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德伯家的苔丝 - 小说《德伯家的苔丝》·第十七章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奶牛从草场一回来,挤奶的男女工人们就成群结队地从他们的茅屋和奶房里涌出来;挤奶的女工都穿着木头套鞋,不是因为天气不好,而是免得她们的鞋子沾上了院子里的烂草烂泥。所有的女孩子都坐在三条腿的凳子上,侧着脸,右脸颊靠着牛肚子;苔丝走过来时,她们都沿着牛肚子不声不响地看着她。挤牛奶的男工们把帽檐弯下来,前额靠在牛的身上,眼睛盯着地面,没有注意到苔丝。
  男工中间有一个健壮的中年人,他的长长的白色*围裙比别人的罩衫要漂亮些、干净些,里面穿的短上衣既体面又时兴,他就是奶牛场的场主,是苔丝要找的人。他具有双重的身分,一个星期有六天在这儿做挤牛奶和搅黄油的工人,第七天则穿着精致的细呢服装,坐在教堂里他自家的座位上。他的这个特点十分显著,因此有人给他编了一首歌谣——
  挤牛奶的狄克,
  整个星期里:——
  只有礼拜天,才是理查德·克里克。看见苔丝站在那儿东张西望,他就走了过去。
  大多数男工挤奶的时候都脾气烦躁,但是碰巧克里克先生正想雇佣一个新手——因为这些日子正是缺少人手的时候——于是他就热情地接待了她;他问候她的母亲和家中其他的人——(其实这不过是客套而已,因为他在接到介绍苔丝的一封短信之前,根本就不知道德北菲尔德太太的存在)。
  “啊——对,我还是孩子的时候,对乡村中你们那个地方就十分熟悉了,”他最后说。“不过后来我从没去过那儿。从前这儿有个九十岁的老太太住在附近,不过早已经死了,她告诉我布莱克原野谷有一户人家姓你们这个姓,最初是从这些地方搬走的,据说是一个古老的家族,现在差不多都死光了——新一辈人都不知道这些。不过,唉,我对那个老太太的唠叨没有太在意,我没有太在意。”
  “啊不——那没有什么,”苔丝说。
  于是他们只谈苔丝的事了。
  “你能把奶挤干净吧,姑娘?在一年中这个时候,我不想我的奶牛回了奶。”
  对于这个问题,她再次请他放心,他就把她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阵。苔丝长时间呆在家里,因此她的皮肤已经变得娇嫩了。
  “你敢肯定受得了吗?干粗活的人在这儿觉得够舒服;可是我们并不是住在种黄瓜的暖房里。”
  她郑重地说自己受得了,她说得很热情、很乐意,似乎赢得了他的信任。
  “好吧,我想你先喝杯茶,吃点什么吧,嗯?现在不用?好吧,就随你便好了。不过说实话,要是换了我,走了这么远的路,就要干成芜荽菜杆了。”
  “现在我就开始挤牛奶吧,好让我熟练熟练,”苔丝说。
  她喝了一点儿牛奶,当作临时的点心——牛奶场的老板克里克大吃一惊,说实在的,还有点儿瞧不起——显然他从来没有想到牛奶还是一种上好的饮料。
