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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鹦鹉 - 第10章吓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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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已深。一到了深夜,声音就多了。鸟笼的摇曳,秋虫的鸣叫,本来很微弱的声音,现在都已听的很清楚。天外还有风声,还有雁声。雁声更嘹亮,更凄凉。“深怕数秋更,况复秋声彻夜惊。第一雁声听不得,才听,又是秋虫第一声。凄绝梦回程,冷雨愁花伴小庭。遥想故人千里外,关情,一样疏窗一样灯。”秋声中的雁声,几乎被诗人普遍地应用,黄仲则这首词正是一个例子,他却说第一听不得的是雁声。只因为一听到雁声,愁思很容易就来了。张铁、林平现在来的却不是愁思。就连这雁声,在他们听来也只有恐怖的感觉。剖开的尸体已用白布盖好,还有萧百草,老掌柜,两个官差的两具尸体亦已搬到一旁。冰冷的灯光照耀之下,死人的面庞说不出的可怕。谭门三霸天的尸体虽在白布的下面,可惜他们都曾看过尸体的解剖,都已留下深刻的印象。只要目光落在白布上,他们就仿佛已看见白布下的死人。他们的目光却又不由自己。因为那边不时有声音传来。苍蝇展翅的声音。现在只不过初秋,还是苍蝇的季节。苍蝇大夜间出现,总喜欢飞舞在灯火的周围,何况这灯火之下还有尸体?谭门三霸天的尸体已开始发臭。发臭的尸体对苍蝇来说本就有一种很强烈的诱惑。血腥味也是。所以另外的四具尸体之上,也有苍蝇在盘旋。这种声音在他们的感觉,已不只是讨厌。他们已停下说话。那么是驱除恐怖的一种很好的办法,但也要有说话的心情。他们现在只想赶快离开这地方。只是想。总算他们的胆子还够大,还支持得住。胆子不够大的人,根本就不能追随常笑出入。夜更深。窗外冷雾凄迷。风穿窗吹入,吹入了冷雾。灯光冷雾中蒙赤,活人的脸庞,死人的脸庞,也都在冷雾中蒙赤了。这冷雾简直就像是在人身上透出来。活人有人气,死人亦有鬼气。鬼气自然比人气更重。鬼气阴森!张铁、林平只觉得整个身子就像是浸在冰水中。好在常笑一留就留下两个人。漫漫长夜,如果只得一个人,真不知怎样度过。他们两个人私下亦打算不离开对方。只可惜一个人就算是本身往往也有很多事情由不得自己。张铁并不想这时上茅厕,但需要到的时候,他却也没有办法。他当然不好意思解决这种事都要林平陪伴左右。林平更不好意思跟去。在这里于是就只剩下林平一个人。在这种环境之下,身旁有一个活人总比连一个活人也没有好。张铁一离开,林平就慌了。他忽然觉得这店堂又冷了几分。少了一个活人,鬼气自然相应重了。他的额上却有汗。冷汗。也就在这时,他听到了一声微弱的叹息。声音是从他身后传来,他没有回头,面容却一宽,道:“这么快?”话一出口,他的面色就变了。张铁才出去,没有理由这么快回来。张铁的脚步也没有这么轻。他根本就没有听到脚步声。“谁?”一声轻叱,他急忙回头。这一动,他就发觉自己的脖子已不能扭动,一双冰冷的手已从后面伸来,扼住了他的脖子。那简直不像是人的手。不是人又是什么?鬼?僵尸?林平面都青了,脱口一声惨呼。店堂后面的院子非常阴森。没有灯,只有天边的一弯新月斜照下暗淡的光芒。