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苦行记 - 第五十三章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第五十三章
  吉姆·布莱恩与他爷爷的老山羊——费尔金斯的错误——老姑娘瓦格纳和她的玻璃眼珠——雅可布斯,棺材贩子——等候顾客——他和罗宾斯的买卖合同——罗宾斯要求赔偿损失——传教士的新用途——结果——他的大叔勒姆,上帝拿他的用途——推车工的厄运——他老婆的虔诚——一座典型的纪念碑——老山羊的下落呢?
  这几天来,伙计们常常告诉我,说我应该去找一个叫吉姆·布莱恩的人给我讲一讲他爷爷的老山羊,那是个十分开心的故事——但他们每次都提醒我一定要等到他喝醉酒的时候——醉得舒舒服服的,乐意与人交往的时候——才给他提这件事。他们一直对我这样讲。到后来,这引起我的好奇,心给折磨得难受,很想听听那个故事。我去找过布莱恩,但没有用,伙计们总是挑剔他的醉态不够。他经常喝酒,但总是适可而止,从不放量一醉。我还从来没有象这样专心一意而焦燥不安地去观察一个人的状态;也从来没有象这样渴望见到一个人喝得酩酊大醉。终于,有一天晚上,我匆匆忙忙地赶到他的小屋去,这次,我听说他的样儿就是最爱挑剔的人也找不出岔子——他醉得平静、安祥,有条不紊——没有饱呃打断他的声音,没有腾云驾雾的感觉妨碍记忆。我进去的时候,他正坐在一个空火药桶上,一手捏着根陶土烟袋,另一只手举起来叫大家安静。他的脸又红又圆,极为严肃;他的嗓门粗扩,头发乱成一团。从外表和衣着看来,他是那时候的一个典型的矿工,身材高大,块头结实。松木桌子上点着一根蜡烛,暗淡的光亮照着那些“伙计们”,他们东一个西一个散坐在板铺上、蜡烛箱上、火药桶上。他们轻声地说:“嘘——!别说了——他就要开讲了。”>
  我立即找了个地方坐下来,布莱恩开口道:
  我看那些年月是再也不会回来了。再也找不到象他那么呱呱叫的老山羊了。我爷爷把他从伊利诺斯带来的——从一个名叫耶兹的人手里买来的——比尔·耶兹——一你们说不定也听说过他。他爸爸是个教堂执事——浸礼会的——还是个十分活跃的人呢,你要起得很早才能起在虔诚的老耶兹的前面。就是他劝说格林家在向西部迁移时和我爷爷搭帮的。塞恩·格林怕要算是那群人的头了吧,他讨了个叫威尔克森的女人——萨拉·威尔克森——一个美人儿,她是——在老斯托达德喂出来的一头最漂亮的小母牛,真标致,认得她的人都这么说。她可以轻轻松松地举起一桶面粉,就象我摆弄一张煎饼一样。讲跳舞吗?那就别提了!讲有心胸吗?哼!赛尔·霍金斯在她身边纠缠的时候,她对他说,尽管他有的是钱,也不配骑着马和她并排走。你们看,赛尔·霍金斯是——不对,不是赛尔·霍金斯,压根儿不是——是个性费尔金斯的蠢货——我记不得他叫什么名了。不过他硬是个树桩子——有天晚上喝醉了去听讲道会,大叫着要选尼克松,因为他把那弄成在开初选会了。执事老头儿弗格森赶过来,撵着他跳窗子溜掉了,他落到了杰弗逊老小姐的头上,这可怜的老姑娘。她是个好女人——有个玻璃眼珠,常常把它借给没有眼珠的老姑娘瓦格纳,让她戴着去招待客人。这个眼珠子不够大,瓦格纳小姐一不小心,眼眶里的珠儿就会弄来歪起,不是朝着天上,就是歪向一边,四面八方转来转去,另一个眼睛却直端端地朝着前头,象个望远镜一样。大人还不怕,但经常会把小娃娃吓哭,它是种吓人的东西。她想用棉花把它包皮起来,但起不了什么作用——棉花松了粘在眼珠上。看起来可怕极了,哪个小娃娃都受不了。她常常把它弄掉,把她那个黑洞洞的空眼眶对着大家,弄得他们都不舒服,因为眼球什么时候掉出去的,她也不知到,那半边是瞎的,你们也晓得。于是,就有人推她一把,“你那个玻璃眼睛掉了,亲爱的瓦格纳小姐”——到这时候,大家就只好等着她又把它塞进去——放反了,后面放到了前面,每回都是这样,雀儿蛋一样绿幽幽的,她扭扭怩怩,当着大家很容易放反。