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冰与火之歌5 - 第九章 戴佛斯(一)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闪电撕裂了北方的蓝白色天空,镂刻出夜灯台漆黑的塔楼。六次心跳之后传来雷鸣,犹如遥远的鼓点。
  守卫们押着戴佛斯·席渥斯穿过一座黑色玄武岩桥梁,途经一道锈迹斑斑的铁闸门,门后是一道注入了海水的护城深河,两根巨型铁链拉起吊桥悬跨河上。绿色的海水在河中汹涌澎湃,溅起朵朵浪花拍打在城堡基石上。护城河对面的城门楼比之前的更大,石材上覆满海藻。手腕被缚的戴佛斯跌跌撞撞地穿过泥泞的庭院,冷雨刺痛了眼睛。守卫们在后面戳他,驱赶他登上破浪城幽深的石制主堡。
  入室之后,守卫队长立刻解开斗篷挂在钉子上,以免雨水弄脏磨薄了的密尔地毯。戴佛斯也用被缚的手笨拙地解着斗篷扣——他没有忘记在龙石岛效命期间学会的礼仪。
  伯爵大人独坐在昏暗的大厅里,享用由啤酒、面包皮和姐妹乱炖组成的晚餐。大厅的厚石墙上安置有二十个铁烛台,但只有四个插了火炬,而且都没点燃。明灭的光线来自于两根摇曳的牛脂粗蜡烛。戴佛斯可以听见冷雨冲刷墙垒、从漏雨的屋顶滴下发出的一成不变的声音。
  “老爷,”队长报告,“我们在鲸腹坨抓到这家伙。他试图行贿离岛,身上带有十二枚金龙,以及这个东西。”队长把那条镶金边的黑天鹅绒宽缎带放到领主面前的桌上,缎带上有三个章:一为金色蜂蜡的宝冠雄鹿、一为红蜡的烈焰红心,一为白蜡的手形纹章。
  戴佛斯浑身湿透,浸湿的绳子陷进皮肤里,擦得手腕生痛。眼前这位领主只消一句话,就可以把他挂上姐妹屯的绞架门,但好歹屋里可以避雨,脚下也是坚实的石板而非颠簸起伏的甲板。他早被淋成了落汤鸡,外表狼狈不堪,内心更是倍受背叛和悲伤的摧残。这场风暴是不折不扣的折磨。
  领主用手背擦了擦嘴,拿起缎带来仔细瞧看。城外雷电闪烁,半个心跳的时间里,墙上的弓箭孔放射出一片蓝白光芒。一、二、三、四,戴佛斯数到四,雷声方才传至。等雷霆平息后,他又听见那一成不变的雨水声,听见脚下巨浪冲刷过破浪城的巨型石拱门、怒号着灌进地牢。他很可能会被锁进地牢,用铁链拴在潮湿的石地板上,等待上涨的怒潮的判决。不,他试着提醒自己,那是走私者的死法,御前首相不会这样死去。他把我卖给太后收益更多。
  领主用手指抚摸着缎带,冲缎带上的印章皱起眉头。他是个魁梧的家伙,又肥又丑,生了一副桨手的宽肩膀却没有脖子。他的脸和下巴被粗糙的灰胡须覆盖,胡须中点缀着点点白丝。他宽厚的浓眉上却是个秃头,粗大的酒糟鼻血管清晰可见。他嘴唇很厚,右手中间的三根指头好像长着蹼。戴佛斯以前就听说三姐妹群岛上有些领主有蹼状的手和脚,但一直以为那不过是水手们的故事而已。
  领主倾身向前。“给他松绑,”他吩咐,“摘掉他的手套,我要瞧瞧他的手。”
  队长遵命行事。当他展示出俘虏残废的左手时,外面又有闪电,电光将戴佛斯·席渥斯被削短的手指映在甜姐岛伯爵高德瑞奇·波内尔那张生硬粗蛮的脸上。“缎带是个人都能偷,说明不了问题,”领主道,“但这些指头是真的。你确实是洋葱骑士。”
  “这的确是我的外号,大人。”其实戴佛斯现下已身列诸侯之林,更受封骑士多年,但内心深处他一直没变,仍是那个用一船洋葱和咸鱼换得骑士身份的卑微走私者。“别人还给我取过更糟的外号。”
  “没错,比如叛徒、反贼和变色龙。”
  他无法接受最后一个词。“我从未变色,大人,我一直是国王的人。”
  “如果史坦尼斯也算国王的话。”领主用刚硬的黑眼珠上下打量他。“来这里的骑士会来城堡找我,而不是去鲸腹坨,那是无法无天的走私者聚集的地方。你是打算重操旧业吗,洋葱骑士?”
