身体很好,确实很好。我刚才不过是睡着了。爸爸,过不了多久我就会幸福了。”
  “我的孩子,”于苏斯问,声音透露不安,“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回答是:
  “爸爸,您不要挂心。”
  她停了一下,好像要喘口气似的,接着,格温普兰听见了下面这句慢慢说出来的话:
  “格温普兰不在了。现在我才是真正的瞎子。本来我不知道什么叫做黑夜。他不在了,这就是黑夜。”
  声音又停了一会儿,接着又说:
  “我老是害怕他会飞走。我感到他是属于天上的。现在他突然飞走了。结局只能这样。灵魂像鸟儿一样飞走了。灵魂的巢是筑在很高的去处的,那儿有一个巨大的磁石,把一切都吸到那儿去。我知道到哪儿去找格温普兰。我不会找不到路。爸爸,喏,就在那儿。以后您会来找我们的。奥莫也是如此。”
  奥莫听到主人提它的名字,它的尾巴轻轻敲了一下甲板。
  “爸爸,”声音接着说,“要知道,自从格温普兰不在的时候起,一切都完了。即使我愿意留在这儿,也办不到,因为人总得呼吸呀。我们不应该要求办不到的事情。我和格温普兰在一起,我活着,这是很自然的。现在格温普兰不在了,我只有死。其实事情是一样的。要么他回来,要么我到他那儿去。既然他不能回来,我到他那儿去得了。死是一桩好事。压根儿不难。爸爸,在这里熄灭了的,将要在别的地方重新燃烧起来。活在这个世界上是痛心的。我们不应该老是不快乐。到了您所谓的星星那儿,我们就结婚,我们再也不分离,我们相亲相爱,相亲相爱,相亲相爱,这才是上天有知呀。”
  “算了,不要太激动,”于苏斯说。
  声音继续下去:
  “比方说去年,去年春天,我们在一块儿,大家都很快乐。现在可就不同了。我想不起我们当时是在哪个小城市里,只记得那儿有树,能听见秀眼鸟的歌声。我们来到伦敦;一切都变了。我这话并没有抱怨的意思。乍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哪能知道这些事情呢?您还记得吗,有一天有个女人坐在雅座里,您说:这是一位公爵小姐!我当时就有点犯愁。我想,如果我们守在小城里,也许会好一些。后来呢,格温普兰走了,他做得对。现在轮到我了。何况您亲自告诉过我:当我很小很小的时候,我的母亲就死了,一天夜里我躺在地上,雪花落在我身上,他那时也很小,也像我一样孤苦伶仃,他把我拾了起来,由于这样,我才得了活命,因此您不会奇怪我现在非动身不可,我要到坟墓里去看看格温普兰是不是在那儿。因为人在生前只有一颗心,死后只有一个灵魂。您听清楚我的话了,是不是,爸爸?什么东西在动啊?我觉得我们好像是住在一幢能够移动的房子里。可是我又听不到车轮的声音。”
  停了一会儿,声音又补充说:
  “连昨天和今天我也分不清了。我什么也不抱怨。我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可是一定出过事。”
  这些温柔的话里透露出一种无法安慰的沉痛。格温普兰听见她叹息了一声,最后说:
  “我一定要到他那儿去,除非他马上回来。”
  于苏斯忧郁地嘟囔着说:
  “我可不信显灵。”
  他接着说:
  “这是一只船。你问为什么屋子会移动;因为我们是在船上。安静点吧。你不可以多说话。女儿,如果你是个孝顺女儿,那就不要太激动,不要让你自己发烧。我年纪大了,如果你生了病,我是受不住的。体贴体贴我吧!不要生病啦!”
