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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兵帅克 - 《好兵帅克历险记》在线阅读——【一】第12章:帅克当了卢卡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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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帅克的好运交了没多久,残酷的命运就把他跟神甫的友情割断了。尽管在这以前,神甫的为人使人觉得很可亲,但是这时候他胡搞的一件事却把他可亲的地方弄得一扫而光。
  神甫把帅克卖给了卢卡施中尉,或者更确切些说,他在玩纸牌时,把帅克当赌注输掉了,情形正像从前俄罗斯对待农奴一样。事情发生得出入意料之外。卢卡施请了回客,他们玩起扑克来。
  神甫一个劲儿地输,最后他说:
  “拿我的马弁做抵押,你可以借给我多少钱?他是个天字第一号的白痴,的确与众不同。我敢打赌你从来没见过这样一个马弁。”
  “那么我借给你一百克郎,”卢卡施中尉说。“如果款子到后天不能归还,你那件宝贝可就算我的了。我目前的马弁糟透啦。他整天耷拉着脸子,老是不断地写家 信;这还不够,他摸到什么就偷什么。我曾经痛揍了他一顿,可是丝毫也没用。我一看见他就敲他的脑袋,他还是一点儿也不改。我把他的门牙敲掉了几颗,仍然治 不了这家伙。”
  “那么,好,一言为定,”神甫满不在乎地说。“后天还不上你一百克郎,帅克就归你啦。”
  他把一百克郎输光了,酸着心回家去。他知道在规定的期限以内绝对没有可能凑足那一百克郎,实际上他已经卑鄙无耻地把帅克卖掉了。
  “其实,当初我要是说两百克郎也一样,”他自己嘟囔着,但是当他换电车的时际,一般自责的感触不禁油然而生。
  “这件事我干得真不地道,”他沉思着,一面拉着门铃。“要命我也不知道怎么正眼去面对他呀,该死的!”
  “亲爱的帅克,”他走进门来说。“一件很不平常的事发生了。我的牌运晦气到了家。我把身上什么都输得精光。”
  沉吟了一下,他接着说:
  “搞到最后,我把你也给输掉了。我拿你当抵押,借了一百克郎。如果后天我还不上,你就不再是我的人,就归卢卡施中尉啦。我实在很抱歉。”
  “我有一百克郎,我可以借给您,”帅克说。
  “快拿来,”神甫说,精神抖擞起来。“我马上就给卢卡施送去。我真不愿意跟你分手。”
  卢卡施看见神甫回来,很是惊讶。
  “我来还你那笔债来了,咱们再压它一注,”神甫说,很神气地向四周凝视着。
  “输赢加倍!”轮到神甫时,他说。
  赌到第二轮,他又孤注一掷了。
  “二十点算赢,”坐庄的说。
  “我通共十九点,”神甫垂头丧气地说,一面他把帅克交给他来从新的奴役下赎身的那一百克郎钞票中间最后的四十克郎又输掉了。
  归途,神甫断定这下子是没有转圜的余地了。再没什么可挽救帅克的了,他命里注定得替卢卡施中尉当马弁。
  帅克把他让进来以后,神甫对帅克说:
  “帅克,没办法。什么人也不能违背他自己的命运。我把你和你的一百克郎全输掉了。我尽到了人力,但是天定胜人。命运把你送到卢卡施中尉的魔掌里,我们分别的时辰到了。”
  “庄家赢了很多吗?”帅克自由自在地问,随着他又做了点淡甜酒。喝到临了,帅克深夜里很吃力地把他打发上床去的时候,神甫淌下了泪,呜咽着说:
  “伙计,我出卖了你,没皮没脸地把你给出卖啦。你狠狠骂我一顿,揍我几下吧!我都该承受。随你怎么办。我不敢正眼看你。你捶我、咬我,把我粉碎了吧!那是我应该受的。你知道我是什么吗?”
