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万不得已,你不要轻易向人借钱,也不要轻易借钱给人。这句话不太中听,却是一句大实话。
向人借钱,容易被人看白,引人疑虑,让人为难,不到万不得已,实在没有必要。而借钱给人,也是件隐患极大的事。
其实,借钱本身并不可怕,银行就是个专门借钱的地方,银行放贷就等于是借钱给人,到时候不仅要收回本钱,还要加上利息,银行就是靠这个赚钱的。正因为银行是个专门借钱的机构,所以它有一整套专业的办法,放贷之前要考察你的资质,还一定要有担保、抵押,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哪怕你最后还不起钱了,他也不至于亏本。
但私人之间借钱就不一样了,凭的全是人情,既没有可行性论证,又没有法律认可的抵押或担保,有的甚至连借条都没有一张,胸脯一拍,搞掂。痛快是痛快,但事后若有麻烦,那麻烦就不是一般的大了。
说句良心话,借钱不还的人,也并非都是恶意赖帐。能够向你开口借钱,你也能够放心地把钱借给他,这样的关系,多半不是一般的关系,要么沾亲带故,要么有利益上的牵连,要么就是有特别让你感动或者信赖之处,不然你怎么可能把钱拿出来?你能拿出来,至少在当时,你一定是相信能够收回来的。
但是后来为什么变了呢?往往借钱的时候他是孙子,还钱的时候,嘿嘿,你成孙子了。就因为你不是专业放债的人。你不专业,你就要犯错误。
你不专业,你就把感情当成了抵押,以为有了这些感情,还钱就有了保证。殊不知,钱是有价的,感情是无价的。无价的东西,说它值钱它就值钱,说它不值钱,它就一钱不值。所以,感情是世上最重的东西,也是世上最轻的东西,你把实实在在的银子置于这样一个虚无的东西上,本身就风险极大。
借钱的人,动机本来就很复杂。有的人借钱确实是出于善意,借的时候就想着一定要还,后来他们确实还了。这样的人你借钱给他没错。但有的人借钱本身就出于恶意,借的时候就没想着有还的一天,纯粹是诈,骗几个算几个,遇到这种人,钱一出手就等于肉包子打狗了。还有的人,开始是出于善意,以为自己能还,但是后来确实还不起了,不是不想还,是确实还不起。开始可能他还在想办法还,后来实在没办法了,也只好把话给你挑明,“实在对不起,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你能拿他怎么办?
借钱容易还钱难啊。借钱的人很容易开口,因为大家感情好,才向你借钱,借钱是信得过你,看得起你。而讨债的人却很难开口,因为讨债总是在对方不愿偿还或者无力偿还时发生的,讨债就成了落井下石,是破坏感情,是忘恩负义,对方即使嘴上不说,心里也会冒出“想当初……”私人之间的借贷关系之所以能够成立,就因为双方当初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些千丝万缕一旦变质就成了罗网,让你陷在当中动弹不得。一旦债到了非讨不可的地步,感情就成了一具僵尸,不仅没有实在的温暖,而且恐怖,难看,甚至可能反手一爪把你掐死。
且不说你的钱能不能悉数讨回,就算是你讨回来了,哪怕钱没有损失分毫,但人情已经损失殆尽,恩人反而变成了仇人。还钱的人,就算他还了你的钱,也不会还你的情,不仅不会因为你在危难的时候帮助了他而心存感激,反而因为你忘恩负义,你不给面子,你帮人没有帮到底而记恨在心。
借钱给人,最大的危险不是失去钱,而是永远失去了情,做好事反而把人给得罪了。
杨绛在回忆钱钟书的文章里说,钱先生从来不借钱给人,凡有人借钱,一律打对折奉送。借一万,就给你五千,再加上一句“不用还了”。钱先生的睿智通达,真是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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