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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3 - 第七十三章 琼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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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从东方狂野地吹来,沉重的铁笼在它的利齿下摇摆。风沿长城打转,卷起冰面上的气流,使得琼恩的斗篷贴紧栏杆。天空,如板岩一般灰蒙,太阳不过是云层后淡淡的亮斑。沙场彼端,干堆营火摇曳闪烁,但光芒跟这阴暗寒冷的景象相比,显得渺小而无力。阴暗的一天。当风再度撞向吊笼,琼恩·雪诺用戴手套的手握住栏杆,抓得紧紧的。他直直地望向脚下,地面迷失在阴影之中,仿佛是个无底洞。死亡就像无底洞,他寻思,几天之后,我的名字将永远蒙上阴影。人们说,私生子的血脉出自欲望与欺骗,天生便是反复无常,背信弃义。琼恩曾想证明这是错的,证明给他父亲大人看,他也能像罗柏一样当个优秀正直的儿 子。结果我表现拙劣。罗柏成为英雄国王;而就算有人记得我琼恩,也只知道我是变色龙、背誓者和谋杀犯。他不禁庆幸艾德公爵没有活着看到他的羞耻。我该和耶哥蕊特留在那个山洞里。若死后有知,他希望能告诉她。她大概会像那只鹰一样抓破我的脸,咒骂我是胆小鬼,但我还是要告诉她。他握剑的手开开合合,这曾是伊蒙学士的建议呻口今成了他的习惯。毕竟,他需要手指灵活,才可能有一丝机会击杀曼斯·雷德。今天早晨,他们将他从冰牢里提出,至此,他已在这五尺长、五尺宽、五尺高的冰窖里被锁了四天,里面又矮又窄,既无法站立,也无法躺直。事务官们早就 发现,食物和肉类在长城底部挖出的冰窟窿里可以保存很久……但囚犯不行。“你会死在这里面,雪诺大人。”艾里沙爵士关上沉重的木门前说,而琼恩也相信。但 今天早晨他们又将他拉了出来,押着他颤抖蹒跚地走回国王塔,再次带到双下巴的杰诺斯·史林特面前。“老学士说我不能绞死你,”史林特宣称,“他还给卡特·派克写信,并且有胆子把那封信给我看。他说你不是叛徒。”“伊蒙活得太久了,大人,”艾里沙爵士要他放心,“他的智慧跟他的眼睛一样变得暗淡。”“对啊,”史林特说,“一个挂颈链的瞎子,以为自己是谁?”他是伊蒙·坦格利安,琼恩心想,一位国王的儿子,另一位国王的哥哥,甚至差一点自己当上国王。但他什么也没说。“然而,”史林特道,“我不愿人们说杰诺斯·史林特不公正地绞死一个人。我不愿意。我决定给你最后一次机会,证明你像自己宣称的那样清白,雪诺大 人。我给你最后一次履行责任的机会,对!”他站起来。“曼斯‘雷德要和我们谈判。他知道,既然杰诺斯·史林特来了,就没机会成功,因此想要谈判。但这所谓 的‘塞外之王’是个胆小鬼,不敢亲自过来。他知道我会绞死他,用两百尺的绳子倒吊在长城上!他不敢来,反而要我们派代表过去。”“我们派你去,雪诺大人。”艾里沙爵士微笑。“我。”琼恩用平板的语调回复。“为什么是我?”“你曾跟这帮野人一起骑行,”索恩说,“曼斯·雷德认识你,有可能相信你。”这话错得太离谱,琼恩差点笑出声来。“你完全搞反了。曼斯打一开始就怀疑我,如果我再穿着黑斗篷出现在他营地,代表守夜人发言,他毫无疑问会把我当成反复无常的叛徒,不可信赖。”“他要代表,我们就派一个,”史林特说,“如果你怕了,不敢面对这帮土匪,就给我回冰牢去。不过这次可没有毛皮穿了。对,没有毛皮穿。”“无须如此,大人,”艾里沙爵士说,“雪诺大人会照要求去做。