  “哦,你要是喝得下那种东西,你尽管喝吧,”他在有人阻止她从牛奶桶里喝牛奶时满不在乎地说。“这东西我多年没有碰过它了,我没有碰过它。鬼东西;喝在肚子里就像是一块铅躺在那儿。你拿那头奶牛试试身手吧,”他朝最近的那头奶牛点点头,又接着说下去。“不是说那头牛的奶不好挤。我们有些牛的奶不好挤,有些牛的奶好挤,就同人一样。不过,你很快就会弄清楚的。”
  苔丝换下女帽,戴上头巾,真的在奶牛身下的凳子上坐下来挤牛奶了,牛奶从她的手中喷射进牛奶桶里,她似乎真的感到已经为自己的未来建立了新的基础。她的这种信念孕育出平静,脉搏的跳动缓慢下来,能够打量打量四周了。
  挤牛奶的工人是由男人和姑娘组成的一小支队伍,男人们挤的是硬奶头的牛,姑娘们侍候的则是脾气比较温顺的牛。这是一个大奶牛场。把所有的牛都算起来,克里克管理的奶牛有一百头;在这一百头牛里,有六头或八头牛是奶牛场老板自己动手挤奶,除非是他出门离开了家。那些牛都是所有牛中最难挤的奶牛;因为他偶尔要或多或少地雇些临时工,他不放心把这些牛交给他们,怕他们做事不认真,不能把牛奶完全挤干净;他也不放心把它们交给姑娘们,怕她们手指头缺少力气,同样挤不干净;过了一段时间,结果这些奶牛就都要回了奶——那就是说,再也不出奶了。奶挤不干净的严重性*倒不在于出奶量的暂时损失,而是在于牛奶挤得少,它就出得少,最后就完全停止出奶了。

  苔丝在奶牛身边坐下来挤奶以后,一时间院子里的人谁也不说话了,偶尔除了一两声有人要牛转向或站着不动的吆喝外,听见的都是牛奶被挤进许多牛奶桶里的噗噗声。所有的动作只是挤奶工人们的双手一上一下挤奶的动作,以及奶牛尾巴的来回摆动。他们就这样不停地工作着,他们的四周是广大平坦的草场,一直伸展到山谷两边的斜坡上——这片平坦的风景是由早已被人遗忘的古老风景组成的,而且那些古老的风景同由它们构成的现在的风景比起来,毫无疑问已是天壤之别了。
  “照我看呀,”奶牛场老板说,他刚挤完了奶,一手抓着三脚凳,一手拎着牛奶桶,突然从奶牛身后站起来,向附近的另一头难挤的奶牛走去。“照我看呀,今天这些奶牛出奶和平常有些不同。我敢肯定,要是温克尔这头牛真的开始像这样回奶,不到仲夏,它就一滴奶也没有了。”
  “这是因为我们中间来了一个新人,”约纳森·凯尔说。“我以前就注意到这种事情。”
  “不错。也许是这样的。我还没有想到这个。”
  “有人告诉我说,在这种时候牛奶流到奶牛的牛角里去了,”一个挤牛奶的女工说。
  “好了,至于说牛奶跑到牛角里去了,”牛奶场老板有些怀疑地接口说,似乎觉得甚至巫术都会受到解剖学上种种可能的限制,“我可不敢说;我的确不敢说。长角的奶牛回了奶,可是没有长角的奶牛也回奶了,所以我可不相信这个说法。你知道关于没有长角的奶牛的秘密吗,约纳森?为什么一年里不长角的奶牛没有长角的奶牛出的奶多?”
  “我不知道!”有个挤牛奶的女工插嘴问。“为什么出的奶少呢?”
  “因为在所有的牛中间,不长角的奶牛并不多,”牛奶场老板说。“不过,今天这些犟脾气的奶牛肯定要回扔了。伙计们,我们肯定要唱一两首歌儿了——那才是治这种毛病的唯一法子。”
