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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月弯刀 - 第02章棋高一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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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洞,一条绳子,一根树枝,就把一个苦练了十三年武功的人吊了起来。丁鹏真恨自己,为什么这样不小心,这样不争气,这样没用。其实这个洞,这根绳子,这根树枝的方位、距离和力量,都像是经过精密的计算,不但要一个超级的头脑,还得加上多年的经验,才能计算得这样精确。那红袍老人的头显得就比别人大得多,满头白发如银,脸色却红润如婴儿,身材也长得像个胖孩子。另外一个老人却又轻又瘦,脸上阴沉沉的,黑布长袍,看来就像是个风干了的无花果。两个人全神贯注,每下一个子都考虑很久。日色渐渐升高,又渐渐西落,正午早已过去,如果没有这件事,丁鹏现在应该已击败了柳若松,已名动江湖。可惜现在他却还是被吊在树上。他们的棋要下到什么时候为止,难道他们正准备想法对付他?那阴沉的黑袍老人,下棋也同样阴沉,手里拈着一颗子,又考虑了很久,轻轻地,慢慢地,落在棋盘上。红袍老人瞪大了眼睛,看了看这一着棋,汗珠子一粒粒从头上冒了出来。无论谁看见他的表情,就知道这局棋他已经输定了。这局棋他下大意了些,这局棋他分了心,这局棋他故意让了一着。输棋的人,总是会找出很多理由为自己解释的,绝不肯认输。他当然还要再下一盘。可惜那黑袍老人已经站了起来,头也不回地走了。红袍老人跳起来大叫,大叫着追了过去。“你不能走,我们一定还得下一盘。”两个人一个在前走,一个在后面追,好像并没有施展什么轻功身法,走得也并不太快,可是眨眼间两个人却已连影子都看不见了。对面树上那个穿红衣裳的小猴子,居然也已踪影不见。天色渐黑,他们居然就好像一去不返,好像根本不知道还有个人吊在这里。荒山寂寂,夜色渐临,当然绝不会有别的人到这里来。一个人吊在这种地方,吊上七八天,也未必会有人来把他救出来。就连活活的被吊死,也不稀罕。丁鹏真的急了。不但急,而且又冷,又饿,而且脑袋发慌,四肢发麻。他忽然发现自己简直是条猪,天下最笨的一条猪,天下最倒霉的一条猪。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怎么倒霉的。到现在为止,他连那女孩的贵姓大名都不知道,却把自己唯一的一件衣服给了她,全部财产也都被她吃下肚子,而且还为了她,被人像死鱼般吊在这里,还不知道要吊到什么时候为止。他简直恨不得狠狠地打自己七八十个耳光,再大哭一场。想不到就在这时候,绳子居然断了,他从半空中跌下来,跌得不轻,可是刚才被撞得闭住了的穴道也已解开了。这些事难道也是别人计算好的。他们只不过想要他吃点苦头而已,并不想真的把他活活吊死。但是他们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为什么要这样修理他?他没有想,也想不通。现在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把嘴里的烂泥掏出来。第二件要做的事,就是赶快回到刚才那地方去,找那女孩子问清楚。可惜那女孩子已经走了,把他唯一的那件衣服也穿走了。从分手后,他很可能再也见不到她,当然也不会再见到那位穿红袍的老头子。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很可能他这一辈子都没法弄清楚。现在他唯一能做的一件事,就是赤着上身,空着肚子,带着一嘴臭气和一肚子怨气,赶到万松山庄去赔罪。现在去虽然已有些迟,但是迟到总比不到好。如果别人问他为什么迟到,他还得编个故事去解释。因为他若说真话,别人是绝对不会相信的。万松山庄的气派远比他想像中还要大,连开门的门房都穿着很体面的缎子花袍。知道他就是“丁鹏少侠”之后,这门房就对他很客气,非常客气,眼睛绝不向他没有穿衣服的身子看一眼,更不去看他脸上的泥。大人物的门房,通常都是很有礼貌,很懂得规矩的人。但是这种规矩,这种礼貌,实在让人受不了。他被带进厅里,门房彬彬有礼地说:“丁少爷来得实在太早了,今天还是十五,还没有到十六,我们庄主和庄上请来的那些朋友,本来应该在这里等丁少爷来的,就算等上个三天五天,实在也算不了什么。”