  “不,大人,我想找船去白港,替国王送信给那边的领主。”
  “那你可来错了地方,见错了领主,”高德瑞奇伯爵颇感有趣,“这是甜姐岛上的姐妹屯。”
  “我知道。”甜姐岛上的姐妹屯跟“甜美”没有半点关系,这是个肮脏丑陋的小镇,到处弥漫着猪屎和烂鱼的臭味,戴佛斯当走私者时没少来这里。数百年来,三姐妹群岛都是走私者的天堂,在这之前则是海盗的巢穴。姐妹屯的街道是用木板在泥巴上铺的,街上的房屋则全是枝条编织的篱笆房,房顶搭着稻草,而它的绞架门上总是挂着肚皮被剖开、内脏悬空的尸体。
  “我不怀疑,你在这里有朋友,”领主说,“每个走私者在姐妹群岛都有朋友。他们中肯做我朋友的,我留下;不肯做我朋友的,统统吊死。我会慢慢折磨他们,看着他们的肠子在膝盖边晃荡,”闪电点亮了窗户,屋子又明亮起来。二次心跳后传来雷声。“你说你要去白港,那来姐妹屯做什么?你是怎么来的?”
  因为国王的命令和朋友的背叛,戴佛斯心想,但他说出口的却是:“因为风暴。”
  一共二十九艘船从长城出发,现在若剩下一半,戴佛斯都会惊讶。沿海岸南下途中,他们一直被黑云、狂风和暴雨笼罩。划桨战舰“奥莱多号”和“老母之子号”撞毁在斯卡格斯岛的岩石上——那个被独角兽和食人族盘踞的岛屿连“瞎眼杂种”都不敢涉足;大型平底商船“萨索斯·桑恩号”则在灰崖边搁浅。“史坦尼斯必须赔偿,”萨拉多·桑恩心痛地说,“他必须拿出金子来,一条船一条船地赔我。”愤怒的神灵似乎存心要他们为快捷的北行付出代价,他们当初从龙石岛直到长城旅途平顺、航速如飞,如今却举步维艰。又一阵飓风撕裂了“丰收号”的索具,萨拉多·桑恩不得不将其拖行。但在寡妇望以北十里格处,大海再度翻腾起来,“丰收号”不由自主地撞上了一艘拖带它的船,两船都沉没了。整个里斯舰队被七零八落地吹散到狭海里,有的船或许日后会在某个港口现身,有的船则永远见不到了。

  “这都是你的国王干的好事,让我成了乞丐萨拉多,”舰队残部航到咬人湾时,萨拉多·桑恩向他抱怨,“穷光蛋萨拉多。我的船去了哪里哟?还有我的金子,那些许诺给我的金子哟!”当戴佛斯向他保证他一定会得到补偿时,萨拉爆发了,“几时,几时!?明天?下个月?等到红彗星再临?他许诺给我金子和宝石,他一直不停地许诺,但我一分钱也没见着。‘我郑重承诺’——他说得轻巧,噢哟,还把高贵的王家字据给立了下来。我问你,国王的字据能吃吗?羊皮纸和封蜡能解渴吗?我能搂着白纸黑字儿滚到羽毛床上、听它们吱吱尖叫吗?”
