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阿甘正传 - 第二十一章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呃,我就这样成了一个可怜的混球。
  丹恩和我那天晚上住在公寓,但第二天一早就收拾行李,因为没有理由再留在印第安那波里了。丹恩过来对我说:呐,阿甘,把这钱拿去。他把麦克给的两干块摔跤酬劳递给我。
  我不要。我说。
  唔,你还是拿去得好,丹恩说,因为咱们只剩这些了。
  你留着。我说。
  起码拿一半,他说。听我说,你得有路费,才能去你要去的地方。
  你不跟我去?我问。
  恐怕不了,阿甘,他说。我闯的祸够大了。昨晚我一夜没睡。我想到是我要你答应拿我们的全部财产去孤注一掷,而且珍妮明明就快受不了我们了,我还要你继续摔跤,你被-教授-打败并不是你的错。你已经尽力而为。该怪我。我实在不是好人。
  噢,丹恩,这也不是你的错,我说。要是我没有被什么-笨瓜-头衔冲昏了头,自以为了不起,相信他们说我的那些屁话,我根本不会惹出这些事。
  无论如何,丹恩说,我不觉得应该再跟着你。你现在有别的事要做。去做吧。忘了我。我不是好人。
  晤,我跟丹恩谈了许久,但是,怎么说也劝不住他,过后他拿了他的东西,我抱他下楼,望着他坐在小轮车上,衣物堆在腿上,自己滚着车轮上了大街。
  我到车站买了去木比耳的车票。旅程预定是两天两夜,经过路易斯维尔、纳许维尔、伯明翰,然后到木比耳。我这个凄惨的白痴就这么一路呆坐在车上。
  我是夜间经过路易斯维尔的,第二天在纳许维尔换巴士。换车要等三个小时,于是我决定到镇上逛逛。我在一个午餐摊子买了一份三明治和一杯冰茶,沿街走着,突然看见一家饭店前面有个大招牌,写着:欢迎光临大师西洋棋邀请赛。
  这招牌勾起了我的好奇,因为我在丛林期间曾跟大山姆下过几年棋,所以我就走进饭店。他们是在舞厅内举行棋赛,有一大群人围观,但是旁边有块牌子写:入场费五元。我不愿花一毛钱,所以我就隔着门往里看了一阵子,然后独个儿到大厅坐坐。
  我对面的椅子上坐了个小老头。他满脸皱纹,看起来性情乖戾,穿了件黑西装,打领结,而且他面前的茶几上放了一副棋盘。
  我坐在那儿看,他每隔一会儿就会移动一枚棋子,我渐渐明白他是在跟自个儿下棋。我估计还有一个多小时巴士才会离城,所以就问他要不要人跟他下棋。他只看看我,然后低头继续看棋盘,一句话也没说。

  过了半天,老头子已研究棋盘将近半小时,这会儿他把自主教移到黑侍卫七,正要放开手,我说;失礼。
  老家伙好像坐到大头钉似的跳了一下,隔着茶几瞪着我。
  你要是走这一步,我说,就会空门大开,先损失你的骑士,然后就是你的皇后,你就走投无路了。
  他低头看棋盘,手始终未放开主教,然后他把棋子移回原位,对我说:也许你说得对。
  唔,他继续研究棋盘,我估计该回车站了,但是正要离开时,老头说:失礼,不过,你刚才那番评论非常敏锐。
  我点个头,他又说:这样,显然你下过棋,何不坐下来跟我下完这一盘?你用白棋。
  我没办法下棋,我说,因为我得赶搭巴士等等。于是,他点个头,用手跟我微微敬个礼,我就走回车站。
  等我到了幸站,巴士居然已经开走了,要到明天才有下一班车。我什么事也做不好。唔,这下子得打发一天的时间,所以我又走回饭店,那个小老头还在跟自个下棋,而且似乎快赢了。我走过去,他抬头看看,示意我坐下。我接下的棋局情况很不妙——小卒半数已经阵亡,城堡也没了,只剩一个主教,而且我的皇后就要被吃掉了。
  我花了将近一小时才扳回劣势,而每次劣势稍有改善,小老头就咕哝摇头。最后,我牺牲一子诱他人毂,他中计了。又下了三手,我将死他。
  该死,他说,你究竟是谁?我告诉他名字,他说:不,我是说,你在哪儿下过棋?我甚至不认识你。
  我说我是在新几内亚学会下棋,他说:老天!你是说,你从未参加过区域比赛?
