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霍桑短篇作品选 - 03 威克菲尔德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03 威克菲尔德
  记得哪份旧杂志还是报纸上登过一篇故事,据说是真人真事。说是有个男人——姑且称他威克菲尔德吧——离家出走为时多年。这种事就这么抽象地讲讲,倒并不少见,而且不考虑其特殊情况,就不能横加指责,斥为胡闹或荒唐。话虽如此,此事纵然算不上最恶劣的,也算得上记录在案的最离奇的丈夫失职事例了。并且,在人类一切怪行中也堪称了不起的任性举动。这对夫妇住在伦敦,丈夫借口出门旅行,在离家很近的街上租了房子,在那儿一住就是二十年,听任妻子和亲友音讯全无,而且丝毫不存在这样自我放逐的理由。二十年来,他天天看见自己的家,也时常看到遭他遗弃的可怜而孤独的太太。婚姻幸福中断了如此之久——人人以为他必死无疑,遗产安排妥当,他的名字也被遗忘。妻子早就听天由命,中年居孀了。忽一日,他晚上不声不响踏进家门,仿佛才离家一天似的。从此成为温存体贴的丈夫,直到去世。
  故事梗概就记得这些。但此事,虽说纯属别出心裁,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我却以为,它真能引起人类慷慨的同情心。咱们心里清楚,咱们自己绝不会去干那种事,可总觉得也许有人会干的。至少它常常浮现在脑际,令我拍案称奇,觉得故事一定当真,而且对主人翁的个性也形成看法。只要脑子里有了挥之不去的念头,咱们总会花时间琢磨它。要是读者乐意,尽可费心思考。要是宁愿听我聊聊威克菲尔德二十年来的荒唐行径,我也欢迎。相信这件事中必有深刻的思想或寓意,就算咱们没找到,也会干净利落地浓缩成最后一句话。
  思想总有功效,任何引人注目的事件也自有其深意。
  威克菲尔德是何等样人呢?咱们尽可自由想象,随意称呼。他其时人届中年,对妻子从未爱得如醉如痴,如今更是冷静下来,习以为常,风平浪静。在所有丈夫当中,他大概最忠实,因为生性疏懒,感情不论何处寻到归宿,就安营扎寨。他脑筋聪明,却不爱动,老是懒洋洋地想呵想呵,漫无目的。要不就是缺乏达到目的的活动。他思想萎靡无力,很难抓住恰当的言词表达。想象力这个词儿,按其本来词义理解,根本不是威克菲尔德的天赋。这么颗冷漠却不曾堕落或用情不专的心,这么个从无狂热念头,也不为标新立异而迷乱的脑筋,谁会料到,他竟在怪人怪行当中首屈一指呢?倘若向他的熟人打听,谁是伦敦今天啥也没干,明天却记得干了的人,人家准会回答,是威克菲尔德。只有他心爱的妻子也许会迟疑。她虽不曾分析过丈夫的个性,但对锈蚀他懒散心灵的一种悄悄的自私,一种特殊的虚荣心却有所觉察。这是他身上最令人不安的东西。他还有种耍花招的本事,这本事不过是保守一些简直不值得透露的小秘密而已,没啥了不得。末了她还知道这个好人有时也有点怪脾气。最后这一点难以言传,也许子虚乌有吧。