没有灯的地方本来就已阴森的了,何况这院子当中还植着一株白杨?白杨树高叶大,风一吹就沙沙作响,是秋树中最令人萧瑟一种,亦是萧瑟秋声的代表。院子里的西风此际正急。白杨多悲风,萧萧愁煞人。在这个院子,这个时候,又岂只愁煞人,简直已吓煞人。张铁心胆都寒了。他的名字虽有一个铁字,在他的身上,却只有一样东西是铁打的。他的刀。刀锋虽未出鞘,刀柄已在他的手中。在这个地方,无论在做着什么,他都绝不会让那把刀离开他的手。刀有杀气,一刀在手,据讲连鬼神都要让三分。他一手握刀,一手正要拉开裤子,就听到林平那一声凄厉已极的惨呼。他的一张脸立时白了,刀呛啷出鞘,慌忙奔回。店堂中冷雾更浓,灯光浓雾中更黯淡。林平已倒在地上。他整张面庞都已扭曲,一脸惊惧之色。这惊惧之色,你说有多强烈就有多强烈。他的眼睁大,眼珠已凝结。死人的眼瞳根本就再没有变化。看样子他竟是给吓死的。他的身上并没有血,身上衣服却已萎缩,整个身子都在散发着迷蒙的白烟。绝不是风吹入来的冷雾,也绝不是死气。死气无色,冷雾通常只带着夜间的木叶清香,这白烟却飘着刺鼻的恶臭。迷蒙的白烟之中,林平外面的肌肤竟是在销蚀。只不过刹那,他的手已不像人的手,他的面庞也已不再像人的面庞。肌肉销蚀,现出了骨头,连骨头都开始销蚀。风吹过,骨肉散成了飞灰,散入冷雾中。张铁死盯着林平的尸体,一个身子僵住在那里,他的手已冰冷,甚至他的心都已冰冷,冷雾仿佛已结成尖针刺入他的心深处。他奔回来的时候,店堂中并没有人。现在也没有,但不知怎的,他总觉得是有人存在,并且已待在身后。他突然回头。在他的身后,果然站着一个人。他只是突然惊觉,完全不知那个人什么时候来到了身后。那个人简直就像是冥府中放出来的幽灵。事实上,那个人的确已死了七八天,已没有可能是一个人,却只怕还没有到冥府报到。这两天他还在人间徘徊。他还是一具僵尸。冷漠的脸庞,残酷的眼神。站在张铁身后的那个赫然是铁恨。“铁手无情”铁恨!他的面容如生,一个身子仍标枪般挺直。僵尸的身子本来就挺直,直得很。僵尸的脸庞,你知不知道是什么模样?突然看到死板板的一张僵尸脸庞,你又害不害怕?“铁都头!”张铁失声惊呼,一张脸刹那死白。他惊呼的声音很奇怪,完全不像是他本来的声音。他面上的表情更奇怪,就像是一个人突然见到鬼一样。他事实见鬼。铁恨仿佛没有听到,面上完全没有表情,双脚一跳,跳到了张铁的面前。张铁一声怪叫,忙举起手中刀。死在他这把刀之下已有不少人,刀上已有了杀气。僵尸不会死,却可能倒在刀的杀气之下。只可惜他的刀还未举起,铁恨双手已扼住了他的咽喉。铁手本已无情,变了僵尸更不会留情了。“僵尸──”张铁嘶声惨呼未绝,语声便已被扼断,舌头却被扼了出来。他的眼也死鱼一样突出。一股腥臭的气味突然在他胯下涌出,他的一条裤子已全都湿了。铁恨这才松开手。他的眼珠子在转。僵尸的眼珠是不是还会转动?目光落在萧百草的尸身之上,铁恨的面上竟露出了惋惜之色。僵尸的面容是不是还有变化?僵尸是不是还有感情?鲜红的门,红如鲜血。巷子里只有这扇红门。鹦鹉楼也就在这红门之后。门户已打开。应门的仍是那个小姑娘,穿着套红衣裳,一双眸子都黑漆的那个小姑娘。给王风开门的时候,她上上下下的最少打量了王风十眼,现在给常笑开门,却连正眼也不敢望一眼常笑,好像她已看出这个人比王风更难惹。她低着头,嗫嚅着道:“你们是……”安子豪一旁道:“我们是来查案的。”小姑娘这才看到安子豪,奇怪的望着他。安子豪随即问道:“血奴在不在?”小姑娘道:“在,我去替你们通报。”