丁鹏的脸有点红了,哆嗦地说道:“我本来早就……”他已经编好一个故事,这位很有礼貌的门房,并不想听,很快地接着道:“只可惜我们庄主今天恰巧有点事,一定要赶到城里去。”他在笑,笑得非常有礼貌:“我们庄主再三吩咐我,一定要请丁少爷恕罪,因为他只等了三个时辰,就有事出去了。”丁鹏怔住。他不能怪柳若松,无论等什么人,等了三个多时辰,都已经不能算少。“可是我怎么办?”现在他身上已经只剩下一个铜钱,身上连一件衣服都没得穿,肚子又饥饿得要命。他能到哪里去?门房难得对他已是非常客气,却绝对没有请他进去坐坐的意思。丁鹏终于忍不住道:“我能够在这里等他回来?”门房笑道:“丁少爷如果要肯在这里等,当然也可以!”丁鹏松了口气,然而这门房又已接着道:“但是我们都不敢让丁少爷留下来。”他还在笑:“因为庄主这一出去,至少要在外面呆上二三十天,我们怎敢让丁少爷在这里等上二三十天!”丁鹏的心又沉了下去。门房又道:“但是庄主也关照过,下个月十五之前一定会回来,那时候他就没事了,就是等个三五天也没关系。”丁鹏忍住气,道:“好,我下个月十五再来,正午之前一定来。”门房笑道:“我说过,庄主那天没事,丁少爷晚点来也没关系。”他笑得还是很客气,说得更客气。丁鹏却已转过身,头也不回地冲了出去。他再不想看这个又客气,又懂规矩的人那张笑脸。他实在受不了。他发誓,有朝一日成名得志,他一定要再回来,让这门房也看看他的笑脸。那是以后的事了,现在他实在笑不出,他还不知道这一个月应该怎么过。不管怎么样,他还有一个铜钱。一个铜钱还可去买个硬饼,多喝点冷水,还可以塞饱肚子。可是等他想到把最后一文钱拿出来时,才发现连这文钱都不见了。是不是刚才他被吊起来的时候,从袋子里漏下去的?不对。他忽然想起,他并没有把那文钱放进钱袋里,买了牛肉后,他就把剩下的这文钱,放进他衣袋上的一个小口袋里。现在衣服已经被那女孩子穿走了,他最后一文钱,当然也被带走了。他却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丁鹏忽然笑了,大笑,几乎连眼泪都笑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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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夏夜。月夜。明月高悬,繁星满天,月光下的泉水,就像是一条锦缎的带子,晚风中充满了花香。木叶的清香,混合着一阵阵从远山传来的芬芳。月夜本来就是美丽的,最美的当然还是那一轮明月。圆月。丁鹏却希望这个圆圆的月亮是个圆圆的烧饼。他并不是完全不懂风雅,可是一个人肚子太饿的时候,就会忘记风雅这两个字了。这里就是他上次遇到那个女孩子的地方,他回到这里来,只因为他实在没有别的地方可去。凭他的本事,要去偷,去抢,都一定很容易得手。但是他绝不能做这种事,他绝不能让自己留下一个永远洗不掉的污点。他一定要从正途中出人头地。那文钱会不会从衣服里掉了出来?如果掉在这里,说不定还能找得到。他没有找到那文钱,却找到了粒花生米。他小心翼翼地捡起来,把一粒花生米分成两半,正准备一半一半地慢慢嚼碎。想不到就在这时候,忽然有个女孩子就像是被猎人追逐着的羚羊般窜了过来,把他手里这最后一粒花生米也撞掉了。但是这次丁鹏并没有觉得自己倒霉,反而高兴得跳了起来:“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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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害人不浅的女孩子居然又来了。丁鹏实在想不到还能看见她,在月光下看来,她好像比早上更美。虽然他们只不过是第二次相见,但是丁鹏看见她,却好像看到一个很亲近的朋友。这女孩子也显得很愉快,用力拉住了丁鹏的手,就好像生怕他会忽然溜走。“我本来以为永远见不到你了。”这句话正是两个人心里都想说的,两个人同时说了出来。两个人都笑了。丁鹏也用力握住她的手,好像也生怕她会忽然溜走。她却望着他,道:“刚才我一直在提醒自己,这次如果能见到你,一定要记住一件事。”丁鹏道:“什么事?”她嫣然道:“记住问你的名字。”丁鹏又笑了,他刚才也一直在提醒自己,这次一定要问她的名字。