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低地 - 低地(8)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管风琴师把假牙放在他苍白的大手里,当他回到小诊室时,牙医已经在打磨假牙内侧了,白色的粉末落到地板上,他几乎变得友好起来了。但是管风琴师呆呆望着放在布巾上的钳子和剪刀,一言不发。当牙医想把假牙推进他嘴里的时候,他紧闭双唇,张开手掌。他手里拿着假牙走出门,一句告别词也没有说。
  走到门外,他把假牙放进上衣口袋。在自家大门前把它塞进嘴里。现在它摇摇晃晃的。它太大了。但是从那以后,管风琴师再也没去看过牙医。
  演奏管风琴的时候,他一手拿着帽子,另一手撑在管风琴箱子所在的墙壁上。他踩着踏板,间隔规律且合宜,好像在踩自行车,好像他要让管风琴箱子转动起来。踏板和整个教堂在他脚下开始嗡鸣。
  踩管风琴时他闭上双眼,陷入沉思,他的思考有时候像磨破的绳子一样断裂开,因为他在踩踏时睡着了。但即使在睡眠状态,他仍以规律且合宜的间隔踩着踏板。
  他的裤子纽扣总在踩踏时松开。管风琴师在每首歌结束后扣上它,要是他忘记了,就在弥撒结束后扣上,要是那时候也忘了,就回家之后扣,他的妻子穿行在锅碗间,大叫丢人,叫声充斥整个房子。她又一次给礼拜天浓汤放多了盐,把蛋糕忘在烤炉里,每个星期天都这样。
  祖母和我一起坐在第五排长凳上。我旁边坐着高个子蕾妮。她是村里最高的女人。在大街上她显不出身高。但在这里她一动不动地坐着,面容硬如石头。她看起来像根棒子一样僵硬。她的衣裙很干净,熨烫平整。罩衫和衬衫上缝着很多排丝绒线。围裙上用黑色蚕丝绣着许多小孔,即使没有一丝阳光落在上面,黑丝也闪耀着光芒。高个子蕾妮有着笔直修长的手指,她的双肩直得像熨斗的把柄。她很漂亮,但她看起来很冷漠,不易接近。我抽身离她远一点,紧靠着祖母的围裙。祖母恼火地看着我。
  我仰起头,后脑勺靠在颈背。教堂里的天空也是一堵墙。它是天蓝色的,洒满星星。
  我问祖母,哪一颗是金星,她生气地低声骂我笨蛋,继续祈祷。我继续想,马利亚不是真正的马利亚,而是一个石膏做的女人,天使不是真正的天使,羔羊不是真正的羔羊,鲜血只是油画颜料。
  高个子蕾妮的祈祷声传进我的耳朵,她是真正的蕾妮。我看着祖母,不看她的脸,而看她的双手。
  上面所有的筋腱都绷紧了,没有肉,只有骨头和一层干枯的皮。在任何一个瞬间,这双手都可能在死亡中变硬,但它们还在祷告中移动,念珠丁零有声。
  念珠挤在祖母手掌的骨头间,在节节疤疤的瘦小双手上压出青色的印子,双手和它们进行的工作一样伤痕累累,如同散落在房子各处的坚硬木头,和她的家具一样过时,满是刮痕和花弧旋曲。

  长凳上铺着又长又厚的坐垫,从长凳的一头延伸到另一头,看上去像游泳圈。
  坐垫是神甫购置的,以便让村民们在冬天也能来教堂。
  当我坐在这些长凳上时,即使在夏天也感到冷。这里总是很阴暗,侵袭我的寒气从地砖里升起。地砖像宽阔的冰面一样令人惊恐,一个人在上面走了太久,腿都要断了,还得脸扑地,继续走。
  墙壁、长凳、礼拜天礼服、喃喃自语的女人们朝我袭击过来,我即使虔诚祷告也无法自卫,连自己都不能抵抗。我的嘴唇变得冰冷。
  温德尔和他的祖母一起来到教堂。从家到教堂门前的一路上,我不得不和他手牵手。我必须和他一起穿过整个村庄,穿过空荡荡的乡间小路,一起过街,街上能看到甲虫爬过。温德尔坐在上层厢座,靠近管风琴师,能看到他穿着沉重鞋子的脚。
  每个星期天,当我们从教堂出来,温德尔都要对我说,他也要成为管风琴师。他踩着踏板,脑子里有思想,他踩踏板,其他人,其他所有人开始唱歌,当他停止踩踏,别人就停止唱歌。有一次温德尔坐在前排的儿童长凳上。当时他大声地和别人一同祷告,他的结巴让身边的其他孩子都困惑不已。
  神甫从讲坛上朝他扔下一小段粉笔。温德尔的上衣领子上多了一道粉笔痕。他不做声了,毫无生气地坐在那,因为在弥撒期间连哭都不允许,除非在布道时或那之后哭。
  也不允许站起来。
  那次以后,温德尔关上身后的教堂大门之后,就走上狭长盘绕的阶梯,走到管风琴厢廊那去。
