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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以中国是文学教育的眼光定义小说时,《复活》简直是一部范本。当有人问起“什么是小说?”,或者更确切的“什么才是真正的小说时?”我们大可以说:“读读《复活》吧。”这种情况的出现当然因为这部小说在文学史上的经典地位,但更主要的是我们的文学理论曾经很大程度上受苏联影响,而苏联的文学理论自然主要概括自俄语文学作品中的经典。于是,作为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的名作,《复活》自然被作为“定义”式的作品,无数后人需要效法的对象。
但当我们开始接触到西方20世纪小说时(主要是一些现代主义作品),不禁要惊呼:“小说还可以这样写!”因为,按照《复活》(更宏大的还有《战争与和平》)所划定的小说模式,这些西方小说简直不是小说。如果广泛阅读了这些小说,再回过头来重读《复活》,其节奏甚至会引起我们的不快。对于一个如此节奏的现代社会,小说中事无巨细的描摹已经近乎冗长。一个例子是:小说开头时玛斯洛娃受审的法庭外,有两个哥萨克门卫。作者对这来那个个门卫不仅写出神态、动作、为何有酒气,甚至写出名字。按照现代小说的观点,这绝对是一处创作败笔,不仅与主题无关,还拖慢了小说的节奏。但按照托尔斯泰时代的小说美学,这种视觉化的描写确实尽可能详细,以便在读者心中唤起一个真实世界镜象的幻影。小说是用来描写真实生活的,是用来表现典型人物的。小说的形式要为其思想服务,小说要在读者眼前呈现世界,仿佛大喊一声:“看吧,这就是你们的俄罗斯!”
但现代小说的技法发生了革命,这是一种讲究“轻逸、迅捷、可见、精确、繁复”的新艺术。这种变化可能来自于现代传媒的发展。当现代作家看到电影的影像记录方式时,他不能不发问:当一部《战争与和平》能用两个小时的影像表现出来,那些旨在唤起俄罗斯映像的描写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这种发问,足以引发小说美学上的一次革命。这种变化,不仅是“形式对内容的超越”或“为艺术而艺术”的精神,更主要的是,对形式的重视,为了解决“小说要表现只有小说才能表现的东西”。
三百余年的审美变化,足以使许多在当时认为是经典的作品在后世仅仅存在于文学史中,我们今天不会去寻找一本《项狄传》。读者的口味有时比文学批评家更能确立一部经典。当我们的生活节奏快得使我们不会去关注那个哥萨克叫什么的时候,我们还能静下心来读《复活》吗?当电影用镜头讲了一个相同甚至更精彩的故事,我们也终于省了为小说补白的脑筋时,托尔斯泰,还是那个托尔斯泰吗?
经典小说的地位并非永远不变,而《复活》的意义,不仅仅在于一个基督教化的寓言,也在于作品在变迁的历史中,究竟会是何种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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