她的名字叫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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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说可笑?”“嗯!”“可以的可,笑话的笑?”“嗯!”丁鹏忍住笑,道:“这个名字真奇怪。”可笑道:“不但奇怪,而且可笑,再加上我的姓更可笑。”丁鹏道:“你姓什么?”可笑道:“姓李。”她叹了口气:“一个人的名字居然叫李可笑,你说可笑不可笑?”丁鹏居然还能忍住没有笑。可笑道:“我真想不通,我爸爸怎么会替我取这么样一个名字的。”丁鹏道:“其实这名字也没什么不好。”可笑道:“但是从小就有人问我:‘李可笑,你有什么可笑?’我一听见别人问我这句话,我的头就大了,哪里还笑得出。”丁鹏终于忍不住大笑。可笑自己也笑了。这一天所有倒霉的事,一笑就全都忘得干干净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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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可惜另外还有些事是忘不了的,就算忘记了一下子,也很快就会想起来。譬如说:饿!笑是填不饱肚子的,也解决不了他们的问题。可笑一定还有问题。她身上还是穿着丁鹏的那件衣服,那件并不能把她身材完全盖住的衣服。月光照在她衣服盖不住的那些地方,使得她看来更动人。丁鹏自己的问题更多。但是也不知道为了什么,现在他最关心的并不是自己,而是她。可笑道:“我知道你一定想问我,为什么要你去找那个穿红衣裳的老头子?为什么没有在这里等你?这半天到什么地方去了?”丁鹏承认。可笑道:“但是你最好不要问。”丁鹏道:“为什么?”可笑道:“因为你就算问我,我也不会说的。”她又拉起了他的手:“有些事你还是不要知道的好,一个人知道的事越多,烦恼也就越多,我不想给你再添烦恼。”她的手柔软而光泽,她的眼波温柔而诚恳。丁鹏虽从未接近过女人,却也看得出她对他是真心的。对丁鹏来说,这已足够。他也握住了她的手,道:“我听你的话,你不说,我就不问。”可笑嫣然一笑,道:“但是我还是要你去替我做一件事。”丁鹏道:“什么事?”可笑道:“沿着这条溪水往下走,有个屋顶上铺着绿瓦的小楼。”丁鹏道:“你要我到那里去?”可笑道:“我要你现在就去。”丁鹏道:“然后呢?”可笑道:“你到了那里之后,就会有人带你去见那里的主人,他说的话你一定要听,他要你做的事你一定要做。”她注视着他:“你一定要信任我,我绝不会害你的。”丁鹏道:“我相信。”可笑道:“你去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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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去,当然不去,绝不能去。上次他为她去做那件事,已经吃足了苦,受够了罪。这次的事说来更荒谬,他怎么能去。可惜他偏偏又去了。上次是“沿着溪水往上走”,这次是“往下走”,上次是个“穿红衫的老头子”,这次是个“铺绿瓦的小楼”。上次他被人像死鱼般吊起来,吃了一嘴臭泥,这次他会碰到什么事?这次他会不会比上次更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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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已经看见那小楼了。月光下的小楼,看来宁静而和平,谁也看不出那里面会有什么样的陷阱?小楼里没有陷阱,只有柔和的灯光,华丽的陈设,精美的家具。如果你一定要说这地方有陷阱,那陷阱也一定是个温柔陷阱。一个人能够死在温柔的陷阱里,至少总比被人吊死在树上好。开门的是个梳着条乌油油大辫子的小姑娘,很会笑,笑起来两个酒涡好深。三更半夜,忽然有个没穿衣服的陌生大男人来敲门,丁鹏以为她一定会害怕,吃惊的。想不到她连一点惊慌的样子都没有,只是吃吃地笑,好像早就知道会有这么样一个没穿衣服的大男人要来了:“你找谁?”“我找这里的主人。”“我带你去。”