  戴佛斯力促对方保持忠诚,他对萨拉指出,若是现在抛弃史坦尼斯的事业,就等于葬送所有赢得补偿的希望。大获全胜的托曼王不可能为失势的叔叔买单,萨拉只能坚定不移地支持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直至其夺得铁王座,否则连一个子儿都别想捞到。萨拉必须耐心。
  或许换个巧舌如簧的领主老爷能说服这里斯海盗头子,但戴佛斯只是个洋葱骑士,他的话反而让萨拉更恼火。“我在龙石岛上很耐心哟,”他说,“我耐心地看着红袍女焚烧木头神像和哀嚎的可怜虫;一路去长城我很耐心哟,在东海望我也耐心……还挨着冻,那鬼地方真冻。现在嘛,我呸,去你的耐心,去你的国王。我的人都快饿死喽。他们希望跟自己的老婆亲热,希望数数自己的孩子,希望再见到石阶列岛和里斯的情欲园,可结果呢?结果他们只得到冰雪、风暴和空洞的承诺!他们不要这个!北境太冷喽,越来越冷喽。”
  我知道这一天终究会来,戴佛斯告诉自己,我虽然喜欢这老流氓,但没有傻到相信他不变心。
  “风暴。”高德瑞奇伯爵说出这个词的语气就像念出情人的名字。“安达尔人到来之前,风暴在姐妹群岛是神圣的事。我们的古神是波涛女士和天空之主,他们云雨时就会产生风暴。”领主倾身向前,“迄今为止,没有哪个国王有心寻求姐妹群岛的支持。有什么必要关注我们这穷乡僻壤呢?但现在你来了,风暴把你送来了。”
  是我朋友把我出卖了,戴佛斯心想。
  高德瑞奇伯爵转向守卫队长,“我跟他单独谈。他从未来过这里。”
  “是,老爷,他从未来过。”队长遵命离开,湿漉漉的靴子在地毯上印下潮湿的脚印。地板下方的海洋仍在无尽地咆哮,冲击城堡地基。门“轰”地一声合上,犹如远方的雷鸣,接着电光真的再度亮起,仿佛遥相呼应。
  “大人,”戴佛斯开口,“只要您肯送我去白港,陛下一定感念于心。”
  “我可以送你去白港,”领主确认,“也可以送你去冰冻地狱。”
  姐妹屯跟地狱也差不了多少。戴佛斯惴惴不安。三姐妹群岛向来反复无常,只为自己打算,理论上受谷地的艾林家族管辖,但鹰巢城根本指挥不动他们。
  “你来这的事若是给桑德兰知道,他会要我交人,”波内尔是甜姐岛伯爵,朗多普和托伦特统治着长姐岛和小姐岛,但他们都得服从三姐妹群岛侯爵崔斯顿·桑德兰,“然后他将把你卖给太后,以换取一点兰尼斯特的金子。可怜的穷鬼,七个儿子都决心要当骑士,他需要每一枚能搞到的金币。”领主拿起木勺,朝炖肉汤继续发起进攻。“过去我诅咒诸神只给我女儿,直到我听见崔斯顿抱怨战马的费用。你要是知道多少鱼才能换套像样的板甲与锁甲,肯定会大吃一惊。”
  我也有七个儿子,不过其中四个给烧死了。“桑德兰侯爵是鹰巢城的封臣,”戴佛斯说,“按照律法,他应把我交给艾林夫人处置。”他觉得自己在她面前的机会比在兰尼斯特面前的机会要大。
  莱莎·艾林虽没参与五王之战,但毕竟是奔流城的女儿、少狼主的姨妈。
  “莱莎·艾林死了,”高德瑞奇伯爵说,“她被歌手谋害。如今小指头大人统治谷地。你说说,海盗上哪儿去了?”见戴佛斯不答,他便拿勺子敲桌子,“我指那些里斯人。托伦特在小姐岛上见过他们的风帆,之前寡妇望的菲林特也见过。橙、绿和粉色的帆。萨拉多·桑恩人在哪里?”
  “在海上。”萨拉打算绕行五指半岛,一路沿狭海南下,带着剩余船只返回石阶列岛。若他在路上能遇到商船,也许可以打劫几艘,不无小补吧。“陛下派他去南方骚扰兰尼斯特及其盟友。”这是他冒雨划向姐妹屯时反复编排的谎言。世人迟早会知道萨拉多·桑恩抛弃了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让国王失去了海军力量,但他戴佛斯·席渥斯绝对守口如瓶。
  高德瑞奇伯爵搅着炖肉汤,“那老海盗桑恩让你自己游上岸?”