  神甫把那沾满泪痕的脸埋在枕头上,用轻柔的声音咕哝着:“我是个十足的坏蛋!”于是,他就熟熟地睡去了。
  第二天,神甫躲闪着帅克的眼光,大清早就出去了,到夜晚才回来,带来一个胖胖的步兵。
  “帅克,”他说,仍然避开帅克的眼光;“告诉他东西都放在哪儿,他好摸得着门儿。教教他怎么做淡甜酒。明儿一清早你就到卢卡施中尉那里去报到。”
  因此,第二天早晨卢卡施中尉就初次看到了帅克那坦率、诚实的脸庞。帅克说:
  “报告长官,我就是神甫玩纸牌赌输了的那个帅克。”{{二}}
  军官们使用传令兵是古已有之的。似乎亚历山大大帝就用过马弁,我很奇怪从来还没人写过一部马弁史。如果写出来,其中一定会包括一段描写在吐利都的包围战 中阿尔玛威尔公爵弗南杜⑴没有加盐就把他的马弁吃掉的事。公爵自己在他的“回忆录”里就描写过这段经过,并且说,他的马弁的肉很鲜嫩,虽然筋多了些,那味 道是介乎鸡肉与驴肉之间的。
  这一代的马弁中间,很少人克己到肯于让他们的主人不加盐就把自己吃掉啦。甚至有这种事情发生过:军官们在 跟现代的传令兵作殊死斗的时候,得使用一切想得出的手段来维护他们的权威。一九一二年就有一个上尉在格拉兹受审讯,为了他把他的马弁活活踢死了,可是后来 他被释放了,因为他前后才只干过两回。{{三}}
  金德立奇·卢卡施中尉是风雨飘摇的奥地利王国正规军的一名典型的军官。军官干部学校 把他训练成一种两栖动物。在大庭广众之下,他嘴里说的是德国话,笔下写的也是德文,但是他读的却是捷克文的书;可是每当他给一批纯粹是捷克籍的自愿参军的 军官们讲课的时候,他就用一种体己的口吻对他们说:
  “我跟你们一样,也是个捷克人。人家知道也没关系,可是干么叫人家知道呢!”
  他把捷克的国籍看成是一种秘密组织,自己离得越远越好。除了这一点,他人倒不坏。他不惧伯他的上司,操演的时候总循规蹈矩地照顾他的小队。
  虽然他要嚷也能嚷,但是他从来不大声大气地唬人。可是尽管他对待他的部下很公平,他却讨厌他的传令兵,因为不巧他总是碰上最糟糕的传令兵,他不肯拿他们 当一般士兵看待。他曾经打过他们嘴巴,或者捶他们的脑袋,总之,他曾用劝说和行动设法去改正过他们。他照这样徒然地搞了好几年。传令兵换来换去,没有个 停,最后,每当一个新的传令兵来到的时候,他就对自己叹口气说:
  “又给我派来一个下等畜生了。”
  他很喜欢动物。他养了一只哈尔兹金丝雀,一只波斯猫和一条看马的狗。过去,所有他的传令兵们对待他这些心爱的动物都坏得很,正如当传令兵做了什么鬼鬼祟祟的事情的时候卢卡施中尉对待他们的一样。
  帅克向卢卡施中尉报到以后,中尉就把他领到房间里说:
  “卡兹先生把你推荐了给我,我要你一举一动都符合他的推荐。我有过一打或者一打以上的传令兵,可是没有一个待下来的。我先对你讲清楚:我很严,对于卑鄙的行为和撤谎,我一点也不留情。你对我永远要说实话,并且要本本分分地执行我的命令,不许回嘴。你在看什么呢?”
  帅克正出神地望着挂有金丝雀笼子的那面墙壁。听到这话,一双愉快的眼睛就盯着中尉瞧,用他那种特有的温和的声调说:
  “报告长官,那是只哈尔兹金丝雀。”

  帅克这样打断了中尉的训话以后,依然定睛望着中尉,连眼睛也没眨一眨,身子站得直直的。
  中尉几乎要申斥他,可是看到他脸上那副天真无邪的表情,就只说了一声:
  “神甫推荐说,你是天字第一号的白痴,如今我看他这话也差不离。”
  “报告长官,老实说,神甫的话说得是差不离。当我干正规兵的时候,我是因为长期性*的神经不健全被遣散了的。当时有两个人为了同样原因被遣散,一个是我,还有一个是昆尼兹上尉。他是个整天灌甜酒的老糊涂虫。长官原谅我这么说,这话一点儿也不假。”
  卢卡施中尉像一个想不出适当的词句来表达他的思想的人那样耸了耸肩膀。他从房门到窗口来回踱着,围着帅克走一圈,又踱回去。当卢卡施中尉这么踱着的时候,帅克就用眼睛往返跟踪着他,脸上是一望可知的天真气。卢卡施中尉眼睛望着地毯说:
  “记住,我什么都要弄得干净整洁,不容许撒谎,我要的是诚实。我恨人撒谎,我惩办起撤谎的人来是一点也不留情的。这活你听清楚了没有?”
