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洛丽塔 - 下卷 第14节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似乎是为了限制她对舞蹈、戏剧的兴趣,我允许洛跟一位皇帝小姐(我们法国学者这样习惯地称呼她)上钢琴裸,从比尔兹利到她那座罩着蓝色百叶窗的白房子差不多一英里远,洛每周骑车跑两次。临近五月末的一个星期五晚上(就在洛不许我参加那次彩排后一个星期左右)我正在书房里专心清除古斯塔夫的——我是指加斯东的——国王一翼,电话响了,皇帝小姐问下星期二洛是否来,因为她已经误了上星期二和今天的课了。我说她当然会去的——便继续我的对弈。
  读者也许完全能想象得到,我的才智此刻是遭受了严重损害,透过我低沉的情绪我发现,后来走的一两步足以使加斯东轻取我的皇后;他也注意到了,只是误认为这可能是他的对手设下的陷阱,便踌躇片刻,出口气,又喘几下,摇摇下巴,甚至朝我投来诡秘的几瞥,用他短胖、皱在一起的手捏住棋子,犹豫地半推半退——切望取走我精力充沛的皇后却又畏葸不前——突然间,他一狠心吃掉我的一只车(谁知道这会不会教给他一些大胆进取的精神?),我费了一小时才总算谋了个平局。他喝完了他杯中的白兰地,叽里吐噜地走了,对此和局颇为满意(我的老朋友,从此后我再也没见过你,尽管你看到我这本书的机会不算多,但还是让我对你说,我要真挚地紧握你的手,还让我告诉你我的小女儿们全向你致意)。我在厨房桌前找到多洛雷斯.黑兹,她正吞吃着一块肉饼,眼睛盯在她的脚本上。那眼睛抬起来遇见我的目光,眼神中充满了沉浸于天国的迷茫。虽被我发观,她表现出非凡的无动于衷,并且做出一副虚假的神气。她知道她是个邪恶的小孩,只是因为不能抵抗魔力,才利用那些音乐课的时间一一噢,读者,我的读者!一一和莫娜去附近公园排演魔幻森林那场戏了。我说“好”一一便大步走向电话。莫娜的母亲答道:“噢,是的,她在家,”随后带着母亲勉强的愉快笑声,朝楼上大叫:“罗伊来电话1,不一会儿,莫娜的沙沙声就出观了,接着用她低沉单调不无温柔的嗓子开始痛骂罗伊说过或做过的什么事,我打断她,莫娜立刻改用最谦恭最性感的女低音说道,“是的,先生,“肯定,先生,“对这不幸的事,指责我好了,先生,”(多么娇揉造作,多么泰然自若!)“实话说,我对此感到难过”——等等,等等,这些小娼妓就是这么说的。
  下楼时我清了清嗓子,屏住呼吸。洛现在在客厅,坐在她钟爱的那张垫得厚厚的椅子里。她仰卧着,咬着手上一根肉刺,漫不经心,迷朦的眼睛嘲笑着我,没穿鞋的一只脚伸放在一只马扎上,一直摇啊摇;我一阵恶心,立刻觉得从两年前初次见到她到现在,她发生了多么大的变化。要么就是这一切都发生在过去这两个星期?温柔吗?那是分解了的神话。此刻她就坐在我狂怒的焦点上。所有欲念的迷雾都一扫而光,除了这可怕的清醒,什么也没留下。唉,她已经变了!

  她的肤色现在与任何一个粗鲁、肮脏的女今学生毫无二样,她们用肮脏的手指往没洗过的脸上涂抹胭脂,根本不在意皮肤的质地遭受了怎样的污染,会生出什么样的粉刺。几天前我们嬉闹时,我总是将她秀发蓬乱的头放在我的膝上,那时它双颊光润柔腻如花蕾一般还是那么那么可爱,接着泪珠又。
  显那般明媚。但现在,一副粗糙的红晕取代了那天真无邪的萤黄。当地人知道的“兔子感冒”用火焰般的粉色画在了她傲慢的鼻孔两边。在惊恐中我垂下眼帘,视线却不由自主地顺着她伸出的赤裸的大腿的底侧望过去——她的双腿已长得多么光滑,肌肉多么发达!她圆睁毛玻璃般灰朦朦有些许充血的双眼,死死盯着我,我看出那里面隐藏的思想,或许终究是莫娜了,孤儿洛,可能会将我公之于众而自身免于处罚。
  我真错了,我真发了病!与她有关的一切都让人难知其究竟因而逼人愤怒——她比例匀称的大腿的魅力,她白色袜的脏后跟,尽管关着门也不肯脱掉的毛衣,她少女的气息,尤其是她验上泛着奇异红光约僵容以及刚刚涂上的口红。她的门牙上还留有几许红色,突然一个可怕的回忆袭上心头——想到的形象不是莫尼卡,两是另一个在钟形屋里的年轻妓女,许多年前,不等我决定为她的青春,我是否值得拿我骇人的疾病冒险,她就被转手送了旁人,而她也正好生一张这种红光焕发的圆鼓鼓的小苹果脸,也死了妈妈,有颗大门牙,她土褐色头发上系了条脏乎乎的红带子。
  “好啊,说吧1洛说。“那证据让你满意吗?”