  那个声音又说:
  “我们在世间寻找有什么用呢?困为只有在天上才能找到他。”
  于苏斯反驳她,差不多是想用命令的口气:
  “安静点吧。你有时候简直是个糊涂姑娘。我命令你躺在这儿,好好休息。这样你就不会知道什么是血管破裂的危险。如果你安安静静的,我就心安了。我的孩子,你也帮帮我的忙吧。他拾了你,可是我收留了你。你使自己生病。那是不对的。你应该安静下来,好好地睡觉。一切都会好的。我拿我的人格担保,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再说,天气也很好。这个夜晚可能是特别为我们安排的。明天我们就到鹿特丹了,那是一个荷兰城市,靠近莫司河的海口。”
  “爸爸,”那个声音说,“您瞧,两个人从小就在一块儿,他们的关系是不应该受到干涉的,因为死亡一到,就没有别的办法了,虽然我也同样爱您,可是我感觉到好像已经不完全跟您在一起了,尽管我还没有跟他待在一起。”
  “好啦!赶紧睡觉吧,”于苏斯没有放弃自己的主张。
  那个声音回答:
  “我以后有的是睡眠的时间。”
  于苏斯又用颤抖的声音说:
  “我告诉你,我们要到荷兰,到鹿特丹去,那是个大城市。”
  “爸爸,”声音接着说,“我没有病,如果您为了这个不安的话,请您放心好了。我没有热度,不过感到有些热,别的没有什么。”
  于苏斯结结巴巴地说:
  “咱们到莫司河的海口去。”
  “我的身体很好,爸爸,可是您瞧,我觉得我快要死了!”
  “不要再谈这种事情啦,”于苏斯说。
  接着他又补充一句:
  “老天爷,最要紧的是不要让她受到刺激!”
  寂静。
  于苏斯猛然叫道:
  “你做什么?你为什么爬起来?躺下吧,我求求你!”
  格温普兰吓了一跳,他探出头来。
  第三章又找到了人间天堂
  他看见了蒂。她刚从垫子上直挺挺地坐起来。她穿着一件里得紧紧的白色长袍,只露出她的优美的脖子和一部分肩膀。袖手遮住她的胳膊,衣褶遮住她的脚。他看见她手上发烧的青筋像蓝色的树枝。她浑身哆嗦着,身子摇摇摆摆,跟一支芦苇一样,随风摇曳。灯光从下面照着她。她那张美丽的脸蛋简直无法形容。散开的头发技在肩上。脸上没有眼泪。眼里充满了火焰和黑暗。她面色苍白,这种苍白仿佛是笼罩在人类面庞上的神体的晶莹。她那美丽轻盈的身段,仿佛跟她长袍的衣褶溶化在一起了。她全身的轮廓跟跳动的火焰一样,此起彼伏。同时使人感到她好像开始慢慢地变幻成一个影子。一双睁开的眼睛闪闪发光。她简直像一个从坟墓里出来的人,或者像一个站在曙光里的灵魂。

  于苏斯——格温普兰只看见他的背脊——惊惶失措地举起两只胳膊。
  “我的孩子!唉!老天爷!她在说胡话了。我最怕的就是这个。她再也不能受什么刺激,因为那样会致她死命,可是她又需要一点刺激,不然的话,她会发疯的。不是死就是发疯!多么可怕!怎么办!老天爷!我的孩子,躺下吧。”
  这当儿,蒂又开口了。她的声音几乎听不清楚,好似她和人间的距离已经不啻天壤了。
  “爸爸,您弄错了。我不是在说胡话。您说的话我都听得清清楚楚。您对我说今天观众很多,他们都在等待着,我今天晚上必须表演。我愿意这样做。您瞧,我不是说胡话吧,不过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因为我已经死了,格温普兰也死了。不管怎样,我还是去演戏。我同意。喏,来啦;可是格温普兰已经不在了。”
  “乖孩子,”于苏斯说,“听我的话。睡在床上吧。”
  “他不在了!他不在了!啊!多么黑呀!”
  “黑!”于苏斯喃喃地说,“这是她第一次提到这个字!”
  格温普兰蹑手蹑脚地走过去,走上踏板,进了篷车,从钉子上取下他的皮披肩和上衣,他穿上上衣,披上皮披肩,接着又走下来。他的行动一直是被篷车、索具和桅杆形成的障碍物遮盖着。
  蒂继续喃喃自语。她蠕动着嘴唇。喃喃的声音逐渐变成了和谐的曲子。这是《被征服的混沌》里的神秘的召唤,乐曲时断时续,虽然她对格温普兰不知唱过多少遍,可是因为昏迷的关系,有许多缺漏的地方。她唱起来了,声音又细又模糊,好像蜜蜂的嗡嗡声:
  滚开吧,黑夜!
  黎明唱道……
  她停下来不唱了:
  “不,不对,我没有死。我刚才讲什么来着?-!我还活着。我活着,他死了。我在人间,他在天上。他走了,而我却还留在这儿。我再也听不见他的声音,听不见他的脚步声了。上天早先给我们一小块人间乐上,现在又把它收回去了。格温普兰!完了。我再也不会感觉到他在我身边了。再也不会。再也听不到他的声音了!”