他想证明自己不是变色龙,他想证明自己是忠诚的守夜人汉子。”这两人中索恩聪明得多,琼恩意识到,整个主意多半就是他的。他掉入了陷阱。“我去。”他简短清晰地回答。“大人,”杰诺斯·史林特提醒,“你得称我为——”“我去,大人。但你犯了个错误,大人。你派的人不对,大人。单单看见我就会让曼斯生气,大人若想有机会达成协议,应该派——”“协议?”前赫伦堡伯爵窃笑。“杰诺斯·史林特不跟无法无天的野人达成协议,雪诺大人。不,他不会。”“我们不是派你去跟曼斯·雷德谈判,”艾里沙爵士说,“我们派你去杀他。”风从栏杆之间呼啸而过,琼恩·雪诺打个冷颤。腿阵阵抽痛,头也一样。他虚弱到杀猫都难,然而还是得去完成使命。这是个狰狞的陷阱。由于伊蒙学士坚持琼恩的清白,杰诺斯大人不敢将他留在冰牢里等死,只能假敌人之手。“我们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只为维护王国安泰。”“断掌”科林在霜雪之牙上如是说。他必须记住这句话。反正不管刺杀曼斯成败与否,他都会被自由民处死。想再叛逃也不可能;毕竟在曼斯眼里,他已成了不折不扣的骗子和变色龙。吊笼猛地停住,琼恩摇摇摆摆地走下地面,然后“咔嗒”一声松开长爪剑鞘的搭扣。城门在左边几码之外,仍被龟盾的残骸堵塞,一头长毛象的尸体在里面腐 烂。这里还有其他尸体,散布在碎木桶、凝固沥青和烧焦的草地之间,被长城的阴影所遮盖。琼恩向野人营地走去,不想在此逗留,途经一个巨人的尸体,他的脑袋 被石头砸碎,一只乌鸦正从碎裂的头骨当中一点点啄出脑浆。经过时,乌鸦抬头看他。“雪诺,”它朝他嘶叫,“雪诺,雪诺。”然后展翅飞走。出发没多久,野人营地里出现了一个骑者,迎面而来。他不知曼斯会不会亲自来中间地带谈判。那样下手比较容易些,尽管还是很难。随着距离拉近,琼恩发现对方又粗又矮,手臂上的金箍闪闪发光,宽阔的胸前散着一把雪白胡子。“哈!”相遇之后,托蒙德大喊,“乌鸦琼恩·雪诺。我还怕再也见不到你了。”“我以为你什么都不怕,托蒙德。”这话让野人咧嘴而笑。“说得好,孩子。我看到你的斗篷是黑色,曼斯大概不喜欢。如果你又来投奔,最好现在就爬回长城上去。”“他们派我来跟塞外之王谈判。”“谈判?”托蒙德哈哈大笑,“好极了。哈!曼斯想谈判,那是没错,但难说想跟你谈!”“他们派我来。”“我明白。跟我走吧。你要骑马吗?”“我可以走。”“你们打得顽强。”托蒙德拨转马头,朝向野人营地。“你和你的弟兄都很棒,我必须承认。我们死了两百多人,外加一打巨人。玛格亲自攻进城门,却没有出来。”“他死在一位名叫唐纳·诺伊的勇士剑下。”“是吗?这唐纳·诺伊是个大领主喽?是个穿铁衣服、闪闪发光的骑士?”“他是个铁匠,只有一只手。”“一只手的铁匠杀了‘强壮的玛格’?哈!那一定是场值得纪念的战斗,曼斯会为它谱一首歌,等着瞧吧。”托蒙德从马鞍上取下一个水袋,拔出塞子。“这能让我们暖和些。为唐纳·诺伊,为‘强壮的玛格’。”他喝了一大口,然后递给琼恩。“为唐纳·诺伊,为‘强壮的玛格’。”袋内装满蜜酒,极烈的蜜酒,令琼恩眼睛水汪汪的,胸中如有条条火蛇盘踞。但在冰牢里呆过,又于寒风中乘吊笼下来,热浪显然很是受用。托蒙德拿回袋子,又喝下一大口,然后擦擦嘴。“瑟恩的马格拿发誓会撞开城门,让我们高歌踏步着通过。他说自己能摧毁长城的防御。”“他的确摧毁了长城的一部分,”琼恩说,“掉下来砸在他头上。”“哈!”托蒙德说,“是啊,我从不觉得斯迪管用。一个没胡子、没头发、没耳朵的人,打起架来都没法抓牢。”他骑马缓行,好让琼恩一瘸一拐地跟上。“腿怎么了?”“箭伤。我想是耶哥蕊特舐的。”“这就是女人。头一天能亲吻你,第二天也能用箭插满你全身。”“她死了。”“是吗?”托蒙德悲哀地摇摇头。“真浪费。如果年轻十岁,我会自己去偷她。