  他坐在管风琴师旁边的一张空凳子上。
  另一边坐着驼背的洛伦兹,在另一张空凳子上。
  剧烈的干咳在弥撒期间也不放过洛伦兹。合唱团的女人们唱着歌,转头看他,面露怒色。洛伦兹看到她们的喉咙在唱歌时上上下下地移动。他看到她们脖子上的血管如何膨胀起来,再缩回皮肤下面。卡蒂的脖子上又有一块红色的吻痕,随着喉咙一道移动。
  洛伦兹移开视线,看向他手肘下方的凳子表面。上面刻着名字和年份,画着心形、箭矢和弓。其中有几个是洛伦兹自己刻上去的。
  洛伦兹用一根长钉把自己的名字刻进木头。
  在管风琴箱子上,洛伦兹写上了自己的名字,人们很远就能看到它。洛伦兹喜欢画很大的字母。
  在主柱上写着:洛伦兹+卡蒂。洛伦兹自己写的。管风琴箱子所在的满是灰尘的墙面上也写着洛伦兹,这个词留在那很久,直到一个合唱团女歌手把背靠在上面。
  歌声停止时,下面的长凳上开始了喃喃的祷告。女人们都屈膝跪下,画三遍十字,念叨着神啊——我——不——敢——当,再画一个十字,站起来。

  我做祷告。祖母用膝盖碰我的腿,我小声祈祷。我想祈祷我脱罪。我知道,父亲把小牛犊的腿弄断了。
  村子里不许宰杀小牛,也不许酿制烧酒。夏天里整个村子都散发出烧酒味,就像一个巨大的烧酒壶。每个人都在后院篱笆后头的某个地方酿烧酒,却没人谈这事,连邻居也不说。
  早晨父亲用斧柄穿透小牛的腿。然后他去请兽医。
  将近中午,兽医骑着他的自行车来到院子。他把车停在李树下,他刚消失在牛棚门后,已经有鸡飞到车上去了。
  父亲用罗马尼亚语向医生解释,小牛是如何被食槽的链子绊住脚,如何不能挣脱出来,如何整个身子倒向竿子,再被竿子刺穿腿。
  父亲一边解释,一边轻抚小牛的背。我直直地看着父亲的脸。人们看不出他没有讲真话。我想把他的手从牛背上撞开,我想把他的手扔进院子,踩碎它。我想要他因为说谎而牙齿掉光。
  父亲是个骗子。所有站在那的人,都通过他们的沉默在说谎。所有人都眼睁睁地发愣。我把他们挨个看过来,这些假仁假义的丑陋脸孔,这些鼻子,这些眼睛,这些顶着乱蓬蓬头发的脑袋。父亲早上刚刮过又长出来的胡子使他的野蛮加倍,又掩盖了他的野蛮。父亲用双手强调他的谎言,竭尽所能地让所做的一切都显得可信。
  然后兽医从他油腻腻的袋子里唰啦啦抽出一本本子。他写了一张纸,撕下来递到父亲面前,父亲在兽医还在写字的时候,把一张一百列伊的纸币塞进他的上衣口袋,兽医做出完全没有察觉的样子继续写。
  接下来父亲拿到了纸条,上面写着,小牛遭遇事故。这是危急情况宰杀许可证。
  兽医又一口气喝干第八杯烧酒,把鸡从他的自行车上撵走。鸡四散飞起,在空中咯咯直叫。坐垫上躺着一摊新鲜的鸡屎。我很高兴,因为在擦抹的时候鸡屎弄脏了整张坐垫。车轮滚向巷口,兽医从车的一侧把自己甩上去,驼着背骑走了。他的屁股从坐垫两侧垂下来,像祖母的生面团,在烤面包皮的时候,面团膨胀得挤出边沿。自行车在他的重量下呻吟。叔叔从后院拿来一把大铁锤。
  母亲给他系上围裙。他的屁股那儿缠绕着一大块针脚。然后她给他把衬衣袖子挽到手肘,还不想停止卷动。母亲似乎很缠人,因为她一边大笑。
  母亲也给父亲卷上袖子,这回她做得很快,也不缠人。母亲也卷起自己的袖子,卷得很快,脸上毫无表情。
  祖父甩开臂膀,自己卷起衬衫袖子。
  我害怕。他们所有人的手臂上都长毛。我把自己衬衫的袖子拉下来,盖过手,从里面用手指牢牢抓紧,像用绳捆牢的袋子。我不得不捆牢袖子站在那一阵,以避免动手,避免去抓掐、勒脖子。

  横梁边上的燕子探头看过来,整个白肚皮都露在巢外。它叫都不叫一声。叔叔举起沉重的锤子,我跑进院子,站到李树下,双手捂住耳朵。空气炎热空旷。燕子没有一起出来,它不得不在一场死刑上空孵蛋。
  一村子的陌生狗都在院子里。它们舔舐粪堆枯草上的血迹,把蹄子和皮毛碎片拖过打谷场。叔叔从狗嘴里扯下它们。可不能让狗把这些带到大街上去。
  留在粪肥上的是两只眼睛。猫用尖牙刺入其中一只。它发出咔啦啦的破裂声,淡蓝色的浆水迸溅在猫的脸上。猫颤抖着身子,叉开僵硬的四肢走开了。
  叔叔锯碎一根骨头,骨头有他的胳膊那么粗。
  父亲把带有红色斑点的皮毛钉在谷仓墙壁上晾干。中午的日头会照到那里。几个星期后,我的床前多了块小牛皮。