  “报告长官,听清楚了。一个人最要不得的是撒谎。只要他陷到一本糊涂帐里,前言不对后语的时候,他就算完蛋了。我想最好就是有一说一,有二说二,该承认 的全承认下来。是的,诚实是美德,因为日久天长诚实总是合算的。一个诚实人到处都受人尊敬。他对自己满意。而且他每天上床都觉得自己像个新生的婴儿一样。 他可以说:‘哦,今天我又诚实了一天。’”
  帅克这样大发宏论的当儿,卢卡施中尉坐在椅子上,望着帅克的靴子,心里想着:
  “天哪,我想我大概也常常这么絮絮叨叨地讲废话吧,只是也许我讲起来不同一些。”
  可是,为了不损害他的尊严,等帅克说完了他才说:
  “现在你跟了我,你的靴子得擦得干干净净的,军服得弄得整整齐齐的,钮子全得钉好。总而言之,你的外表得很漂亮,很像个军人,我不能让你马马虎虎像个乡巴佬。”
  歇了一阵,他又接下去向帅克交代了他应该做的一切职务,特别强调了诚实可靠的重要,永远不许谈论中尉这里的事。
  “有时候有女客们来看我,”他又补了一句。“遇到我早上不值班的日子,有时候她们中间这个或者那个也许在这儿过夜。那时节我一按铃,你就送两份咖啡到卧房来。听懂了吗?”
  “报告长官,听懂了。要是我猛然进卧房去,也许会窘住那位太太。我记得有一次我往家里带回一个年轻的女人,我们俩正搞得火热呢,我的老佣工给送咖啡来啦。她大吃一惊,把咖啡都倒在我脊梁上了。您放心,我完全能体谅有一位太太在床上时候的心境。”
  “那就好啦,帅克。遇到沾上太太们的事,我们都得格外有个分寸。”中尉随说随高起兴来,因为这个题目是他在兵营、操场和赌窟之外,闲余时间中最关心的事。
  他住的地方处处露出显着的女性*影响。若干位太大们丢下了她们的小衣裳和其他的装饰品,做为她们访问的纪念。一位太太替他绣了一块很漂亮的桌布,并且在他 所有的内衣裤上绣上他的姓名第一个字母。要不是她的丈夫出来干涉,她很可能把在墙上搞的一套装饰也完成了。另外一个女人在他的卧房里零零落落地堆满了一些 各色*各样的古董,并且在他床头挂了一幅守护天使的像。
  卢卡施中尉的交游广得很。他有一个相片本子,里面满是些女友的玉照;还收藏了各种纪念品,例如几根袜带、四条绣花短裤、三件料子非常考究的女人短袖衬衫、一些亚麻布手帕、一件女胸衣和几双长统丝|袜。
  “我今天值班,”他说。“很晚才回来哪。把房子收拾收拾,样样都弄停当了。从前那个马弁简直不像样子。今天就给他派到前线上去了。”
  卢卡施中尉一走,帅克就把一切都收拾停当。晚上他回来的时候,帅克说:
  “报告长官,一切都收拾停当了,就出了一点点小岔子:猫捣起乱来,把您的金丝雀给吞下去啦。”
  “怎么会吞下去的?”中尉大声咆哮道。
  “报告长官,是这样发生的。我知道猫不喜欢金丝雀,一有空子钻,就一定糟蹋它们。所以,我想最好叫它们熟识熟识。要是那猫露出一点点不老实的模样,我就 痛痛快快揍它一顿,叫它到死也不会忘记金丝雀出来的时候它应当规规矩矩的,因为我是顶爱动物不过的了。那么,我就把金丝雀从笼子里放了出来,让猫用鼻子闻 闻它。可是没等我来得及理会,那可恶的畜生就已经把金丝雀的脑袋咬掉了。您简直想不到它有多么馋。全吞下去了,连身子带羽毛,然后就躲到一旁不住地咕噜咕 噜唱起来,要多开心有多开心。我教训了那猫一顿,那我的确是做了,可是对天起誓,我连一指头也没碰它。我想我最好等您回来再决定怎么对付那个长癞的畜 生。”
  帅克一面这样叙说着,一面直楞楞地望着中尉。本来有意狠狠揍他一顿的中尉,这时倒走开了,坐到椅子上问道:
  “听着,帅克,难道你真是个天下无双的白痴吗?”
  “报告长官,”帅克一本正经地回答说。“一点不错。从很小的时候起我一直就是不幸的。每当我满心想规规矩矩把一件事做好,结果总是出毛病,搞得一团糟。 我一心实在想教那两个畜生熟识熟识,互相能有些了解,可是猫一口把金丝雀吞下去,把什么都搞糟了,这可怪不得我。没有疑问,猫是厉害的畜生。如果长官叫我 对付那猫一顿,我先得……”
  于是,帅克满脸带着天真和慈祥的笑容,对中尉讲起对付猫的办法。如果“防制虐待畜生会”的人士听到了,他们准会气得嘴里冒沫子。帅克表现得这么在行,以致卢卡施中尉忘记了生气,问道:
  “你会管理动物吗?你真的喜欢它们吗?”