安子豪还未表示意见,常笑已摇头,道:“不必,我们这就去找她。”这句话出口,他的脚步已举起,一步跨入去。安子豪慌忙上前引路。小姑娘赶紧让开,一句话也不敢再多讲。她虽然年纪小,见识也不多,却已看出常笑亦是个官,比安子豪更大的官,无论常笑做什么,她都只能一旁看着,甚至连看最好也不看的,远远的躲避开去。她当然没有跟在后面。穿过回廊,走过花径。花寒依稀梦,蝉语诉秋心。一路上就只有花香,只有虫声,莫说歌声无影,连酒气都没有。这并不像往日的鹦鹉楼,更不像是个妓院。现在这时间正是妓院的黄金时间,但除了他们一行十人,除了开门的红衣小姑娘,没有其他人走动。左右的楼房都有灯光,窗纸上亦有人影。沉默的人影,仿佛在偷窥着这些不寻常的来客。山雨欲来风满楼。他们莫非已听到风声,先躲了起来?常笑走着忽然道:“这妓院的生意似乎并不好。”安子豪立刻摇头道:“只是今夜不好。”常笑道:“我要来这妓院搜查一事已传了开去?”安子豪道:“这里的地方虽小,人可不少,嘴巴很多。”常笑道:“聪明人也很多。”安子豪道:“事情发生在平安老店、鹦鹉楼两个地方,大人既去了平安老店,他们并不难想到接着必会来鹦鹉楼。”常笑忽笑道:“昨夜出现的僵尸,是不是也是一个原因?”安子豪勉强一笑,道:“我看就是了。”一句话还未说完,他已打了两个寒噤。夜色已很浓,这时候僵尸已出动。常笑盯着安子豪道:“你的胆子并不大。”安子豪苦笑道:“本来就不大。”常笑道:“你真的相信有僵尸这样的东西存在?”安子豪叹了一口气,道:“我那个手下毫无疑问是给活生生吓死的。”常笑道:“并不一定僵尸才可吓死人。”他一声冷笑,又道:“你那个手下,一个人私自转回,绝不会没有原因。”安子豪道:“也许他有所发现。”常笑冷笑道:“为什么你不说他看中了铁恨口中的辟毒珠?”安子豪没有作声。常笑接道:“你还有的那个手下不是说过他们撬开棺材之际,看到铁恨面目如生,并不像死了七八天的人,王风告诉他们那完全因为铁恨口里含的辟毒珠,才能够保持尸体不变。”安子豪点头。常笑道:“那样的一颗珠子,你可知什么价值?”安子豪道:“价值连城。”常笑道:“是不是足以引人犯罪?”安子豪微喟道:“我那个手下为人的确有些贪心。”常笑道:“一个人作贼不免心虚,如果胆子本来就已不很大,不要说僵尸,一个人突然从棺材里站起来,已足以将他吓死。”安子豪结结巴巴地道:“可是……棺材里卧着的是铁恨,铁恨已经死了七八天,已钉在棺材里七八天。”即使是活人,给钉在棺材里七八天,就不闷死也饿死了。死人是不是还能复活?这就是问谁,谁也会摇头。但故老相传,死人是有可能变成僵尸。这传说是不真实?却没有人敢肯定。世间本就有很多令人无法相信,但又无法解释的事情。这件事常笑是不是就可以解释?常笑没有解释,冷笑道:“谁知道铁恨那七八天是否一直都钉在棺材里?”安子豪道:“最低限度还有个人知道。”常笑道:“你是说王风?”安子豪道:“他一定知道,问题只是他肯不肯说老实话。”常笑道:“在我的面前,没有人敢不说老实话。”这是不是太夸口?太自信?他补充道:“那给我知道,在他的面前就只有一条路,没有人想走那条路。”那一条也就是死路。安子豪又不作声。对于常笑的说话,他不愿置议,也不敢置议。常笑接问道:“他是不是还在鹦鹉楼?”安子豪道:“今早,我找他问话的时候还在。”王风现在并不在。鹦鹉楼中就只有一个血奴。五丈宽的照壁散发着白粉的气味,聚会在奇浓嘉嘉普的十万妖魔,妖魔膜拜的魔王,十万把魔刀下的十万滴魔血,魔血化成的鹦鹉,还有血鹦鹉的十三臣子──十三只血奴都已消失在这白粉的后面。