  “噢,是的,”我说。“很好。是的。我不怀疑,是你们两个人串通的。事实上,我不怀疑你已经把我们的一切都告诉了她。”
  “噢,是吗?”
  我屏住怒气,说道:“多洛雷斯,这应该立刻停止了。我已经准备把你从比尔兹利带走,把你锁起来,你知道锁在哪儿,但这该停止了。我马上就带你走,只需准备一下行李。
  这该停止了,否则还会出别的问题。”
  “出别的问题,嗯?”
  我抽走她用鞋跟晃来晃去的马扎,她的脚嗵的一声掉在地上。

  ‘嘿,”她大叫,“客气一点。”
  “你先上楼去,“该我叫了,——同时抓住她,把她提起来。那时,我不再控制自己的声音,我们无休止地互相对叫,她说了许多的不堪印出的话。她说她恨透了我。她朝我作鬼脸,鼓起腮帮,穷凶极恶地“扑哧”乱叫。她说我是她妈妈房客的时候,就几次图谋对她施暴。她说她断定是我杀了她妈妈。她说她会和第一个向她请求的小伙子睡觉,我无权干涉。我要她这就上楼去指给我她所有的隐藏之处。这确是尖叫、仇恨的一幕。我捏住她的骨节突出的手腕,她不住扭打,又企图找我的弱点;以便在最好时机猛烈扭脱掉,但是我牢牢地抓住她,实际上重重地损伤了她,我希望我的心会为此而腐烂,有一两次她的胳膊猛烈地痉挛起来,我害怕她的手腕会碎裂;自始至终她用两只冷酷愤怒噙满泪水的双眼望着我,那眼神让人永远难忘,我的的声音淹没了电话,当我终于听清它的叫声时,她立刻逃走了。
  我享受这不早不晚恰到好处的电话服务真如在电影中一样。这是位发了火的邻居。客厅里东西的窗户刚才是大敝四开的,幸亏百叶窗是放下的;窗外阴涅的新英格兰春夜正在对我们敛神静听。我总以为那种头脑猥亵的黑丝骛老处女正是现代小说中文学近亲繁殖的后果。但现在,我确信了,那位故作谦逊的好色之徒“东屋小姐”———若推翻她的假门假氏她应是芬顿·莱伯恩小姐——很可能从她的卧室窗户那儿探出了四分之三的身子,力求掌握我们吵架的要旨。
  “……这种喧哗……真是无聊透项……”听筒那边的人嘎嘎大叫,“我们这儿不是住客店,我应该强调……”
  我为女儿的朋友如此高声喧哗表示道歉。年轻人你知道——又是一阵鸭子叫。
  楼下金属纱门砰地一响。洛?逃走了?
