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蝴蝶梦 - 小说《蝴蝶梦》电子书——第十四章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我发觉自己又来到那条走廊,就是初到曼陀丽那天早晨逗留过的那条过道。打那以后,我就再没上这儿来过,而且也不想来。阳光从墙壁凹凸处的窗户射进来,在过道深色*的护壁镶板上交织成金色*的图案。
  四周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声响。同上回一样,我又闻到那种不寻常的霉味儿。我拿不准该往哪边走;这儿房间的布局我不熟悉。这时,我忽然记起上回丹弗斯太太是打我身后的一扇门里走出来的,从方位来看,那似乎也正是我想要去的房间,那里的窗户俯瞰着通往大海的草坪。我扭动房门的把手,走了进去。百叶窗全下着,屋里当然很昏暗。我伸手去摸墙上的电灯开关,拧亮了灯,这是一间不大的前室,我估计是间更衣室,沿墙四周尽是些高大的衣柜。屋子尽头有扇门洞开着,里边的房间较大。我穿过房门走进里间,拧亮了灯,四下一望,不由得一惊,原来房间里的家具陈设,一应俱全,竟像一直有人住着似的。
  我原以为桌子、椅子,还有靠墙的那张大双人床,全都会被罩单蒙着,不料什么也没过没。梳妆台上放着发刷、梳子、香水和脂粉。床也铺得平整,还可以看到雪白的枕套和夹层床罩下面露出的一角毛毯。梳妆台和床头柜上都放有鲜花。雕花的壁炉架上也摆着鲜花。靠椅上放着一件缎子晨衣,下面搁一双卧室里穿的拖鞋。有那么一刹那的工夫,我脑子突然一阵迷离,仿佛时光又倒退了回去。而自己是在她犹未去世时打量这房间的……过了一会儿,吕蓓卡本人就会回屋来,哼着小调,在梳妆台的镜子面前坐定,伸手去拿梳子,然后梳理头发。要是也坐在那儿,我就可以看到她在镜子里的映像,而她也会从镜子里看到我这么站在门口。这一切当然都没出现。我还是呆呆地站在那儿,期待着发生什么事。倒是墙上挂钟的滴答声,把我重新唤回现实生活。钟上的针臂指着四点二十五分,跟我手表指示的时间相符。时钟的滴答声,听了使人恢复正常的神智,感到宽心。它提醒我别忘了现在,别忘了茶点马上就会在草坪那儿摆开,等我去享用。我慢慢走到房间中央。不,这房间现在没人使用,没有人再住在这儿。就是那些鲜花,也驱散不了屋里的霉味。窗帘拉得严实,百叶窗关得紧紧的。吕蓓卡不会再回这儿来了。即使丹弗斯太太在壁炉架上摆了鲜花,在床上铺好被单,也没法再把她招回来。她死了,离开人世已一年。她躺在教堂的墓地里,跟德温特家的其他死者葬在一起。
  涛声清晰可闻。我走到窗前拉起百叶窗。不错,我现在站着的这个窗口,正是半小时前费弗尔和丹弗斯太太呆过的地方。白昼的一道道光线射进房来。使电灯光顿时显得昏黄而悠忽。我把百叶窗再拉开些。一束明亮的日光投射在床上,于是,搁在枕头上的睡衣套袋、梳妆台顶上的玻璃镜面、发刷和香水瓶,全都豁然明亮起来。
  日光给了屋子以更强烈的现实感。百叶窗关着的时候,屋子在灯光下倒更似舞台上的布景,像是两场戏之间布置就绪的场景。夜戏已幕落,今晚的演出就此收场,舞台上换上第二天日戏第一幕的布景。而日光却使整个房间栩栩如生,气象盎然。我忘了屋子的霉味,忘了另外几扇窗户的帷帘仍未拉起。我又成了个客人,一个不请自来的客人,闲逛之中误闯了女主人的卧室。梳妆台上是她的发刷,搁在靠椅那边的是她的晨衣和拖鞋。