  “我是坐小船上岸的,大人。”萨拉一直等到夜灯台在“瓦雷利亚人号”的左舷船头出现,才把他放下船——他们之间毕竟还有友谊。里斯人发誓说自己很乐意带他南下,但戴佛斯严词回绝了。史坦尼斯需要威曼·曼德勒的支持,而他信托戴佛斯去赢取这份支持。戴佛斯告诉萨拉,他不能辜负这份信托。“呸,”海盗亲王回复,“我的老友,他会用荣誉杀了你。他会杀了你哟。”
  “我还从未接待过国王之手,”高德瑞奇伯爵说,“照你看,史坦尼斯会付赎金吗?”
  他会吗?史坦尼斯给了戴佛斯领地、头衔和官职,但他舍得拿出真金白银来救他的小命吗?再说他没有金子,不然也不会失去萨拉了。“大人您想弄清楚的话,可以派人去黑城堡询问陛下。”
  波内尔哼了一声,“小恶魔也在黑城堡?”
  “小恶魔?”戴佛斯弄糊涂了,“他在君临,因为谋害外甥而被判处死刑。”

  “我父亲常说,长城是消息最不灵通的地方。侏儒逃了,他变身穿出黑牢的铁栏,赤手空拳把他父亲大卸八块。一名守卫亲眼见到他逃亡,说他浑身浴血,从头到脚像被鲜血淋过一样。太后下令,无论谁抓到他都赏赐领主之位。”
  戴佛斯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的意思是泰温·兰尼斯特死了?”
  “是的,被亲儿子所杀。”领主喝了口啤酒。“姐妹群岛有自己的国王的时候,我们才不容忍侏儒。我们会把侏儒丢进海里,做为给诸神的献祭。修士不许我们这么干,真是一群死脑筋的傻瓜,诸神若不当他们是怪物,又怎会把他们造成那副模样?”
  泰温公爵死了。一切皆已改变。“大人,您能准许我派乌鸦送信给长城吗?泰温公爵的死讯一定要让陛下知道。”
  “他会知道,但不是从我这里,也不能是从你这里——只要你还待在我这间漏雨的房子里就不成。如果世人以为我偏袒史坦尼斯,那就太不幸了。桑德兰家支持过两次黑火叛乱,我们跟着一起倒了大霉。”高德瑞奇伯爵冲一把椅子挥挥勺子。“趁你还没摔倒赶紧坐下,爵士。我的厅堂又黑又冷又潮湿,但至少还有适当的礼仪。我们会为你找些干燥衣服,不过你得先吃点东西。”他吼了一声,一个女人便进到大厅。“我们要喂饱客人,再拿些啤酒、面包皮和姐妹乱炖来。”
  褐啤酒,黑面包皮,炖肉汤则跟奶油一样白。浓汤盛在一条挖空了的老面包皮里,里面有大葱、萝卜、大麦、白色及黄色的芜菁、蛤蚌、大块的鳕鱼肉和螃蟹肉,还有厚厚一层奶油和黄油。这样的汤正是给湿冷的寒夜准备的,它能让人从骨子里头暖和起来。戴佛斯心怀感激地狼吞虎咽。
  “你吃过姐妹乱炖吗?”
  “吃过,大人,”三姐妹群岛上每家旅馆、每间酒店都有这道招牌菜。
  “这是戈拉做的,比你吃过的更美味。戈拉是我外孙女。你结婚了吗,洋葱骑士?”