  她又唱道:
  到天上去吧……
  ……我要你
  离开你的
  臭皮囊。
  她伸出她的手,好像要在无限的空虚之中寻找一个放手的地方。格温普兰突然出现在惊呆了的于苏斯身旁,他跪在她面前。
  “不可能!”蒂说,“我永远不能听到他的声音了。”
  她昏昏沉沉地又唱了一遍:
  离开你的
  臭皮囊!
  这时候,她听见一个声音,一个亲爱的声音,回答:
  来哟,爱情哟!
  你是灵魂哟,
  我是心哟。
  蒂同时感到她的手触到了格温普兰的头。她大叫一声,这种叫声简直难以形容:
  “格温普兰!”
  她苍白的脸上闪过一道星光似的亮光,她摇晃了一下。
  格温普兰连忙接住她,把她搂在怀里。
  “还活着!”于苏斯嚷道。
  蒂又叫了一声:一格温普兰!”
  她低下头,靠在格温普兰的面颊上,悄悄地说:
  “你又来啦!谢谢你。”
  她坐在格温普兰的膝头上,被他抱得紧紧的。她抬起头,转过她那温柔的面庞,一双充满光明和黑暗的眼睛盯住他,好像她能看得见他似的。
  “是你呀!”她说。
  格温普兰不停地吻她的衣服。人类的语言有时候是说话、哭声和呜咽声的混合体。他悲喜交集,简直语无伦次。好像没有任何意义,可是又好像什么都说出来了。
  “是的,是我!是格温普兰!是我,你是我的灵魂,你听见了吗?是我,你是我的孩子,我的妻子,我的星星,我的呼吸!是我,你是我的生命,我的永生!是我。我在这里,我抱着你。我还活着。我是属于你的。啊,我想我刚才差点完了!只差一分钟!如果没有奥莫!我回头再告诉你。绝望跟快乐挨得多么近呀!蒂,我们要活下去!蒂,饶恕我吧。是的!我永远是你的。你说对了。摸摸我的头,看看到底是不是我。以前的事情,你要是知道就好了!但是现在什么东西都不能再把我们分开了。我从地狱里升上了天堂。你说我又下来了,不是的,我又上来了。你瞧!我又跟你在一起了。实在对你说吧,我们要永远在一起!我们又在一起了!这话是谁说的?我们又重逢了。一切的灾难都过去子。摆在我们面前的只有快乐,没有别的。我们要重新建立我们快乐的生活,我们把门关得严严的,使坏运气永远不能再进来。我回头把经过的事情都告诉你。你一定会惊奇的。船开了。谁也不能阻止船不走。我们已经动身,我们自由了,我们到荷兰去,我们要结婚。对于养家糊口,我一点也不担心。谁能阻挡我们呢?什么也不用怕。我崇拜你!”
  “不要这么快!”于苏斯讷讷地说。
  蒂浑身哆嗦着,用她颤动的手指,像抚摸天神似的,抚摸着格温普兰的面庞。他听见她自言自语地说:
  “神仙就是这个模样。”
  接着她又抚摸他的衣服。
  “皮披肩,”她说,“上衣。什么都没有变。样样都跟以前一样。”
  于苏斯非常惊奇,心里乐得开了花,他一面笑,一面泪眼模糊地望着他们,自个儿嘟哝道:
  “我一点也弄不明白。我真是个荒唐的笨蛋。格温普兰还活着!我是亲眼看见他被送进坟墓里去的呀!我又是哭又是笑。我所知道的就是这个。我简直像个谈恋爱的傻子。可是我正是这样的人。我爱他们两个。算啦,老畜生!太激动了。太激动了。我怕的正是这个。不,我希望的正是这个。格温普兰,千万要体贴她。是的,让他们吻吻吧。这不关我的事。我不过是一个旁观者。我这种情感实在滑稽。我是他们的幸福的寄生虫,我也分到一份幸福。这跟我毫无关系,可是又好像跟我有点关系。孩子们,我祝福你们。”
  在于苏斯自言自语的时候,格温普兰大声说:
  “蒂,你太美丽了。我不知道这几天我的理智到哪儿去了。世界上只有你一个人。我又看见了你,可是直到现在我还难于相信。在这只船上!可是你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他们居然把你们弄到这个地步!‘绿箱子’哪儿去了?他们抢劫你们。他们把你们赶出来了。这是卑鄙的。哼!我要替你们报仇!我要替你报仇,蒂!我要惩罚他们。我是英国的上议员。”
  于苏斯好似被一颗行星当胸撞了一下似的,向后退了一步,仔细打量着格温普兰。
  “没说的,他没有死,可是他恐怕疯了吧?”