她不但答应得痛快,而且拉起丁鹏的手就走,好像跟丁鹏已经是老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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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人在楼上。楼上的屋子更华丽,锦阁中垂着珠帘,主人就在珠帘后。这并不是她要故作神秘,三更半夜,一个女人家对一个陌生的大男人总要提防着一点的,也许她已经更了衣,准备睡了,当然更不愿让一个陌生的大男人看见。丁鹏虽然不太懂世故,对这一点倒很了解。他当然已经知道她是个女人,因为她说话的声音虽然有点嘶哑,却还是很娇媚动听:“是谁要你来找我的?”“是一位李姑娘。”“她是你的什么人?”“是我的朋友。”“她跟你说了些什么?”“她说你要我做的事,我就得去做。”“你听她的话?”“我相信她绝不会害我。”“不管我要你做什么,你都肯做?”“你是她的朋友,我也信任你。”“你知不知道我要对你怎么样?”“不知道。”主人的声音忽然变了,变得很凶狠:“我要把你按进一盆很烫很烫的热水里,用一把大刷子把你身上的泥全都刷下来,用一套你从来没有穿过的那种衣服套在你身上,用一双新鞋子套住你的脚,再把你按在椅子上。用一锅已经炖了好几个时辰的牛腰肉把你的肚子塞满,让你走都走不动。”丁鹏笑了。他已经听出了她的声音。一个人吃吃地笑着,从珠帘后走出来,竟是可笑。丁鹏故意叹了口气,道:“我对你不错,你为什么要这样子害我?”可笑也故意板着脸,道:“谁叫你这么听话的,我不害你害谁?”丁鹏道:“其实这些事我都不怕。”可笑道:“你怕什么?”丁鹏道:“我最怕喝酒,如果你再用几斤陈年的绍兴酒来灌我,就真的害苦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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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年好酒,红烧牛肉。如果真有人要用这些东西来害人,一定有很多人愿意被害的。现在丁鹏已经洗了个热水澡,全身上下,从里到外,从头到脚,都已换上了新衣服。只有一根裤带没有换。一根用蓝布缝成的裤带,一寸宽,四尺长。对一个已经饿得发晕的人来说,这种酒实在太陈了一点,牛肉也未免太多了一点。他真的已经连路都走不动了。可笑嫣然道:“现在,你总该知道,你实在不该对我太好的,因为,对我越好的人,我反而越想要害他。”丁鹏叹了口气道:“其实我也不能算对你很好,我只不过给了你一件破衣服,请你吃了一点冷牛肉,冷馒头而已。”可笑道:“你给我的并不是一件破衣服,而是你所有的衣服,你请我吃的也不是一点牛肉,而是你所有的粮食。”她注视着他,眼睛里充满了柔情和感激,道:“如果有个人把他所有的一切全都给了你,你会怎么样对他?”丁鹏没有说话。他忽然觉得人生还是可爱的,人间还是充满了温情。可笑道:“如果有个人把他所有的一切都给了我,我只有一个法子对他。”丁鹏道:“什么法子?”可笑低下头,轻轻地说:“我也会把我所有的一切都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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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真的把她所有的一切都给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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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明。丁鹏醒来时,她还在他身旁,像鸽子般伏在他的胸膛上。看着她乌黑的头发和雪白的颈子,他心里只觉得有种从来未有的幸福和满足。因为这个美丽的女人已完全属于他了。他不仅满足,而且骄傲,因为现在他已是个真正的男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她也已醒来,正在用一双柔情似水的大眼睛,痴痴地看着他。他轻轻抚着她的柔发,喃喃道:“你知不知道我在想什么?”可笑道:“你在想什么?”