  每天晚上我都把这块床前地毯拖出去,因为夜里我会在脖子上感觉到它所有的毛发。我梦见,我必须用刀叉吃掉那块皮,我吃下去,吐出来,还得继续吃,再吐出更多的毛。叔叔说,你必须把所有的东西都吃掉,不然就得死。我躺在那里死掉的时候,梦醒了。
  第二天夜里,父亲强迫我骑在小牛背上。他驱赶我们走过一片草地。花朵开得又高又密。我们在草地正中,我身下小牛的脊柱断裂了。我想要下来。然而父亲在喊叫,继续驱赶我穿过周围所有的草地,草地广阔得没有尽头。父亲驱赶我们渡过河流,父亲狂叫,我们跟着回声穿过树林。
  小牛跑得气喘吁吁,巨大的恐惧让它一头撞上一棵树。它的鼻孔里流出鲜血。我的脚趾、漂亮的凉鞋和衣裙上染上了血。小牛倒下的时候,我身下的土地满是鲜血。
  母亲啪的一声打开灯,说早上好,把红色斑点的小牛皮地毯铺到我床前。起床的时候房间在旋转,大片炎热的阳光照在我脸上,我迈出一大步跨过小牛皮地毯。中午母亲从牛棚里拎出挤奶桶,拎进厨房。牛奶上浮着泡沫。我在桶里寻找玫瑰红色的牛奶。必然有血混在里面。挤奶桶是温热的。我用双手环抱着它,长久地倚靠在上面。
  母牛对着空空的枯草堆哞哞叫了一整天。它碰都不碰饲料。它一整天都只饮水,只啜饮冷水,喝水时把脑袋深深埋进桶里,直没到耳尖。
  每天中午母亲都把温暖的、带着母牛体温的牛奶拎进厨房。我问她,要是别人把我从她身边夺走,要杀我,她是否也会悲伤。我倒在柜门上,我的额头上鼓起个蓝色的肿块,我的上唇肿胀,手臂上多了块紫色的斑。一切都来自那个耳光。
或许您还会喜欢:
魔都
作者:佚名
章节:43 人气:0
摘要:以文字构筑的人生舞台──久生十兰曲辰先想一下,1902年的时候,《莫格街谋杀案》现世满一甲子,《血字的研究》刚出版十五年,推理小说正处在我们所谓的“光荣时代”;而即便《科学怪人》与H?G?威尔斯的眾多作品早已出现,但科幻(SF)这一个名词,却还要等到十几年后,才会开张营业,正式成为一个可以标识的文类;尽管爱丽丝当时已经追著兔子跑到了几十年, [点击阅读]
麦田里的守望者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0
摘要:《麦田的守望者》简介霍尔顿是出身于富裕中产阶级的十六岁少年,在第四次被开除出学校之后,不敢贸然回家,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酗酒……他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丑恶,接触了各式各样的人物,其中大部分是“假模假式的”伪君子。 [点击阅读]
黄色房间的秘密
作者:佚名
章节:87 人气:0
摘要:第一章疑云(1)陈述约瑟夫?胡乐塔贝耶的这段奇妙经历时,我的心情一直都很激动。时至今日,他还在坚决反对我讲出这段仍然留有谜团的不可思议的故事,而这个故事,确实可以称为过去十五年中最为奇妙的悬疑故事。如果不是著名的斯坦森教授最近在晚间杂志《荣誉军团》的一篇文章中提议,我甚至认为大家永远都不会知道这件著名的黄色房间案件的全部事实了。 [点击阅读]
黄金假面人
作者:佚名
章节:44 人气:0
摘要:人世间,每隔五十年,或者一百年,要发生一次异常怪的事情。这如同天地异变、大规模战争和瘟疫大流行一样,比人们的恶梦和小说家变的凭空臆想要怪诞得多。人间社会不啻不头庞然巨兽,不知什么时候患上莫名其妙的怪病,脾气会因此变得乖戾反常,不可捉摸。因而,世上往往会突如其来地发生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其中,关于“黄金面具”的荒唐无稽的风情,兴许可算作这每五十年或者每一百年发生一次的社会疯狂和变态吧。 [点击阅读]
黄金罗盘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0
摘要:……这个狂乱的深渊是“自然”的胎盘,恐怕也是坟墓既不是海也不是地,不是风不是火所构成,而是这些元素的纷然杂陈产生了原子,因此必然不断纷争、战乱一直到那万能的创造主把它们用做黑色的材料去建造新世界。那时那深思熟虑的魔王站在地狱的岸边,向那狂乱的深渊观看了一会儿,思虑前去的航程。——约翰?米尔顿《失乐园》第二卷朱维之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11月第一版。 [点击阅读]