  进入这屋子之后,我还是第一次感到双腿发软,不住打颤。我只得在梳妆台前的凳子上坐下。我的心不再因感到异样的兴奋而剧烈跳动,倒是沉重得像压上了铅块。我发着呆,出神地在屋子里东张西望。不错,这是个漂亮的房间。在我刚到的那天晚上,丹弗斯太太的介绍并非言过其实,这个房间确是整幢宅子最漂亮的一间。瞧那精致的壁炉架,那天花板,那雕花的床架,那窗帷的流苏,还有那墙上的挂钟和身旁梳妆台上的烛台,所有这一切如果是属于我的,我一定会奉若至宝,爱不释手。可这些东西不是我的,而是属于另一个人。我伸手摸摸那一对发刷。一把比较旧些。这道理我是明白的,人们往往尽顾着用一把发刷,忘了另一把,所以把发刷拿去洗的时候,其中一把还是干干净净,简直没怎么用过。瞧瞧镜子里自己的脸,多苍白,多消瘦,一头平直难看的长发就这么拖着。难道我一直就是这副鬼样子?往日里,脸色*总比现在红润些吧?镜子里的那个人,满面菜色*,姿色*平平,直愣愣地朝我干瞪着眼。
  我站直身,走到靠椅边,摸了摸椅子上的晨衣,又捡起拖鞋拿在手中,一阵恐惧之感猛地袭上心头,越来越强烈,接着又渐渐演化为绝望。我摸摸床上的被褥,手指顺着睡衣套袋上字母图案的笔划移动着,图案是由“R·德温特”这几个字样相互迭合交织而成的。凸花字母绣在金色*的缎面上,挺硬挣的。套袋里的那件睡衣呈杏黄|色*,薄如蝉翼。我摸着摸着,就把它从套袋里抽出来,贴在自己面颊上。衣服凉冰冰,原先一定芬芳沁人,散发着白杜鹃的幽香,可是现在却隐隐约约透出一股霉味。我把睡衣折迭好,重新放回套袋,我一边这么做,一边感到心头隐隐作痛;我注意到睡衣上有几条折痕,光滑的织纹陡然起了皱,可见从上回穿过以后一直没人碰过,也没有送去洗熨。

  我猛然一阵冲动,情不自禁地从床边走开,返身回进那间小小的前室,刚才我看到那儿放着好几口衣柜。我打开其中的一口。不出所料,里面挂满了衣服。这里放的是礼服。衣服用白布袋包着,我看到布袋的袋口上方闪着银光,原来是件金黄|色*的织锦缎礼服。旁边是件颜色*淡黄、质地柔软的丝绒外衣,另外还有条白缎子长裙,裙据一直拖到衣柜的底板,上层的架子上有把鸵毛扇,从一张包装薄纸底下探出头来。
  衣柜由于密不通风而积有一股怪味。杜鹃花在户外清香宜人,可是这种香气闷在衣柜里,不但走了味,而且使绫罗、锦缎都失去了光泽。这时,一阵阵变了味的杜鹃花陈香就从敞开着的衣柜门里向我袭来。我关上衣柜门,重又走进卧室。窗口射进清澈明亮的日光,仍然在金色*的床罩上,那字母图案中高大的斜体R字母,在日光下显得格外耀眼,轮廓分明。
  就在这时,我听见背后有脚步声,回头一看,是丹弗斯太太。她脸上的那副表情,我这辈子再也忘不了。得意洋洋、幸灾乐祸的神气之中,夹杂着一种奇怪的病态激动。我吓得魂不附体。
  “太太,出了什么事?”她说。
  我想朝她笑一笑,可是笑不出来,我张了张了嘴,可是说不出话来。
  “您觉得不舒服吧?”她说。口气极其温和。她朝我走过来。我往后退,想避开她。我相信她要是再朝我逼近一步,我一定会昏厥过去。我感到她的鼻息已经喷到我的脸上。
  “没什么,丹弗斯太太,”我过了一会才说。“我没有想到会在这儿看到你。事情是这样的:我刚才在草坪上偶尔抬头朝窗子看了一眼,注意到有一扇百叶窗没关严。我上来看看是不是能把它关严实。”
  “我来关吧。”说着,她不声不响穿过房间,把百叶窗闩牢。日光消失了,在昏黄、悠忽的灯光下,屋子顿时失却了真实感,重又显得虚幻而-阴-森。
  丹弗斯太太又走过来。在我身边站定,脸上堆着微笑。平日里她总是不苟言笑,冷若冰霜,此刻却一反常态,不仅热乎得叫人惊恐,而且满脸阿谀之色*。
