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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剑恩仇录 - 《书剑恩仇录》点评——情不知所起 (沅芷&鱼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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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一个物事的看法,以及所有的评论都是十分私人的事情。书剑是金庸的第一部书,看客们一向微词颇多,而它却是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喜欢抑或讨厌,有的时候只是一念之间。我接触金庸大多都是先通过电视,看到电视里的翁美玲,心生欢喜,很有可能就爱上了射雕。再看到黄蓉婚后的世俗,心下不忍,便厌恶起神雕。又或者因为自己喜欢的人物不得善终,从而抗拒倚天也并不稀奇。而我喜欢上书剑的理由就更妙了——只是因为我老爹一句无心的话。
  那年,我们一家人一起看94版的书剑,我向来是主角派,从来不关心配角的生死。那版的陈家洛是黄海冰演的。帅得金光直冒,看整部戏似乎都是在等着他出场。除此之外,里面有一个配角亦十分抢眼,她爱女扮男装,又任性捣蛋。她人既然聪明,当然出场所做的事情也就搞笑,戏份也是出彩的。有一集,我老爹指着那只乱蹦跳的李沅芷说,你啊,真是太像她了。就是因为他这么一句无心的话,我竟默默关心起李沅芷的命运来。对她所钟爱的那个男人自是更加十分留心。那个时候也不懂什么是感情,只觉得李沅芷喜欢的余鱼同人又帅,又有点书卷气,而且他们最后也在一起了,让人十分开心。这和童话有什么不一样?于是心下对这么两个人一喜欢便是十几年,旁的人若问起我最爱的金庸笔下的男人,我想都不想便可以答道:余鱼同。他们倘若忘了余鱼同是谁,我还得好心地提醒,就是那个红花会十四当家的,会吹笛子的。他们听到这样的答案,多半会觉无趣,这个话题也就不了了之,我也不便纠缠下去。但其实我是多么想他们知道我喜欢余鱼同的深刻原委——李沅芷怎么可能不爱余鱼同呢?!我就是李沅芷啊,连我老爹都这么觉得呢。

  或者,记忆将事实都背叛了去。我已经记不清楚,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对忧郁的男人毫无抵抗力。也许我是因为喜欢余鱼同而爱上忧郁的男人。又或者我是因为余鱼同的忧郁才喜欢上他。继而才会关注到喜欢纠缠他的女人李沅芷。继而引起我老爹的注意,所以他才会讲上那么一句让我欢喜的话。
  在今天看来,在那样一个年轻的年龄看书剑是一种幸运。那是我对感情有所了悟之前,彼时我还未习得穿上自己的骄傲示人。所以看着死缠烂打的李沅芷,不会觉得她的爱让人窒息。更不会鄙夷她的不要自尊。不会觉得爱得可以去死有多么荒谬。也不会担心答应和她结婚的余鱼同是不是真的爱她。当然,更加不会去追究谁配得起谁,谁又配不起谁的是是非非。
  这些是在重新看书的时候,都有过动摇的念头。余鱼同真的爱过李沅芷吗?他们结婚以后就是幸福了吗?你看,我成了大人以后,想法果然别致无趣多了。上一次准备补完金庸是几年前在网上找到有声书。一连听完很多本。到书剑的时候,竟然在最后20回快结束之前听不下去了——当时的理由是,实在写得太烂了。陈家洛是在搞什么玩意,把一杆子人都拿去送死。而且反清复明到底是什么样的深仇大恨,值得把感情都放下。看得我恶心到不行。原先看电视的时候,大概是被黄海冰的帅迷昏了头,对陈家洛的所做所为缺乏深刻的认识,竟然还对他和霍青桐的分道扬镳抱憾。现在看来,他的的确确是比张无忌还让人作呕的男人,霍青桐不能和他在一起实在是万幸大幸。而余鱼同——书里竟然一半的章节都在讲他怎么暗恋骆冰,真的吗?难道又是我选择性的失忆,竟然忘了这杆子事?

  不喜欢看到悲剧是我的天性。如果入戏太深,看到不喜欢的剧情和结局,我常常选择不要看下去。这次决定重新补完书剑,恰恰是因为把心抽离得很远了,才有勇气去直面红花会的死。(当我惊奇地发现他们居然都没死的时候,仍是大大地叹了一口气。)这次再看,大笑过一回——那是李沅芷恶整关东三魔。我以前是在看鹿鼎记的时候,才对金庸的文笔刮目相看,现在想来,其实他丰富的幽默感早在第一本书里就隐隐透出来了。这次再看,亦大哭过一回——那是李沅芷在余鱼同的怀里,对他视而不见,只是想回家找爹爹。女孩子在外受尽了委屈,明白男人靠不住的时候,才会想起家里苍老的老爹。金庸对人性何等了悟,三言两语便勾起了人的种种伤心事。比起连城诀里一些残忍不堪的弑儿杀女的变态,这部书里李沅芷和那个老爹的感情倒是看点。另一边厢的余鱼同从来就是一个心软的男人,面对这样的李沅芷,自是由怜生爱。彼时,李沅芷病入膏肓,口说爱或不爱,她已经全然听不见。可见余鱼同这句话又何曾是为了让她开心才说,实是发自内心的告白才真。那些纠缠着余鱼同如何爱骆冰的人,终是可休了。书中数次提到李沅芷的美,都是从余鱼同的眼中看到的,这些都是伏笔,哪有感情转变生硬的地方?话说回来,男人总是对倒追来的女生不懂欣赏,直到以为自己真的快要失去她们,才会想要去抓住。书中的阿凡提委实是个末流人物,以他道出的这番感情道理,固然直陋,却也不错。

  看完书,上网又搜到一些有趣的理论:比方说,让余鱼同出家是让他的本我死了一次,从而与骆冰的感情有了一个了断——这个就姑且听听。还有说,女扮男装有什么难识别的,陈家洛是因为忌惮霍青桐的谋略才能,才找遍各种借口——这个我还挺同意的,陈家洛几次内心告白即是默认。更有一个荒唐的,说陈家洛在本书中总是莫名其妙地讨厌李沅芷,说是有爱才有恨,所以陈家洛爱的是李沅芷——这个把看得我错愕不已,我原以为他讨厌女扮男装的李沅芷只是因为简单的吃醋,哪想到还可以拉扯出这么多牵强附会,一笑了之。
  本书最爱的一幕是金笛秀才对着李沅芷的一笑:
  “一阵西风刮来,发觉颇有寒意,她(沅芷)正想回房,忽听门外一阵鸾铃响,一匹马从雨
  中疾奔而来。那马到客店外停住,一个少年书生下马走进店来。店伙牵了马去上料,问那
  书生是否住店。那书生脱去所披雨衣,说道:“打过尖还得赶路。”店伙招呼他坐下,泡上
  茶来。那书生长身玉立,眉清目秀。在塞外边荒之地,很少见到这般风流英俊人物,李沅芷
  不免多看了一眼。那书生也见到了她,微微一笑,李沅芷脸上一热,忙把头转了开去。”
  话说李沅芷入江湖就是为个凑热闹,一开始又分不清好人坏人,见到打架便上去瞎搅和一番。时光流转,日后的余鱼同决计不记得当初曾对住一个初入江湖的小厮这番笑过。但是这么浅浅一笑却让李沅芷记住了他的姓氏名谁,更牵扯出日后那些抛却荣华富贵于脑后,千千万万里的苦随君行。真所谓,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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