不过放反了也没有关系,因为她自己的那个眼珠是天蓝色的。那个玻璃珠前头那一面是黄色的,所以不管她把它往哪边转,都不相配。老小姐瓦格纳常常借东西,她就是这么个人。当她要缝被盖,或者妇女缝衣慈善会到她家去的时候,她总要去借希金斯小姐的木头腿,安在自己身上走来走去。这假腿比她自个儿那条要短些,不过她自己倒不大在乎,她说和别人在一起,她就受不了用拐杖,因为拐杖太慢了。她还说只要有人陪着,有事情做,她就要起来自己走。她头秃得象个水罐子一样,所以她常常去借雅可布斯太太的假发——雅可布斯太太的丈夫是个棺材贩子——他是个下贱的老杂毛,哪里有人得了病,他就栽到那里,等着人家断气。这匹老驽马会弄得一副他看来适合那个候选人身材的棺材,放在荫凉处,坐在上面整天守着;要是那顾客动作太慢,情况还说不一定,他会带上干粮毯子,在那棺材里睡上几个晚上。有一回,地冻天寒,他就那样在罗宾斯门前等了他差不多三个礼拜;打那以后,雅可布斯有两年都没有和那老头说话,因为老头使他很失望。他冻坏了一只脚,还赔了钱,那罗宾斯老头儿的病好了。下一回罗宾斯又害了病,雅可布斯想算计他,把上次带去的那副棺材漆了一下,又弄去了;但他哪是罗宾斯老头的对手,老家伙把他耍了,假装病得要死,花十块钱买下棺材,言明要是他装进去以后不喜欢那副料,雅可布斯得退钱,还得倒赔二十五块钱。过后,罗宾斯死了,出殡的时候,他突然顶开盖子,从裹尸布里坐起来,叫牧师停止送葬,因为他忍受不了那样的棺材。你们要晓得,他年青的时候害过昏睡病,这次他又害一回,心想要是设个圈套成功了,银子就进他的腰包皮了,即使失算,他还是没丢一分一文。他向法院起诉要雅可布斯拿钱,官司还打赢了,他把那口棺材摆在后堂,说这回他就要这副。那可怜的老东西做的事把雅可布斯气得要死。没多久,他就回印第安尼去了——到了维尔思维尔——维尔思维尔就是霍格登家来的那个地方。那个家好得很哩。马里兰的大户人家。霍格登老爷喝的混合酒比谁都多,骂人骂得那么精彩,我还没见过第二个。他的第二个老婆就是比林斯家的寡妇——她在娘家的姓名是贝基·马丁;她的娘是邓拉普副主祭的第一个老婆。她的大闺女玛利亚,嫁了个传教士,死得很体面——给野人吃了。他们把他也吃掉了,可怜的家伙——啃了他。他们说这并不是出于习惯,还对赶去收骨头的他的朋友们解释说他们曾经用别的办法解决过传教士,不过都没得到什么好处——就这样他的全部亲戚都愤怒地发现那人的性命就被这种该死的实验给打发了。不过你们注意,并没有真正损失什么,人们不懂,看不出个究竟的东西都有好处,只要你公平地看待它。上帝从来不放空枪,伙计们。那个传教士的身体,他自己都不知道,实际上倒使那些尝过烤人肉的野蛮人都皈依了。什么事情都没有能感化他们,只有这件事。别给我讲他给啃掉是件偶然事。根本就没有偶然这种事。有一回,我大叔勒姆靠在手脚架柱子上,不知是病了,喝醉了还是怎么了,一个爱尔兰人扛着满满一斗砖头从三楼上摔下来,掉到他身上,把老头的背砸断了两个地方。有人说这是偶然事件,这种事偶然得很。他不知道他到那里去做什么,不过他到那里却做了件好事。要是他不在那里,那爱尔兰人就给摔死了。谁也不能使我相信另一种解释。勒姆大叔的狗也在那里,为什么爱尔兰人没有掉到狗身上呢?那是因为狗一定看到他掉下来了,所以就走开了。没有选中狗,就是这样个道理。不能靠条狗来执行天意。记住我的话,这都是命中注定的事。没有什么偶然的,兄弟们。勒姆大叔的狗——我希望你们能看看那条狗。它是条可靠的牧羊狗——还不如说又是叭喇狗又是牧羊狗——顶呱呱的畜牲,勒姆大叔弄到它以前是哈格牧师的。哈格牧师是西部保留地的哈格家的。大户人家,他娘是个沃森人。他有个妹妹嫁了个推车工。他俩在摩根县住下来,他在一家地毯厂里被机器卷了进去,还不到十几秒钟,就给榨过一遍,从机器那头给送出来了。他的寡妇把那块他的尸体也织进去的地毯买了下来,人们赶了一百英里路来参加葬礼。那块地毯有十四英尺。她不准他们把他裹起来,而就要那样埋了他——平伸地躺着。举行葬礼的教堂有点小,他们只好让棺材一头伸到窗外。他们没有埋了他——他们把一头栽进地里,让他站着,就象座纪念碑一样。上面钉了块牌子,写——写着“——纪、纪念——这十四码、码的三层地、地、地毯——上面有不朽、朽、朽的——威、威廉——威——”