  他狐疑地支着耳朵听下去。
  格温普兰接着说:
  “你放心吧,蒂。我要到上议院去告状。”
  于苏斯仍旧望着他,并且用手指尖敲敲自己的额头。
  过了一会儿他才下定了决心:
  “没有关系,”他嘟囔着说。“一切都会好的。我的格温普兰,你欢喜发疯就发疯好了。这是各人的权利。我呢,我很幸福。可是所有这一切都是什么意思呢?”
  船继续平稳地迅速前进。夜色愈来愈暗。海洋里涌来的浓雾侵入天顶,天上没有扫荡雾气的风。几颗很大的星星还勉强能够瞧见,它们一个随着一个,慢慢地消失,不大工夫,连一颗星也没有了,无际的天空漆黑而又平静。河道越来越宽了,两岸变成了两条棕色的线,跟夜色混在一起,差不多看不见了。黑暗里一切都显得无比平静。格温普兰搂着蒂,歪着身子坐着。他们一会儿谈话,一会儿大嚷小叫,一会儿嘁嘁喳喳,喁喁低语。这是疯狂的情话。欢乐之神啊!应该怎样画你的肖像呢?
  “我的生命!”
  “我的天!”
  “我的爱!”
  “我终身的幸福!”
  “蒂,我醉了。让我吻吻你的脚吧。”
  “原来是你啊!”
  “我现在要对你说的太多了,真不知道从哪儿说起。”
  “吻我一下吧!”
  “我亲爱的妻子!”
  “格温普兰,不要再对我说我长得美丽。长得美丽的是你。”
  “我又找到了你,你就在我心里。这就行了。你是我的。我不是在做梦。确实是你。这是可能的吗?是可能的。我重新获得了生命。蒂!要是你知道我遇见的各种惊险就好了。”
  “格温普兰!”
  “我爱你!”
  于苏斯喃喃地说:
  “我简直乐得像个老祖父了。”
  奥莫从车子底下爬出来,悄悄地围着每个人转,它不让人家注意它,一会儿舔舔于苏斯的大靴子,一会儿舔舔格温普兰的上衣,一会儿舔舔蒂的长袍,一会儿舔舔垫子。这是它向他们祝福的办法。
  他们已经走过夏孙和美德威河口,马上就要出海了。无际的黑暗是那样宁静,他们毫无困难地通过了泰晤士河下游;船上不需要操作,所以没有一个水手被叫到甲板上来。船尾上,船主仍旧独个儿掌舵。船尾上只有他一个人。在船头上,风灯照着这几个快乐的人,由于这个不期而遇的巧合,他们突然从不幸的深渊升到快乐的境地。
  第四章不,在天上!
  蒂突然挣开格温普兰的怀抱,站起身来。她双手扪在心口上,好像要平静她的心跳似的。
  “我这是怎么啦?”她说,“我有点不对劲儿。快乐憋得我喘不过气来。不要紧。很好。啊,我的格温普兰,你突然出现了,我好像受到了一个打击。幸福的打击。天大的幸福注入人的心坎,会使人觉得跟喝醉了一样。你不在的时候,我觉得我快要死了。真正的生命已经离开我了,你现在又把它还给了我。我感觉到心里仿佛有什么东西被撕碎,这是黑暗被撕碎了,同时感觉到一个强烈、热情、快乐的生命涌上心头。你给我的这个生命是奇妙无比的。它是那么圣洁,使我有点感到痛苦。仿佛灵魂越长越大,我们的身体很难容纳它了。这个赛似神仙的生命,这个无限满足的生命,流进了我的脑海,贯穿了我的全身。我的胸窝里好像有一对扇动的翅膀。我觉得很奇怪。可是却很幸福。格温普兰,你使我复活了。”
  她的面色白一阵,红一阵,越来越红,接着她就倒了下来。

  “天呀!”于苏斯说,“你把她害死了。”
  格温普兰向蒂伸出胳膊。极度的痛苦突然从心迷神醉的幸福中来临,这是多么大的打击呀!如果他不是抱着她的话,自己恐怕也要倒下去了。
  “蒂!”他浑身哆嗦着叫道,“你怎么啦?”