  “说起来,长官,”帅克说。“我顶欢喜的是狗,因为您要是会贩卖的话,那是很赚钱的营生。可是我搞不好,因为我这人太老实了。尽管这样,还是有人来麻烦 我,抱怨说:我卖给他们一件假货,而不是一只地地道道的纯种狗,真像所有的狗都可以是纯种的似的。他们又总要狗的血统证明书,这样我只得印一些,把一只在 砖窑上出生的杂种狗写成一只纯种有来历的狗。长官,您要是听见狗贩子们怎样在血统证明书上哄骗他们的主顾,一定会大吃一惊。自然,真正可以叫做完全纯种的 狗也并不多,有时候它的妈妈或祖母跟一条或者甚至几条杂种狗厮混过,然后,生下来的畜生长得就会像它们那些杂种的祖先了。也许长出这个的耳朵,那个的尾 巴,另一个的胡子,颚骨是第四条狗的,弯脚是第五条的,腰身大小又是第六条的。如果一条狗有一打那种姻缘,长官,它长成什么个样子您就可以想见啦。”
  中尉开始对这部狗学发生了浓厚的兴趣。于是,帅克可以畅谈下去了。
  “狗可不像太大们一样能自己染头发,因此,总是由贩狗的人给染。要是一条狗老得毛都发灰了,而您想把它当做一条刚满周岁的狗崽子卖,您就买点硝酸银,砸 碎了,然后用它把狗染得油黑黑的,直像刚出窝似的。您要是想叫它劲头儿足,就喂它些砒霜——像他们喂马的一样;然后就跟磨锈刀似地用砂纸擦它的牙齿。把它 卖给一位主顾以前,先灌它点白兰地,这样它就会晕头晕脑的,接着就欢蹦乱跳起来,汪汪叫着,要多快乐有多快乐,而且见了谁都亲热,就像喝醉了的人一样。可 是最重要的是:您得跟主顾瞎扯,不停地扯,一直扯到他没办法了。如果一个人想买一条看家的狗,而您手头只有一条猎犬,您得有一套他们所说的闲扯的本领,硬 把这个人扯得伏帖了,使他本想买一条看家的狗,结果却把那条猎犬买了下来。或者譬如说,有人要买一只很凶的斗犬来防贼,您得哄弄他,结果叫他没买成斗犬, 却把一条纤小的叭儿狗揣在口袋里了。当我贩卖动物的时候,有一天来了位太大,等她的鹦鹉飞到前面花园去了,刚好有几个孩子在她房前装印第安人玩哪。他们抓 到鹦鹉就把所有它尾巴上的羽毛全拔掉,用来打扮自己。那只鹦鹉没了尾巴以后,竟羞得生了病。跟着一位兽医给了点药面,把它结果了。因此,她想再买一只鹦 鹉,一只规矩的,不要一只什么也不会干,专门骂街的村野的鸟。那么,我手里既没有鹦鹉,也不知到哪里找去,怎么办呢?可是我手里却有一条烈性*子的斗犬,而 且两只眼睛差不多快瞎了。长官,一句话不假,我从下午四点一直跟那位太大扯到黄昏七点,她才不再买鹦鹉,而买下了我那条瞎眼的斗犬。我那档子营生比他们那 套外交可费事多了。她临走的时候,我对她说:‘这回那些小孩子们可休想绺它的尾巴了。’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机会同她谈话了,因为那条斗犬见人就咬。她为了 那个竟不得不由布拉格搬走。长官,您信不信,弄到一只真正头等的动物有多么不容易呀!”

  “我很欢喜狗,”中尉说。“有些我的弟兄们, 现在在前线上还带着狗呢。他们写信告诉我说,在战壕里身边有一条忠实的动物,生活就愉快极了。看来你对狗倒挺在行。我要是有一条狗,我希望你好好照顾它。 你看哪种狗最好?我的意思是:做为一个伴侣。我曾经有过一只猎狐犬,可是我不知道——”
  “长官,猎狐犬我看是挺好的狗。它们很机灵,真的。我曾经知道一条——”
  中尉看了看表,打断帅克滔滔不绝的话头。
  “哦,不早了,我得睡觉去啦,明天我又值班,所以你可以全天都出去找那只猎狐犬去。”
  他上床去了,帅克就躺到厨房的沙发上翻看中尉从兵营里带回来的报纸。
  “真想不到,”帅克浏览着当天新闻的要目,自言自语着。“土耳其王送给德国国王一枚勋章,我连一枚军章还没有呢!”