  “您何必对我说百叶窗是开着的呢?”她说。“我离开屋子前就把窗关上了,是您自己开的窗,对吗,嗯?您想来看看这个房间。您干吗以前一直不叫我领您来看呢?我每天都准备陪您上这儿来。您只需吩咐一声就得了。”
  我真想抽身逃走,可是却动弹不得,我还是注视着她的眼睛。
  “既然您现在来了,就让我陪您好好看看吧。”她那巴结逢迎的口气,假惺惺的,却又甜如蜜糖,听了叫人毛骨惊然。“我知道您想看看这儿的一切,您早就想一饱眼福了,只是怕难为情,不好意思提出来罢了。这是个可爱的房间,是不?您从来也没有见过这么可爱的房间吧。”
  她一把抓住我的手臂,拉着我朝床边走去。我无法抗拒,好似个任人摆布的木雕。她的手触着我的手臂,使我不住打寒颤。她这时说起话来,声音压得很低,口吻亲呢,我最讨厌,也最怕听到这种说话腔调。
  “那是她的床。一张挺华丽的床,是不?我一直让这条金黄|色*的床罩铺在上面,这是她生前最喜欢的床罩。这儿套袋里放的是她的睡衣。你已经摸过这睡衣了,是不是?是她生前最后一次穿的睡衣,你想不想再摸一摸?”她从套袋里取出睡衣,塞在我面前。“拿着摸摸看,”她说。“质地多轻多软,是吗?上回她穿过以后我一直没洗。我把睡衣,还有晨衣、拖鞋就这样摆着,全都照那天晚上等她回来时候的原样摆着。那天晚上她再没回来,淹死了。”她折起睡衣,放回套袋。“您知道,服侍她的事儿全由我一个人包了。”她说着,又拉住我的胳膊,把我领到晨衣和拖鞋跟前。“我们试过好多女仆,可是没有一个合她的心意。‘你服侍得比谁都好,丹尼,’她常常这样说。‘除了你,我谁也不要,’你看,这是她的晨衣。她个子要比您高得多,您可以从衣服的长短上看出来。放在身上比试比试吧,一直拖到您的脚踝啦。她身段可美哩。这是她的拖鞋。‘把拖鞋丢给我,丹尼’她总是这么说。对她那颀长的身材来说,那双脚算是小巧玲珑的了。您不防把手伸进拖鞋里试试。鞋身既小又窄,是不是?”
  她硬把拖鞋往我手上一套,脸上一直堆着微笑。同时盯着我的眼睛;“您怎么也没想到她会这么高吧?”她说。“这双拖鞋只配一双娇小的脚穿。她的身材可苗条呢。除非她站在你身旁,否则你不会意识到她那修长的身材。她简直有我一般高呢。可是她躺在那儿床上,看上去却像个小娇娇,那头浓密的黑发像圈光环似地烘托着她的脸蛋。”
  她把拖鞋重新放在地板上,又把晨衣摆回靠椅。“您看过她的发刷了,是吗?”说着,又把我拉到梳妆台前;“发刷在这儿,就像她生前用的时候一样,没有拿去洗过,也没有人碰过。每天晚上总是我替她梳头。‘来吧,丹尼,现在该给我梳头了,’她这么说,而我就站在这儿的凳子旁边一口气替她梳上二十分钟。要知道,她是在最后几年才留短发的。她刚结婚的时候,头发一直垂在腰肢下面呢。德温特先生那时经常替她梳头,不知有多少次,我走进这房间就看到他穿着衬衫,手里拿着这两把发刷。‘重一点,迈克斯,重一点嘛,’她抬头朝他笑着说,而他呢,对她总是百依百顺。您知道,他们总是在一起梳妆打扮,准备主持宴会,而屋子里已宾客满座。‘喂,我要赶不及啦,’他就这么一面说着,一面把发刷扔给我,回报她一笑。那个时候啊,他总是春风满面,喜气洋洋的。”

  丹弗斯太太顿了顿,她的手还是放在我的手臂上。
  “她把头发剪掉的时候,大家都生她气啦,”她接着说。“可她才不在乎呢!‘这是我自己的事,跟别人有什么相干,’她说。当然罗,蓄短头发,骑马航海要方便多了。您知道,有人画过一幅画,那是她策马扬、鞭的英姿,是位著名画家的作品,后来就挂在伦敦皇家艺术学会里,您可曾见过那幅画?”