她那头发,唉,最热烈的火最快燃尽,”他提起蜜酒袋子,“为耶哥蕊特,为火吻而生!”他喝下一大口。“为耶哥蕊特,为火吻而生。”托蒙德将袋子递回时,琼恩重复。他喝下更大一口。“是你杀了她?”“是我的弟兄。”琼恩一直不矢口下手的是谁,也希望自己永远不要知道。“你们这帮该死的乌鸦。”奇怪的是,托蒙德的声音虽粗哑,却相当温暖。“那个‘长矛’偷了我女儿。蒙妲,我娇小的秋苹果。他直接将她从我帐篷里偷走,当时她四个兄弟都在。托雷格从头到尾一直在睡,大蠢蛋,还有托温德……是啊,‘驯服的托温德’,这说明了一切,对吧?但后来这些年轻人跟那小子打了一架。”“蒙妲呢?”琼恩问。“她有我的血统,”托蒙德骄傲地宣称,“她打裂了他的嘴唇,还咬下半个耳朵,我听说他背上的抓痕多得穿不上衣服。然而她很喜欢他。为什么不呢?你知道,他打仗不用长矛,从来不用。外号从哪儿来的呢?哈!”即便此时此地,琼恩也不由得发笑。耶哥蕊特很喜欢“长矛”里克。他希望里克能在托蒙德的蒙妲那里找到快乐。总得有人在什么地方找到快乐。“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知道他的想法,耶哥蕊特一定会这样说。我快死了,他心想,至少这点我懂。“凡人皆有一死,”她在回答,“男人女人, 飞禽走兽都一样。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跑的,统统逃不开。早死晚死并不重要,关键是怎么死,琼恩·雪诺。”说得轻巧,他心想,你攻城时战死,我则要身 为叛徒和凶手而亡。我的死也不会干净利落,除非命丧曼斯剑下。闲话间,他们走到帐篷区。这是个典型的野人营地:篝火与便池乱七八糟地延伸,小孩和山羊随意乱逛,绵羊在树丛间咩咩呜叫,马皮挂起来晾干。没有规划,没有臺序,没有防御。到处都是男人、女人和动物。许多人不理会他,自顾自地忙碌,但更多的人停下来注视:蹲在火边的儿童,狗车里的老妇,脸上染色的穴居人,盾牌绘有爪子、毒蛇和头骨的掠袭者。他们全都转头观看。矛妇们的长发在风中飘荡,这风吹拂松林,发出阵阵叹息。由于找不到真正的山丘,曼斯·雷德将雪熊皮帐篷搭建在森林边缘一片岩石堆上。此刻塞外之王正在外面等,红黑相间的破斗篷风中飞舞。琼恩看见“狗头” 哈犸跟他在一起,想必对方已完成了针对长城沿线的佯攻,并安全返回,“六形人”瓦拉米尔也在,身旁跟着影子山猫和两头精瘦灰狼。发现守夜人派来的竟是他,哈犸扭头吐了口唾沫,而瓦拉米尔的一头狼龇牙咆哮。“你一定非常勇敢,要不就是非常愚蠢,琼恩·雪诺,”曼斯·雷德说,“居然穿着黑斗篷回我们这边。”“守夜人的汉子还能穿什么?”“宰了他,”哈犸敦促,“把尸体扔回吊笼,告诉他们另外派人。但我要留他的脑袋当旗臶,变色龙比狗还不如。”“我警告过你,此人不可信任。”瓦拉米尔语调平和,他的影子山猫用促狭的灰眼睛饥饿地瞪着琼恩。“我从来不喜欢他的气味。”“收起爪子,兽崽儿。”巨人克星托蒙德摆腿下马。“这孩子是来听我们的条件的。你敢碰他,我也许就能搞到一直渴望的影子山猫皮了。”“喜爱乌鸦的托蒙德,”哈犸冷笑,“你就是个吹牛大王,老家伙。”易形者脸颊灰暗,圆背秃顶,长得像老鼠,却有狼的眼睛。“套上鞍具的马,任何人都可以骑,”他轻声说,“跟人结合过的野兽,任何易形者都能轻易渗 入。欧瑞尔在它的羽毛中渐渐凋零,因此我接收了他的鹰。结合是双向的,狼灵,欧瑞尔如今活在我体内,低声诉说他有多狠你。而我可以在长城顶上翱翔,用鹰的 眼睛观察。”“因此我们知道,”曼斯说,“我们知道你们阻挡龟盾的人手是多么的少。我们知道从东海望来了多少人。我们知道你们的补给正在缩减,沥青、油、剑、矛,甚至连阶梯都没了,只能靠铁笼上下。这些我们都知道,而现在你知道我们知道。”