  “没有什么,”她说,“我爱你!”
  她躺在格温普兰怀里,好像一块捡起来的白布似的。她搭拉着两只手。
  格温普兰和于苏斯扶着她躺在垫子上。她有气无力地说:
  “我躺着喘不过气来。”
  他们扶着她坐起来。
  于苏斯说:
  “枕头!”
  她回答:
  “为什么还要枕头?有格温普兰在这儿呢!”
  她把头靠在格温普兰肩上;他坐在她身后扶住她,眼里充满了悲痛。
  “啊!”她说,“我多么快乐啊!”
  于苏斯抓住她的手腕,数脉搏的跳动。他没有摇头,他什么也没有说,只能从他眼皮迅速的跳动里猜出他的心思,眼皮痉挛地一开一合,好像要阻止泪河涌出来。
  “怎么样?”格温普兰问。
  于苏斯把他的耳朵贴在蒂的左胸上。
  格温普兰急切地又问了一遍,同时又害怕于苏斯回答他。
  于苏斯望望格温普兰,又望望蒂。他面色铁青。他说:
  “现在,坎特伯雷大概就在我们左边。这儿离格累森德不远。整整一夜却是好天气。用不着耽心海上的攻击,因为舰队都在西班牙沿海的地方。我们的航行一定会顺利的。”
  蒂佝偻着,脸色愈来愈白,痉挛的手指紧紧地捏住自己的衣服。她用一种难以形容的忧伤口气,叹息了一声,喃喃地说:
  “我明白是怎么回事了。我快死了。”
  格温普兰面色可怕地站了起来。于苏斯扶着蒂。
  “死!你死!不,决不。你不能死。现在死!立刻死!不可能。上天是仁慈的。刚把你送回来,马上又把你带走!不。这样的事情是不可能的。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是上天有意让我们不相信他。每一样东西,天、地、婴儿的摇篮、母亲的养育、人心、爱情、星星,就都是陷阱了。老天爷成了叛徒,人类就只会上当!那就什么东西也没有!那就应该咒诅造物!一切都是深渊!蒂!你不知道你说的什么。你要活下去。我要你活下去。你应该服从我。我是你的丈夫,你的主人。我不许你离开我。啊!老天爷!啊!不幸的人!不,这是不可能的。在你死后我还在世上!这跟天上缺了太阳一样可怕。蒂!蒂!醒过来吧!这不过是一时的痛苦,马上就会过去的。我们有时候打一个寒战,事后是不会放在心上的。我绝对需要你身体健康,再也不受苦。你死!我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呢?一想到这点,我就疯了。我们彼此相属,相亲相爱。你没有理由走。那是不公道的。我犯过罪吗?何况,你已经饶恕了我。啊,你不愿让我悲观失望,让我变成一个罪人,一个疯子,一个惨遭天谴的人吧!蒂!我请你,我求你,我合起双手恳求你不要死。”
  他捏紧拳头,抓自己的头发,恐怖、痛苦、呜咽憋得他透不过气来,他跪在她面前。
  “我的格温普兰,”她说,“这不是我的错儿。”
  这时她唇边冒出一团鲜红的泡沫,于苏斯连忙用她的长袍的衣边揩掉,格温普兰这时正俯下身子,没有看见。格温普兰抱着她的腿,念叨不清地恳求她。
  “我对你说我不愿意这样。你死!我没有力量阻止它。要死就一起死吧。只能这样。你死,我无论如何也不同意。我的女神,我的爱!要知道我在这儿。我发誓,你一定会活下去。死!你可没有想到,你死了以后,我会变成什么样子。如果你能想到我无论如何不能失掉你,你就会看出来这是绝对不可能的!蒂!你看,只有你一个人。我遇见了最出奇的事情。你无法想像我在几小时里面已经经历了整个的一生。我发现了一个事实,那就是:什么也没有变。你还活着。如果你不在了,宇宙便毫无意义了。留下来吧。可怜可怜我吧。你既然爱我,那就活下去。我重新找到了你,那就是为了要留住你。等一等。我们刚刚相逢不久,是不能就这样分手的。不要心急。啊,老天爷,我心里多么难过啊!你不恨我,不是吗?你知道我不能不这样做,因为来找我的是铁棒官。你瞧好了,你一定会好一些的、蒂,我们一切都谈妥了。我们将来会幸福的。不要让我伤心绝望。蒂,我并没有对你不起!”