丁鹏道:“我在想,如果我是个又有钱,又有名的人,我一定会带你去游遍天下,让天下所有的人都羡慕我们,妒忌我们,那时你一定也会为我而觉得骄傲的。”他叹了口气,道:“可惜现在我只不过是个什么都没有的穷小子。”可笑嫣然道:“我喜欢的就是你这个穷小子。”丁鹏沉默着,忽然大声道:“我忘了,我还有样东西可以给你。”他忽然跳起来,从床下一堆凌乱的衣服里,找出了他那条裤带:“我要把这条裤带给你。”他说。可笑没有笑。因为他的神色很凝重,也很严肃,绝不像是开玩笑的样子。可笑柔声道:“只要是你给我的,我一定会好好地保存。”丁鹏道:“我不要你好好保存它,我要你把它剪开来。”可笑也很听话。她剪开这条裤带,才发现里面缝着一张残破而陈旧的纸。纸色已经变黄了,前半页上面画着简单的图形,后半面上面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字。她只看了两行:“此招乃余平生之秘,破剑如破竹,青城、华山、嵩阳、崆峒、武当、黄山、点苍等派之剑法,遇之必败。”只看了这两行,她就没有看下去,带着笑问道:“这一招真的有这么厉害?”丁鹏道:“本来我也没把握的,还不敢找真正的高手来试,可是现在我已知道,青城、华山和嵩阳的剑法遇着这一招,简直就好像豆腐遇见了快刀一样,完全没有抵抗之力。”他很激动而兴奋:“等我击败了柳若松,我就会去找比他更有名的人,总有一天,我会要江湖中所有成名的剑客都败在我的剑下,那时候我就会觉得和‘神剑山庄’谢家的三少爷一样有名。”可笑又看了两眼,就把这张纸退还给了他,道:“这是你最珍贵的东西,我不能要。”丁鹏道:“我就是要把我最珍贵的东西送给你,你为什么不要?”可笑柔声道:“我是个女人,我并不想跟江湖中那些成名的剑客去争强斗胜,只要你有这个心,我已经很高兴了。”她紧紧地拥抱住他,在他身边轻轻地说:“我只想要你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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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圆月缺了,缺月又将圆。日子一天天过去,丁鹏几乎已忘了他和柳若松的约会。可笑却没有忘:“我记得你七月十五还有个约会。”丁鹏道:“到了那一天,我会去的。”可笑道:“今天已经是初八了,这几天你应该去练练剑,最好能一个人到别的地方去练,我知道你一看见我,就会……就会想的。”丁鹏笑了:“我现在就在想。”可笑没有笑,也没有再说什么,但是第二天丁鹏醒来时,她已带着她那笑起来有两个酒涡的丫头离开了这小楼,只留下一封信。她要丁鹏在这几天好好地练剑,好好地保养体力,等到七月十五日的约会过去,他们再相聚。这使得丁鹏更感激。他心里虽然免不了有点离愁别绪,可是想到他们很快就会相聚,他也就提起精神来,练剑,练力,练气。为了她,这一战他更不能败。他发现自己的体力比以前更好,一个男人有了女人之后,才能算真正的男人,就正如大地经过了雨水的滋润后,才会变得更丰富充实。到了七月十五这一天,他的精神、体力都已到达巅峰。对这一战,他已有必胜的信心,必胜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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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月十五。晨。天气晴朗,阳光灿烂。丁鹏的心情也和今天的天气一样,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精神饱满,活力充沛,就算天塌下来也能撑得住。万松山庄那有礼貌,懂得规矩的门房,看见他时,也吃了一惊。能够做大户人家的门房并不是件容易事,那不但要有一双可以一眼就看出别人是穷是富的眼睛,还得有一张天生像棺材板一样的脸。可是现在他脸上不但有了表情,而且表情还丰富得很。他实在想不到这衣着光鲜,容光焕发的年轻人,就是上个月那一脸倒霉相的穷小子。看见他的表情,丁鹏更愉快,那天受的气,现在总算出了一点。等到他击败柳若松之后,这位仁兄脸上的表情一定更令人愉快。丁鹏心里唯一觉得有点抱歉的是,他和柳若松无冤无仇,本不该让他多年的声名毁于一旦。