他掀开帐门。“进去。其余人等在外面。”“什么,连我也是?”托蒙德说。“尤其是你。一贯多嘴。”内里很暖和。排烟孔下有堆火,还有个火盆在妲娜裹的毛皮旁边闷烧,妲娜面色苍白地流汗,她妹妹握着她的手。记得她叫瓦迩。“贾尔坠落时我很难过。”他告诉她。瓦迩用淡灰色眼睛打量琼恩。“他总是爬得太快。”她跟记忆之中一样美,苗条,胸部丰满,任何时候都极迷人,高高的颧骨线条分明,浓密的蜂蜜色头发垂至腰间。“妲娜快分娩了,”曼斯解释,“她和瓦迩就留下。她们知道我要说什么。”琼恩试图让自己的表情如玄冰一样平静。打着和谈的幌子在敌人帐篷里谋杀,本来就够恶劣了,难道我还必须当着他即将临盆的妻子的面动手?他握剑的手开 开合合。曼斯没穿铠甲,但左臀上悬有佩剑。帐篷里还有其他武器,匕首、短剑、一张弓、一袋箭、一柄青铜尖头的长矛边上躺着一个巨大的黑色…………号角。琼恩倒抽一口气。战号,好大一只战号。“是的,”曼斯说,“这就是冬之号角,乔曼曾将它吹响,从地底唤醒巨人。”号角好大,弯曲的线条足足八尺长,开口如此宽阔,他甚至可将手肘以下全放进去。若这东西来自于野牛,那就是有史以来最大的一头牛。他起初以为上面镶嵌的是青铜,走近后才意识到是黄金。古老的金子,镌有符文,逐渐褪咸棕色。“耶哥蕊特说你一直没找到号角。”“你以为只有乌鸦会撒谎?说实话,我挺喜欢你这杂种……但我从不信任你,我的信任是需要赢取的。”琼恩臼问:“如果你找到的是真正属于乔曼的号角,为什么不用?为什么还要费力去造龟盾?为什么还要派瑟恩人偷袭?如果这个号角像歌谣里说的那样管用,为什么不吹响它,解决一切问题?”作答的是怀孕的姐娜,她躺在火盆边一堆毛皮上。“我们自由民知道你们下跪之人所忘记的事。有时捷径并非安全之道,琼恩·雪诺,长角王曾说,巫术乃无柄之剑,没法掌握。”曼斯伸手沿巨号的曲线摩挲。“谁也不会只带一支箭去打猎,”他解释,“我本希望斯迪和贾尔能奇袭黑城堡,打开大门,所以预先以佯攻和骚扰将守军调 离,不出所料,波文·马尔锡吞下了诱饵,但你们这帮老弱病残比预期的顽强得多。不过,千万不要以为能阻止我们,事实上,你们人太少,而我的人太多。我可以 继续进攻,同时分出一万人乘木筏穿过海豹湾,从后掩袭东海望;也可以转而攻打影子塔,我比任何活人都更清楚那里的地形;我还可以派出无数人马和长毛象去你 们废弃的要塞,挖穿城门,十几处同时开工。”“那你为什么没有做?”琼恩可以就此拔出长爪作个了断,但他想先听听野人王的说法。“血,”曼斯·雷德说,“没错,我终究会赢,但你们会让我流血。血,我的人民已流得够多。”“你的损失并不严重。”“在你们手上不严重。”曼斯仔细观察琼恩的脸。“你到过先民拳峰,知道那儿发生了什么。你知道我们面对的是什么。”“异鬼……”“随着白昼越来越短,黑夜越来越冷,它们变得越来越强。它们先杀人,然后驱使死者。巨人们无法抵挡,瑟恩人、冰川部落与硬足民也都不行。”“你也不行?”“我也不行。”他承认的口气中有种愤怒,一种深深的苦涩,无法以言语表达。“‘红胡子’雷蒙,‘吟游诗人’贝尔,詹德尔和戈尼,长角王,他们是为征 服而前往南方,为了扫荡七大王国,我则要夹着尾巴躲到长城后面。”他再度抚摸号角。“若我吹响冬之号角,长城就会倒掉,至少歌谣里那么说。我有的部下一心 想……”“一旦长城倒掉,”妲娜说,“还有什么能阻挡异鬼?”曼斯朝她温柔地微笑。“我有个智慧的女人。真正的王后。”他转头望向琼恩,“回去告诉他们,打开城门,让我们通过。如若照办,我就把号角交出,长城将永远矗立,直到世界末日。”打开城门,让他们通过。说得容易,接下来呢?巨人在临冬城的废墟里扎营?食人部落居于狼林,战车横扫先民荒冢,自由民在白港偷造船师傅和银器匠的女儿,从磐石海岸偷渔夫的妻子?“你是不是真正的国王?”