  “结了,大人。”
  “遗憾,戈拉还没有。朴实的女人才能成为可靠的老婆。你瞧,汤里有三种螃蟹:红蟹、蜘蛛蟹和帝王蟹,除了她做的姐妹乱炖,我根本不吃蜘蛛蟹,吃它简直像是同类相残。”领主示意他看看冰冷漆黑的壁炉上挂的旗帜:灰绿底色的旗帜上绣了一只白色蜘蛛蟹。“据说史坦尼斯烧死了自己的首相。”
  我的前任。在龙石岛上,梅丽珊卓活活烧死了艾利斯特·佛罗伦,以召唤送他们迅捷北上的奇风。当后党人士将他绑上刑柱时,半裸身子的佛罗伦伯爵尽力保持威严的姿态,他神情倨傲、一言不发,但一旦火舌舔上大腿,他就开始了惨叫——假如红袍女所言是实,正是他的惨叫令他们一路顺风抵达东海望。戴佛斯不喜欢那场顺风,风中似乎有烤焦血肉的味道和活人凄厉的哀嚎。我也可能落得如此下场。“我没被烧死,”他告诉高德瑞奇伯爵,“虽然东海望差点冻死我。”
  “长城就那样。”女人又带来一条新出炉的面包皮,热腾腾的。戴佛斯看见她的手,不禁一愣。他的表情被高德瑞奇伯爵捕捉到了。“没错,她也有遗传,五千年来波内尔家的人都有。她也是我外孙女,但不是炖汤的那个。”他一把将面包皮撕成两半,分了一半给戴佛斯。“吃吧,是好物。”
  的确是好面包皮,虽然对戴佛斯来说,一点陈旧的面包皮渣也能起到同样作用——这意味着今晚他是这里的客人。三姐妹群岛的众位领主名声不佳,尤其是这位甜姐岛伯爵、姐妹屯之盾、破浪城之主和夜灯台的守护者高德瑞奇·波内尔……但强盗领主和专捞沉船的匪徒也依然要尊重古老的宾客权利。我至少能看到明天日出,戴佛斯告诉自己,我享用过他的面包皮和盐。
  不过说实话,姐妹乱炖里放的作料似乎不只是盐。“藏红花?”藏红花比金子还贵重,戴佛斯以前只尝过一次,那是在龙石岛的宴会上劳勃国王赏赐了他半条鱼。
  “没错,魁尔斯的藏红花。我们这里还有胡椒。”高德瑞奇伯爵用拇指和食指捻起一小撮,撒进自己的汤里。“瓦兰提斯的碎黑胡椒,世上最棒。能吃辣就多来点儿,我有四十箱这玩意儿。我还有丁香、豆蔻和足足一磅藏红花,全是从‘杏眼少女号’上搞到的。”他哈哈大笑。戴佛斯发现领主还留有满口牙齿,虽然大部分成了黄板牙,有颗牙发黑坏死了。“她要去布拉佛斯,但飓风把她卷进咬人湾,撞毁在我的礁石上。瞧,你不是风暴带给我的唯一礼物。大海真是个心机叵测的残酷家伙。”
  大海没有人心叵测,戴佛斯心想。在被史塔克家用火与剑臣服之前,高德瑞奇伯爵的祖先都是海贼王。这帮“姐妹男”不像萨拉多·桑恩之流一样公开打劫,而是狡猾地“打捞”沉船——他们沿三姐妹群岛修筑烽火台,警示暗礁、浅滩和岩石的所在,但到了浓雾弥漫时或狂风大作的夜晚,他们会偷偷燃起假信号,勾引粗心的船长上当。
  “风暴也帮了你一个大忙,把你送到我家门口。”高德瑞奇伯爵道,“你在白港恐怕会受冷遇。你来得太晚了,爵士,威曼大人已决定屈膝臣服,但效忠的对象不是史坦尼斯。”他喝了一口啤酒。“曼德勒家族算不上北方佬,他们血统不纯,带着金子和自己的神来北境不过九百年。从前,他们是曼德河流域的大领主,但由于扩张过度,遂遭‘青手’一家的制裁。狼王接纳了他们,他拿走了他们的金子,但允许他们保留自己的神,还划出领地给他们居住。”他用一大块面包皮来蘸肉汤。“史坦尼斯若是以为胖子会选鹿来骑,那就大错特错了。十二天前,“狮星号”曾在姐妹屯停泊装水。你认得那条船吗?绯红色船帆,船首有只金狮。那条船上都是佛雷家的人,他们奔白港而去。”