  当奶牛一出现出奶量比平常减少的迹象,人们往往就采取在牛奶场唱歌的办法,想用这种办法把牛奶引出来;老板要求唱歌,这群挤牛奶的工人们就放开喉咙唱起来——唱的完全是一种应付公事的调子,老实说,一点也没有自愿的意思;结果,就像他们相信的那样,在他们不停地唱歌的时候,出奶的状况的确有了改变。他们唱的是一首民歌,说是有一个杀人凶手不敢在黑暗里睡觉,因为他看见有某种硫磺火焰在围绕着他燃烧,他们唱到第十四段还是第十五段的时候,挤牛奶的男工中有人说——
  “但愿弯着腰唱歌不要这样费气力才好!你应该把你的竖琴拿来,先生;不拿竖琴,最好还是拿小提琴。”
  一直在留神听他们说话的苔丝,以为这些话是对牛奶场老板说的,不过她想错了。有人接口说了句“为什么”,声音似乎是从牛棚里一头黄牛的肚子里发出来的;这句话是那头牛后面的一个挤奶工人说的,苔丝直到这时才看见他。
  “啊,是的;什么也比不上提琴,”奶牛场老板说。“尽管我确实认为公牛比母牛更容易受到音乐的感动——至少这是我的经验。从前梅尔斯托克有一个老头儿——名字叫威廉·杜伊——他家里从前是赶大车的,在那一带做了不少的活儿,约纳森,你不在意吗?——也可以这么说,我见面就认识他,就像熟悉我的兄弟一样。哦,有一次他在婚礼上拉提琴,那是一个月光明媚的晚上,他在回家的路上为了少走一些路,就走了一条穿过名叫四十亩地的近路,在横在路中的那块田野里,有一头公牛跑出来吃草。公牛看见威廉,天呀,把头上的角一晃就追了过去;尽管威廉拼命地跑,而且酒他也喝得不多(因为那是婚礼,办婚事的人家也很有钱),但是他还是感到他没法及时跑到树篱跟前跳过去,救自己的命。唉,后来他急中生智,一边跑,一边把提琴拿出来,转身对着公牛拉起一支跳舞的曲子,一边倒着向角落里退去。那头公牛安静下来,站着不动了,使劲地看着威廉·杜伊,看着他把曲子拉了又拉;看到后来,公牛的脸上都悄悄露出一种笑容来了。可是就在威廉停下来刚要翻过树篱的时候,那头公牛就不再笑了,低下头要向威廉的胯裆触过去。啊,威廉不得不转过身去继续拉给它听,拉呀拉呀,不停地拉;那时还只是凌晨三点钟,他知道再有几个小时那条路上也不会有人来,他又累又饿,简直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当他拉到大约四点钟的时候,他真不知道他是不是很快就要拉不下去了,就自言自语地说,“这是我剩下的最后一支曲子了!老天爷,救救我吧,莫让我把命丢了。”哦,后来他突然想起来他看见圣诞节前夕的半夜里有头牛下跪的事来。不过那时候不是圣诞节前夕,但是他突然想到要同那头公牛开个玩笑。因此,他就转而拉了一首“耶稣诞生颂”,就像圣诞节有人在唱圣诞颂歌一样;啊哈,你瞧,那头公牛不知道是开玩笑,就弯着双腿跪了下去,似乎真的以为耶稣诞生的时刻到了。威廉等到他那长角的朋友一跪下去,就转过身去像一条猎狗蹿起来,祈祷的公牛还没有站起来向他追过去,他已经跳过树篱平安无事了。威廉曾经说过愚蠢的人他见得多了,但从没有见过那头公牛发现那天原来不是圣诞节而自己虔诚的感情受到欺骗时那种傻样的……对了,威廉·杜伊,这就是那个人的名字;这阵儿他埋在梅尔斯托克教堂院子里,什么地方我都能说得一点儿不差——他就埋在教堂北边的走道和第二棵紫杉中间那块地方。”

  “这真是一个离奇的故事;它又把我们带回到中古时代,那时候信仰是一件有生命的东西!”