琼恩突然问。“我没戴过王冠,也没坐上该死的王座,如果你是这个意思的话,”曼斯回答,“我出身低微之极,没有修士为我涂抹圣油。我没有城堡,我的王后穿兽皮戴 琥珀,而非丝绸宝石。我是自己的战士,自己的弄臣,自己的琴手。任何一位塞外之王,靠的都不是血统,自由民不追随姓氏,也不在乎哪个兄弟先出生。他们相信 强者。我离开影子塔时,有五个人吵嚷着要当塞外之王。托蒙德是其一,马格拿是另一个,我杀了其余三人,因为他们宁愿反抗也不愿服从。”“你可以杀光敌人,”琼恩坦白地说,“但能否控制臣民?若我们让你的人通过,你有没有能力约束他们维护王国的和平,并遵守律法?”“谁的律法?临冬城和君临的律法?”曼斯哈哈大笑。“需要律法的话,我们自己会定。你们的旨令和税收就留着吧。我要交出的是号角,不是自由。我们不会下跪。”“如果我们拒绝呢?”琼恩毫不怀疑他们会拒绝。熊老或许还听听,但想到要让三四万野人进入七大王国都会踌躇。艾里沙·索恩和杰诺斯·史林特根本不会考虑。“如果你们拒绝,”曼斯·雷德声称,“三天后的黎明,巨人克星托蒙德就会吹响冬之号角。”他可以带着消息回去,告诉他们关于号角的事,但若让曼斯活着,杰诺斯大人和艾里沙爵士就会以此为凭,咬定他是叛徒。千万个念头闪过琼恩脑海。若我销 毁号角,当场将它砸碎……不及细想,便听见另一只号角隔着皮帐篷低沉微弱的呜咽。曼斯也听见了。他皱起眉头,走向门口。琼恩跟在后面。到了外面,号声更为响亮。野人营地骚动起来。三个硬足民端着长矛匆匆跑过。马匹有的嘶鸣,有的喷息,巨人们用古语低沉地吼叫,甚至连长毛象也不安起来。“斥侯的号角。”托蒙德告诉曼斯。“什么东西过来了。”瓦拉米尔盘腿坐在半冻的地上,他的狼在周围紧张地绕圈。一个影子从头顶掠过,琼恩抬头看见那只鹰蓝灰色的翅膀。“从东方。”当死人出没,环墙、木桩和宝剑都变得毫无意义,他记起来,人是无法跟死者作战的,琼恩·雪诺,没有谁比我更清楚。哈犸皱眉,“东方?尸鬼应该在后面。”“东方,”易形者重复,“什么东西过来了。”“异鬼?”琼恩问。曼斯摇摇头,“异鬼从不在有太阳的时候出没。”战车吱吱嘎嘎地滚过沙场,其上挤满挥舞锋利骨矛的原住民。见此状况,塞外之王不禁呻吟,“妈的,他们究竟想上哪儿去?奎恩,让这帮笨蛋各自回位。把我的马牵来。母马,不是那匹公的。我还要盔甲。”曼斯怀疑地瞥了长城一眼。冰墙顶端,稻草人哨兵站在那儿当箭靶,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动向。“哈犸,带掠袭者们上马。托蒙德,把你的儿子们找到,组织三列长矛队。”“好的。”托蒙德说着大步离开。老鼠般大小的易形者闭起眼睛,“我看到他们了……”“谁?”“人。骑马的人。穿铁甲和黑衣的人。”“乌鸦。”曼斯恶狠狠地说出这个词,转向琼恩。“我以前的弟兄们以为趁谈判时偷袭,就能打个措手不及?”“如果这是他们的计划,也从未告知我。”琼恩不相信。杰诺斯缺乏出击的人手。况且他在长城另一边,而城门已被碎石封住。他脑子里的阴谋诡计属于另外一类,这不可能是他干的。“再对我撒谎,休想活命。”曼斯警告。卫兵给他带来坐骑和盔甲。琼恩看到营地里的人们各自为政,有些组成队列,似乎要进攻长城,另一些则溜进森林。 女人们驾狗车往东去,长毛象则游荡向西。一小列松散的游骑兵出现在三百码外的森林边缘,他伸手过肩,拔出长爪。来者穿黑锁甲,戴黑头盔,披黑斗篷。曼斯盔 甲穿了一半,也拔出剑来。“你什么都不知道,对不对?”他冷冷地对琼恩说。游骑兵们像冬日清晨解冻的蜂蜜般缓缓流向野人营地,越过树根和岩石,在灌木丛和大树之间挑选路径。野人们迅速迎上前,一边呐喊,一边挥舞木棒、铜剑和石斧,不顾一切地冲向自己的死敌。一声大喊,一记力劈,然后英勇地死去,琼恩听弟兄们说过自由民战斗的方式。