黑书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0
摘要:不要引用题词,它们只会扼杀作品中的神秘!——阿德利尽管扼杀神秘,杀死倡导神秘的假先知!——巴赫替如梦在甜蜜而温暖的黑暗中趴着熟睡,背上盖一条蓝格子棉被,棉被凹凸不平地铺满整张床,形成阴暗的山谷和柔软的蓝色山丘。冬日清晨最早的声响穿透了房间:间歇驶过的轮车和老旧公车;与糕饼师傅合伙的豆奶师傅,把他的铜罐往人行道上猛敲;共乘小巴站牌前的尖锐哨音。铅灰色的冬日晨光从深蓝色的窗帘渗入房里。 [点击阅读]
黑暗塔之三:荒原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0
摘要:《荒原》是长篇小说《黑暗塔》的第三部。这部长篇小说的灵感来自于,甚至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依赖于罗伯特·布朗宁的叙事长诗《去黑暗塔的罗兰少爷归来》。第一部小说《枪侠》说的是罗兰,这个已经“转换”的世界里惟一幸存的枪侠,如何一路追踪并最终赶上了黑衣人,那个名叫沃特的魔法师。当中世界尚未分裂之前,沃特曾虚伪地与罗兰的父亲交好。 [点击阅读]
黑暗塔之二:三张牌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0
摘要:《三张牌》是长篇小说《黑暗塔》的第二部。《黑暗塔》的故事灵感在某种程度上来自罗伯特·勃朗宁的叙事诗《去黑暗塔的罗兰少爷归来》(其实这部作品亦受莎士比亚剧作《李尔王》的影响)。《黑暗塔》的第一部《枪侠》,交代了罗兰作为一个“转换”了的世界的最后一名枪侠, [点击阅读]
黑暗塔首曲·枪侠
作者:佚名
章节:68 人气:0
摘要:“对我来说,最佳的效果是读者在阅读我的小说时因心脏病发作而死去。”——斯蒂芬·金金用他那魔鬼般的手指一拨,所有紧绷的心弦都为之轰响,在一阵惊悸又一阵心跳中,带你进入颤栗的深渊……让我们开宗明义:如果还有谁不知道这斯的为何方怪物, [点击阅读]
黑暗的另一半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砍他,”马辛说,“砍他,我要站在这儿看。我要看血流出来。快点,别让我说第二遍。”——乔治·斯达克:《马辛的方式》人们真正的生活开始于不同的时期,这一点和他们原始的肉体相反。泰德·波蒙特是个小男孩,他出生在新泽西州伯根菲尔德市的里杰威,他真正的生活开始于1960年。那年,有两件事在他身上发生。第一件事决定了他的一生,而第二件事却几乎结束了他的一生。那年,泰德·波蒙特十一岁。 [点击阅读]
黑麦奇案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1.今天轮到索玛斯小姐泡茶。索玛斯小姐是资历最浅、效率最差的打字员。她年纪不小了,面孔温驯多虑,像绵羊似的。水还没开,索玛斯小姐就倒水去冲茶叶,可怜她一向搞不清壶水有没有沸腾。她一生有许多烦恼,这也是其中之一。她倒好茶,将茶杯放在每个茶碟上,各加两片软绵绵的甜饼干。 [点击阅读]
鼠疫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0
摘要:用另一种囚禁生活来描绘某一种囚禁生活,用虚构的故事来陈述真事,两者都可取——丹尼尔-笛福①——①丹尼尔-笛福(1660-1731),英国十八世纪名作家,著有《鲁滨孙飘流记》等。故事的题材取自四十年代的某一年在奥兰城发生的一些罕见的事情。以通常的眼光来看,这些不太寻常的事情发生得颇不是地方。乍看起来,奥兰只不过是一座平淡无奇的城市,只不过是法属阿尔及利亚沿海的一个省城而已。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