  忽然他想起点什么,一口气跑进中尉的卧房里。卢卡施中尉睡得正酣,帅克把他叫醒了。
  “报告长官,您还没指示我怎么对付那只猫呢。”
  中尉半睡半醒地翻了个身,迷迷糊糊地咕哝道:
  “关它三天禁闭。”
  接着他又睡了。
  帅克蹑手蹑脚地溜出房间,把那只不幸的猫从沙发底下拖出来,对它说:
  “关你三天禁闭。解散!”
  那只波斯猫又爬回沙发底下去了。
  在布拉格那个通往城堡的石级附近一个角落,有一家小小的啤酒店。这一天,两个人在昏暗灯光下坐在酒店的后排座位上。一个是士兵,另外一个是老百姓。他们坐得很靠近,神秘地低语着。他们看来直像威尼斯共和国的-阴-谋家⑵。
  “每天八点钟,”那个老百姓低声说。“女仆领它沿着哈弗立斯克广场到公园里去。它真凶啊!说起咬人来,它可真接近不得!”
  他往士兵那边更凑近了些,对着他的耳朵说:
  “它连香肠都不吃。”
  “炸了也不吃吗?”士兵问。
  “不吃,炸了也不吃。”
  他们俩同时啐了口唾沫。
  “那么那畜生吃什么呢?”
  “我要知道才怪呢!这种狗有些娇养得、捧得活像个大主教。”
  “真是只猎狐犬吗?别的种狗中尉可不要。”
  “没错儿,是只猎狐犬,而且是很好的一只。椒盐色*的、纯而又纯的配种,可靠得正像你的名字是帅克,我的是布拉涅克。我想知道的只是它吃什么,然后我就把它给你们送来。”
  于是,两位朋友又碰起杯来。帅克入伍以前贩狗的时候,他的狗就是布拉涅克供给的。现在帅克入了伍,布拉涅克认为他有责任替他效劳,不计较报酬。整个布拉格城里和近郊的狗,他条条认得,而且他有一个原则:非纯种的不偷。
  第二天早晨八点钟,好兵帅克就沿着哈弗立斯克广场和公园溜达着了。他是在等一个带着只波摩拉尼亚种小狗的女仆。结果他总算没白等:一只长着络腮胡子的狗围着她跳跳蹿蹿,这动物的毛直而且硬,一双眼睛像是满懂事的样子。
  女仆的年岁相当大了,头发很雅致地挽成一个馒头形。她对狗打了个口哨,手里甩动着牵狗的绳索和一条漂亮的猎鞭。
  帅克对她说:
  “小姐,对不起,去吉斯可夫怎样走哇?”
  她停下脚来望望,看他是不是真心问路。帅克脸上那副愉快样子使她相信这位可敬的士兵的确是想到吉斯可夫去。她神情上露出几分可怜,表示很乐意给他讲解一下去吉斯可夫的路。
  “我是刚调到布拉格的,”帅克说。“是从乡下来的。你也不是布拉格人吧?”
  “我是沃得南尼人。”
  “说起来咱们差不多是同乡,”帅克回答说。“我是普洛提汉人。”
  这是帅克当年在波希米亚南部演习行军的时候得来的关于那个区域地形熟稔的知识,使得这女仆心上对他油然产生了乡亲之感。
  “那么,你当然认得普洛提汶市集广场那个卖肉的裴查尔了吧!”
  “那还用说!他是我的哥哥。四邻哪个人不喜欢他!”帅克说。“他人不坏,肯帮人忙。他卖的肉新鲜,份量也可靠。”
  “那么你是饶立施家里的人啦?”女仆问道,她开始欢喜起这个素不相识的士兵了。
  “那当然喽。”
  “饶立施家哪个是你的爸爸:是住在克尔赤的,还是拉吉斯的那个?”
  “拉吉斯的那个。”
  “他还到处兜卖啤酒吗?”
  “对呀!”
  “可是他今年总有六十好几了吧?”
  “到春天他整整交六十八啦。”帅克泰然自若地回答着。“现在他有一条狗替他拉着车子,它就像那条正在追着麻雀的狗,是条很标致的狗呢,一只美丽的小动物。”
  “那是我们的狗。”他这位新交上的女朋友向他解释说。“我在上校家里帮工。”
  “啊,原来那是你的狗呀,对吗?”帅克打断了她的话。“我伺候的中尉就讨厌狗,真可惜,因为我很爱狗。”

  他沉默了一阵,但是忽然说道:
  “自然,不是每条狗都给什么吃什么。”
  “我们福克斯可讲究极了。有一阵子它一点肉也不肯吃,现在肯吃了。”
  “它顶爱吃什么呢?”
  “肝儿,煮了的。”
  “小牛肝,还是猪肝?”