照壁已被粉饰的雪白,只是幅普通的照壁。在魔画的衬托下,这地方简直像个地狱。美丽的地狱,一夜之间就毁在王风手下。没有了魔画,这地方也只是个普通地方。所以常笑并不像王风,第一眼并没有落在照壁之下。他的第一眼落在血奴的身上。这地方现在还有什么比血奴更惹人注目?血奴已换过了整套的衣衫,左半身已不像初生的婴儿,整个人已不像鹦鹉的臣子。但她还是叫做血奴,她也依然美丽。美丽的女孩子本就已惹人注目。常笑的目光却并没有被她吸引,很快就转开。硬底的皮靴,带刺的长鞭,三丈宽的大床,床顶上挂着的钩子,刚粉刷过的照壁,常笑的目光一一从上面掠过,才又转回血奴面上。“你就是血奴?”他带着笑问。“嗯。”血奴笑着应。妩媚的声音,甜美的笑容,她好像很欢迎常笑的降临。常笑上上下下的打量了她一遍,道:“听说你向来只穿一半衣服。”血奴笑道:“这是事实。”常笑道:“现在你穿得很整齐。”血奴道:“因为我怕着凉。”常笑道:“这几天都差不多,并不冷。”血奴道:“昨夜出现了僵尸之后,这地方不知怎的就变得阴阴森森。”一说到僵尸,她的语声就不很稳定。常笑道:“你也怕僵尸?”血奴道:“我只是一个女孩子。”女孩子的胆子普遍来说都不大。常笑道:“那干嘛你不离开,还留在这里?”“我没有地方好去。”血奴的眼圈似乎红了。一个女孩子如果还有地方去,亦不会留在妓院。常笑道:“李大娘哪里不好?”血奴的面色马上变了,冷冷道:“如果好我根本就不会来这里。”李大娘是血奴的母亲,做母亲的如果是个好母亲,做女儿的也根本就不会做妓女。常笑点点头,目光转向放在那边墙下的棺材,道:“最低限度你也得搬走那副棺材,难道你不知道那副棺材就是僵尸的窝,僵尸随时都可能走回他的窝休息?”血奴的脸不由白了,吃吃道:“这副棺材并不是我的东西,我不能私自将它搬走。”常笑道:“王风不肯将这副棺材搬走?”血奴道:“我没有问他,今天早上一时间又想不起。”常笑诧声道:“整整的一天,他去了什么地方?”血奴道:“不知道。”“一句话也没有留下?”“他曾经说过去找他朋友的尸体。”“铁恨的僵尸?”血奴点头道:“僵尸在日间据讲只是一具尸体,听他说,他是想尽快将尸体找到。”常笑道:“为什么?”血奴道:“只要找到尸体,他说也许就有办法制止铁恨再变僵尸,他似乎很不想他的朋友再变僵尸害人。”常笑冷冷笑道:“他是个巫师?也懂得降魔捉鬼?”血奴答不出。常笑遂又道:“如果已找到僵尸,他势必会搬回来,再放入棺材钉好,现在已是僵尸出现的时候,还不回来,难道他找不到尸体,索性找僵尸去了?”安子豪插口道:“说不定他现在已找上僵尸,被僵尸扼住咽喉,再不会回来了。”这些话出口,他自己已先打了几个冷颤。血奴的脸庞更加白了。常笑却全无反应,一样的面色,一样的笑容,目光落在棺材之上,道:“棺材的钉口之上,也一样可以看出棺盖这七八天之间是否都钉稳。”不用他再行吩咐,方才解剖尸体的两个官差已自越众而出。仵作这一行出身的人,对棺材这种东西本来就很有研究。常笑也没有再行吩咐,转顾安子豪:“万通剩下的那一滩浓血,那一只黑手,在什么地方?”安子豪道:“在楼下,楼梯后面的小屋子里。”常笑目光又一转,道:“唐老大,唐老二,你们两个随他走一趟,董昌,你也去。”唐氏兄弟应声走向安子豪,正向棺材走去的那两个官差中的一个应声亦停下了脚步。常笑随即又道:“检验那棺材一个人已足够。”董昌连声应是,改向安子豪走去。安子豪慌忙退出楼外,在前面引路。