  我摇摇头说:“不,没见过。”
  “听说那幅画是那一年的最佳作品,”她继续往下说。“可是德温特先生不喜欢那画,不准在曼陀丽挂出来。我想,大概他认为那画不传神,没有充分显示出她的风韵吧。您想看看她的衣服,是吗?”她不等我回答就把我领到那间小前室,把衣柜一口一口打开。
  “我把她的毛皮衣饰都放在这里,”她说。“这些皮毛还没蛀掉,我想以后也不会蛀掉。我总是很当心的。您摸摸那条黑貂皮围脖。那是德温特先生送给她的圣诞节礼物。也曾告诉过我这玩意儿值多少钱,可我现在已忘了。这栗鼠皮披肩是她晚上最常用的。寒风凛冽的夜晚,她常用它裹住肩头。这口柜子里放的都是她的夜礼服。您打开过了,是吗?您把没插销完全闩牢呢。我相信德温特先生最喜欢她穿银白色*的礼服,当然,她不管穿什么都行,不管穿什么颜色*都好看。她穿着这件丝绒礼服真是仪态万方。把它贴在脸上试试,很柔软,是吗?您不会不感觉到吧!温馨犹在,对吗?您简直会觉得这是她刚从身上脱下来的呢。凡是她到过的房间,我总可以一下子辨出来。屋里会留下她的几缕余香。这个抽屉里放的是她的内衣。这套粉红色*的内衣她从来没穿过。她死的时候,当然穿着便裤和衬衫,不过后来被海水冲掉了。几星期以后找到她尸体的时候,身上什么也没留下。”
  她的手指把我的胳臂攥得更紧了。她弯下身子,那张骷髅似的脸贴近我。黑眼珠死死地盯着我的眼睛。“您知道吗,她已在礁石上拉得支离破碎,”她低声细语。“她那张秀美的脸蛋已经无法辨认,两条胳膊也不见了。德温特先生认出是她,亲自上埃奇库姆比去认领尸体,独自一个人去的。当时他病得很厉害,可他坚持要去。谁也不能阻止他,甚至连克劳利先生也劝不住。”
  她停了片刻,可是目光始终盯着我的脸不移开去。“出了这件意外,我永远不能原谅自己,”她说。“全怪我那天晚上不在家。下午我到克里斯去了,而且在那儿耽搁很久;德温特夫人上伦敦去了,不到深夜是不会回来的。所以我也就不急着回来。等我九点半光景回到庄园,听人说她七点不到就已经回来,吃过晚饭,又出去了。当然是到海滩去了,我很担心,那时已起了西南风。要是我当时在家,她就不会出去。她总是听我的话。‘换了我,今儿个晚上才不高兴出去呢,这种天气不宜出门哪!’我会这么对她说;而她呢,也会回答我说,‘好吧,丹尼,你这个爱大惊小怪的老太婆。’于是,不用说,我们就会坐在这儿,促膝谈心,她呢,会像以往那样把她在伦敦的所见所闻,一五一十地说给我听。”
  我的手臂被她的手指指得红一块,紫一块,完全麻木了。我看到她脸上的那层皮绷得多紧,颧骨明显地鼓突出来,耳朵底下有几块小黄斑。
  “德温特先生当时在克劳利先生那儿吃晚饭,”她继续说。“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回来的。我敢说是在敲了十一点以后。将近午夜时分,屋外起了大风,越刮越猛,可她还是没回来。我下了楼,藏书室门框底下不见有灯光透出。我返身上楼。敲敲更衣室的门。德温特先生立即应道:‘谁啊?什么事?’我对他说,我担心德温特夫人怎么这时还没回来。等了一会,他开了房门,身上穿着晨衣。‘我想她大概是留在那边的小屋里过夜了吧,’他说。‘要是我换了你啊,就自管自去睡觉。照现在这种天气,她是不会回这儿来睡觉的。’他显得倦容满面,我也不忍再打扰他。她以前毕竟也多次在小屋里过夜,而且不论什么样的天气也都驾船出过海。说不定她当晚并没有驾船去兜风,只是因为从伦敦回来,想到小屋过夜,调剂一下精神。我对德温特先生道了声晚安就回自己的屋子去了。可是我没有睡着。我一直暗自嘀咕,她究竟干什么去了。”