  “那它倒不在乎,”帅克的女乡亲微微笑了一下说。
  他们一道溜达了一会,然后那条波摩拉尼亚种狗也跟了上来。看来它挺喜欢帅克,隔着鼻笼套一个劲儿地扯他的裤管,不断地往他身上蹦。但是忽然它好像猜出帅 克的来意了,它不再蹦跳,带着一种辛酸和忧虑的神情放慢了步子,并且斜了眼睛瞟着帅克,好像是说:“原来你对我怀的就是那个鬼胎呀,对不对?”
  这时候,女仆正在告诉帅克她每天黄昏六点钟光景带着狗到这一带来,说布拉格的男人她一个也信不过,并且提到她有一回在报纸上征过一次婚,一个锁匠应 征,打算跟她结婚;但是那个人千方百计地骗走了她八百克郎,然后就无影无踪了。到底还是乡下人来得诚实可靠。这一点她有把握。她要是嫁人的话,就一定得嫁 个乡下人。可是那必须得等打完了仗。她认为在战争中间不应该结婚,因为那样女的必然要守寡。
  帅克向她保证六点钟他多半会来的,然后就告辞了。他对布拉涅克说,那条狗什么肝都吃。
  “那么我就喂它公牛肝吧,”布拉涅克这么决定了。“我用公牛肝捉过一条圣伯纳狗。那家伙脸嫩得很。放心吧,明天我一定把那条狗给你送来。”
  布拉涅克很守信用。下午帅克刚拾掇完屋子,就听到门口有狗吠的声音。打开门,布拉涅克进来了,拖着一条性*子很拗的波摩拉尼亚种狗,通身的毛竖得比平常更直。它龇着牙齿,嗥嗥咬着,直像在表示它一心想撕裂、吞噬什么似的。
  他们把狗拴在厨房桌子上,然后,布拉涅克就讲起他捉拿那只动物的经过。
  “我故意带着一块煮熟的肝,外面用纸包着,在它旁边晃荡。于是它就嗅起我来,并且向我身上蹿。等我走到公园那头,就转弯进了勃里杜沃斯卡街。这时候我才 喂了它头一块肝。狼吞虎咽地吃下去了,然后直直地跟着我,生怕我不见了。我进了金德里斯卡街,在那里,我又喂了它一块。它吃进去那一块以后,我就把它用皮 缆索牵上了,领它过了瓦斯拉沃广场,到了汶诺哈拉地,然后又来到沃尔索维斯。它可给我转晕了。过电车道的时候它忽然倒下来,一步也不肯走了。也许它想让电 车压死。我带来一张空白的血统证明书,是在纸铺里买的。帅克,你得把它填上。”
  “必须是你的笔迹。就写:它是从莱比锡的封·毕罗氏狗 场来的。父亲是阿尔尼姆·封·卡勒斯堡,母亲是爱玛·封·特劳顿斯朵尔夫。父系方面,跟齐格菲·封·布森陀有血统关系,它的父亲于一九一二年在柏林波摩拉 尼亚种狗的展览会上得过头奖。母亲得过纽伦堡纯种狗会的金质奖牌。你看它年岁应该写多少?”
  “看它的牙齿,我想大概有两岁。”
  “那么就写十八个月吧。”
  “帅克,它的毛剪的可不好。你看它的耳朵。”
  “那容易办。等它跟咱们熟了以后,可以替它剪。马上动手它一定会闹一场的。”
  这条偷来的狗凶悍地咆哮着,喘着,扭动着,随后它筋疲力尽,就一头倒下了,舌头耷拉在外头,任凭命运的摆布。它慢慢地安静下来了,只是时而还可怜地嗥叫着。
  帅克把布拉涅克剩下来交给他的肝都给了它,但是它碰都不碰一下,只是鄙夷地瞟了一眼,又望着他们两个人,直像是说:“哼,我吃过一通了,你们吃去吧。”
  它带着一种听天由命的神情躺在那里,假装作打盹。忽然像是想起了什么,它用后腿站了起来,用前爪拜拜。它屈服了。
  帅克对这种感人的情景一点也无动于衷。
  “倒下!”他对那可怜的动物嚷道。那狗又倒下了,苦苦地嗥叫着。
  “血统证明书上名字怎么替它填呢?”布拉涅克问。“它以前的名字是福克斯,或者类似的名字。”
  “那么就叫它麦克斯吧。看它在翘耳朵呢,麦克斯,站起来!”