  这些话不是说出来的,而是从呜咽里挤出来的。使人能够感觉到这是沮丧和反抗的混合产物。从格温普兰心坎里涌出来的,是能够感动鸽子的叹息,是能够吓退狮子的怒吼。
  蒂的回答越来越模糊不清,差不多每个字都要停顿一下:
  “哎呀!没有用了。我亲爱的,我看出来你已经尽了你的力量。一个钟头以前我想死,现在我不愿意死了。格温普兰,我崇拜的格温普兰,我们从前多么幸福啊!上天把你放在我的生活里,现在他又要把我从你的生活里收回去。你瞧,我要走了。你会记住‘绿箱子’和你可怜的小瞎子蒂的,不是吗?你会记住我的歌声。不要忘记我的声音和我说‘我爱你’的神气!晚上,在你睡熟的时候,我会回来对你说这三个字。我们又见面了,可是快乐太厉害了。必须立刻结束。这次该我走了。我热爱我的父亲于苏斯和我们的哥哥奥莫。你们都太好了。这儿缺少空气。打开窗子吧。我的格温普兰,我没有告诉你,有一天来了一个女人,我嫉妒起来了。你也许不懂我指的是谁,是不是?把我的胳膊盖起来吧。我有点冷。费毕和维纳斯在哪儿?一个人最后会爱所有的人。你会爱那些看见你过幸福生活的人。因为我们知道我们高兴的时候,他们在那儿也快乐。为什么这一切都消失了呢?我不知道这两天出了些什么事。现在我快要死了。请你们让我穿着我身上的衣服。在我穿上它的时候,我已经预料到它是我的殓尸布。我希望把它带走。上面有格温普兰的吻。唉,不管怎么说,我还是想活下去。我们在简陋的旅行篷车里过的是多么快乐的日子呀!我们唱歌。我听见鼓掌的声音!大家永不分离是多么快乐啊!对我来说,好像我和你们是在云端里生活的。虽然我双目失明,也知道不少的东西,我不会把这一天跟另外的一天混淆起来,我听了格温普兰的动静,就知道是上午,我梦见格温普兰,就知道是夜里。我感觉到有一个东西包皮围着我,这是他的灵魂。我们相亲相爱。这一切都消失了;连歌唱也没有了。唉,不能再活下去了!你会想念我的,我亲爱的。”
  她的声音越来越疲弱无力。垂死时生命力的消失使她差不多停止了呼吸。她的手指紧紧握着大拇指,暗示最后的时刻已经近了。在这个童贞女临终时轻轻的疾声里,天神大概已经开始絮语了吧。
  她喃喃地说:
  “你们会想念我的,不是吗?因为如果没有人想念我,我就死得太伤心了。我有时候任性,我请你们原谅我。我深信,如果上天愿意的话,我们还会幸福的,我的格温普兰,因为我们占的地方并不大,因为我们可以在别的地方谋生。可是上天不愿意这样。我一点也不明白,我为什么要死。我从来不埋怨我眼瞎,我从来没有得罪人。我只要求瞎着眼睛待在你身旁。唉!分离是多么凄惨啊!”
  她气喘吁吁地说出来的话,好像被风吹散似的,一句跟着一句消灭了。
  “格温普兰,”她接着说,“你会想念我的,不是吗?我死后所需要的就是这个。”
  接着她又补充了一句:
  “啊!让我留在你们身边吧!”
  沉默了一会儿,她又说:
  “希望你尽可能早点来找我。即使是在天上,我少了你也是不会幸福的。不要让我孤苦伶仃的待得太久,我亲爱的格温普兰!天堂就在这儿。上面不过是青天。啊!我问得慌!我亲爱的!我亲爱的!我亲爱的!”
  “可怜可怜吧!”格温普兰大叫一声。
  “永别了!”蒂说。
  “可怜可怜吧!”格温普兰又叫了一声。
  他用嘴亲着蒂那双冷冰冰的美丽的手。
  有好一会儿的工夫,她似乎停止了呼吸。
  接着,她撑着时弯抬起身来,一道电光闪过她的眼睛,脸上露出了一个不可名状的微笑。她的声音突然变得生气勃勃。
  “光明!”她嚷了起来,“我看见了光明!”