  透过楼梯的空隙,我看见一个小幽灵冲动地钻进了灌木丛;黑暗中一颗银色的点——自行车的轴圈——移动着,摇晃着,她就走了。
  凑巧汽车那晚正在城里的一家修车铺里。我别无选择,只能徒步去追踪那插上翅膀的逃亡者。即使是现在,三年多已经闪过,一想起那条已经是绿荫融融、春夜笼罩的街巷,我仍不免惊惶万状。莱斯特小姐正在通亮的庭园前溜着费边小姐患水肿病的德国小猎狗。海德先生差点撞上它。走三步跑三步。一颗温热的雨滴敲打在栗树叶上。在另一个拐角上,一个模模糊糊的年轻人将洛丽塔推靠在铁栅拦上拥吻她——不,不是她,我弄错了。我的手指仍然在隐隐作痛,我继续飞奔。

  十四号大街以东约一英里处,塞耶街与一家私人草坪和一条叉路缠在一起;这后一条直通市中心;在第一家药店前,我看见——心中响起一支多么优美的解脱曲*—看见洛丽塔漂亮的自行车正在等她。我推开门而不是拉门,又拉,又推,又拉,而后走了进去。看哪!大约十步以外,洛丽塔,隔着电话亭的玻璃(膜状的上帝仍与我们同在),似乎将话筒弯成杯形,神秘地躬着身,眼睛瞥见了我,就举着她的宝贝调转身,飞速地挂断电话,摇摇摆摆地走了出来。
  “想往家给你打电话,”她快乐地说。“一个伟大的决定做出了,但先给我买点儿喝的,爸。”
  她望着无精打采的冰激淋女侍加了冰块,倒入可口可乐,又加了樱桃露——我的心因为爱情的痛楚要胀裂开来。
  那双孩子的脆弱手腕。我可爱的孩子。你有个可爱的孩子,亨伯特先生。每次她经过这儿,我们都赞美她。皮姆先生望着爸爸吸着饮料。
  我向来敬佩高贵的都柏林人的金黄色作品。这时,雨落得更猛烈了。
  “喂,”她说,在我身边骑着车,一只脚蹭着幽暗闪光的便道,“喂,我作了个决定。我要离开学校。我恨这所学校。
  我恨那出剧,我真的恨!再也不回去了。另找一所吧。这就离开。再出去长游一次吧。但这次我想去哪儿,咱们就去哪儿,行吗?”
  我点了点头,我的洛丽塔。
  “我挑吗?一言为定?”她问,在我身边颤动了一下。只有当她乖时她才用法语。
  “好吧,一言为定。现在,赶快赶快,勒诺,要不然你该湿透了。”(一阵泪雨充溢了我的胸间。)她露出牙齿,倾身向前,这是女学生的可爱姿势,而后她急速飞去,我的小鸟。
  莱斯特小姐用她修剪漂亮的手,为一条步履蹒跚、慢慢悠悠不着急的老狗执着走廊的门。
  洛在那棵幽灵一样的桦树下等我。
  “我都淋透了,”她尖声高叫。“你高兴吗?见鬼去吧,那出戏!懂我的意思吗?”’一个隐形巫婆的爪子卟地关上了楼上的一扇窗。
  在我们闪着欢迎光芒的门厅里,我的洛丽塔脱掉毛衣,甩甩她缀满水珠的头发,两只赤裸的胳膊向我伸来,曲起一条腿:
  “抱我上楼吧。今晚我觉得有那么一种浪漫劲;”生理学家也许会有兴趣知道,在这关头,我只能——我想是最非凡的情形——借另一场暴风雨泄下我山洪般的泪水。
或许您还会喜欢:
地精传奇
作者:佚名
章节:33 人气:2
摘要:梦每个人都会有,在这个网络时代,我们敲击键盘将梦化为一个个字符。做梦的人多了,写梦的人也多了,看梦的人更多了。当一个个梦想列于书站之中,我们不禁会发现许多的梦是那么相似。在金戈铁马中争霸大陆是我曾经的梦,但此时却不是我想要的。当“我意王”如天上的云朵随处可见后,英雄们早已失去光泽,那些豪言壮语怎么看都像是落日的余辉,虽然美,但已是黄昏时。对于什么题材流行我并不感兴趣,我最喜欢的还是西式奇幻。 [点击阅读]
小城风云
作者:佚名
章节:43 人气:2
摘要:基思-兰德里在前线服役二十五年之后踏上了归途,他驾驶着他的萨伯900型轿车①,从宾夕法尼亚大街转入宪法大街一直往西,沿着草地广场②朝弗吉尼亚方向行驶,开过了波托马克河上的罗斯福大桥。他从汽车的后视镜中瞥见了林肯纪念堂,向它挥了挥手,然后顺着66号国道继续往西开,离开了首都华盛顿。 [点击阅读]
局外人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2
摘要:人道主义思想加缪的思想,其核心就是人道主义,人的尊严问题,一直是缠绕着他的创作、生活和政治斗争的根本问题。《西西弗斯神话》和《局外人》构成了加缪文学创作的母题,包含着加缪未来作品的核心问题。书中,西西弗斯的幸福假设的提出,其本质动机,不在荒诞,荒诞既不能告诉我们幸福,也不能告诉我们不幸,之所以加缪假设西西弗斯是幸福的,是因为他认为只有幸福的生活才符合人的尊严,被责为永罚,却幸福,这绝对是一种反抗, [点击阅读]
廊桥遗梦
作者:佚名
章节:47 人气:2
摘要:《廊桥遗梦》向我们描述了一段柏拉图式的经典爱情,再现了一段真挚的情感纠葛,是一部社会化和本地化思维很强的力作,《廊桥遗梦》之所以让人震惊,大概是它提出了爱情的本质问题之一——人们对于性爱的态度。 [点击阅读]