  咱们现在来想象一下威克菲尔德向妻子道别的情形。那是十月里一个黄昏,他的行装包括一件黄褐色的大衣,一顶遮着油布的帽子,一双长统靴,一手拎把雨伞,另一手拎着只小旅行袋,他跟太太说要搭夜班马车到乡下去。她很想问问他路有多远,去哪里,大概啥时回来。可是,为纵容他那种故弄玄虚无伤大雅的爱好,就只看了他一眼算作询问。他告诉她一定别指望他乘回头车回家,要是耽搁三四天,也用不着担心。不过,到了星期五晚饭时间,说什么也得等他回来。就这么说吧,威克菲尔德自己,对前面将发生什么事也不曾疑惑。他伸出手去,她把手给他,以十年夫妻理所当然的方式,接受了他临别的一吻。已届中年的威克菲尔德就这么走了,几乎决心要整整一星期不回来,让他的好太太着着急。门在他身后关上之后,她发现它又给推开了一条缝。透过这条缝,丈夫的脸在朝她微笑,一会儿就不见了。当时她并未在意这区区小事。但很久以后,她守寡的年头比做妻子的时间还长的时候,这微笑重新浮现在眼前,在她对丈夫面容的全部记忆中闪闪烁烁。沉思冥想中,她对当初这个微笑生出种种揣测,使这微笑变得古怪可怕。譬如,要是想象他躺在棺材里,那离别的表情就会凝固在他苍白的脸上。或者,要是梦见他在天堂,他那被赐福的灵魂也会带上一个平静而狡黠的微笑。因为这个微笑,人家全都以为他已死了,她却有时依然怀疑自己到底是不是寡妇。

  不过,咱们要关心的是那位丈夫,得赶紧跟着他顺大街往前走,不然他就会踪影全无,融进伦敦人的汪洋大海之中,再上那儿找他可是白费劲。咱们紧紧跟上他的脚步,拐上几个没必要的弯,再打几个冤枉来回之后,就发现他安安逸逸地歇在了一间小小公寓的炉火旁边,原来早就订好的呀,就在自家旁边的一条街上,这就是他旅行的终点。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气,神不知鬼不觉就到了这里——想想看,有阵子他给一群人耽搁了,而且灯火辉煌的;还有一次,身后好像有脚步跟随,与四周的脚步声就是不同。不一会儿,又听到远处有人呐喊,像在呼唤他的名字。不用说,准有一打好管闲事之徒一直在盯着他,把这事儿一古脑儿告诉了他妻子。可怜的威克菲尔德!你真不知道,大千世界中你有多么微不足道!除了我,没人在盯你的梢。悄悄上床睡去吧,蠢家伙,明天一到,要是还聪明,就赶紧回家去,回到心地善良的太太身边,把真相告诉她。哪怕短短一星期,也别离开她那纯洁的心。她若是一时以为你死了,或失踪了,或永远离开了她,你就会可悲地发现,你那忠实的妻子从此变了。伤害人的感情很危险,倒不是伤口会咧得又长又宽——而是它会那么快就长拢来!
  简直懊悔自己的玩笑,或不论管它叫什么吧,威克菲尔德按时上床躺下。从头一阵瞌睡中惊醒,发现胳膊摊在陌生的床上,地方好大,好空,好孤单哟。“不,”——他一面裹紧被子一面想——“我可不要一个人再过一晚上了。”
  早上他比平时起得早,开始考虑自己到底想干什么。他的思维就是这么杂乱无章,走出这一步还以为目的明确,结果却对自己无法解释。计划模糊不清,做起来又这么抽风似地忽冷忽热,都体现了他意志薄弱。威克菲尔德理着思绪,尽量精心细致,发觉自己急于知道家里的情况——他那模范妻子会如何忍受一星期独守空房。一句话,以他为中心的那片家人与环境的小天地,没了他会受什么影响。由此可见,此事究其根底,还是藏着一种病态的虚荣心。可是,如何才能知道家中情况呢?关在这间舒适的寓所里当然不行。虽说他睡觉又醒来的地方离家只有一条街,可他却像是已经离家很远很远,马车载着他飞奔了整整一夜似的。但是,要是回去,全部计划就泡汤了。他可怜的脑筋被这难题搅得稀里糊涂。最后,他冒险走了出去,有点儿打算穿过街口,朝自己抛弃的家匆匆看上一眼。习惯——他是个固守习惯的人——牵着他的手,带着他完全不自觉地走近家门。在这危险的一刹那,他被自己脚步刮擦台阶的声音惊醒。“威克菲尔德!你要去哪儿?”