常笑看着他们四人离开,喃喃自语道:“浓血,黑手,这如果不是真的僵尸在作祟,相信就是毒药所做成的结果。”这如果只是毒药所做成的结果,以唐氏兄弟对毒药的认识,再加上一个仵作出身的董昌,应该有一个水落石出了。事情是不是这样简单?灯光虽明亮,到了那边的墙壁,已变的暗淡。棺材在暗淡的灯光之下,更觉得恐怖。那官差却不因此将旁边的一盏灯也拿过去。他只是为了方便自己工作。做他这种工作,即使经验丰富,环境不够光亮,亦很容易判断错误。多了那盏灯,棺材便有了光彩,虽然始终是死亡的象征,看起来总算已没有那么恐怖。棺盖已先后两次打开,第二次打开之后,就没有钉上,因为尸体已不在里面。尸体已变成僵尸跑掉。在未找到僵尸,未寻回尸体之前棺盖钉上岂非就很多余。王风甚至没有将棺盖盖好,只是随随便便的搁在棺材上面,盖不住棺头,露出了两三寸的一道空隙。所以要打开这副棺材实在不是一件难事。那官差将灯放在旁边的一张几子放下,走前去,偏身一伸手,就将那棺盖捧开。棺盖一打开,嗖的一个人就从棺材里直挺挺的弹了起来。僵尸!棺材是死人的东西。从棺材里出来的难道还会是一个活人?死人之中,据说就只有一种僵尸还可以跳动。──那副棺材就是僵尸的窝,僵尸随时都可能走回他的窝休息。想到自己说过的这些话,常笑不由得激灵灵的打了个冷颤。其他的官差却吓惨了。血奴更就像踩了尾巴的母猫,尖声惊叫了起来。吓得最惨当然是那个捧开棺盖的官差。他虽然仵作出身,这还是第一次遇上尸变,看见僵尸。惨白色的衣衫在惨白色的灯光下,就像是一团雾。僵尸双掌齐眉,双袖掩脸,只一跳就跳出了棺材,跳落在那个官差身旁。他的身上仿佛透着砭骨的寒气,一动寒气就变成了阴风,吹灭了几上的灯光。没有了那惨白的灯光,那官差的面庞也一样发自,他的眼已睁大,眼中充满了惊惧,强烈的惊惧。他想走,但双脚完全不受指挥,就像给钉子钉死在地上。他想叫,口腔的水分却都似已被阴风吹成了寒冰,封住了咽喉。蓬的一声,他捧着的棺盖脱手坠地,他的整个身子亦瘫软了下去。僵尸却没有再动,凄冷的目光从双袖缝中射出,瞪着那个官差瘫软在地上,标枪般挺直的身子突然一弯,坐倒在棺材缘,一双袖子亦随着垂下,然后他就咧开嘴巴,放声大笑起来。好得意的笑声,好可怕的笑声。在这种环境下听来更可怕。这笑声一起,最少有一半的官差给笑的失魂落魄。僵尸是不是也能笑?这笑声是不是已能笑散生人的魂魄?女孩子胆子通常都比较小,这一次却是例外。血奴本已吓得随时都可能昏倒,但僵尸的袖子一垂下,僵尸的笑声一响起,她浑身竟好像有了气力,苍白的脸庞亦泛起了红晕。她居然睁眼瞪着那个僵尸。看她的表情,简直就要冲过去打那个僵尸一拳,咬那个僵尸一口。她竟然真的冲过去。一冲过去她的拳头就落下。虽然并没有咬那个僵尸一口,她最少打了那个僵尸十拳。好大的胆子。昨夜消失在墙壁上的那第十三只怪鸟,那第十三只血奴已附在她的身上。血奴是血鹦鹉的奴才,也是奇浓嘉嘉普魔蜮中一种妖魔。妖魔打僵尸,这岂非就是鬼打鬼?常笑的胆子更大。开始的时候,他也很惊讶,但现在,他的面上只有冷酷的笑容。僵尸的笑声一入耳,他的手就已握住了剑柄。剑现在仍在鞘内,杀气却已充斥于整间小楼。这杀气竟是从他身上散发出来。他的一双眼亦是杀机毕露,迫视着那具僵尸。虽然,他还未有所行动,人剑已经呼之欲出。人未出,剑未出。说话反倒先出了:“住手。”一声断喝霹雳一样击下,满楼鬼气顿被击散。笑常的嗓门实在够大。一个做了十多年大官,打了十多年官腔的人,嗓门不大才怪。何况他还练了十多二十年的气功?血奴已经住手,那双手却不是给常笑喝住,而是给那只僵尸硬拉住的。