  吉姆·布莱恩越来越困——他的头栽了一下,两下,三下——平平安安地垂到胸前,安安静静地睡着了。泪珠儿从伙计们的脸颊上淌了下来——他们给压抑着的笑声憋得难受——从一开头就是这样,尽管我没注意到。我意识到我给“卖了”。这时我才知道,吉姆·布莱恩的特点是每醉到一定的程度,人的力量就没法使他不信口开河,津津有味地讲起他有一次和他爷爷的老山羊的美妙的历险记来——至于第一句话中提到的那条老山羊,和任何听他讲过的人一样远不可及。他总是颠三例四,没完没了,东拉西扯,直到威士忌涌上来,他睡着了为止。他和他爷爷的那头老山羊到底怎么了,直至今天还是个不解之谜,因为还没有人发现过。
或许您还会喜欢:
夜城1·永夜之城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0
摘要:私家侦探有着各式各样的外型,只可惜没一个长得像电视明星。有的私家侦专长征信工作,有的则是带着摄影机待在廉价旅馆里抓奸,只有极少数的私家侦探有机会调查扑朔迷离的谋杀案件。有些私家侦探擅长追查某些根本不存在或是不应该存在的东西。至于我,我的专长是找东西。有时候我希望自己找不出那些东西,不过既然干了这行就别想太多了。当时我门上招牌写的是泰勒侦探社。我就是泰勒,一个又高又黑又不特别英俊的男人。 [点击阅读]
夜城2·天使战争
作者:佚名
章节:9 人气:0
摘要:圣犹大教堂是夜城唯一的教堂,我只有在生意需要的时候才会去。这间教堂距离到处都有敬神场所的上帝之街很远,独自耸立在一个极为安静的角落里,远离夜城一切华丽亮眼的霓虹。这是间不打广告的教堂,一间毫不在意路过的人们愿不愿意进入的教堂。它只是默默地待在原地,以防任何不时之需。圣犹大教堂以迷途圣人之名而建,是一幢非常非常古老的建筑,甚至可能比基督教本身还要古老。 [点击阅读]
夜城3·夜莺的叹息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0
摘要:夜城里任何形式的能量都有,不过想要在这里成为电力供货商的话,不但需要稳定的能量,还得要不受外界干扰才行。不管怎样,夜城中形形色色的霓虹灯光总是得要有电才能运作。身为一座大城市中的小城市,夜城拥有许多能量来源,包皮括某些不合法甚至不自然的能量,比方说活人血祭、囚禁神祇、折磨理智,甚至是吸收了能量力场的小型黑洞。还有一些十分浩瀚恐怖、诡异奇特的能量来源,以人类心智无法承受的方式运作。 [点击阅读]
夜城5·错过的旅途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0
摘要:夜城老是给人一种时间不够的感觉。你可以在这里买到所有东西,但就是买不到时间。由于我有许多事情要办,又有许多敌人在身后追赶,所以只好急急忙忙地穿梭在夜城的街道之间。我很惊讶地发现来来往往的人潮都跟我保持一种比平常还要遥远的距离,看来若非我母亲的身分已经流传开来,就是大家都听说了当权者公开悬赏我的项上人头。为了避免卷入无妄之灾,于是众人纷纷及早走避。 [点击阅读]
夜城6·毒蛇的利齿
作者:佚名
章节:16 人气:0
摘要:伦敦中心附近藏有一个可怕的秘密,有如毒蛇缠绕在其中:夜城。一个黑暗堕落的地方,一个大城市中的小城市,一个太阳从未照耀也永远不会照耀的所在。你可以在夜城中找到诸神、怪物,以及来自地底深处的灵体,如果他们没有先找上门来的话。欢愉与恐惧永远都在打折,不但价格低廉,也不会在橱柜中陈列太久。我是个在夜城出生的人,而打从三十几年前出生的那天开始,就不断有人想要置我于死地。我名叫约翰·泰勒,职业是私家侦探。 [点击阅读]