  倏忽之间,他的命运翻了个儿,想都没想过跨出回头路的第一步会给自己带来何种厄运。他拔腿就逃,先前未曾感觉的激动使他喘不过气来。走到远处的拐角都不敢回一下头,竟没人看到他么?全家人——体面的太太,伶俐的女仆,邋遢的小听差——他们竟不曾大叫大喊,穿街跑巷,在伦敦城里追赶他们逃亡的丈夫和主人?好险哪!他鼓起勇气驻足回头一望,熟悉的家怎么变了样?大惑不解。咱们与熟悉的东西,诸如哪座山,哪座湖,哪件艺术品,分别数月经年再度重逢,都会有这种感觉。一般情况,这种只可意会的印象是咱们不完整的回忆与现实之间的比较和对照造成的。对威克菲尔德来说,一夜之间的魔力也产生了类似的变化,因为在这短短的时间内,他道德上起了巨大变化,只是他自己还不明白罢了。离开那地方之前,他遥遥瞥见妻子,她打窗前走过,脸对着街口。狡猾的傻瓜连忙就跑,惶惶然想到,滚滚人流中,她的目光一定认出他了。等回到寓所的炉火旁,他心里好快活,虽然有些头昏脑胀。

  这个漫长的怪主意的开场讲得够啦。最初的构想已告完成,这个懒汉业已动作起来着手实施。于是,整个事情便顺其自然向前发展。咱们可以猜想,此人经过深思熟虑,去买了一顶新假发,红颜色的;还挑了五花八门的服装,完全不同于他常穿的那套褐色衣裳,全是从一个犹太佬的旧衣包里弄来的。大功告成,威克菲尔德变了一个人。新秩序已经确立,再退回旧秩序太难了,就跟迈出第一步,使自己处于这种尴尬境地一样难。再说啦,由于他好生闷气,人也变得挺固执,眼下想到自己的举动让太太不受用,犟脾气又上来了。不把她吓个半死就绝不回去。呣,有两三回瞧见她从眼前走过,步履一次比一次沉重,脸色一次比一次苍白,神情一次比一次焦虑。在他失踪后的第三个星期,发现了不祥之兆,一位药剂师进了他的家门。第二天,门环被包上了布,好让敲门声小一点儿。天黑时分,驶来一辆马车,一位头戴假发神色严肃的大夫下车进了威克菲尔德的家门。过了一刻钟,他出来了,该不是预告葬礼吧?亲爱的女人!她会死么?此时此刻,威克菲尔德激动得仿佛动了感情,可他还是在外面徘徊,不肯去妻子床边,向良心讨借口说,不该在这种时候去打搅她。即算还有别的原因阻止他前往,他也不明白。几星期后,她渐渐康复,危机过去。她的心充满悲哀,大概,不过已平静下来,随他早归晚归,心儿再不会为他动荡不安了。这类想法从威克菲尔德意识中朦胧闪过,使他模糊感到,有条几乎无法逾越的鸿沟,将他租来的寓所和从前的家相隔开来。“家就在隔壁街上!”他有时这么嘀咕。傻瓜!家在另一个世界呐。在此之前,他把回家的日子从特定的一天推向另一天;在此之后,他不再确定具体时间了。不是明天——也许下礼拜——快了。可怜的家伙!死人重访尘世家园的机会也跟自我放逐的威克菲尔德一样多呀。
  要是本人在写一本巨著而不是一篇区区十来页的文章该多好!那就可以举例说明,有种超乎我们驾驭的力量在如何有力地左右着我们的一切行为,又是如何在铁一般的必然规律中显示它的重要性。威克菲尔德着魔了,咱们只好由着他在自己家周围转悠了十年左右,一次也没跨进门槛。他对妻子依然忠心耿耿,尽其所能地一往情深。可是他在她心里却慢慢消失了。应该说明,他对自己的行为也早就不觉得有什么出格了。
  现在来瞧瞧这一幕!在熙来攘往的大街上,咱们认出了一个人,他如今已见衰老,几乎没什么特点能吸引粗心的观察者。然而,善于看相者,却能辨出此人浑身上下铭刻着不寻常的命运。他瘦骨嶙峋,狭窄的前额皱纹深深,眼睛细小无神,有时忧心忡忡,目光游移不定,更多时候却似乎在注视自己内心。他低着头,侧身而行,步态无法形容,好像不愿正对世人。好好注意他,时间一长,您就能发现我们所描述的这一切,就会同意——环境常常能把凡夫俗子变得超群出众——而这一位的情形正是如此。且让他沿着人行道侧身前行,把您的目光投向对面,那儿有个胖胖的老妇,红颜已逝,手中握着本祈祷书,正往远处的教堂走去。她一副长期寡居的宁静神态。她的悲伤要么已云散,要么对心灵必不可少,用来换取欢乐都不合适。正当那个瘦男人和这个胖女人走过的时候,人流发生了小小的拥塞,使他俩直接相遇,两人手碰手,人群挤得她的胸脯顶住了他的肩膀。两人站定,面对面,相互注视着对方的眼睛。十年阔别之后,威克菲尔德就这样与妻子重逢!