  她又顿了一下。我不想再听下去。我想抽身从她身边走开,逃离这个房间。
  “我和衣坐在床上,一直坐到清晨五点半,”她说。“我再也等不下去了。我起身套上外衣,穿过林子,直奔海滩。天正破晓,风住了,可是仍下着蒙蒙细雨。我来到海滩,一眼看到水面上的浮筒和那只皮筏,可是不见小船的踪影……”我仿佛看见了那沉浸在灰蒙蒙晨曦之中的小海湾,甚至感觉到丝丝细雨正飘落在我的面颊上;透过那片雾霭,我似乎依稀认出那紧贴水面的浮筒模糊不清的轮廓。
  丹弗斯太太松开我的膀子,把手收了回去,垂落在身旁。此刻她说话时,丧失了刚才那种绘声绘色*的表现力,又恢复了往日里生硬而刻板的腔调。“当天下午有只救生圈被海水冲到了克里斯,”她说。“第二天,几个捕蟹人在海岬边的礁石中又发现另一只,索具的零星碎片也随着潮水漂了进来。”她转过身去,关上抽屉,把墙上的一幅画扶正,又从地毯上捡起一团绒毛。我不知所措地站在一旁瞧着她。
  “为什么德温特先生不再使用这几间屋子,”她说,“这原因您现在明白了吧,您听这大海的涛声。”
  甚至隔着关得严严实实的玻璃窗和百叶窗,我仍然听见大海的吼声,那是海湾里波浪冲击岸边圆卵石所发出的一阵阵低沉而悲枪的琤琮声。此刻,汹涌的潮水也许正奔腾而来,扑上沙滩,几乎一直淹到小石屋附近。
  “自从那晚她淹死以来,他再没有用过这几间屋子,”她说。“他叫人把自己的东西从更衣室搬了出去。我们在走廊尽头为他收拾了一间屋子。其实,我看他连那儿也不常去睡。他常常坐在那把扶手椅子里过夜,早晨总看到椅子周围撒满了烟灰。白天,弗里思听到他老在藏书室里踱步。踱来踱去,踱去踱来。”
  我恍惚也见到了椅子边地板的烟灰,听见了他的脚步声,笃、笃、笃、笃,在藏书室里踱来踱去……丹弗斯太太轻轻带上卧室与前室之间的那扇门,这就把我们同卧室隔了开来,随后又关掉电灯。我再也看不见那张床,看不见搁在枕头上那只睡衣套袋,也看不见那张梳妆台以及靠椅下的那双拖鞋。她走到前室门口,把手按在房门把手上,站在那儿等我。
  “每天我亲自到这儿来掸灰尘,”她说。“如果您日后还想到这儿来看看,只要告诉我一声就行了。挂个内线电话,我就明白啦。我不许那些使女上这儿来。除了我以外谁也不上这儿来。”
  她又摆出一副阿谀奉承的神态,热乎劲儿叫人受不了。她满脸堆笑,显然是虚情假意的做作。“有时候德温特先生不在家,您觉得冷清了,可能会想到这个房间来看看,上这儿来坐坐。到时候只需吩咐一声得啦。这些真是出色*的房间啊。这些房间收拾得这么舒齐,您看了一定不会觉得她离开我们已经很久了吧?您会以为她刚刚走开一会儿,到晚上就会回来的。”
  我勉强挤出一个笑容,说不出话来,感到喉头干涩,仿佛被人卡住似的。
  “不只是这个房间,”她说。“在这所屋子的许许多多房间里,在晨室里,在大厅里,甚至在那间小花房里,到处我都能感觉得到她的存在。您大概也有同感吧?”