  我摇头,他就说:唔,不管你知不知道,我可是前任国际大师,你刚才那局棋根本不可能赢,结果你却消灭了我!
  我问他怎么没在里面跟其他人比赛,他说:哦,我以前参加。我将近八十岁了,如今是年轻人的天下。现在的光荣属于年轻人——他们的脑子比较敏锐。
  我点个头,谢谢他跟我下棋,然后起身要走,但是他说:呃,你吃过晚饭了吗?
  我告诉他几个小时之前我吃过三明治,他就说:唔,让我请你吃顿晚饭如何?不管怎么说,你让我领教了一盘精采的棋赛。

  我说好,我们就走进饭店餐厅。他是个好人。名叫崔伯先生。
  听我说,吃晚饭当中,崔伯先生说,我得再跟你多下几盘才能确定,但是,除非你刚才赢棋纯属侥幸,否则,你可能是未被发掘的最聪明的天才棋士之一。我想资助你参加一、两项比赛,看看结果如何。
  我告诉他,我打算返乡做养虾生意等等,但是他说:唔,这可能是你毕生难得的机会,阿甘。你可以凭棋赛赚大钱呐,你知道。他要我今晚考虑考虑,明早告诉他结果。于是我和崔伯先生握手道别,我回到街上。
  我闲逛了好一阵子,但是纳许维尔没啥可看的,最后我坐在公园里的长板凳上。我一直在努力思考现在要怎么做才对,但是对我而言思考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我想的多半是珍妮和她现在在哪儿。她要我别找她,但是我心里有一种感觉,她并没有忘记我。我在印第安那波里让自己出了大洋相,我知道。我觉得那是因为自己并没有努力做对的事。如今,我已不确定什么是对的事了。我是说,如今我身上没有几文钱,得弄些钱才能着养虾生意,而崔伯先生说我去参加巡回棋赛可以赚大钱。但是好像每次我不回家做养虾生意,反而跑去做别的事,我就会身陷水深火热之中。所以,我又不知何去何从了。
  我没有思索多久,一名警察就走过来问我在做什么。
  我说我只是坐在那儿想事情,他说任何人都不可以夜间坐在公园里想事情,要我离开。我走到街上,那个警察一直跟着我。我不知道要去哪儿,走了一阵子见到一条巷子,我就走进去找了个地方坐下歇脚。我坐了还不到一分钟,那个警察经过又见到我。
  好了,他说,出来。我走到街上,他说,你在巷子里做什么?
  我说:没什么,他就说:我想也是——你在街头游荡,被捕了。
  呃,他把我带回去关进牢房,第二天早上他们说我可以打一通电话。当然,除了崔伯先生我没有旁人可找,于是我就打电话找他。大约过了半小时,他来到警察局把我保出来。
  之后,他在饭店请我吃了顿丰盛的早餐,又说:听我说,你何不让我替你报名参加下星期在洛杉矾举行的区际锦标赛?冠军奖金是一万块。我负责你的一切花费,奖金平分。我看你是需要一笔奖金什么的,而且,老实告诉你,我也会很开心。我当你的教练兼顾问。如何?

  我还是有些疑虑,但是,我心想试试无妨。所以,我就说愿意试一阵子,等我存够了养虾生意的钱就退出。我和崔伯先生握手,我们成了合伙人。
  洛杉矶真是五光十色。我们提早一星期抵达,白天大部分时间崔伯先生在磨炼我的棋艺,但是,过了一阵子他摇头说没必要教我,因为我已经精通每一步棋。所以,我们就进城观光。
  崔伯先生带我去迪斯尼乐园,玩了些游乐项目,然后安排参观影城。影城里同时在招各种影片,到处有人跑来跑去,喊什么第一次,或是卡、拍之类的屁话。他们在拍的影片当中有一部是西部片,我们看见一个家伙被扔过一块玻璃窗大概十次——他才演好。
  总之,我们站在一边看他们拍这场戏的时候,有个家伙上前问失礼,请问你们可是演员?