  人潮退去,将他俩各自卷开。端庄的寡妇恢复原先的步子,接着走向教堂。不过,在门口她停了一下,朝大街投去困惑的一瞥。然而她还是进去了,边走边打开祈祷书。而那个男人!一脸狂乱,竟使得繁忙自私的伦敦人都停了下来,盯着他的背影。他连忙赶回寓所,插上门,扑倒在床上,深埋多年的感情喷薄而出,软弱的心灵也从中获得短暂的力量。他生活的全部悲惨与不可理喻一下子展现在眼前。他激动地喊道:“威克菲尔德!威克菲尔德!你疯啦!”

  没准儿他是疯了,他那特殊的处境已把他弄得与疯子无异。考虑到对同类和生活职责的影响,无法说他依然心智健全。他想方设法,或不如说是碰巧把自己与世隔绝——消失不见——放弃自己在活人们中间的地位与特权,却又不曾得到死人们的认可。隐士都跟他的生活完全两样。他和从前一样身居闹市,但人流卷过却对他视而不见。打个比方吧,他一直都在自己妻子和火炉的旁边,却既不能领略妻子的爱情,也无法享受炉火的温暖。这就是威克菲尔德新奇的命运,既保留着原先那份人类的同情心,与人类的利益密切相关,却又丧失了自己对它们的相应影响。探究这种处境对他心灵与智力的影响,不论分开看还是联系起来看,都会其乐无穷。然而,他虽变了,自己却不曾察觉,还以为与原先没啥两样。不错,事实真相有时也会闪现心头,可惜就那么眨眼工夫。他照旧在说:“很快就回去!”——想都不想此话已说了足有二十年。
  我还可以想象,这二十年照他回想起来,恐怕不会比他允许自己不回家的头一个星期更长。他会把这事看做生活中主要事业的一段插曲。要不了多久,等他觉得重返家门时机成熟,妻子看到人到中年的威克菲尔德就会高兴得直拍手。唉,多严重的错误呀!时光若真能等待咱们干完种种爱干的蠢事,咱们大家就都会永葆青春,直到世界末日了。
  失踪后的第二十个年头,一天傍晚,威克菲尔德习惯地朝他仍称为自己家的地方信步走去。这是一个大风乍起的秋夜,阵雨不时噼哩啪啦敲打着人行道,行人还未及撑开雨伞,雨却又住了。在家门附近驻足,透过二楼起居室的窗户,威克菲尔德辨出一炉好火正闪着阵阵红光,天花板上映出一个奇形怪状的人影,那是善良的威克菲尔德太太!那帽子、鼻子、下巴,还有浑圆的腰身,活像一幅美妙的漫画。而且,它还伴着忽上忽下的火光在跳舞,对这么个老寡妇来说,也太快活了。正看着,阵雨袭来,给一阵粗野的狂风一刮,直扑威克菲尔德的面孔和前胸。秋的寒意即刻穿透全身。明知自己家里有炉暖人的好火,妻子会跑着去取那件灰色的外衣和内衣——不消说,这些衣裳她都细心地收在他们卧室的壁橱里呐——他还在这儿傻站着,湿淋淋地打冷颤么?不!威克菲尔德才不傻哩。他爬上阶梯——步履沉重!——自上次下得楼来,二十个春秋已使他腿脚僵硬——可他自己还不明白。站住,威克菲尔德!要去已被你遗弃的唯一的家么?那可就等于踏进坟墓啦!门开了,他走了进去。咱们瞥见了他的面孔,认出了他那狡黠的微笑,那不正是他一直在跟妻子开的这个小小玩笑的前兆么!对这位可怜的女人他戏弄得有多么残忍!得啦,让咱们祝威克菲尔德睡个好觉!