要拉住她那双手实在不容易,她凶起来简直就像真的有魔神附体,气力大得吓人。僵尸几乎是用尽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她拉住。总算他已有两次经验,这一次已没有两次那么狼狈。这具僵尸当然就是王风。血奴好容易才放弃挣扎,喘息着在棺缘,在王风身旁坐下。袖子才放下一半,她就已认出那不是铁恨的僵尸,也不是其他孤魂野鬼,是王风。她给吓惨了,王风却笑得那么开心。那就算是王风真的已变了僵尸,她也要冲过去,揍他一顿的了。她喘着气,瞪着王风,突然问道:“你什么时候变做僵尸的?”王风勉强收住了笑声,道:“今天早上你在换衣服的时候我已卧在棺材里面。”血奴一张脸上立时发红,道:“你都看到了?”王风道:“那时候我还没有睡着。”他的目光已变得朦胧。是不是他又想起了血奴一身缎子一样光滑的肌肤。那一对轻揉在胸膛的手?那满面如痴如醉的神情?他虽然没有说出来,血奴已肯定他一切都已看在眼内,她绝不相信这个人当时会老老实实的卧在棺材里面。她叫了起来:“打死你,打死你──”她口里说的虽凶,心中当然并不是真的想打死王风。王风也根本就没有放开她的手。两人立时又扭作一团,简直就旁若无人。那些官差不由的目瞪口呆;一个个都好像已变了僵尸。常笑却气得面都青了。他又一声大喝:“住手!”这一声更响亮,给他这一喝,整个屋子都几乎起了震动。就算是死人,只怕也会给他这一喝便喝的跳起来。血奴就给喝的跳起来。王风虽然没有跳起,拉住血奴的那双手不觉已松开。他的面上居然还有笑意,笑望着常笑,忽然道:“你好像个做官的?”常笑铁青着脸,冷声道:“十年前我就已做官。”王风道:“怪不得你的嗓门这么大。”常笑盯着他,道:“你不怕官?”王风笑道:“‘我又没有犯法,为什么要怕官。”常笑冷笑一声,道:“你躲在棺材里干什么?”王风道:“睡觉。”常笑目光一扫,道:“这里有三丈宽的大床。”王风笑道:“我就算不睡在床上,只睡在棺材里,也好像不犯法。”常笑道:“吓人就犯法了。”王风瞟一眼挣扎着正要爬起来的那个官差,道:“我没有吓人,只不过从睡觉的地方跳出来。”他又笑,接道:“你属下的胆子,似乎并不大。”常笑眼角的肌肉一跳,冷冷道:“你的胆子却不小。”王风道:“本来就不小。”常笑闷哼道:“怪不得敢胆在棺材里面睡觉。”王风道:“不敢也要敢。”常笑道:“你知不知道棺材是用来放死人的?”“知道。”“你知不知道这棺材已睡过死人?”“知道。”“什么都知道,你这是喜欢棺材的了?”王风立刻就摇头:“不喜欢。”“不喜欢为什么要睡进去?”“我没有地方好睡。”常笑的目光又落在三丈宽的大床上,道:“这张床也不好?”王风道:“对别人很好,但对我却不好。”他笑着解释:“今天早上我实在太疲倦,除非不睡,一睡势必就像死人一样。”常笑道:“所以你索性就睡进棺材?”王风道:“这并不是真正的原因。”常笑道:“真正的原因是什么?”王风道:“我不想这么快就真的变成死人。”常笑一怔道:“有人要杀你?”王风道:“有,昨天就已有四个,真正要杀我的却不是他们。”常笑道:“他们只是四个刽子手?”王风道:“我看就是了。”常笑道:“你到底开罪了什么人?”王风道:“什么人我也没有开罪,他们要杀我也许就因为我留在这里,因为我是一个聪明人。”常笑道:“据我所知聪明人的确都不怎样长命。”王风道:“有时是的。”常笑道:“有时是指什么时候?”王风道:“当他让别人都觉得他有点危险的时候。”这本来是武镇山武三爷的说话,他记得这么清楚,莫非是觉得这话很有道理。