  她用古怪的目光瞅着我,嗓门一下子压得低低的,像是跟我耳语。“有时候我沿这条过道走着走着,简直觉得她就跟在我身后,听得见她那急促而轻快的脚步声。这种声音我决不会搞铝的。昔日黄昏时分,我常见到她在门厅上面的画廊里,斜倚栏杆,望着下雨,呼唤着那两条狗。我现在还不时觉得她呆在那儿呢。我仿佛依稀听到她下楼用餐时衣裙拖在楼梯上的悉碎声。”她收住话头,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盯着我的眼睛。“您倒说说,她这会儿是不是看到我俩在这儿面对面交谈?”她一字一顿地说。“您倒说说,死者的幽灵会不会回来,注视着我们这些生者呢?”
  我费力地咽下一口气,紧攥双手,指甲都嵌入了肉里。
  “我不知道,”我说。“我不知道。”我的声音听上去尖利刺耳,很不自然,根本不是我自己的声音。
  “有时候我真怀疑,”她轻声低语着。“有时候我真怀疑,她是不是悄悄回到了曼陀丽,注视着您和德温特先生的一举一动哪!”
  我们站在门边,相互瞪着眼珠对视。我没法把目光从她的眼睛移开。那对眼珠嵌在惨白的骷髅脸上,显得分外-阴-险、狠毒,充满着仇恨。随后,她把通往过道的门打开。“罗伯特此刻已回来了,”她说。“一刻钟之前就回来了。已吩咐他把茶点送到花园的栗子树下去。”
  她往旁边一闪,让我走过去。我跌跌撞撞走出房间,来到过道上,顾不上自己是在往哪儿走。我没有再对她说什么,茫然走下楼梯,拐了个弯,推开那扇通东厢的门,口到我自己的房间。我关紧房门,上了锁,把钥匙放进衣袋。
  然后我就躺在床上,闭上眼睛。我觉得自己像得了什么重病似的。
  ------------------
或许您还会喜欢:
妖窟魔影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当山冈圭介来到琴川河的上游地区,已是时近中午。山冈行走在岩石地带时,极为小心谨慎。如果从同上次一样的道路上通过,则很容易留下足印。山冈圭介连那足印也极力避免留下。他每一步都尽量地避开土质松软的地方,以及草地,把步子尽可能踩在土质坚硬的路面上以及岩石上,以免留下走过的痕迹。他的整个行动都小心翼翼。他深知,稍有不慎,就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山冈进入到岩石地带的中心部位。 [点击阅读]
安德的代言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2
摘要:星际议会成立之后1830年,也就是新元1830年,一艘自动巡航飞船通过安赛波①发回一份报告:该飞船所探测的星球非常适宜于人类居住。人类定居的行星中,拜阿是距离它最近的一个有人口压力的行星。于是星际议会作出决议,批准拜阿向新发现的行星移民。如此一来,拜阿人就成为见证这个新世界的第一批人类成员,他们是巴西后裔,说葡萄矛浯,信奉天主教。 [点击阅读]
安德的游戏
作者:佚名
章节:84 人气:2
摘要:“我用他的眼睛来观察,用他的耳朵来聆听,我告诉你他是独特的,至少他非常接近于我们要找的人。”“这话你已经对他的哥哥说过。”“由于某些原因,他哥哥已经被测试过不符合需要,但这和他的能力无关。”“他的姐姐也是这样,我很怀疑他会不会也是这样,他的性格太过柔弱,很容易屈服于别人的意愿。”“但不会是对他的敌人。”“那么我们怎么做?将他无时不刻的置于敌人之中?”“我们没有选择。”“我想你喜欢这孩子。 [点击阅读]
安迪密恩的觉醒
作者:佚名
章节:60 人气:2
摘要:01你不应读此。如果你读这本书,只是想知道和弥赛亚[1](我们的弥赛亚)做爱是什么感觉,那你就不该继续读下去,因为你只是个窥婬狂而已。如果你读这本书,只因你是诗人那部《诗篇》的忠实爱好者,对海伯利安朝圣者的余生之事十分着迷且好奇,那你将会大失所望。我不知道他们大多数人发生了什么事。他们生活并死去,那是在我出生前三个世纪的事情了。 [点击阅读]