  这件愉快的事情——就算它愉快——只能发生在毫无预谋的时刻。咱们就不跟着这位朋友跨进他家的门槛了。他已给咱们留下许多可供思考的东西,其中的部分智慧对咱们颇有教益,并构成了一种形象。在这个神秘世界表面的混乱当中,其实咱们每个人都被十分恰当地置于一套体系里。体系之间,它们各自与整体之间,也都各得其所。一个人只要离开自己的位置一步,哪怕一刹那,都会面临永远失去自己位置的危险,就像这位威克菲尔德,他可能被,事实上也的确被这个世界所抛弃。
或许您还会喜欢:
空幻之屋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2
摘要:星期五的早晨,六点十三分,露西.安格卡特尔睁开了她那蓝色的大眼睛,新的一天开始了。同往常一样,她立刻就完全清醒了,并且开始思考从她那活跃得令人难以置信的头脑中冒出来的问题。她感到迫切需要同别人商量,于是想到了自己年轻的表妹米奇.哈德卡斯尔,昨天晚上才来到空幻庄园的年轻人。安格卡特尔夫人迅速地溜下床,往她那依然优雅的肩头披上一件便服后,就来到了米奇的房间。 [点击阅读]
苹果树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2
摘要:“那苹果树、那歌声和那金子。”墨雷译《攸里披底斯的〈希波勒特斯〉》在他们的银婚日,艾舍斯特和妻子坐着汽车,行驶在荒原的外边,要到托尔基去过夜,圆满地结束这个节日,因为那里是他们初次相遇的地方。这是斯苔拉·艾舍斯特的主意,在她的性格里是有点儿多情色彩的。 [点击阅读]
茨威格短篇小说集
作者:佚名
章节:26 人气:2
摘要:战争爆发前十年,我有一回在里维耶拉度假期,住在一所小公寓里。一天,饭桌上发生了一场激烈的辩论,渐渐转变成忿怒的争吵,几乎闹到结怨动武的地步,这真是万没料到的。世上的人大多数幻想能力十分迟钝,不论什么事情,若不直接牵涉到自己,若不象尖刺般狼狠地扎迸头脑里,他们决不会昂奋激动的,可是,一旦有点什么,哪怕十分微不足道,只要是明摆在眼前,直截了当地触动感觉,便立刻会使他们大动感情,往往超出应有的限度。 [点击阅读]
蝴蝶梦
作者:佚名
章节:39 人气:2
摘要:影片从梦中的女主人公---第一人称的'我'回忆往事开始。夜里,我又梦回曼陀丽。面对这堆被焚的中世纪建筑废墟,我又想起很多过去……那是从法国开始的。做为'陪伴'的我随范霍夫太太来到蒙特卡洛。一天,在海边我看到一个在陡崖边徘徊的男子。我以为他要投海,就叫出了声。他向我投来愤怒的一瞥。我知道我想错了,他可真是一个怪人。很巧,他竟同我们住在同一个饭店里。 [点击阅读]
质数的孤独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2
摘要:爱丽丝·德拉·罗卡讨厌滑雪学校。她讨厌在圣诞假期也要一大早七点半就起床,她讨厌在吃早餐时父亲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同时一条腿在餐桌下面焦躁地抖个不停,仿佛在催促她说:“快吃!”她讨厌那条会扎她大腿的羊毛连裤袜,讨厌那双让她手指不能动弹的滑雪手套,讨厌那顶勒住她的面颊、同时又用铁带扣卡住她下巴的头盔,也讨厌那双特别挤脚、让她走起路来像只大猩猩的滑雪靴。“你到底喝不喝这杯奶?”父亲再一次逼问她。 [点击阅读]
迷恋
作者:佚名
章节:104 人气:2
摘要:“喂??…喂????”…嘟嘟…嘟嘟嘟…二零零三年,成南。…又来了…又来了,该死的骚扰电话,今天是十八岁的我的第十七个生日…是我喝海带汤的日子没错了,偏偏接到这狗屎味儿的无声电话…^=_=已经一个星期了,“喂…嘟,喂…嘟”(?誄每次都是一样)那边也不说话,就是偷听我的声音然后就断了…今天早晨我居然在生日餐桌上又被涮了一次…^-_-凭我出神入化的第六感, [点击阅读]