“信不信随你,”琼恩告诉塞外之王,“我什么也不知道。”曼斯不及回答,哈犸就骑马从身边隆隆奔过,后面跟着三十名骑兵;一只死狗插在长矛上,血随着每一步洒落。曼斯看她冲入游骑兵阵营中。“也许你说的是 真话,”他道,“这帮人看起来是东海望的。骑马的水手。哼,卡特·派克的胆子一向比脑袋瓜大。在长车楼打败了‘骸骨之王’,就以为能打败我吗?真是个大笨 蛋。他没有士兵,他——”·“曼斯!”喊叫从后面传来。一名斥候冲出森林,胯下的坐骑浑身是汗。“曼斯,有更多敌人,他们包皮围了我们,铁人,铁人,一个军 团的铁人。”曼斯咒骂着甩腿上马。“瓦拉米尔,留下来保护妲娜。”塞外之王用剑尖指向琼恩,“另外把这只乌鸦看紧。如果他逃跑,撕开喉咙便是。”“放心,我会的。”易形者比琼恩足足矮一头,形容委靡不振,但那影子山猫用一只爪子就能把他肠子掏出来。“他们从北方过来,”瓦拉米尔告诉曼斯,“你快去。”曼斯戴好鸦翼盔。他的人也都上了马。“矛头阵形,”曼斯高喊,“跟我来,楔形队列。”然而当他后脚跟一夹母马,飞驰过原野,朝游骑兵们迎去时,追随他的人很快乱了套。琼恩朝帐篷跨出一步,心中念着冬之号角,但影子山猫立即上前阻挡,尾巴来回摇摆。野兽鼻孔大张,弯曲的门牙滴下唾液。它嗅到了我的恐惧。现在他比任何时候都想念白灵。两头狼在身后低声咆哮。“旗臶,”他听见瓦拉米尔呢喃,“我看见金色的旗臶,哦……”一头长毛象嘶鸣着沉重地经过,背上的木塔里有六个弓箭手。“国王……不……”易形者仰头尖叫。声音刺耳恐怖,充满痛苦。瓦拉米尔倒在地上挣扎翻滚,影子山猫也厉声嘶叫……东方高高的天空中,云层衬托之下,那只鹰燃烧起来。刹那间,它比星星更明亮,在一片红、金与橙色中翻腾,拼命拍打翅膀,似乎要飞离苦海。它越飞越高,越飞越高,越飞越高。尖叫声引得瓦迩走出帐篷,她脸色苍白。“怎么,出什么事了?”瓦拉米尔的狼互相厮打,影子山猫蹿进树林,他本人仍在地上抽搐。“他怎么了?”瓦迩惊恐地问,“曼斯在哪儿?”“那儿,”琼恩指指,“他去指挥战斗。”塞外之王挥舞长剑,率领零乱的楔形队列冲进一群游骑兵中。“去战斗?他不能离开,现在不行。事情开始了。”“战斗?”游骑兵的队伍在哈犸血淋淋的狗头面前四散躲避。掠袭者们一边尖叫,一边挥砍,追逐黑衣人直到森林。接着更多人从树丛下出现,骑士,重装骑士。哈犸不得不重新组队,以对付新的威胁,但她一半的手下已冲了进去。“分娩!”瓦迩朝他吼。四下传来喇叭声,洪亮尖锐。野人没有喇叭,只有战号。对此,他们跟他一样清楚;自由民困惑地东奔西跑,有的加入战团,有的远远逃离。一头长毛象踩过 绵羊群,有三个人正试图将这群羊赶往西方。战鼓擂响,野人们忙乱地组成方阵,但行动太迟,组织混乱,动作也慢。敌人从森林中出现,正东、东北和正北三个方 向,三队整齐的重骑兵,全穿着闪闪发光的黑色钢甲和鲜亮的羊毛外套。不是东海望的人,这不只是一队斥候,而是一支大军。难道说国王真的来了?琼恩跟野人们一样不解。罗柏回来了?铁王座上的男孩终于意识到形势的严峻?“你最好回帐篷去。”他告诉瓦迩。说时迟那时快,原野彼端,一队骑兵已冲向狗头哈犸,另一队直插托蒙德的长矛兵侧翼,他跟他的儿子们正竭力让队列调头。巨人们纷纷爬上长毛象,这对马 背上的骑士形成了威舑。琼恩发现披甲胄的战马一见到那些缓缓移动的肉山便嘶鸣逃散。野人这边也发生恐慌,成百上千的妇女儿童急匆匆逃离战场,有些直接撞到 马蹄下。他看见一个老妇人驾驶的狗车横跨三辆战车的前进路线,互相搅作一团。“天哪,”瓦迩低声道,“天哪,怎么会这样?”“到帐篷里面去陪妲娜。外面不安全。”里面也不太安全,但没必要吓她。“我得找产婆。”瓦迩说。“你就是产婆。我会守在这儿,直到曼斯回来。”刚才他失去了曼斯的踪影,现在又重新找到。