  我说:啊?崔伯先生就说:不,我们是棋士。
  那家伙说:唔,真可惜,因为这位大块头,看起来正适合我的影片里的一个角色。说着他转身捏捏我的胳膊,说:哇哇,你可真是个壮汉——你肯定你不会演戏?
  我演过一次。我说。
  真的!那家伙说,什么戏?-
  李尔王。
  太好了,小兄弟,他说,太好了,你有没有-傻个-卡?
  什么卡?
  电影演员工会卡——哦,无所谓,他说,这样吧,小伙子,那玩意弄得到,没问题-我要知道的是,你都躲到哪儿去了?我是说,瞧瞧你这模样!标准的沉默壮汉典型——另一个约翰-韦恩。
  他不是约翰-韦恩,崔伯先生怏怏仰乐说,他是世界级棋士。
  唔,那更好,那家伙说,一个聪明的沉默壮汉典型。非常罕见。
  没有外表那么聪明,我想老实说,但是,那家伙说这些都无所谓,因为演员不必一定要聪明或诚实或什么的——只要能上镜头说台词。
  我叫费德,他说,我拍电影,我要你来试镜。
  他明天要参加棋赛,崔伯先生说。没时间演戏或是试镜。
  唔,总可以挪出一点时间吧?不管怎么说,这可能正是你一直在找的出头机会。你何不也一起来,崔伯,我们也让你试镜。
  我们会尽量试试看,崔伯先生说,走吧,阿甘,咱们还有点儿工作要做。
  改天见,小伙子,费德先生说。可别忘哆。
  于是,我们就走了。
或许您还会喜欢:
魔牙
作者:佚名
章节:9 人气:0
摘要:1九月四日。重宗祐下午两点准时离开银行。银行座落在新宿第一百货大楼对面,位居繁华街道一角。重宗徒步朝歌舞伎町走去。他是去歌舞伎町那家叫吉野的餐厅出席定期的银行支店长会议的。这种宴会带有和睦的性质。聚会下午七时才开始。现在的时间尚早,重宗便拐进了一家电动弹子游艺室。他每月都要玩几次这种电子游戏。虽然他十分喜爱这项游乐,但怕别人笑话。 [点击阅读]
魔都
作者:佚名
章节:43 人气:0
摘要:以文字构筑的人生舞台──久生十兰曲辰先想一下,1902年的时候,《莫格街谋杀案》现世满一甲子,《血字的研究》刚出版十五年,推理小说正处在我们所谓的“光荣时代”;而即便《科学怪人》与H?G?威尔斯的眾多作品早已出现,但科幻(SF)这一个名词,却还要等到十几年后,才会开张营业,正式成为一个可以标识的文类;尽管爱丽丝当时已经追著兔子跑到了几十年, [点击阅读]
麦田里的守望者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0
摘要:《麦田的守望者》简介霍尔顿是出身于富裕中产阶级的十六岁少年,在第四次被开除出学校之后,不敢贸然回家,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酗酒……他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丑恶,接触了各式各样的人物,其中大部分是“假模假式的”伪君子。 [点击阅读]
黄金假面人
作者:佚名
章节:44 人气:0
摘要:人世间,每隔五十年,或者一百年,要发生一次异常怪的事情。这如同天地异变、大规模战争和瘟疫大流行一样,比人们的恶梦和小说家变的凭空臆想要怪诞得多。人间社会不啻不头庞然巨兽,不知什么时候患上莫名其妙的怪病,脾气会因此变得乖戾反常,不可捉摸。因而,世上往往会突如其来地发生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其中,关于“黄金面具”的荒唐无稽的风情,兴许可算作这每五十年或者每一百年发生一次的社会疯狂和变态吧。 [点击阅读]
黄金罗盘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0
摘要:……这个狂乱的深渊是“自然”的胎盘,恐怕也是坟墓既不是海也不是地,不是风不是火所构成,而是这些元素的纷然杂陈产生了原子,因此必然不断纷争、战乱一直到那万能的创造主把它们用做黑色的材料去建造新世界。那时那深思熟虑的魔王站在地狱的岸边,向那狂乱的深渊观看了一会儿,思虑前去的航程。——约翰?米尔顿《失乐园》第二卷朱维之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11月第一版。 [点击阅读]