追忆似水年华
作者:佚名
章节:129 人气:2
摘要:《追忆逝水年华》是一部与传统小说不同的长篇小说。全书以叙述者“我”为主体,将其所见所闻所思所感融合一体,既有对社会生活,人情世态的真实描写,又是一份作者自我追求,自我认识的内心经历的记录。除叙事以外,还包含有大量的感想和议论。整部作品没有中心人物,没有完整的故事,没有波澜起伏,贯穿始终的情节线索。 [点击阅读]
邦斯舅舅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2
摘要:一谈及巴尔扎克,人们首先会想到他的《高老头》、《欧叶妮·格朗台》、《幻灭》,而《邦斯舅舅》恐怕就要稍逊一筹了。然而,我们却读到了也许会令中国读者意外的评论。安德烈·纪德曾这样写道:“这也许是巴尔扎克众多杰作中我最喜欢的一部;不管怎么说,它是我阅读最勤的一部……我欣喜、迷醉……”他还写道:“不同凡响的《邦斯舅舅》,我先后读了三、四遍,现在我可以离开巴尔扎克了,因为再也没有比这本书更精彩的作品了。 [点击阅读]
阿加莎·克里斯蒂自传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2
摘要:1我以为,人生最大的幸福莫过于有一个幸福的童年。我的童年幸福快乐。我有一个可爱的家庭和宅院,一位聪颖耐心的保姆;父母情意甚笃,是一对恩爱夫妻和称职的家长。回首往事,我感到家庭里充满了欢乐。这要归功于父亲,他为人随和。如今,人们不大看重随和的品性,注重的大多是某个男人是否机敏、勤奋,是否有益于社会,并且说话算数。至于父亲,公正地说,他是一位非常随和的人。这种随和给与他相处的人带来无尽的欢愉。 [点击阅读]
马克吐温作品集
作者:佚名
章节:17 人气:2
摘要:本文是作者根据自己1868年在纽约采访州长竞选的素材写成的一篇政治讽刺小说。作者以夸张的漫画式的笔触,艺术地再现了美国社会中竞选的种种秽事丑闻,揭露了竞选的虚伪性和欺骗性。这篇小说以独立党候选人“我”的自白与大量的新闻、匿名信等引文的对照构成完整的故事,用犀利、夸张、含蓄的语言表达了作者对腐败政治的愤怒谴责。 [点击阅读]
高尔夫球场的疑云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2
摘要:我知道有这么一则已为人所共知的铁事,它的大意是:一位年轻作家决心要把他的故事的开头写得独具一格、有声有色,想借此引起那些读腻了声色犬马之类文章的编辑们的注意,便写下了如下的句子:“‘该死!’公爵夫人说道。”真怪,我这故事的开头倒也是同一个形式.只不过说这句话的女士不是一位公爵夫人罢了。那是六月初的一天,我在巴黎刚办完了一些事务,正乘着早车回伦敦去。 [点击阅读]
魔山
作者:佚名
章节:26 人气:2
摘要:一《魔山》是德国大文豪托马斯·曼震撼世界文坛的力作,是德国现代小说的里程碑。美国著名作家辛克莱·刘易斯对《魔山》的评价很高,他于一九三○年看了这部书后曾说:“我觉得《魔山》是整个欧洲生活的精髓。”确实,它不愧为反映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欧洲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一九二九年托马斯·曼获诺贝尔文学奖,《魔山》起了决定性作用,这是评论界公认的事实。二关于托马斯·曼,我国读者并不陌生。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