  这不幸的波摩拉尼亚种狗,连家带自己的名字都被剥夺了,开始在厨房里跑来跑去。然后,突然又改了主意,在桌旁坐下来,把地板上剩下的肝吃掉了。随后,它就倒在壁炉的一边,昏昏睡去,结束了它这一段的奇遇。
  “你破费了多少?”布拉涅克临走的时候,帅克问他。
  “帅克,这个你放心好啦,”布拉涅克温柔体贴地道。“为老朋友我什么都肯干,尤其你又入了伍。好吧,伙计,再见啦。记住,可永远不要把它带到哈弗立斯克广场上去,不然你可是自我麻烦。如果你还要狗,你知道我总在哪里晃荡。”
  帅克让麦克斯好好睡了个大觉。他去肉铺买了半磅肝,煮好了,等麦克斯醒来给它一块热的闻闻。麦克斯睡完觉,舔着自己,伸了伸懒腰,嗅嗅那块肝,一口吞下去了。
  “麦克斯,过来!”帅克嚷道。
  那狗战战兢兢地走过来,但是帅克把它抱到膝上,拍了拍它。自从麦克斯来了以后,这是它头一回友善地摆了摆它那剪剩一节儿的尾巴,嬉戏地用爪子搔搔帅克的手,紧紧抓住,很机灵地凝视着帅克,像是说:
  “事情反正是这样了,我知道倒楣的是我。”
  麦克斯从帅克膝上蹦下来,围着他欢欢喜喜地蹿蹦着。赶到黄昏中尉从兵营里回来的时候,帅克跟麦克斯已经成为莫逆了。
  卢卡施中尉看到麦克斯,很愉快地感到惊讶,而麦克斯重新看到一位挎腰刀的人也分外表示高兴。
  问到狗是从哪儿弄来的,花了多少钱,帅克异常泰然自若地回答说:是一个刚刚应征入伍的朋友送的。
  “那好极了,帅克,”中尉说,一面逗着麦克斯。“下月一号,为了弄到这条狗我给你五十克郎。”
  “长官,那我可不能收。”
  “帅克,”中尉正颜厉色*地说。“你来伺候我的时候我跟你说得很明白,你必须听我的吩咐。我说给你五十克郎,那你就得收下,拿去好好挥霍它一通。帅克,有了五十克郎你打算怎么花呵?”
  “报告长官,我就照您命令的好好挥霍它一通。”
  “而且帅克,要是万一我忘记给你这五十克郎,你得提醒我一声。你听明白了吗?这狗确实没有跳蚤吗?你最好给它洗个澡,把它的毛梳一梳。明天我值班,后天我就带它出去溜达溜达去。”
  当帅克给麦克斯洗澡的时候,那位上校——狗的原主人正在大发脾气,说要是抓到了偷狗的人,一定送他到军事法庭去,把他枪毙,把他绞死,判他二十年徒刑,用乱刀把他剁成碎块。
  “那个坏蛋要是给我抓住,我要他的命!”上校咆哮得连窗户都震动了。“我知道怎样对付像他这种流氓。”
  帅克和卢卡施中尉的头上悬着一场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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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氏物语
作者:佚名
章节:63 人气:2
摘要:《源氏物语》是日本的一部古典名著,对于日本文学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被誉为日本文学的高峰。《源氏物语》是世界上最早的长篇写实小说,所以在世界文学史上也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日本是个充满矛盾的国家,在歧视女性*的传统大行其道的同时,世界上最早的长篇写实小说《源氏物语》偏又出自一位女性*之手,《源氏物语》全书,仅百万字,涉及三代历时七十余年,书中人物有四百多位。 [点击阅读]
玩火的女孩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2
摘要:她被人用皮绳绑在一张铁架床上,仰躺着。绳带横勒住胸腔,双手被铐在床边。她早已放弃挣脱。虽然清醒,却闭着眼睛。如果睁眼,她会发现自己身处黑暗中,只有门上方渗入一丝微弱亮光。嘴里好像有口臭,真希望能刷刷牙。她竖耳倾听,若有脚步声就表示他来了。不知道时间已经多晚,但感觉得到已经太晚,他不会来看她了。这时床忽然震动了一下,她不由得睁开眼睛,似乎是大楼某个角落里的某架机器启动了。 [点击阅读]
龙纹身的女孩
作者:佚名
章节:31 人气:2
摘要:这事每年都会发生,几乎成了惯例,而今天是他八十二岁生日。当花照例送达时,他拆开包皮装纸,拿起话筒打电话给退休后便搬到达拉纳省锡利扬湖的侦查警司莫瑞尔。他们不只同年,还是同日生,在这种情况下可说是一种讽刺。这位老警官正端着咖啡,坐等电话。“东西到了。”“今年是什么花?”“不知道是哪一种,我得去问人。是白色的。”“没有信吧,我猜。”“只有花。框也和去年一样,自己做的。”“邮戳呢?”“斯德哥尔摩。 [点击阅读]
双城记英文版
作者:佚名
章节:45 人气:2