他听说柳若松在江湖中不但很有侠名,人缘也很好,而且还是位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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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若松修长,瘦削,英俊,仪容整洁,衣着考究,彬彬有礼,是个非常有教养,非常有风度的中年男人。对大多数女孩子来说,这种男人远比年轻小伙子更有魅力。他绝口不提上个月的事,也没有说丁鹏今天来得太早了。这一点已经让丁鹏不能不承认他是个君子。他的态度沉稳,行动轻捷,手指长而有力,而且反应很灵敏。这又使得丁鹏不能不承认他是个劲敌,在江湖中并没有浪得虚名。用细沙铺成的练武场早已准备好了,两旁的武器架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精光耀眼的兵刃,树阴下还摆着六七张紫檀木椅子。柳若松解释:“有几位朋友久慕丁少侠的剑法,想来观摩观摩,我就自作主张,请他们来了,只希望丁少侠不要怪罪。”丁鹏当然不会怪罪。一个人成名露脸的时候,总希望有人来看的,来的人越多,他越高兴。他只想知道:“来的是些什么人?”柳若松道:“一位是武林中的前辈,点苍山的钟老先生。”丁鹏道:“风云剑客钟展!”柳若松微笑道:“想不到丁少侠也知道这位老先生。”丁鹏当然知道,钟展的正直,和他的剑法同样受人尊敬。能够有他这样的人来作这一战的证人,实在是丁鹏的运气。柳若松道:“梅花老人和墨竹子也会来,江湖中把我们平列为岁寒三友,其实我是绝不敢当的。”他笑了笑,露出了一种连君子都难免会有的得意之色:“还有一位谢先生,在江湖中的名气并不大,因为他很少在外面走动。”他又笑了笑:“神剑山庄中的人,一向都很少在江湖中走动的。”丁鹏动容道:“神剑山庄?这位谢先生是神剑山庄中的人?”柳若松淡淡道:“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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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鹏的心开始在跳。对于一个学剑的年轻人来说,“神剑山庄”这四个字本身就有种令人心跳的震撼力。神剑山庄,翠云峰,绿水湖,谢氏家族。谢家的三少爷,谢晓峰。剑中的神剑,人中的剑神。今天来的这位谢先生会不会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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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位到的是点苍钟展。风云剑客成名极早,柳若松也称他为老先生,但是他看来并不老,腰杆儿仍然笔直,头发仍然漆黑,一双眼睛仍然灼灼有光。他对这位曾经击败过青城、华山、嵩阳三大高手的少年剑客,并不十分客气,后来丁鹏才知道他无论对谁都不大客气。正直的人好像总是这种脾气,总认为别人应该因为他的正直而对他特别尊敬。这是不是因为江湖中正直的人太少了?但是他并没有坐到上位去,上座当然要留给神剑山庄的谢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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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先生还没有到,“岁寒三友”中的梅花与墨竹已到了。看见这两个人,丁鹏就怔住。这两个人一个红衫银发,脸色红润如婴儿,一个脸色阴沉,轻瘦如竹,显然竟是那天在泉水尽头,古树下着棋的那两个人。他们却好像从来没有见过丁鹏这个人。丁鹏很想问问梅花老人:“你为什么不把那只跟你一样喜欢穿红衣裳的小猴子带来?”梅花老人却好像根本不知道这回事,居然还对丁鹏很客气。丁鹏也很想忘记这件事,可惜有一点他是绝对忘不了的。──可笑为什么要他去找他们?她跟这两人之间有什么关系?他在后悔,为什么没有把这件事问清楚,为什么要答应可笑:“你不说,我就不问。”。现在他当然更没法子再问,因为神剑山庄的谢先生已经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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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谢先生圆圆的脸,胖胖的身材,满面笑容,十分和气,看来就像是个和气生财的生意人。