情人 杜拉斯
作者:佚名
章节:17 人气:2
摘要:一个与昆德拉、村上春树和张爱玲并列的小资读者、时尚标志的女作家,一个富有传奇人生经历、惊世骇俗叛逆性格、五色斑斓爱情的艺术家,一个堪称当代法国文化骄傲的作家,一个引导世界文学时尚的作家……《情人》系杜拉斯代表作之一,自传性质的小说,获一九八四年法国龚古尔文学奖。全书以法国殖民者在越南的生活为背景,描写贫穷的法国女孩与富有的中国少爷之间深沉而无望的爱情。 [点击阅读]
老妇还乡
作者:佚名
章节:3 人气:2
摘要:正文第一幕火车站一阵报时钟声后,幕徐徐升起。接着就看到“居仑”两字。显然,这是北京处隐约可见的小城的名称,一片破烂、败落的景象。车站大楼同样破败不堪,墙上标出有的州通车,有的州不通;还贴着一张破烂不堪的列车时刻表,车站还包括一间发黑的信号室,一扇门上写着:禁止入内。在北京中间是一条通往车站的马路,样子可怜得很,它也只是用笔勾勒出来。 [点击阅读]
荆棘鸟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2
摘要:考琳·麦卡洛,生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的惠灵顿。她曾从事过多种工作——旅游业、图书馆、教书;后来终于成了一名神经病理学家,曾就学于美国耶鲁大学。她的第一部小说是《蒂姆》,而《荆棘鸟》则构思了四年,作了大量的调查工作,方始动笔。此书一发表,作者便一举成名。作者是位多才多艺的人,喜欢摄影、音乐、绘画、服装裁剪等。她现定居于美国。 [点击阅读]
藏书房女尸之谜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2
摘要:有些陈腐的词语只属于某些类型的小说。比如情节剧里的“秃头坏男爵”,侦探故事里的“藏书室里的尸体”。多年来我一直试图为人们熟知的主题作一些适当的改变。我为自己订立了条件:书里描写的藏书室必须属于非常正统、传统的那一类,而尸体则必须让人觉得悱恻不定、触目惊心。遵循这些原则,几年来出现在笔记本上的只有短短几行文字。 [点击阅读]
解忧杂货店
作者:佚名
章节:45 人气:2
摘要:导读这就是东野圭吾的本事东野圭吾小说普及性之所以这么高,几乎等于畅销书保证,一个不能不提的因素,即他的作品并非只有谜团,只是卖弄诡计;一个更重要的元素,即他过人的说故事能力,以及很有温度的文字书写;身为作家,强项一堆,难怪东野的创作总是多元又量产。 [点击阅读]
野性的呼唤
作者:杰克·伦敦
章节:13 人气:2
摘要: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 [点击阅读]
闪灵
作者:佚名
章节:38 人气:2
摘要:记不得哪位哲人曾经这样说过:对艺术而言,人类的两种基本欲望只需极小的代价便可以挑动起来,那就是恐惧与性欲。对后者,非本文所涉及的话题,姑且略去。但是把恐惧带进我们的生活,却真的不难。最简单的方法:你可以躲在暗处,出奇不意地向某个路过此地的人大吼一声,你的目的就能达到。当然,前提是他不知道你要玩这个游戏。换句话说,就是对他要保证两个字——悬念。 [点击阅读]
零的焦点
作者:佚名
章节:13 人气:2
摘要:秋天,经人做媒,板根祯子和鹈原宪一订了婚。祯子二十六岁,鹈原三十六岁。年龄倒很相配,但社会上看来,结婚似乎晚了点。“三十六岁还打光棍,不知过去有过什么事?”提亲时,祯子的母亲最为介意。也许有过什么事,三十六岁还没有碰过女人,似乎说不过去。但媒人说绝对没有。好像是在撒谎。作为一男人,也太懦弱了。工作已经多年,置身于男人世界里的份子是这样想的。事实上,和女人完全没交往的男人,会叫人瞧不起。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