  这是奶牛场里一句很奇特的评论,是那头黄褐色*母牛身后的人嘟哝着说的;不过当时没有人懂得这句话的意思,就没有引起注意,只是讲故事的人似乎觉得这句话的意思是对他的故事表示怀疑。
  “哦,这可是千真万确的事,先生,不管你信不信。那个人我熟得很。”
  “哦,不错;我不是怀疑它,”黄褐色*母牛身后的人说。
  苔丝这时候才注意到和老板说话的那个人,由于他把头紧紧地埋在奶牛的肚子上,苔丝看见的只是他身体的一部分。她也不明白,为什么老板和他说话也叫他“先生”。不过苔丝看不出一点儿道理来;他老是呆在母牛的下面,时间长得足够挤三头奶牛的奶,他时而嘴里悄悄地发出一声喘息,好像他坚持不下去了。
  “挤得柔和点儿,先生;挤得柔和点儿,”奶牛场老板说。“挤牛奶用的是巧劲儿,不是蛮力。”
  “我也觉得是这样,”那个人说,终于站起来伸伸胳膊。“不过,我想我还是把它挤完了,尽管我把手指头都给挤疼了。”
  直到这时候苔丝才看见他的全身。他系一条普通的白色*围裙,腿上打着奶牛场挤奶工人打的绑腿,靴子上沾满了院子里的烂草污泥;不过所有这些装束都是本地的装束。在这种外表之下,看得出来他受过教育,性*格内向,性*情敏感,神情忧郁和与众不同。
  但是苔丝暂时把他外表上的这些细节放到了一边,因为他发现他是她以前见过的一个人。自从他们那次相遇之后,苔丝已经历尽沧桑,因而一时竟记不起在那儿见过他;后来心里一亮,她才想起来他就是那个曾在马洛特村参加过他们村社舞会的过路人——就是那个她不知道从哪儿来的过路的陌生人,不是同她而是同另一个女孩子跳过舞,离开时又冷落她,上路同他的朋友们一起走了。

  她回想起在她遭受了不幸以前发生的那件小事,对过去的回忆像潮水一样涌了上来,使她暂时生发出一阵忧郁,害怕他认出她来,并设法发现她的经历。不过她在他身上看不出他有记得的迹象,也就放心了。她还逐渐看见,自从他们第一次也是仅有的一次相遇以后,他那生动的脸变得更为深沉了,嘴上已经长出了年轻人有的漂亮胡须了——下巴上的胡须是淡淡的麦秸色*,已经长到了两边的脸颊,逐渐变成了温暖的褐色*。他在麻布围裙里面穿一件深色*天鹅绒夹克衫,配一条灯芯绒裤子,扎着皮绑腿,里面穿一件浆洗过的白衬衫。要是他没有穿那件挤牛奶的围裙,没有人能够猜出他是谁。他完全可能是一个怪癖的地主,也完全可能是一个体面的农夫。从他给那头母牛挤奶所费的时间上,苔丝立刻就看出来,他只不过是在奶牛场干活的一个新手。
  就在此时,许多挤牛奶的女工们已经开始互相谈论起她这个新来的人,“她多么漂亮呀!”这句话里带有几分真正的慷慨,几分真心的羡慕,尽管也带有一半希望,但愿听话的人会对这句评价加以限制——严格说来,姑娘们也只能找到这句评价了,因为漂亮这个词是不足以表现她们的眼睛所看到的苔丝的。大家挤完了当晚的牛奶,陆陆续续地走进屋内。老板娘克里克太太因为自恃身分,不肯到外面亲自挤牛奶,就在屋里照料一些沉重的锅盆和杂事;也因为女工们都穿印花布,所以在暖和天气里她还穿着一件闷热的毛料衣服。
  苔丝已经听说,除她而外,只有两三个挤牛奶的女工在奶牛场的屋子里睡觉;大多数雇工都是回他们自己家里睡。吃晚饭的时候,她没有看见那个评论故事的挤牛奶的上等工人,也没有问起过他,晚上剩余的时间她都在寝室里安排自己睡觉的地方。寝室是牛奶房上方的一个大房间,大约有三十英尺长;另外三个在奶牛场睡觉的女工的床铺也在同一个寝室里。她们都是年轻美貌的女孩子,只有一个比她年纪小,其他的都比她的年纪大些。到睡觉的时候苔丝已经筋疲力尽,一头倒在床上立即睡着了。
  不过,在和她毗邻的一张床上睡觉的女孩子,不像苔丝那样很快就能入睡,坚持要讲讲她刚刚加入进来的这户人家的一些琐事。女孩子的喃喃细语混合着沉沉的夜色*,在半睡半醒的苔丝听来,它们似乎是从黑暗中产生的,而且漂游在黑暗里。“安琪尔·克莱尔先生——他是在这儿学挤牛奶的,会弹竖琴——从不对我们多说话。他是一个牧师的儿子,对自己的心思想得太多,因此不太注意女孩子们。他是奶牛场老板的学徒——他在学习办农场的各方面的技艺。他已在其它的地方学会了养羊,现在正学习养牛……哦,他的确是一个天生的绅士。他的父亲是爱敏寺的牧师克莱尔先生——离这儿远得很。”
  “哦——我也听说过他,”现在她的伙伴醒过来说。“他是一个十分热心的牧师,是不是?”