  她随后就断气了。
  她倒在垫子上不动了。
  “死了!”于苏斯说。
  可怜的老头儿好像被绝望压碎了似的,秃头俯在蒂脚下,一张胀满泪水的面孔藏在蒂长袍的衣褶里,他就这样昏过去了。
  这时候格温普兰的表情可怕极了。
  他站起来,抬起头,凝视上面无际的黑夜。
  谁也没有注意他,大概黑暗里有一个看不见的灵魂在注视他吧,只见他高高举起双手,说道:
  “我来了!”
  他向着船边走过去,好像有一个幻象在吸引着他。
  深渊就在离他几步远的地方。
  他慢慢地走着,没有朝脚下望一眼。
  他脸上挂着微笑,跟蒂刚才的微笑一样。
  他一直朝前走。他好像在注视什么东西似的。
  他眼睛里闪着一道亮光,仿佛这是他远远看见的那个灵魂的反光。
  他大声说:“好的!”
  他每走一步,就离船边近一步。
  他举着胳膊,头朝后仰着,眼睛一动也不动,像鬼怪似的僵硬地走着。
  他既不慌忙,也不犹豫,像注定似的准确地朝前走,好像前面根本没有张着巨吻的深渊和打开的坟墓一样。他喃喃地说:“你放心吧。我跟着你。我懂得你对我做的信号。”
  他的眼睛盯住天上最黑暗的一点、他在微笑。
  天空一片漆黑,连一颗星星都没有,可是显而易见的,他看见了一颗。
  他穿过了甲板。
  他四肢僵硬地走了几步,来到船边。
  “到了,”他说。“蒂,瞧,我来了!”
  他接着又往前走。那里没有舷墙。前面什么也没有。他又迈了一步。
  他跌下去了。
  夜色沉闷、黑暗;水很深。他沉下去了。他就这样安安静静地,悄悄地不见了。谁也没有看见,谁也没有听见。船继续前进,河水继续流动。
  过了不久,船就到了海上。
  当于苏斯从昏迷中醒过来的时候,他没有看见格温普兰,只看见奥莫在船边望着海面,向黑暗咆哮。
或许您还会喜欢:
芥川龙之介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0
摘要:某日傍晚,有一家将,在罗生门下避雨。宽广的门下,除他以外,没有别人,只在朱漆斑驳的大圆柱上,蹲着一只蟋蟀。罗生门正当朱雀大路,本该有不少戴女笠和乌软帽的男女行人,到这儿来避雨,可是现在却只有他一个。这是为什么呢,因为这数年来,接连遭了地震、台风、大火、饥懂等几次灾难,京城已格外荒凉了。照那时留下来的记载,还有把佛像、供具打碎,将带有朱漆和飞金的木头堆在路边当柴卖的。 [点击阅读]
花儿无价
作者:佚名
章节:8 人气:0
摘要:一过晚上八点,商业街上营业时间最长的中华荞麦店也打烊了,小城顿时漆黑一片,复归寂静。夏季里,商家的经营对象是从东京、大阪等地回来省亲的人们,因此,常常会有许多店铺营业到很晚。可是,自秋风初起,东北小城的夜幕就开始早早降临了。晚上十点,城边的卡拉OK快餐店也关了门。几个手握麦克风、狂唱到最后的男女客人走出来,各个怕冷似地缩着身子,一面商量着接下来去何处,一面钻进停在路边的汽车。 [点击阅读]
英国病人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0
摘要:内容简介1996年囊获9项奥斯卡大奖的电影《英国病人》,早已蜚声影坛,成为世界经典名片,而它正是改编于加拿大作家迈克尔·翁达尔的同名小说...一部《英国病人》让他一举摘得了英国小说的最高奖项———布克奖(1992)。翁达杰的作品,国内鲜有译介(当年无论是电影《英国病人》还是图书《英国病人》,都没能引发一场翁达杰热)。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点击阅读]
荒原狼
作者:佚名
章节:9 人气:0
摘要:本书内容是一个我们称之为“荒原粮”的人留下的自述。他之所以有此雅号是因为他多次自称“荒原狼”。他的文稿是否需要加序,我们可以姑且不论;不过,我觉得需要在荒原狼的自述前稍加几笔,记下我对他的回忆。他的事儿我知道得很少;他过去的经历和出身我一概不知。可是,他的性格给我留下了强烈的印象,不管怎么说,我对他十分同情。荒原狼年近五十。 [点击阅读]
荒原追踪
作者:佚名
章节:20 人气:0