只见塞外之王从骑士中杀出一条血路,拼命指挥反击。长毛象 驱散了对方中间一队人马,其余两队则像钳子一样夹拢。营地东部,一些弓箭手在朝帐篷放火箭。他看到长毛象用鼻子将一骑士从马鞍上扫起,甩到四十尺高处。野 人们从身边鱼贯逃窜,多半是惊慌的老弱妇孺,却也不乏精壮男子。其中有些人阴沉地望向琼恩,然而他手握长爪,因此没人敢找麻烦。瓦拉米尔也手脚并用地爬着 逃走。越来越多的人从森林里涌出,不仅有骑士,还有穿短背心、戴圆盔的自由骑手、骑舐手和普通士兵,数目成十成百。一面面鲜艳旗臶在他们头顶飞舞。风吹得旗面不停摆动,琼恩看不清楚,但瞥到一只海马、一群鸟和一圈花。主要是黄色,那么多黄色,黄色的旗臶,红色的图案。谁的纹章?正东、正北和东北三个方向,群群野人仍在顽抗,却被攻击者们径直踏过。自由民在人数上占优,但攻击者有铁甲和高头大马。战团中央,曼斯高高站在马蹬 上,红黑相间的斗篷和鸦翼盔使其十分醒目。他举起佩剑,人们随之聚拢,排成楔形队列的骑士则提着枪、剑和长柄斧冲杀过来。琼恩眼见曼斯的母马后腿直立,蹄 子乱蹬,被一支长枪刺中胸膛。接着,钢铁的洪流将他们淹没。结束了,琼恩心想,他们崩溃了。野人们弃械逃亡,硬足民、穴居人、穿铜鳞甲的瑟恩人,全都撒腿开跑。曼斯不见了,有人将哈犸的头挑在长竿上挥舞,托 蒙德的队伍也告溃散,只有长毛象上的巨人仍然坚持,仿佛汹涌的血海中座座披毛的孤岛。火焰从一座帐篷窜到另一座,有些大松树也燃烧起来。漫天烟雾中,冲出 一队呈楔形队列的骑士,跨着披甲胄的战马,头顶飘扬的旗臶最为醒目,那是王室的旗臶,床单那么大:一面以黄色为底,长长尖尖的火舌勾勒出一颗燃烧的红心; 另一面犹如金箔,绣有一头黑色的宝冠雄鹿。劳勃来了,片刻之间,琼恩浮现出这疯狂的念头,他想起可怜的欧文,但当喇叭再度吹响,骑士开始冲锋,他们喊出的名字是:“史坦尼斯万岁!史坦尼斯万岁!史坦尼斯国王万岁!”琼恩转身入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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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第1章序近来,世人颇感兴趣于长篇小说和浪漫故事,而对个人经历很难信以为真,以致对此人的真名及其它情况都予以隐瞒;鉴于此,对于后面的文字,读者如何看待均随其所愿。可以认为,笔者在本书中写出了她自身的经历,从一开始她就讲述自己为何认为最好隐瞒自己的真名,对此我们毋须多言。 [点击阅读]
放学后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0
摘要:九月十日,星期二的放学后。头顶上方传来“砰”的一声,我反射动作的抬起头,见到三楼窗户丢出某黑色物体,正好在我的上方,我慌忙避开。黑色物体落在我刚才站的地点后,破碎了。那是天竺葵的盆栽!那时放学后,我走在教室大楼旁时发生的事。不知从何处飘来的钢琴声。我呆然凝视那破碎的陶盆,一瞬,无法理解发生什么事,直到腋下的汗珠沿手臂滴落,我才忽然清醒过来。紧接的瞬间,我拔腿往前跑。 [点击阅读]
数字城堡
作者:佚名
章节:15 人气:0
摘要:丹·布朗(DanBrown)是美国当今最著名的畅销书作家之一。2003年3月出版的《达·芬奇密码》创造了一个书市奇迹,旋风般地横扫了美国各大畅销书榜,至今全球销量已超过800万册。丹·布朗也凭这部小说而大红大紫。丹·布朗出生于美国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从小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埃克塞特镇长大,在阿默斯特学院和菲利普·埃克塞特学院度过了大学生涯,毕业之后留在菲利普·埃克塞特学院教授英语。 [点击阅读]