夜城7·地狱债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0
摘要:夜城,黑暗而又神秘的领域,位于伦敦市内。不论是诸神与怪物,还是人类与生灵,都会为了许多私密的理由来到这个病态的魔法境地,追求其他地方无法提供的梦想与梦魇。这里的一切都有标价,商品不会太过陈旧。想要召唤恶魔或是跟天使做爱?出卖自己的灵魂,或是别人的灵魂?想将世界变得更加美好,或是纯粹只是变得大不相同?夜城随时敞开双臂,面带微笑地等着满足你的需求。 [点击阅读]
夜行观览车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0
摘要:观览车,意指“摩天轮”。兴建期间,附近高级公寓发生惊人命案这群斜坡上的住户,都衷心期待摩天轮落成后,明天会更加闪耀……01晚上七点四十分——事情为什么会演变成这样呢?远藤真弓眼前的少女名叫彩花,这名字是她取的。少女一面高声嘶喊,一面挥手把书桌上的东西不分青红皂白全扫落到地上。不对,手机、大头贴小册之类她喜欢的东西部避开了。 [点击阅读]
夜访吸血鬼
作者:佚名
章节:18 人气:0
摘要:——代序姜秋霞安妮·赖斯是美国当代著名的小说家之一,她1941年出生在美国新奥尔良,1961年与诗人斯坦·赖斯结为伉俪,1964年获旧金山州立大学学士学位,1971年获加州大学硕士学位。她在成名之前做过多种工作:女招待、厨师、引座员等等,经历十分丰富,为她的写作奠定了充实的基础。 [点击阅读]
大西洋底来的人
作者:佚名
章节:100 人气:0
摘要:阴云密布,狂风怒号,滔天的大浪冲击着海岸。海草、杂鱼、各种水生物被涌上海滩,在狂风中飘滚、颤动。一道嶙峋的峭壁在海边耸起,俯视着无边无际的滔滔大洋。一条破木船搁浅在岸边,孤零零地忍受着风浪的抽打。船上写着几行日文。孤船的旁边,一条被海浪选到沙滩上的小鲨鱼,发出刺耳的哀叫。在任暴的风浪里,野生的海带漂忽不走,有些在海浪里起伏深沉,有些被刮到海滩上,任凭酷热的蒸腾。 [点击阅读]
大西洋案件
作者:佚名
章节:16 人气:0
摘要:珍-玻波小姐坐在窗前瞧着前面,好久以来她已不再欣赏这片原是茂密的花园。但是什么也没去做。雷库克的藉口总头头是道,不是天气太干燥,就是太潮湿,或是泥土泡了水。雷库克自己栽花种菜的原则很简单,泡几杯浓浓的甜茶做为提神用,秋天来时扫落叶,夏天时种植他喜爱的鼠尾草和紫苑花。凭良心说,他喜爱他的主人,也迁就他们的喜好,对于蔬菜他知道得很清楚,什么是上好的香薄荷或是甘蓝菜绝不会弄错。 [点击阅读]
天涯过客
作者:佚名
章节:24 人气:0
摘要:“请各位旅客系上安全带!”机上的乘客个个睡眼惺忪地在身旁摸索着,有人伸着懒腰,他们凭经验知道不可能已经抵达日内瓦。当机舱长威严的声音再度宣布:“请系上安全带!”时,细碎的瞌睡声漫成一片呻吟。那干涩的声音透过扩音机,分别以德、法、英文解释着:由于恶劣天气的影响,机上乘客将有短时间会感到不适。史德福-纳宇爵士张口打了个大呵欠,伸着双手把身子挺得高高的,再轻轻扭动两下,才依依不舍地从好梦中醒来。 [点击阅读]
天路历程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0
摘要:约翰.本仁写过一部自传,书名为《丰盛的恩典》,讲述神对罪人的恩典。约翰.本仁1628年生于英国,他的家乡靠近裴德福郡。他的父亲是一个补锅匠(这种职业早已被淘汰),专营焊接和修补锅碗瓢盆以及其他金属制品。在17世纪中叶,补锅匠奔走于各个乡村之间,挨家挨户地兜揽生意。如果有人要修理东西,他们就在顾主家中作活,完工以后顾主当场付钱。按当时的社会标准,这是一份相当卑贱的职业。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