这位谢先生显然不是名震天下的当代第一剑,谢家的三少爷谢晓峰。别人却还是对他很尊敬,甚至连点苍的钟展都坚持要他上坐。他坚持不肯,一直说自己只不过是神剑山庄中的一个管事的而已,在这些成名的英雄面前,能够敬陪末座,已经觉得很荣幸。神剑山庄随便出来一个人,在江湖中已有这样的身份,这样的气势。丁鹏的心又跳了,血又热了。他发誓,总有一天,他也要到神剑山庄去,以掌中的三尺青锋,去拜访拜访那位天下无双的名侠,讨教讨教他那天下无双的剑法,纵然败在他的剑下,也可算不虚此生。但是这一战却绝不能败。他慢慢地站起来,凝视着柳若松,道:“晚辈丁鹏,求前辈赐招,但望前辈剑下留情。”钟展居然道:“你还年轻,有件事你一定要永远记住。”丁鹏道:“是。”钟展沉着脸,冷冷道:“剑本是无情之物,只要剑一出鞘,就留不得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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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紫衣垂髫的童子,捧着个装潢华丽的剑匣肃立在柳若松身后。柳若松启匣,取剑,拔剑,“呛啷”一响,长剑出鞘,声如龙吟。谢先生微笑道:“好剑。”这的确是柄好剑,剑光流动间,森寒的剑气,逼人眉睫。柳若松一剑在手,态度还是那么优雅安闲。丁鹏的手紧握剑柄,指节已因用力而发白,掌心已有了汗。他的剑只不过是柄很普通的青钢剑,绝对比不上柳若松手里的利器。他也没有柳若松那种镇定优雅的风采。所以他虽然相信自己那一招天外流星,必定可破柳若松的武当嫡系剑法,却还是觉得很紧张。柳若松看着他,微笑道:“舍下还有口剑,虽然不是什么神兵利器,也还过得去,丁少侠如果不嫌弃我就叫人去拿来。”他自恃前辈名家的身份,绝不肯在任何地方占一点便宜。丁鹏却不肯接受他的好意,淡淡道:“晚辈就用这柄剑,这是先父的遗物,晚辈不敢轻弃。”柳若松道:“丁少侠的剑法,也是家传的?”丁鹏道:“是。”钟展忽又问道:“你是太湖丁家的子弟?”丁鹏道:“晚辈是冀北人。”钟展道:“那就怪了。”他冷冷地接着道:“江湖传言,都说这位丁少侠不但剑法奇高,最有成就的那一剑,更如天外飞来,神奇妙绝,我学剑五十年,竟不知道冀北还有个丁家,竟有如此精妙的家传剑法。”谢先生点头道:“其实这也没有什么奇怪的,江湖之中,本就有很多不求闻达的异人,钟老先生虽然博闻广见,也未必能全部知道。”钟展闭上了嘴。柳若松也不再说什么,回剑,平胸,道:“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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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想楚留香应该是一个相当有名的人,虽然他是虚假的,是一个虚构的小说中的人物,可是他的名字,却“上”过台湾各大报纸的新闻版,而且是在极明显的地位。他的名字,也在其他一些国家造成相当大的震荡。对于一个虚构的武侠小说人物来说,这种情况应该算是相当特殊的了。一般来说,只有一真实存在于这个社会中的人,而且造成过相当轰动的新闻人物,才能上得了一家权威报纸的第三版。 [点击阅读]
《拳头》
作者:古龙
章节:14 人气:7
摘要:(一)九月十一。重阳后二日。晴。今天并不能算是个很特别的日子.但却是小马最走运的一天。至少是最近三个月来最走运的一天。因为今天他只打了三场架。只挨了一刀。而且居然直到现在还没有喝醉。现在夜已深,他居然还能用自己的两条腿稳稳当当的走在路上,这已经是奇迹。大多数人喝了他这么多酒,挨了这么样一刀之后,唯-能做的事,就是躺在地上等死了。 [点击阅读]
白马啸西风
作者:金庸
章节:14 人气:6
摘要:得得得,得得得……得得得,得得得……在黄沙莽莽的回疆大漠之上,尘沙飞起两丈来高,两骑马一前一后的急驰而来。前面是匹高腿长身的白马,马上骑著个少妇,怀中搂著个七八岁的小姑娘。后面是匹枣红马,马背上伏著的是个高瘦的汉子。那汉子左边背心上却插著一枝长箭。鲜血从他背心流到马背上,又流到地下,滴入了黄沙之中。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