摘要:由于形势所迫,我同温内图分手了,他得去追捕杀人犯桑特。那时我并没料到,我得过几个月才能再见到我这位红种人朋友和结拜兄弟。因为事件以后的进展同我当时想象的完全不一样。我们——塞姆-霍金斯、迪克-斯通、威尔-帕克和我,一路真正的急行军后骑马到了南阿姆斯河流入雷德河的入口处,温内图曾把这条河称为纳基托什的鲍克索河。我们希望在这里碰上温内阁的一个阿帕奇人。遗憾的是这个愿望没有实现。 [点击阅读]
荒岛夺命案
作者:佚名
章节:39 人气:0
摘要:一部优秀的通俗小说不仅应明白晓畅,紧密联系社会现实和群众生活,而且应该成为社会文化的窗口,使读者可以从中管窥一个社会的政治、经济、历史、法律等方方面面的情况。美国小说家内尔森-德米勒于一九九七年写出的《荒岛夺命案》正是这样一部不可多得的佳作。作者以其超凡的叙事才能,将金钱、法律、谋杀、爱情、正义与邪恶的斗争等融为一炉,演释出一部情节曲折、扣人心弦而又发人深思的侦探小说。 [点击阅读]
荒漠甘泉
作者:佚名
章节:36 人气:0
摘要:《荒漠甘泉》1月1日“你们要过去得为业的那地,乃是有山,有谷,雨水滋润之地。是耶和华你神所眷顾的,从岁首到年终,耶和华你神的眼目时常看顾那地。”(申十一章十一至十二节)亲爱的读者,今天我们站在一个新的境界上,前途茫然。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新年,等待我们经过。谁也不能预知在将来的路程中有什么遭遇,什么变迁,什么需要。 [点击阅读]
莫普拉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0
摘要:1846年①,当我在诺昂写《莫普拉》这部小说时,我记得,我刚刚为夫妇分居进行了辩护。在此之前,我曾同婚姻的弊端作过斗争,由于没有充分阐述自己的观点,也许让人以为我低估了婚姻的本质;然而在我看来,婚姻的道德原则恰恰是美好不过的——①原文如此,应为1836年。事实上,《莫普拉》这部小说由乔治-桑于1835年夏至1837年春写成,1837年4月至6月发表在《两世界杂志》上,同年出版单行本。 [点击阅读]
莫泊桑短篇小说集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一我有十五年不到韦尔洛臬去了。今年秋末,为了到我的老友塞华尔的围场里打猎,我才重新去了一遭。那时候,他已经派人在韦尔洛臬重新盖好了他那座被普鲁士人破坏的古堡。我非常心爱那个地方,世上真有许多美妙的角落,教人看见就得到一种悦目的快感,使我们不由得想亲身领略一下它的美。 [点击阅读]
莫罗博士的岛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0
摘要:1887年2月1日,“虚荣女士”号与一艘弃船相撞而失踪,出事地点大约在南纬1度,西经107度。1888年1月5日,即出事后的第十一个月零四天,我的叔叔爱德华·普伦狄克被一艘小船救起。方位在南纬5度3分,西经1ol度。小船的名字字迹模糊,但据推测应当是失踪的“吐根”号上的。我叔叔是个普通绅士,在卡亚俄码头登上“虚荣女士”号开始海上旅行。出事后人们以为他淹死了。 [点击阅读]
董贝父子
作者:佚名
章节:63 人气:0
摘要:我敢于大胆地相信,正确地观察人们的性格是一种罕见的才能(或习惯)。根据我的经验,我甚至发现,即使是正确地观察人们的面孔也决不是人们普遍都具有的才能(或习惯)。人们在判断中,两个极为寻常发生的错误就是把羞怯与自大混同——这确实是个很寻常的错误——,以及不了解固执的性格是在与它自身永远不断的斗争中存在的;这两种错误我想都是由于缺乏前一种才能(或习惯)所产生的。 [点击阅读]
葬礼之后
作者:佚名
章节:25 人气:0
摘要:老蓝斯坎伯拖着蹒跚的脚步,一个房间接一个房间地,逐一拉起房里的百叶窗。他那粘湿的双眼,不时地望向窗外,挤出了满脸的皱纹。他们就快要从火葬场回来了。他老迈的脚步加快了些。窗子这么多。“思德比府邸”是一幢维多利亚女王时代的哥德式大建筑。每个房间的窗帘都是豪华锦缎或天鹅绒,有些墙面上仍旧系挂着丝绸,尽管这些都已年久褪色。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