摘要:It was the best of times, it was the worst of times, it was the age of wisdom, it was the age of foolishness, it was the epoch of belief, it was the epoch of incredulity, it was the season of Light [点击阅读]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作者:佚名
章节:13 人气:3
摘要:米兰·昆德拉(MilanKundera,1929-),捷克小说家,生于捷克布尔诺市。父亲为钢琴家、音乐艺术学院的教授。生长于一个小国在他看来实在是一种优势,因为身处小国,“要么做一个可怜的、眼光狭窄的人”,要么成为一个广闻博识的“世界性*的人”。童年时代,他便学过作曲,受过良好的音乐熏陶和教育。少年时代,开始广泛阅读世界文艺名著。 [点击阅读]
大侦探十二奇案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3
摘要:赫尔克里·波洛的住所基本上是现代化装饰,闪亮着克罗米光泽。几把安乐椅尽管铺着舒服的垫子,外形轮廓却是方方正正的,很不协调。赫尔克里·波洛坐在其中一把椅子上——干净利落地坐在椅子正中间。对面一张椅子上坐着万灵学院院士伯顿博士,他正在有滋有味地呷着波洛敬的一杯“穆顿·罗德希尔德”牌葡萄酒。伯顿博士可没有什么干净可言。他胖胖的身材,邋里邋遢。乱蓬蓬的白发下面那张红润而慈祥的脸微笑着。 [点击阅读]
野蒿园
作者:佚名
章节:9 人气:3
摘要:在站台上穿梭着的人们,没有人会知道,这个年仅二十四岁、体态娇孝显得郁郁寡欢的年轻女入,正在为一个小时后将要和下车的男子偷救而浑身燥热……一傍晚,有泽迪子从紫野的家里赶到新干线的京都车站时,时间是七点十分。虽说快过了四月中旬,白昼日渐延长,但一过七点,毕竟天色昏暗,车站前已开始闪烁着霓虹灯那光怪陆离的灯光。迪子沿左边笔直地穿过站台,在检票口抬头望着列车的时刻表。 [点击阅读]
1408幻影凶间
作者:佚名
章节:4 人气:5
摘要:一迈克·恩斯林还站在旋转门里面的时候就看到了奥林——多尔芬旅馆的经理——正坐在大堂里厚厚的椅子上。迈克心里一沉。要是我让律师一块儿来就好了,他想。哎,可现在为时已晚。即使奥林已经决定设置重重障碍,想办法不让迈克进入1408房间,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总有办法对付他的。迈克走出旋转门后,奥林伸出又短又粗的手走了过来。 [点击阅读]
百年孤独
作者:佚名
章节:26 人气:2
摘要:全书近30万字,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令人眼花缭乱。但阅毕全书,读者可以领悟,作家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捉弄的正确途径。 [点击阅读]
血火大地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2
摘要:第一章绿林恶魔1没有风,天黑以后,气温还未降下来。空气的湿度很大,蚊子叮咬着人粘糊糊的肌肤。在巴西偏僻内地长大的日本姑娘水野直子,已经习惯了蚊子和毒虫,对蚊虫的毒素已产生了免疫力,即使受到它们叮咬也没什么反应。如果对它们神经过敏的话,在这里简直无法生活。一阵巨大的声音把直子惊醒。她从粗糙的木床上坐起时,那声音变成了狂吼和怒号。 [点击阅读]
冰与火之歌3
作者:佚名
章节:81 人气:2
摘要:天灰灰的,冷得怕人,狗闻不到气味。黑色的大母狗嗅嗅熊的踪迹,缩了回去,夹着尾巴躲进狗群里。这群狗凄惨地蜷缩在河岸边,任凭寒风抽打。风钻过层层羊毛和皮衣,齐特也觉得冷,该死的寒气对人对狗都一样,可他却不得不待在原地。想到这里,他的嘴扭成一团,满脸疖子因恼怒而发红。我本该安安全全留在长城,照料那群臭乌鸦,为伊蒙老师傅生火才对。 [点击阅读]
泰坦尼克号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2
摘要:一艘船。梦幻之旅。巨大、气派、豪华。彩带飘舞、彩旗飞扬。鼓乐喧天、人声鼎沸。画面所具有的色彩只存在于我们的感觉里,而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单一的黄颜色,仿佛是过去多少岁月的老照片、经过无数春秋的陈年旧物。我们似乎可以拂去岁月的灰尘,历数春秋的时日,重新去领略那昔日的梦里情怀。《我心永恒》(《MyHeartGoOn》)—一曲女声的歌,似从九天而来,带着一种空蒙、辽阔的豪放之感,在我们耳际回响。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