  “是的——他很热心——他们说他是全威塞克斯最热心的人——他们告诉我,他是低教派的最后一个了——因为这儿的牧师基本上都被称作高教派。他所有的儿子,除了克莱尔先生外也都做了牧师。”
  苔丝此刻没有好奇心去问为什么这个克莱尔先生没有像他的哥哥一样也去做牧师,就慢慢地睡着了,为她报告新闻的那个女孩子的说话向她传过来,一同传过来的还有隔壁奶酪房里的奶酪气味,以及楼下榨房里奶清滴下来的韵律声。
或许您还会喜欢:
夜半撞车
作者:佚名
章节:16 人气:0
摘要:一1在我即将步入成年那遥远的日子里,一天深夜,我穿过方尖碑广场,向协和广场走去,这时,一辆轿车突然从黑暗中冒了出来。起先,我以为它只是与我擦身而过,而后,我感觉从踝骨到膝盖有一阵剧烈的疼痛。我跌倒在人行道上。不过,我还是能够重新站起身来。在一阵玻璃的碎裂声中,这辆轿车已经一个急拐弯,撞在广场拱廊的一根柱子上。车门打开了,一名女子摇摇晃晃地走了出来。拱廊下,站在大饭店门口的一个人把我们带进大厅。 [点击阅读]
夜城1·永夜之城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0
摘要:私家侦探有着各式各样的外型,只可惜没一个长得像电视明星。有的私家侦专长征信工作,有的则是带着摄影机待在廉价旅馆里抓奸,只有极少数的私家侦探有机会调查扑朔迷离的谋杀案件。有些私家侦探擅长追查某些根本不存在或是不应该存在的东西。至于我,我的专长是找东西。有时候我希望自己找不出那些东西,不过既然干了这行就别想太多了。当时我门上招牌写的是泰勒侦探社。我就是泰勒,一个又高又黑又不特别英俊的男人。 [点击阅读]
夜城3·夜莺的叹息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0
摘要:夜城里任何形式的能量都有,不过想要在这里成为电力供货商的话,不但需要稳定的能量,还得要不受外界干扰才行。不管怎样,夜城中形形色色的霓虹灯光总是得要有电才能运作。身为一座大城市中的小城市,夜城拥有许多能量来源,包皮括某些不合法甚至不自然的能量,比方说活人血祭、囚禁神祇、折磨理智,甚至是吸收了能量力场的小型黑洞。还有一些十分浩瀚恐怖、诡异奇特的能量来源,以人类心智无法承受的方式运作。 [点击阅读]
夜城5·错过的旅途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0
摘要:夜城老是给人一种时间不够的感觉。你可以在这里买到所有东西,但就是买不到时间。由于我有许多事情要办,又有许多敌人在身后追赶,所以只好急急忙忙地穿梭在夜城的街道之间。我很惊讶地发现来来往往的人潮都跟我保持一种比平常还要遥远的距离,看来若非我母亲的身分已经流传开来,就是大家都听说了当权者公开悬赏我的项上人头。为了避免卷入无妄之灾,于是众人纷纷及早走避。 [点击阅读]
夜城6·毒蛇的利齿
作者:佚名
章节:16 人气:0
摘要:伦敦中心附近藏有一个可怕的秘密,有如毒蛇缠绕在其中:夜城。一个黑暗堕落的地方,一个大城市中的小城市,一个太阳从未照耀也永远不会照耀的所在。你可以在夜城中找到诸神、怪物,以及来自地底深处的灵体,如果他们没有先找上门来的话。欢愉与恐惧永远都在打折,不但价格低廉,也不会在橱柜中陈列太久。我是个在夜城出生的人,而打从三十几年前出生的那天开始,就不断有人想要置我于死地。我名叫约翰·泰勒,职业是私家侦探。 [点击阅读]
夜城7·地狱债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0