  “佛雷?”戴佛斯万万没料到事情会演变成这样。“我们得到消息说威曼大人的儿子死于佛雷家之手。”
  “你的消息没错,”高德瑞奇伯爵确认,“这事把胖子气得半死,他发下毒誓在报仇雪恨之前只靠面包皮和红酒过活——不过等到当天傍晚,他便又继续往嘴里塞蛤蚌和蛋糕了。三姐妹群岛和白港之间一直有船只来往,我们把螃蟹、鱼和山羊奶酪卖给他们,换取木头、羊毛和兽皮。据我所知,现下那位老爷比以前更胖了。他发的誓值几个钱?常言道言语就像风,而从曼德勒嘴里吹出的风不比从他下面放出的风强。”领主又撕下一块面包皮蘸肉汤,以扫清盘子。“佛雷给那蠢胖子带去一包皮骨头,说这叫迎还遗骨,乃是最高规格的礼仪;如果那是我儿子,我会以同等规格的礼仪相待,吊死佛雷一行人以兹感谢。不过胖子太高尚啦,做不了这等事。”他把面包皮塞进嘴,咀嚼之后才吞下去。“我招待佛雷们吃了顿晚餐,其中一个佛雷就坐在你现在的位子上。他自报姓名叫‘雷加’,我差点捧腹大笑。他说他死了老婆,打算在白港再娶一个。乌鸦来来回回,威曼伯爵和瓦德侯爵达成了协议,并将通过联姻来确保。”
  戴佛斯感觉被眼前的领主一拳打在肚子上。若他所言是实,我的国王已输掉了战争。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急需白港的支援。如果说临冬城是北境的心脏,那白港就是北境的嘴巴。数百年来,那里都是不冻港,在深冬也不会结冰。现在冬天就要到了,那里的地理优势将愈发明显。此外,白港的辖区内还有银矿。兰尼斯特家有凯岩城的全部金子和高庭的财富可资利用,史坦尼斯国王却是一贫如洗。我必须去试试,至少得做到这点,或许我能找到办法阻止这场联姻。“我要去白港,”他说,“大人,我恳求您协助我完成使命。”
  高德瑞奇伯爵蘸完了肉汤,正用那双大手把当餐盘用的老面包皮也撕来吃。肉汤把老面包皮泡软了。“我不喜欢北方佬。”他宣布。
  “虽然学士们说‘凌辱三姐妹’己是二千年前的往事,但姐妹屯并没有遗忘。在那之前,我们自由自在,自立为王;在那之后,我们不得不向鹰巢城屈膝,以换取支持,驱逐北方佬。狼和鹰把我们可怜的岛屿当成战场争斗了一千年,榨干了我们的血肉,留下一副空壳。你那史坦尼斯国王也好不到哪去,他还在干劳勃的海政大臣时,不跟我打招呼就派舰队闯进我的港口,胁迫我吊死了十来个朋友——十来个你这样的人。他甚至威胁说,如果我敢熄灭夜灯台的灯火,导致船只失事的话,就把我也吊死。我不得不忍气吞声。”他吃着自己的餐盘。“现在他打了败仗,夹着尾巴低声下气逃到北境。我凭什么要帮他?你给我个理由。”
  因为他是你合法的国王,戴佛斯心想,因为他坚强而公正,因为他是唯一能让国家恢复秩序、领导人民对抗北方黑暗势力的人,因为他有一把能放射太阳光芒的魔剑。这些话哽在喉头,说出来对甜姐岛伯爵一点触动都没有,他费尽口舌也没法靠近白港一步。他想得到什么样的答案呢?我能用不存在的金子引诱他么?为他孙女找一个出身高贵的丈夫?抑或是领地、荣誉和头衔?艾利斯特·佛罗伦大人玩的就是这种游戏,国王为此烧死了他。
  “首相大人哑巴了。看来他不仅不太接受姐妹乱炖,还接受不了真相。”高德瑞奇伯爵擦了擦嘴。
  “狮子死了,”戴佛斯缓缓地说,“这是你告诉我的真相。泰温·兰尼斯特死了。”
  “他死了又能怎样?”
  “现在君临由谁掌权?——肯定不是托曼,他还是个孩子——是凯冯爵士?”