黑书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0
摘要:不要引用题词,它们只会扼杀作品中的神秘!——阿德利尽管扼杀神秘,杀死倡导神秘的假先知!——巴赫替如梦在甜蜜而温暖的黑暗中趴着熟睡,背上盖一条蓝格子棉被,棉被凹凸不平地铺满整张床,形成阴暗的山谷和柔软的蓝色山丘。冬日清晨最早的声响穿透了房间:间歇驶过的轮车和老旧公车;与糕饼师傅合伙的豆奶师傅,把他的铜罐往人行道上猛敲;共乘小巴站牌前的尖锐哨音。铅灰色的冬日晨光从深蓝色的窗帘渗入房里。 [点击阅读]
黑暗塔之三:荒原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0
摘要:《荒原》是长篇小说《黑暗塔》的第三部。这部长篇小说的灵感来自于,甚至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依赖于罗伯特·布朗宁的叙事长诗《去黑暗塔的罗兰少爷归来》。第一部小说《枪侠》说的是罗兰,这个已经“转换”的世界里惟一幸存的枪侠,如何一路追踪并最终赶上了黑衣人,那个名叫沃特的魔法师。当中世界尚未分裂之前,沃特曾虚伪地与罗兰的父亲交好。 [点击阅读]
黑暗塔之二:三张牌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0
摘要:《三张牌》是长篇小说《黑暗塔》的第二部。《黑暗塔》的故事灵感在某种程度上来自罗伯特·勃朗宁的叙事诗《去黑暗塔的罗兰少爷归来》(其实这部作品亦受莎士比亚剧作《李尔王》的影响)。《黑暗塔》的第一部《枪侠》,交代了罗兰作为一个“转换”了的世界的最后一名枪侠, [点击阅读]
黑暗塔首曲·枪侠
作者:佚名
章节:68 人气:0
摘要:“对我来说,最佳的效果是读者在阅读我的小说时因心脏病发作而死去。”——斯蒂芬·金金用他那魔鬼般的手指一拨,所有紧绷的心弦都为之轰响,在一阵惊悸又一阵心跳中,带你进入颤栗的深渊……让我们开宗明义:如果还有谁不知道这斯的为何方怪物, [点击阅读]
黑暗的另一半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砍他,”马辛说,“砍他,我要站在这儿看。我要看血流出来。快点,别让我说第二遍。”——乔治·斯达克:《马辛的方式》人们真正的生活开始于不同的时期,这一点和他们原始的肉体相反。泰德·波蒙特是个小男孩,他出生在新泽西州伯根菲尔德市的里杰威,他真正的生活开始于1960年。那年,有两件事在他身上发生。第一件事决定了他的一生,而第二件事却几乎结束了他的一生。那年,泰德·波蒙特十一岁。 [点击阅读]
黑麦奇案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1.今天轮到索玛斯小姐泡茶。索玛斯小姐是资历最浅、效率最差的打字员。她年纪不小了,面孔温驯多虑,像绵羊似的。水还没开,索玛斯小姐就倒水去冲茶叶,可怜她一向搞不清壶水有没有沸腾。她一生有许多烦恼,这也是其中之一。她倒好茶,将茶杯放在每个茶碟上,各加两片软绵绵的甜饼干。 [点击阅读]
鼠疫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0
摘要:用另一种囚禁生活来描绘某一种囚禁生活,用虚构的故事来陈述真事,两者都可取——丹尼尔-笛福①——①丹尼尔-笛福(1660-1731),英国十八世纪名作家,著有《鲁滨孙飘流记》等。故事的题材取自四十年代的某一年在奥兰城发生的一些罕见的事情。以通常的眼光来看,这些不太寻常的事情发生得颇不是地方。乍看起来,奥兰只不过是一座平淡无奇的城市,只不过是法属阿尔及利亚沿海的一个省城而已。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