常笑点头道:“一个人使人有危险感觉,一定不会受欢迎。”王风道:“处理一个对自己有危险的人,你当然知道最好是用什么方法。”常笑连连点头道:“那种方法的确好,我也时常用。”王风道:“好办法未必就一定有效。”常笑道:“如果他们发觉你死人一样睡着,那就会有效的了。”王风道:“所以我只有睡进棺材。”常笑道:“棺材亦未必安全,一旦被发现了,很容易就给活活的钉在棺材里面,那又是怎样的一种死法,你是否能够想像?”王风打了个寒噤,道:“好在那副棺材曾经走出过一具僵尸。”常笑道:“那样的一副棺材当然没有人愿意走近去,如果不怕僵尸回窝时遇上,实在是一个很好的睡觉地方。”王风道:“好就说不上,里面有灰灰,还躺过死人,幸好死人跟我是朋友,看在安全份上亦只好将就将就。”他忽然叹了一口气,道:“可惜就连这种地方我也只能睡一次。”揭发了的秘密就不再成为秘密,如果,他再睡进这副棺材,很可能就永远睡下去,永远不会再出来的了。常笑冷冷的凝注着王风,忽然说道:“你怕死?”王风立刻摇头。常笑冷冷地一哼,道:“我看你简直就怕得很。”王风道:“我只是不想死得不明不白。”他笑笑,忽然问:“死有什么可怕?”死的确没有什么可怕。不用再受烈日的煎烤,不用再受寒风的刺割。没有忧伤,没有痛苦。再不必耽迷于卑贱的思想,再不必热切去贪求什么。死,其实只是一种解脱。在王风来说,死,更是他生命中最美丽的冒险。一根要命的阎王针,早就已决定了他的生命。他本来只能再活半个时辰,因为运气好,死前遇上了天下第一名医叶天士,才保住了性命,却也只能再活一百天。一百天现在已过了四十九天。只剩五十一天。五十一天并不是五十一年,早死五十一天与迟死五十一天似乎没有多大的分别。他又怎还会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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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想楚留香应该是一个相当有名的人,虽然他是虚假的,是一个虚构的小说中的人物,可是他的名字,却“上”过台湾各大报纸的新闻版,而且是在极明显的地位。他的名字,也在其他一些国家造成相当大的震荡。对于一个虚构的武侠小说人物来说,这种情况应该算是相当特殊的了。一般来说,只有一真实存在于这个社会中的人,而且造成过相当轰动的新闻人物,才能上得了一家权威报纸的第三版。 [点击阅读]
《拳头》
作者:古龙
章节:14 人气:7
摘要:(一)九月十一。重阳后二日。晴。今天并不能算是个很特别的日子.但却是小马最走运的一天。至少是最近三个月来最走运的一天。因为今天他只打了三场架。只挨了一刀。而且居然直到现在还没有喝醉。现在夜已深,他居然还能用自己的两条腿稳稳当当的走在路上,这已经是奇迹。大多数人喝了他这么多酒,挨了这么样一刀之后,唯-能做的事,就是躺在地上等死了。 [点击阅读]
白马啸西风
作者:金庸
章节:14 人气:6
摘要:得得得,得得得……得得得,得得得……在黄沙莽莽的回疆大漠之上,尘沙飞起两丈来高,两骑马一前一后的急驰而来。前面是匹高腿长身的白马,马上骑著个少妇,怀中搂著个七八岁的小姑娘。后面是匹枣红马,马背上伏著的是个高瘦的汉子。那汉子左边背心上却插著一枝长箭。鲜血从他背心流到马背上,又流到地下,滴入了黄沙之中。 [点击阅读]