摘要:夜城,黑暗而又神秘的领域,位于伦敦市内。不论是诸神与怪物,还是人类与生灵,都会为了许多私密的理由来到这个病态的魔法境地,追求其他地方无法提供的梦想与梦魇。这里的一切都有标价,商品不会太过陈旧。想要召唤恶魔或是跟天使做爱?出卖自己的灵魂,或是别人的灵魂?想将世界变得更加美好,或是纯粹只是变得大不相同?夜城随时敞开双臂,面带微笑地等着满足你的需求。 [点击阅读]
夜行观览车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0
摘要:观览车,意指“摩天轮”。兴建期间,附近高级公寓发生惊人命案这群斜坡上的住户,都衷心期待摩天轮落成后,明天会更加闪耀……01晚上七点四十分——事情为什么会演变成这样呢?远藤真弓眼前的少女名叫彩花,这名字是她取的。少女一面高声嘶喊,一面挥手把书桌上的东西不分青红皂白全扫落到地上。不对,手机、大头贴小册之类她喜欢的东西部避开了。 [点击阅读]
夜访吸血鬼
作者:佚名
章节:18 人气:0
摘要:——代序姜秋霞安妮·赖斯是美国当代著名的小说家之一,她1941年出生在美国新奥尔良,1961年与诗人斯坦·赖斯结为伉俪,1964年获旧金山州立大学学士学位,1971年获加州大学硕士学位。她在成名之前做过多种工作:女招待、厨师、引座员等等,经历十分丰富,为她的写作奠定了充实的基础。 [点击阅读]
大西洋案件
作者:佚名
章节:16 人气:0
摘要:珍-玻波小姐坐在窗前瞧着前面,好久以来她已不再欣赏这片原是茂密的花园。但是什么也没去做。雷库克的藉口总头头是道,不是天气太干燥,就是太潮湿,或是泥土泡了水。雷库克自己栽花种菜的原则很简单,泡几杯浓浓的甜茶做为提神用,秋天来时扫落叶,夏天时种植他喜爱的鼠尾草和紫苑花。凭良心说,他喜爱他的主人,也迁就他们的喜好,对于蔬菜他知道得很清楚,什么是上好的香薄荷或是甘蓝菜绝不会弄错。 [点击阅读]
天涯过客
作者:佚名
章节:24 人气:0
摘要:“请各位旅客系上安全带!”机上的乘客个个睡眼惺忪地在身旁摸索着,有人伸着懒腰,他们凭经验知道不可能已经抵达日内瓦。当机舱长威严的声音再度宣布:“请系上安全带!”时,细碎的瞌睡声漫成一片呻吟。那干涩的声音透过扩音机,分别以德、法、英文解释着:由于恶劣天气的影响,机上乘客将有短时间会感到不适。史德福-纳宇爵士张口打了个大呵欠,伸着双手把身子挺得高高的,再轻轻扭动两下,才依依不舍地从好梦中醒来。 [点击阅读]
天黑前的夏天
作者:佚名
章节:14 人气:0
摘要:一个女子双臂交叉,站在自家后屋台阶上,等待着什么。在想事儿吗?她可不这么认为。她是在试图抓住某个东西,让它赤条条地躺在跟前,好让她细细端详,看个真切明白。最近一段日子里,她脑海里的种种想法多如衣架上的衣服,她一件件取下“试穿”。任凭自己嘴里冒出童谣般老掉牙的话语,因为遇到重要事件,人们总是习惯套用老话表明态度,而老话却多为陈词滥调。 [点击阅读]
太阳照常升起
作者:佚名
章节:29 人气:0
摘要:欧内斯特.海明威,ErnestHemingway,1899-1961,美国小说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海明威1899年7月21日生于芝加哥市郊橡胶园小镇。父亲是医生和体育爱好者,母亲从事音乐教育。6个兄弟姐妹中,他排行第二,从小酷爱体育、捕鱼和狩猎。中学毕业后曾去法国等地旅行,回国后当过见习记者。第一次大战爆发后,他志愿赴意大利当战地救护车司机。1918年夏在前线被炮弹炸成重伤,回国休养。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