斯塔福特疑案
作者:佚名
章节:31 人气:0
摘要:布尔纳比少校穿上皮靴,扣好围颈的大衣领,在门旁的架子上拿下一盏避风灯,轻轻地打开小平房的正门,从缝隙向外探视。映入眼帘的是一派典型的英国乡村的景色,就象圣诞卡片和旧式情节剧的节目单上所描绘的一样——白雪茫茫,堆银砌玉。四天来整个英格兰一直大雪飞舞。在达尔特莫尔边缘的高地上,积雪深达数英所。全英格兰的户主都在为水管破裂而哀叹。只需个铝管工友(哪怕是个副手)也是人们求之不得的救星了。寒冬是严峻的。 [点击阅读]
斯泰尔斯庄园奇案
作者:佚名
章节:13 人气:0
摘要:曾经轰动一时,在公众中引起强烈兴趣的“斯泰尔斯庄园案”,现在已经有点冷落下来了。然而,由于随之产生的种种流言蜚语广为流传,我的朋友波洛和那一家的人。都要求我把整个故事写出来。我们相信,这将有效地驳倒那些迄今为止仍在流传的耸人听闻的谣言。因此,我决定把我和这一事件有关的一些情况简略地记下来。我是作为伤病员从前线给遣送回家的;在一所令人相当沮丧的疗养院里挨过了几个月之后,总算给了我一个月的病假。 [点击阅读]
新人呵,醒来吧
作者:佚名
章节:4 人气:0
摘要:去国外旅行时,因为工作上的关系,我经常要在国外生活一段时间。每次做这种旅行时,我都像一棵无根之草,在陌生的国度里设法处理可能出现的困难。为此我都要做一点准备,至少可以保持心理平衡。实际上,我不过是在旅行时带上出发前一直在读的一系列丛书,不久我将独自一人生活在异国他乡,可是一读到在东京时读的这些书,胆战心惊、急躁、沉靡的我就会得到鼓舞。 [点击阅读]
新人来自火星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0
摘要:侯维瑞赫-乔-威尔斯与另两位作家约翰-高尔斯华绥和阿诺德-贝内持并称为本世纪初英国小说中的现实主义三杰。19世纪中叶,英国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在狄更斯和萨克雷等大师手中达到了灿烂辉煌的高峰。19世纪末、20纪初英国进入帝国主义阶段以后,现实主义小说依然发挥着它的批判作用,从道德、文化、经济、政治等各个方面暴露与抨击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 [点击阅读]
新宿鲛
作者:佚名
章节:24 人气:0
摘要:01鲛岛脱下牛仔裤与POLO衫,正要迭好,忽然听见一阵惨叫。鲛岛停顿了一会儿,随后关上储物柜,上了锁。钥匙吊在手环上,而手环则用尼龙搭扣绑在手腕上。他用浴巾裹住下身,走出更衣室。这时又听见了一声惨叫。更衣室外是一条走廊。走到尽头,就是桑拿房了。桑拿房前,还有休息室与小睡室。惨叫,就是从小睡室里传来的。小睡室大概二十畳①大,里头只有一个灯泡亮着,特别昏暗。 [点击阅读]
新探案系列
作者:佚名
章节:13 人气:0
摘要:我担心福尔摩斯先生也会变得象那些时髦的男高音歌手一样,在人老艺衰之后,还要频频地向宽厚的观众举行告别演出。是该收场了,不管是真人还是虚构的,福尔摩斯不可不退场。有人认为最好是能够有那么一个专门为虚构的人物而设的奇异的阴间——一个奇妙的、不可能存在的地方,在那里,菲尔丁的花花公子仍然可以向理查逊的美貌女郎求爱,司各特的英雄们仍然可以耀武扬威,狄更斯的欢乐的伦敦佬仍然在插科打诨,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