  高德瑞奇的黑眼珠里烛光闪烁,“如果是他的话,你早就被锁拿解去都城了。管事的是太后。”
  戴佛斯明白了。对方还在观望,担心下错赌注。“史坦尼斯曾在提利尔和雷德温的联军围困下守住风息堡,又拿下了坦格利安家族最后的堡垒龙石岛,他还在仙女岛粉碎过铁舰队。那个小鬼国王打不赢他。”
  “那个小鬼国王兼有凯岩城的财富和高庭的力量,他还有佛雷家族和波顿家族可为倚靠。”高德瑞奇伯爵揉了揉下巴。“不过嘛……世上不变的唯有凛冬。这是当年奈德·史塔克告诉我父亲的话,就在这个大厅里。”
  “奈德·史塔克来过这里?”
  “劳勃刚造反的时候,‘疯王’送信给鹰巢城索要史塔克的项上人头,琼恩·艾林却把他送回故土以示反抗。由于海鸥镇仍旧效忠国王,史塔克要想回家召集封臣,只能翻山越岭去五指半岛,找到一位渔夫载他渡过咬人湾。不幸的是,他们路遇风暴,渔夫淹死了,但他的女儿在船沉以前拼死把史塔克送到了姐妹群岛。据说史塔克留给她满满一袋银币,还搞大了她的肚子。她把那个孩子命名为琼恩·雪诺,以老艾林的名字取的。”
  “跟艾德公爵见面时,我父亲就坐在我现在坐的位置上。我们的学士力促我们斩下史塔克的脑袋,送给伊里斯表忠。那意味着丰厚的奖赏,疯王对取悦他的人向来出手大方。但那时我们已得知琼恩·艾林拿下了海鸥镇,劳勃当先登城,手刃马柯·格拉夫森。‘这个拜拉席恩无所畏惧,’我对父亲说,‘他像国王那样战斗。’学士听了冲我咯咯笑,说雷加王子干掉他不费吹灰之力。史塔克就在那时插话道:‘世上不变的唯有凛冬。我们的确有可能失败,但……假如我们胜利呢?’我父亲遂决定礼送他出境。‘如果你失败,’他告诉艾德公爵,‘你从没来过这里。’”
  “我也一样,”戴佛斯·席渥斯承诺。
或许您还会喜欢:
国际学舍谋杀案
作者:佚名
章节:24 人气:0
摘要:(一)赫邱里·波罗皱起眉头。“李蒙小姐,"他说。“什么事,波罗先生?”“这封信有三个错误。”他的话声带着难以置信的意味。因为李蒙小姐,这个可怕、能干的女人从没犯过错误。她从不生病,从不疲倦,从不烦躁,从不草率,也就是说,就一切实际意义来说,她根本不是个女人。她是一部机器——十全十美的秘书。然而,今天上午李蒙小姐所打的一封十足简单的信竟然出了三个错误,更过分的是,她甚至没注意到那些错误。 [点击阅读]
在人间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在人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的第二部,写于1914年。讲述的是阿廖沙11岁时,母亲不幸去世,外祖父也破了产,他无法继续过寄人篱下的生活,便走上社会,独立谋生。他先后在鞋店、圣像作坊当过学徒,也在轮船上做过杂工,饱尝了人世间的痛苦。在轮船上当洗碗工时,阿廖沙结识了正直的厨师,并在他的帮助下开始读书,激发了对正义和真理追求的决心。 [点击阅读]
在黑暗中蠕动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0
摘要:已是十多年前的事了。具体的年代已经忘记。就连是从哪里来,到何处去的旅程也已想不起来。那时我刚过二十,每天在颓废中生活,当时怀疑人生的态度与刚体会到的游戏感受莫名地交织在一起。也许正因为如此,那时的记忆也就更加模糊不清了。那是艘两三百吨,包着铁皮的小木船。我横躺在二等船舱中。这是位于船尾,依照船体呈环状的铺有榻榻米的房间。 [点击阅读]
地狱之旅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0
摘要:坐在桌子后面的那个人把一个厚厚的玻璃压纸器向右移动了一点,他的脸与其说显得沉思或心不在焉,倒不如说是无表情的。由于一天的大部分时间都生活在人工光线下,他的面色苍白。你可以看出,这是一个习惯室内生活的人,一个经常坐办公室的人。要到他的办公室,必须经过一条长而弯弯曲曲的地下走廊。这种安排虽然颇有点不可思议,却与他的身份相适应。很难猜出他有多大年纪。他看起来既不老,也不年轻。 [点击阅读]
地狱的滑稽大师
作者:佚名
章节:20 人气:0