永别了武器
作者:佚名
章节:49 人气:2
摘要:《永别了,武器》一书系美国著名小说家海明威早期代表作。被誉为现代文学的经典名篇。此书以爱情与战争两条主线,阐述了作者对战争及人生的看法和态度。美国青年弗雷德里克·亨利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志愿到意大利北部战争担任救护车驾驶员,期间与英国护士凯瑟琳·巴克莱相识。亨利在前线执行任务时被炮弹炸伤,被送往后方的米兰医院就医。由于护士紧缺,凯瑟琳也来到了米兰,两人又一次相遇。 [点击阅读]
福地
作者:佚名
章节:40 人气:2
摘要:海尔曼·布霍尔茨——德国人,罗兹某印染厂厂长卡罗尔·博罗维耶茨基(卡尔)——布霍尔茨印染厂经理莫雷茨·韦尔特(马乌雷齐)——布霍尔茨印染厂股东,博罗维耶茨基的好友马克斯·巴乌姆——博罗维耶茨基的好友布霍尔佐娃——布霍尔茨的妻子克诺尔——布霍尔茨的女婿马切克·维索茨基——布霍尔茨印染厂医生尤利乌什·古斯塔夫·哈梅施坦(哈梅尔)——布霍尔茨的私人医生什瓦尔茨——布霍尔茨印染厂公务员列昂·科恩——布霍尔 [点击阅读]
第二十二条军规
作者:佚名
章节:51 人气:2
摘要:约瑟夫·海勒(1923—1999)美国黑色*幽默派及荒诞派代表作家,出生于纽约市布鲁克林一个俄裔犹太人家庭。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曾任空军中尉。战后进大学学习,1948年毕业于纽约大学,获文学学士学位。1949年在哥伦比亚大学获文学硕士学位后,得到富布赖特研究基金赴英国牛津大学深造一年。1950到1952年在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等校任教。 [点击阅读]
简爱
作者:佚名
章节:49 人气:2
摘要:《简·爱》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它阐释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简·爱》中的简爱人生追求有两个基本旋律:富有激情、幻想、反抗和坚持不懈的精神;对人间自由幸福的渴望和对更高精神境界的追求。 [点击阅读]
血火大地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2
摘要:第一章绿林恶魔1没有风,天黑以后,气温还未降下来。空气的湿度很大,蚊子叮咬着人粘糊糊的肌肤。在巴西偏僻内地长大的日本姑娘水野直子,已经习惯了蚊子和毒虫,对蚊虫的毒素已产生了免疫力,即使受到它们叮咬也没什么反应。如果对它们神经过敏的话,在这里简直无法生活。一阵巨大的声音把直子惊醒。她从粗糙的木床上坐起时,那声音变成了狂吼和怒号。 [点击阅读]
1Q84 BOOK2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2
摘要:&nbs;《1Q84BOOK2(7月-9月)》写一对十岁时相遇后便各奔东西的三十岁男女,相互寻觅对方的故事,并将这个简单故事变成复杂的长篇。我想将这个时代所有世态立体地写出,成为我独有的“综合小说”。超越纯文学这一类型,采取多种尝试。在当今时代的空气中嵌入人类的生命。 [点击阅读]
别相信任何人
作者:佚名
章节:66 人气:2
摘要:如果你怀疑,身边最亲近的人为你虚构了一个人生,你还能相信谁?你看到的世界,不是真实的,更何况是别人要你看的。20年来,克丽丝的记忆只能保持一天。每天早上醒来,她都会完全忘了昨天的事——包皮括她的身份、她的过往,甚至她爱的人。克丽丝的丈夫叫本,是她在这个世界里唯一的支柱,关于她生命中的一切,都只能由本告知。但是有一天,克丽丝找到了自己的日记,发现第一页赫然写着:不要相信本。 [点击阅读]
古都
作者:佚名
章节:48 人气:2
摘要:千重子发现老枫树干上的紫花地丁开了花。“啊,今年又开花了。”千重子感受到春光的明媚。在城里狭窄的院落里,这棵枫树可算是大树了。树干比千重子的腰围还粗。当然,它那粗老的树皮,长满青苔的树干,怎能比得上千重子娇嫩的身躯……枫树的树干在千重子腰间一般高的地方,稍向右倾;在比千重子的头部还高的地方,向右倾斜得更厉害了。枝桠从倾斜的地方伸展开去,占据了整个庭院。它那长长的枝梢,也许是负荷太重,有点下垂了。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