摘要:在环绕东京市的国营铁路上,至今仍有几处依旧带点儿乡间味的道口。这些地方设有道口值班室,每当电车要通过时,不同颜色相间的栏杆就会落下,道口看守员便开始挥动信号旗。丰岛区1站大道口也是这种古董式道口之一。那里是从市中心到人口众多的丰岛区外围之间惟一的交通线,因此,不分昼夜,轿车、卡车、汽车、摩托车的通行极其频繁,步行过往者就更不必说了。 [点击阅读]
地狱镇魂歌
作者:佚名
章节:93 人气:0
摘要:没有人知道创世之神是谁,但他(她)创造了整个世界,创造了神族和魔族,还有同时拥有两个种族力量但是却都没有两个种族强大的人族,也同时创造出了无数互相具有不同形态的异类族群,在把这些族群放置在他的力量所创造的领地中之后,连名字都没有留下的创世之神便离开了这个世界,再也没有任何人知道他的下落。 [点击阅读]
地精传奇
作者:佚名
章节:33 人气:0
摘要:梦每个人都会有,在这个网络时代,我们敲击键盘将梦化为一个个字符。做梦的人多了,写梦的人也多了,看梦的人更多了。当一个个梦想列于书站之中,我们不禁会发现许多的梦是那么相似。在金戈铁马中争霸大陆是我曾经的梦,但此时却不是我想要的。当“我意王”如天上的云朵随处可见后,英雄们早已失去光泽,那些豪言壮语怎么看都像是落日的余辉,虽然美,但已是黄昏时。对于什么题材流行我并不感兴趣,我最喜欢的还是西式奇幻。 [点击阅读]
城市与狗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0
摘要:凯恩说:“有人扮演英雄,因为他是怯懦的。有人扮演圣徒,因为他是凶恶的。有人扮演杀人犯,因为他有强烈的害人欲望。人们之所以欺骗,是因为生来便是说谎的。”——让保尔·萨特一“四!”“美洲豹”说道。在摇曳不定的灯光下,几个人的脸色都缓和下来。一盏电灯,灯泡上较为干净的部分洒下光芒,照射着这个房间。除去波菲里奥?卡瓦之外,对其他的人来说,危险已经过去。两个骰子已经停住不动,上面露出“三”和“幺”。 [点击阅读]
培根随笔集
作者:佚名
章节:60 人气:0
摘要:译文序一、本书系依据Selby编辑之Macmillan本,参考《万人丛书》(Everyman’sLibrary)本而译成者。二、译此书时或“亦步亦趋”而“直译”之。或颠倒其词序,拆裂其长句而“意译”之。但求无愧我心,不顾他人之臧否也。 [点击阅读]
复仇的女神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0
摘要:玛柏儿小姐习惯在下午,看第二份报。每天早上,有两份报送到她家里。如果头一份能准时送到的话,她会在吃早点时读它。送报童很不一定,不是换了个新人,就是临时找人代送。报童对送报的路径,各有各的做法。这也许是送报太单调了的缘故。 [点击阅读]
复活
作者:佚名
章节:136 人气:0
摘要:《马太福音》第十八章第二十一节至第二十二节:“那时彼得进前来,对耶稣说: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么?耶稣说: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马太福音》第七章第三节:“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约翰福音》第八章第七节:“……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 [点击阅读]
夜半撞车
作者:佚名
章节:16 人气:0
摘要:一1在我即将步入成年那遥远的日子里,一天深夜,我穿过方尖碑广场,向协和广场走去,这时,一辆轿车突然从黑暗中冒了出来。起先,我以为它只是与我擦身而过,而后,我感觉从踝骨到膝盖有一阵剧烈的疼痛。我跌倒在人行道上。不过,我还是能够重新站起身来。在一阵玻璃的碎裂声中,这辆轿车已经一个急拐弯,撞在广场拱廊的一根柱子上。车门打开了,一名女子摇摇晃晃地走了出来。拱廊下,站在大饭店门口的一个人把我们带进大厅。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